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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工程的自我鉴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16 20:29

手把手教你写《工程的自我鉴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工程的自我鉴定作文时,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确定主题:明确作文的主题,是针对个人在工程领域的成长、成就还是不足进行自我鉴定。
2. 结构清晰:一篇好的自我鉴定作文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引言部分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正文部分具体阐述自己在工程领域的表现,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并表达自己的决心。
3. 客观评价:在自我鉴定中,要客观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既要展现自己的优点,也要诚实地面对自己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4. 事实依据:在阐述自己的表现时,要有事实依据,如参与过的项目、取得的成果、获得的荣誉等。避免空洞的夸大其词,用具体事例证明自己的能力。
5. 突出重点:在众多经历中,挑选与自己工程领域相关的重点进行阐述。这样可以使文章更有针对性,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6. 语言表达: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注意语法和拼写。避免口语化表达,保持文章的专业性。
7. 思路连贯:在叙述过程中,注意保持思路的连贯性。使文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8. 适当引用:在论述自己的观点时,可以适当引用相关工程领域的理论、观点或数据,以增强说服力。
9. 体现自我认知:在自我鉴定中,要

突破“三无工程”举证:实际施工人收集5类证据,工程款照样拿!

突破“三无工程”举证困境:实际施工人收集这5类证据,工程款照样拿!

首部内容摘要

在穿透式审判趋势下,实际施工人参与“三无工程”(无土地使用权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纠纷时,面临合同无效、工程款主张受阻等风险。但最高法裁判规则明确:即使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仍可通过证明施工真实性、质量合格性及发包人过错,主张工程折价补偿。本文结合《民法典》第793条、《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等规定,提炼5类核心证据体系构建策略,助力实际施工人突破举证困境,实现工程款回款。

第一部分 结论性意见

实际施工人在“三无工程”中主张工程款需满足三重法律要件,并匹配5类关键证据:
一、施工行为真实性 需通过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凭证等证明实际投入人力、物力完成施工。 二、工程质量合格性
工程虽无法竣工验收,但可通过第三方检测报告、发包人擅自使用证据间接证明质量合格。 三、发包人过错 需证明发包人明知工程违法仍指示施工,以减轻自身责任。

5类证据体系缺一不可

  1. 书面施工协议(即便无效);
  2. 施工过程文件(日志、签证单);
  3. 资金投入凭证(专用账户流水);
  4. 对外洽商记录(设计变更指令);
  5. 劳动关系排除证明(无社保记录)。

第二部分 法律分析意见

一、法律依据与裁判规则

(一)合同无效不阻却工程款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第793条,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最高法在典型判决中强调:“三无工程”虽违法,但承包人实际投入的劳动、资金仍应获补偿

(二)穿透式审判对举证责任的影响

法院重点审查“施工支配权”与“独立结算权”(《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

  1. 施工真实性:需提供连续施工记录(如每日施工日志经监理签字);
  2. 质量合格性:隐蔽工程影像、发包人擅自使用证据可替代竣工验收;
  3. 发包人过错:会议纪要中发包人指令违法施工的记录可证明过错。

(三)司法实践突破路径

  1. 代位权诉讼
    在多层转包中,若承包人怠于行使债权,实际施工人可依《民法典》第535条直接起诉发包人。
  2. 农民工工资特别路径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农民工可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主张工资款。

二、否定性裁判警示

以下情形将导致权利主张失败:
(一)证据链断裂
仅提供单方施工日志无第三方印证(某装饰工程纠纷因缺失设计变更单被驳回诉求); (二)主体不适格
劳务班组、中间转包方不符合实际施工人定义(最高法民一庭明确界定标准); (三)程序瑕疵
起诉发包人时未追加转包人为第三人(违反《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程序要件)。

第三部分 金光海律师建议

一、施工阶段:构建三层证据防线

(一)事前预防
签署书面协议(如劳务分包合同),明确施工范围及资金路径,同步公证签约过程。

(二)事中固化

  1. 施工日志:按日记录人员、机械投入,由监理每周签章;
  2. 资金流水:设立工程专用账户支付款项,备注“××项目工程款”;
  3. 影像留痕:隐蔽工程覆盖前拍摄带经纬度、时间水印的全景视频。

(三)事后补强
发包人拖延结算时,立即发《工程量确认催告函》并公证送达。

二、诉讼阶段:四步举证策略

(一)优先主张施工真实性
提供施工日志与监理例会记录交叉印证,申请法院调取发包人留存的验收文件。

(二)破解质量争议
对未验收工程,提交物业入驻证明、水电费缴纳记录证明擅自使用事实。

(三)量化损失
委托造价机构对停工损失出具专项评估,重点列明机械租赁费、人工窝工费。

(四)程序衔接

  1. 援引《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申请文书提出命令,强制发包人提供结算审计报告;
  2. 质量鉴定受阻时,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工艺标准(《民事诉讼法》第82条)。

