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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20 06:2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威尼斯商人》的读后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首先,明确你想要表达的主题是什么。可以是人物形象、故事情节、道德观念、社会背景等。主题应具有深度和广度,以便在作文中展开论述。
2. 仔细阅读原著:在写作之前,要确保你对《威尼斯商人》这部作品有充分的了解。熟悉故事情节、人物关系、背景设定等,为写作打下坚实基础。
3. 突出重点:在作文中,要突出你想要表达的重点。例如,你可以着重分析某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道德观念,或者探讨故事背后的社会意义。
4. 适当引用原文:在论述过程中,适当引用原著中的原文,以增强说服力。引用时要注明出处,确保准确无误。
5. 分析人物形象:在作文中,对主要人物进行深入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性格特点、道德观念、心理变化等。
6. 探讨故事情节:分析故事情节的起承转合,探讨情节设置的原因和作用。可以结合人物形象、道德观念等方面进行论述。
7. 融入个人观点:在作文中,融入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这样可以使文章更具个性化和感染力。
8. 注意文章结构: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作品
□ 胡建淼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于1596年至1597年间撰写的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的喜剧。这个喜剧的主要情节是:
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友巴萨尼奥向美丽的鲍西娅小姐求婚,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想趁机报复安东尼奥(因为安东尼奥曾反对夏洛克的高利贷做法),便与安东尼奥签订了一份非常苛刻而残忍的合同,规定如果安东尼奥到期不能归还借款,夏洛克有权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结果安东尼奥因故无法按期还款。夏洛克便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允许他从违约者身上割下一磅肉。美丽的鲍西娅小姐为了拯救好心的安东尼奥,便打扮成律师出庭为安东尼奥辩护。鲍西娅小姐在法庭辩论中对着夏洛克说:“你的合同不是写着可以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么?那你现在就有权这么做了!”当夏洛克听到这里正要高兴时,鲍西娅小姐紧接着补充说:“你可要听好了,你的合同只规定割一磅肉,那你就不能割了多一点或者少一点,否则都构成违约;你的合同只写割肉,没有说可以带血,那你割肉时就不得带血,否则又是你违约了!”夏洛克听到这里,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显然是他败诉了。
剧本的主题是歌颂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高利贷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法律和宗教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同时颂扬了安东尼奥的潇洒英俊和正直热情、鲍西娅小姐的美丽与聪明。不少人写了许多围绕这一主题的读后感,但我想补充一点法律上的读后感,那就是这一合同的有效性。
关于夏洛克与安东尼奥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就合同主体和意思自治角度说,这一合同的成立是没有疑问的。但就合同的内容来说,存在的两个问题恰恰阻却了合同的效力:一是夏洛克在合同中隐藏着一个犯罪目的,即通过割下安东尼奥身上的一磅肉来剥夺后者的生命,这就是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犯罪)的目的;二是正好割下一磅肉(丝毫不多不少)以及割肉不带血,这在实际上都是做不到的,称为法律上的“行为不能”。这两点,无论哪一点都决定了合同的无效性。鲍西娅小姐正好利用后一点攻击了合同的前一点,于是获得了全胜。无论西方还是中国,都是在强调“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合同背景下,同时坚守了合同的效力底线,即不得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作者:徐粤春
法学虽属人文社科类,却犹如自然科学,要求概念准确、表述清晰、逻辑严密。然而,法学家王利明的《守拙集》说明,冷峻理性的头脑里可以有丰饶细腻的情思。
这是王利明的人生随笔集。作为师者,他的人生故事自然是从讲坛上铺展。《“饭碗法学”当休矣》讲法律内部专业条块分割、壁垒森严,存在缺乏联系与综合的弊病。其实,这不仅是法学的问题,在其他学科也存在,当属现代知识体系的大问题。于是,又有了《只懂法律而不懂其他的法律人是不成功的》,反对把法律视为一种封闭性的知识,认为任何一个学科都无法单独达成对人的全面把握,解决人所遇到的全部困境。我揣摩,在“理一分殊”“殊途同归”的科学认识下,在法律实践中灌注人文关怀,找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路径,应该是王利明一以贯之的治学观念。
正因此,认识社会、理解人生成为《守拙集》的主线。无论是谈人生成长、伦理哲思,还是谈家国情怀,或是干脆投入文艺海洋谈诗词鉴赏、读书感悟,王利明试图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生活全貌、理解人生真谛、掌握社会规律。
王利明从小有文学梦,是误打误撞才走上法学之路。他品读古诗词,《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我言秋日胜春朝》《寒山寺的钟声》《我辈岂是蓬蒿人》等文章深入堂奥、情思飞扬,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完全沉浸在无我的审美意境中,呈现出非常专业的诗词鉴赏水平。
“读书札记”里吸引我的是《人文主义和契约精神——<威尼斯商人>读后感》,这是一篇法学家撰写的文艺评论文章。王利明不落窠臼,没有停留在对夏洛克贪婪无度的批判,而是着重从“契约正义”历史性认知的角度开展评析,字里行间充盈着对人的尊严和权利的关怀,鲜明体现了他的唯物史观和人民立场。
集子里谈人生、谈社会的篇章,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出自伦理学家之手:《守拙是一种美德》《感念贵人》《厚道: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弘扬坚忍不拔的民族品格》《靠什么致君尧舜》,这些文章都有守正持中、向上向善、开放包容的正大气象,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方向高度一致。
诗词鉴赏、读书札记、人生感悟反映了一位法学家的内心世界和精神形式,这种个体人格赋予了他参与起草的法律文本的价值向度和人文底色。王利明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因对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他两度获评“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不仅在国内影响深远,也得到国际法学界的高度评价。让人意外的是,国外评价比较集中于它对人格权的保护和规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教授、民法学家雷米·卡布里亚克(Rémy Cabrillac)认为中国的《民法典》“设置人格权编是非常合理的选择,这代表了人法最现代的立法成就。”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教授托马斯·赫恩(Thomas Hoeren)和律师斯特凡·皮内利(Stefan Pinelli)认为“民法典中的信息保护规定改善了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法律地位,从而在民法典层面提升了信息保护的意义。”欧洲国家是近代民法典的发源地,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法治建设特别是民法典的制定,开始得到西方有识之士的中肯评价,这其中有王利明宝贵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任)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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