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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9 18:41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了解作品背景": - 首先,要了解《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出版时间、历史背景等,这样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
2. "明确读后感的目的": - 写读后感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对作品的看法和感受,所以要有明确的目的,比如探讨作品中的法律思想、分析作品的艺术特色、评价作品的历史价值等。
3. "梳理作品内容": - 仔细阅读《论法的精神》,梳理作品的主要观点、论证过程、人物形象等,为写作提供依据。
4. "分析作品思想": - 分析作品中的法律精神,如法律的普遍性、正义性、平等性等,并结合实际案例或现实问题进行阐述。
5. "表达个人观点": - 在读后感中,要表达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看法,如同意、反对或中立,并给出理由。
6. "注意结构布局": -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有明确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 - 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作品,提出自己的观点; - 主体部分详细阐述作品中的法律精神,结合实际案例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 结尾部分总结全文,重申自己的观点,并提出展望。
7. "语言表达": - 使用准确、流畅
《论法的精神》
读后感
佟微微:松北区法院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 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丰富多彩。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著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力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以前一人独大的场面不复存在,在那样的统治下,人们没有尊严的或者,年复一年的辛苦收成,上缴国家,供一人使用,一人统领整个社会,唯我独尊,因为一人的情绪的反复,可能影响的是整个个体家庭的破散。三权分立体制下,权力不在集中在一人,不再享有一人之下的天下,权力互相制衡,使得人们享有权利,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是大家的国家,不再是某个人的国家,国家的建设需要人民的参与,需要人民的拥护。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全书的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族,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预防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格、情绪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没有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自己一人执政,却遵照已经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以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内同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全面改革的今天,需要借鉴并吸收被实践检验证明的他国体制的精髓部分,加强并完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更好的体现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将对我国的国家建设是大有裨益的。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差别,根据中国特有的国情来明确中国该走什么样的道路,中国经历了历史时代的变迁,从封建帝制,建立共和政体,中国从积贫积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简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盲目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不仅误读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也将会极大的危害了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任何的改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共和国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的举措都有可能工程浩大,常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研究西方社会的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有极大的局限性,并且由于三权分立各部门相互制约,在他们的利益、目标各异时,常常难以达成一致,最终将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国家将难以应付。正如汶川大地震,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反映如此快速,就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联合出击,积极应对灾难。我们成功的举办了世界瞩目的奥运会,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政体制度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我国应当根据本国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小心谨慎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进之路,切不可盲目崇拜。
随着国力增强,中国的国防力量也随之加强,在国际上,随“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国与世界的结合联系将更为紧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佛教禅师认为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参禅有所感悟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至参禅彻悟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就是参禅的最高境界。要真正读懂孟德斯鸠大师的《论法的精神》这部经典之作,不是我这样的小学生能够读懂得,许多法学界大师都在研究这本著作,至今大家都在感慨孟德斯鸠大师如此高深的思想,这是几个世纪都在研究的课题,我只是针对自己对该书的理解,非常的片面,并且很是肤浅,还是需要多多学习专业只是才能真正有所感悟的。
