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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30 16:58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生与死》读后感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 确定主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读后感主题,是对生与死这一哲学命题的探讨,还是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感慨,或是对自己人生观的启发等。
2. 结构安排: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有明确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书籍背景和自己的阅读感受;主体部分结合具体情节和人物,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感悟;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
3. 突出重点:在主体部分,要突出自己的观点,对生与死这一主题进行深入剖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a. 分析书中人物对生与死的看法,如主人公、配角等; b. 结合自身经历,谈谈自己对生与死的理解; c. 探讨生与死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和价值; d. 对书中生与死这一主题的启示和反思。
4. 举例论证:在阐述观点时,要结合具体情节和人物进行举例论证,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例如,可以引用书中人物的话语、心理描写、情节发展等。
5. 语言表达:读后感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富有感染力。在表达观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a. 使用恰当的修辞手法,如比喻、排
生与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无论是哲学家还是文学家都曾探讨过这个问题。近日,我读到了陈冲女士的一篇文章,名为《生与死》,深深地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珍贵。
在这篇文章中,陈冲女士通过回忆自己曾经遭遇的一次车祸,讲述了生命的瞬间和生与死之间的微妙关系。她说,那一瞬间,她感到了生命的脆弱和无助,也深深地意识到了生命的珍贵和可贵。这种体验让她更加珍惜生命,更加努力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陈冲女士的这篇文章让我深刻地思考了生与死之间的关系。生命是多么的短暂,它在一瞬间就可以熄灭,而死亡又是多么的不可避免,每个人都将面临它的降临。但是,正是因为生命的短暂和死亡的不可避免,我们才更应该珍惜每一天,把握好每一个瞬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信条和生命意义,但是在生与死面前,这些都变得微不足道。我们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在何时结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命中充满爱、善良和正义,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和梦想。
陈冲女士的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生命是珍贵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我们需要珍惜生命,努力去追求自己的梦想。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只要我们能够把握好每一个瞬间,用爱和正义去填满它,那么即便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我们也不会留下任何遗憾。
张诗亚
博士生导师
西南大学教授
《读书》2017年5期有篇文章,《杨绛的“打扫战场”》,作者孙歌。谈百岁老人杨绛的与世无争。文中,对杨先生翻译的英国诗人兰德暮年的一首小诗《生与死》。赞赏备至,甚至说:“这首诗在民国时期就有好几个翻译版本,但是现在,大家众口一词认为杨绛的翻译最传神”。
其译作为: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
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准备走了。”
在未见兰德原文前,仅就杨先生所译之诗看,似乎赞美之词太过。其译诗给我的第一感便是诗味不足。且语言也不够精炼。于是,便急于想看看原文。好在,原文不难查找,上网便搜索到。而且,杨绛不是译此诗的第一人,此外,还有其他诸家所译。
再看其他一些译作:
译文二
——李霁野译
我不和人争斗,
因为没有人值得我争斗;
我爱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在生命的火前,
温暖我的双手;
一旦生命之火消沉,
我愿悄然长逝。
译文三
——绿原译
我不与人争,
胜负均不值。
我爱大自然,
艺术在其次。
且以生命之火烘我手,
它一熄,
我起身就走。
译文四
《题七十五岁生日》
——散宜生译
本无才俊可相难
自爱斯文更爱天
真火曾撩双手暖
火衰我亦辞人间
译文五
七十五岁生日作
——刘元译
吾生信无争,孰值余与搏?