三、风险规避特别提示

(一)避免现金交易 材料采购款需通过公户转账并附购销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借款。

(二)时效严守 工程交付后18个月内主张优先受偿权(《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1条),逾期失权。

(三)合规建档
按“合同—履约—验收”三阶段归档原件,扫描件双重备份,防范证据灭失。

结语
“三无工程”纠纷的本质是证据规则与司法政策的博弈。实际施工人需以“施工真实性+质量合格性+过错证明”为轴心,通过5类证据构建闭合链条,方能在穿透式审判中扭转举证劣势。

读书,把自己弄得好一点(读书有味)

我叫刘诗利,家住河南濮阳,农忙时在家种地,不忙的时候,进城打工赚点钱。前些天收完麦子,我就到了北京,在马驹桥附近找活儿干。早上5点多,活儿多一些,7点以后,就不好找了。绑钢筋、打混凝土、砌墙、打地面,这些活儿我都干。没活儿或者下了工,我就到西单的北京图书大厦看看书。每次翻开书,都有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一次待上七八个小时,感觉不赖!

没想到,我在北京图书大厦听陈行甲新书分享会的视频火了。以前听说过陈行甲老师,现场看到海报,我就过去了。结果被编辑拍下视频,上传到网上,陈行甲老师现场还送给我他的签名书。我很兴奋,也觉得幸运。

其实,我好多年前就去过北京的书店。2005年左右,第一次去北京,跟着一个老乡做地铁工程。没活儿的时候,我在路边买了张地图,看着看着,想起来以前读过一篇文章,说北京图书大厦的书多、环境好,就想着去看看。倒了几趟公交,到了大厦,一走进去,真是和文章里写的差不多嘞,不孬!比我见过的书店大多了,好几层,各种书都有。在大厦里,我问一个买书人:“北京还有啥书店?”他说还有王府井书店、中关村图书大厦。后来,我又去“打卡”这两个地方,怪得劲。

为啥去“打卡”?我爱看书。四年级的时候,村小张老师跟我们讲:“‘深水养大鱼’。写文章就像养鱼,你们要多读书,写作文才容易用上。”这句话我印象很深。后来,他还给我们订了《中国少年报》,班上同学都盼着看,这可能是我对读书最早的兴趣。

我爹给我在集上买过两本书,内容到现在我都记得很清楚。一本是《雷锋的故事》。雷锋去报名当兵,人家说他体重不够,他说“我还没吃饭呢”,让人家等一会儿再称,还有他开车的故事、帮助老百姓的故事。另一本是《动脑筋爷爷》,里面有各种生活里的问题,比如一个小孩问爷爷,同样周长的管子,是圆的吸得快还是方的吸得快呀?爷爷是圆的,因为横截面大。

初中毕业后,因为村小缺人手,我就去当了代课老师。200多个学生、5个班,语文、数学、自然、品德、体育,这些课我都教过。那时,第一节课都是阅读,我带着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帮他们培养读书的兴趣。再后来,家里有了小孩,我得挣更多钱,就开始了一边种地、一边打工的生活。

网上火了以后,有网友给我留言:“泼天的流量来了,你要珍惜。”我在想,自己为啥火了?像我这样喜欢去书店的人也很多,可能还是因为外貌上跟“读书人”有些反差,吸引了网友。大家关注这个事,说明大家对读书和知识是很重视的,都希望通过读书来提升自己,这真是好事!

我的名字里有个“诗”字。祖辈传下来的家训说,“言行合法,诗书训子,义理传家”,里面的字,就成了不同的字辈。刘家我这一辈有几十个人,都是“诗”字辈。我想,祖辈们用这些话教育后人,也是一种文化上的传承,希望我们多读书、有文化、家风好。

读书,把自己弄得好一点,很多人都是这样子的。现在大家工作都很忙,好像很难抽出时间读书。但人是有一定主动性的,真想读的话,总能抽出时间。现在不光有纸质书,还有手机里的书、新闻、短视频,都能获得知识。像电焊、砌墙,工友们都可以查书查视频,怎么量长度、怎么切、怎么绑,清楚得很。读书,提高了水平,才能把事情做好。

我今年58岁,孩子也娶媳妇了。生活上他们能照顾自己,我的压力小多了。不过,活得干,还是有个事儿干着好。读书也“中”,读书不光能获取信息,还能休息放松、让人心情好嘞! (本报记者张明瑟采访整理)

刘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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