让读书成为习惯,让学习成为享受。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我们特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刘哲与大家分享读书心得,同读经典好书,共同开启一段与智慧灵魂对话的“悦读”时光。
刘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个人公众号:刘哲说法,独著《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合著《检察机关刑事起诉书制作要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指南》。
法的本质
关于《论法的精神》的三点启示
《论法的精神》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早已超越了法学研究领域。百年前就由严复等人引入中国,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后有多个译本出现,我所依据的是商务印书馆2012年的最新译本。
《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这部巨著的盛名如雷贯耳,我在学生时代始终对它充满了敬畏,甚至不敢触碰,害怕自己无法消化。受孟德斯鸠的影响,那时候我还写过一篇文章叫《人治与法治的地理成因》。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对这本书及其所追求的法治精神始终不敢忘怀,感谢市院给了我重温这部巨著的机会。其实我们推荐的不是书,而是阅读的品味和价值观。这本书并不艰涩,其实很多经典著作都没有想象的那么艰深,它们之所以成为传世经典,一定是因为里边真的有料,阅读的性价比往往更高,借此我也建议各位读者以后也能够多读一些经典作品,从而能够获得更深层次的精神收获。
读书不仅是为了了解作品本身,也是在尝试了解作者与他的期待,是与作者对话的过程,是在通过别人的眼睛和头脑了解世界的过程,因此是一个自我扩展的过程。同时读书也是在用新知来不断检验自己的过往和经历,拍案叫绝的时候正是两者产生共鸣的时刻,因此读书也是一个再次认识自我的过程。为什么同样一本书,我们会看到的是不同的世界,那是因为这个世界是你与作者一起建构的独一无二的世界,这里边有你自己的影子,这些不断构建的小世界合在一起也就组成了你的认知结构和精神世界,因此读书也是一个自我进化的过程。
正因此,我对《论法的精神》的理解,也必然包括了这三个过程。我在推荐本书内容的同时,我也在尝试将我的思考过程一并进行分享,以期发挥一些读书方法论上的价值。《论法的精神》带给我最强烈的感受,大致可以总结为三点启示:
一、法的精神实际上在法律之外
法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而社会关系又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法的本质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在本书写作的过程中,孟德斯鸠就广泛的问题展开了研究,除了其本身对罗马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研究之外,还从历史、地理、伦理、习俗、气候、人口、传统等各个方面都展开了研究,以期从历史的长河中、从世界各地人民的实践中探寻法的演变和发展规律。法律绝不仅仅是条文和判例构成的,法是观念、伦理、行为习惯、商业实践逐渐演变而成的。
在作者整个研究的过程中,看似内容十分庞杂,涉猎也十分广泛,但其实也一再体现着作者自身的经历,比如他对土耳其风俗的研究,对古罗马历史和法律一再的引述,都闪现着《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的影子。而对税法、继承法、婚姻法的充分阐释,也一再反映其作为法官的职业经历。因此,任何的研究都离不开过往的经历,都是在认知体系之下的适当扩展。这一点我深有同感。
因此《论法的精神》这部伟大著作离不开作者之前很多成功作品的不断积淀,以及作者对司法实践的日常扎实研究。高楼是一层一层建起来的,你现在读的每一本书、写的每一篇文章、办的每一件案件,都会成为你未来的阶梯。不要问如何才能写出好文章,应该从多读书开始。而对于法律人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就是要不断突破专业局限,不断扩展自己的眼光,因为孟德斯鸠告诉我们,法律的精神并不在法律之中,你需要到更加宽广的外部世界中去寻找。
二、法的本质是社会治理模式
法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和底层逻辑。而每一种社会规则和文明结构也会拥有不同的规则体系,从而产生法的不同面貌。而孟德斯鸠努力探寻的就是共通性的规则和法治的演化方向,那就是规则之治,无论法以何种面貌出现,都是在以规则的力量体现社会治理的理性思维,通过规则和程序来约束人性的恣意。因为法关注的绝不仅是一个事件的一次结果,更加在意的是持续获得公正结果的制度机制。而正义只有放在规则的框架下去追求,才有稳定性,才能避免人为的随意性,才能确保真正的公正,这也是人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我们目前走的也是一条法治之路,那就是要确保法治的无差别性、平等性和彻底性,只有这样才能给公众一个稳定的预期,才能确保法治被信仰。而法的公信力是整个社会公信力的根基。
三、在法的适用中要不断回归法的本质
我们作为司法人员,职责就是不断将法律应用于司法实践。但是由于长期的司法实践,可能产生了两个问题,一个是职业倦怠,认为自己办的就是案子,不是别人的人生,将案件当作负担,进而会产生机械执法的平庸主义。另一个问题就是滥用专业知识,寻找法律漏洞,曲解法律的认知,这又会成为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但无论哪种方式都是在违背法的初衷,背离法的本质。再完善的法律,都会有无法覆盖的语义空间,存在隐而不见的逻辑漏洞,永远都有可解释的空间。这就像篱笆,注定有缝隙,但你知道它的目的是建立边界,而不是用来逾越的,这就是篱笆的本质。
法律也有它的本质,当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出现分歧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回到法律制度的根源,回到制定法律的目的,回到法的本质去理解。这个理解一定是不能违背常识、常情和常理的,因为这是法的伦理基础。法的方向一定要不断回到这些社会共识和一般预期当中来不断矫正,才不至于走偏,实现良法与善治的统一。法的适用,一定要不断放在制度整体结构当中,放在社会治理体系的框架中,才能理解它真实而具体的含义。因为所有的具体,都是在整体坐标下的具体。具体法律的理解,都要体现它在法律体系下的定位和功能。
在不断回归本质、回溯本源、思考定位的过程中,就是寻找法的精神过程。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诚挚的推荐给大家。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ID:jingjianzai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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