造化吾所钟,次而乐艺苑;
吾已暖双手,向此生之火;
此焰日衰微,吾今归亦安。
译文六
七十五岁生日作
——图雅译
我不肖于相搏,盖因无人值得
情钟于自然,再其次,艺术
而双手温暖于生命之火
火衰时,我亦垂暮
译文七
七十五岁生日作
——鲍屡平译
我没跟谁争,因为无人值得我;
我爱大自然,其次就爱艺术;
我烘暖双手对着生命之火;
它快熄灭了,我就准备离去。
译文八
终曲
——孙梁译
与世无争兮性本狷介。
钟情自然兮游心艺苑;
生命之火兮暖我心田,
爝火熄兮羽化而归天。
译文九
写在七十五岁生日之时
——胡效东译
我已与世无争,
因无事值得争斗。
我仍爱自然,
其次才是艺宛。
生命之火,
曾温暖双手;
在它熄灭之时,
我已准备离走。
译文十
哲 人 暮 赋
与 世 无 争, 物 我 相 安。
天 人 合 一, 艺 出 自 然。
捧 之 篝 火, 暖 至 心 田。
暮 岁 将 至, 逝 者 悠 然。
先看原文:
《On His Seventy-Fifth Birthday》
Walter Savage Landor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不看原文则已,一看,就觉得这些翻译,都值得推敲。而且,忍不住也试着翻译了。拙译如次:
《七五生辰感怀》
与世无争,
和谁争都无益,
一如既往钟情万类生息,
以及那派生之艺;
炽热捧起的生命祭火啊,
一旦沉寂,
我将从容别离。
之所以不揣简陋,另起炉灶,再译此诗,是因为觉得先前的译作,实在不尽人意,不仅,缺乏诗味,且有不少理解有误之处。
原诗有韵,第一句的strife,与第三句的life;第二句的loved和Art,又与第四句的depart,均押韵。此诗是典型的尾音素重复的隔行交互押韵(ABAB)。而所见之汉译诗作,则大多无韵可言。散宜生的译作虽有韵,但其译作,偏离原作太远。大有为押韵而押韵之弊。
不仅押韵不够,练字不精,缺诗味之外,更重要的是还有误读。误读继而译文不准确。第一处即是第二句,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在先前的译文中,几乎都把Nature I loved,译成“我爱自然”,而将 next to Nature, Art译成“其次就是艺术”。此处有几处值得商榷。一、Nature I loved,用的是过去式,而“我爱自然”显然不妥帖;对and next to Nature, Art一句的理解多为“其次是艺术”,究其字面应为“次于自然,艺术”,这些译文似乎都无可挑剔。但细究其原意,就大可商量了。
前半句是Nature I loved, 然后才是and next to Nature, Art;严格照字义,应是“自然我曾爱”,因时“loved”,即过去式,所以用“曾爱”,那么接下来才是 and next to Nature, Art;这又有两重意思:第一重即是“次于自然,艺术”;第二重便是“紧接着”、“贴附着”、“跟随着”“自然,艺术”。若按第一重“其次”或“次于”理解,便是众多译文的译法。这样,有个问题,即兰德将自然与艺术排了序:自然的价值高于艺术。窃以为不妥,兰德在此强调的应是自然与艺术的关系,先有自然,后有艺术。自然是原生,艺术是次生,艺术源于自然的派生。因此,才有自然之生命,升华为艺术之精华之谓。这样结合下文,此案能透彻理解:
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即温暖诗人双手的生命之火熄灭,诗人才行将离去的深意。自然的生命之火,是诗人创作诗歌的热源。
所以,不应是含混地“其次是艺术”之译。
笔者将此译为:
“一如既往钟情万类生息,以及那派生之艺;”“一如既往”,修饰“钟情”,即“爱”,考虑到“loved”,故“既往”;而“一如”,又与and next to Nature联系。结合前文,出现了两次Nature,同时and next to亦有“一如”之暗喻,故用“一如既往”。“钟情万类生息”,用“钟情”,而不用“爱”,用“爱”更直接对应“love”,是考虑除了love有钟情之译,如It was love at first sight便译“一见钟情”外,主要从作者原意考虑。此诗,作于诗人七五暮年生日,其主旨便是对生与死的哲理的诗化。终其一生,爱自然,爱艺术,当生命之火熄灭,便可从容离世。
这是诗人对待生命的态度;这是艺术告别自然的态度。
因此,笔者将其译为“钟情万类生息”,而非概念式的“自然”。“万类生息”有生有息,与诗人将逝之哲理更贴近。而接下来的“以及那派生之艺”,更强调了诗人之诗,之艺,与生命的休戚与共。
“炽热捧起的生命祭火啊”,既考虑原文之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之忠实,“捧起”就是both hands;“炽热”就是warmed,又非拘泥为烤火、暖手;更重要的是将“生命的火炉前”,升华为捧起的生命祭火,这就有了神圣的意味。圣火的熄灭,便是生命之火的熄灭。所以,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直译“我准备好了离去”,笔者以为不可拘泥字面,这里的I am ready to depart是从容不迫地离去,故而将其译为“我将从容别离”。
这是优容地热爱生,这是从容地面对死。而别离不是被动地、无奈地“去了”,而是淡然、从容地“别离”,无尤无怨的“别离”。当然,这里也兼顾全诗的押韵。从“益”、“息”、“艺”、“寂”、“离”一以贯之。
顺便说说第二句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杨先生译为“和谁争不屑”,似乎“不屑”更主观,更强势,与原文之意有些走样。仔细体味“不屑”,更多表现的是主观态度选择,而“无益”,则有对争斗的结果的预判。并且,语气上“不屑”,尤其前面还加上“我都不屑”,就更显得有些个人情绪外露,不如“无益”,来得更含蓄,更平实,因而也更内在有力。
我敬重杨绛先生,也无丝毫对其学识水平的不恭。更何况这是一种难得公平的讨论。但恰好是因对杨先生的相信:她会认为这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学术探究,而不会责备后学轻狂。我相信。
此外,兰德此诗流传甚广,如果真对其原作有误解,那就既对兰德不负责,也对喜读此诗的读者不负责。
译此诗,和读此诗,都应记住“和谁争都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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