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挑选《《正义》读书笔记》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27 03:44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正义》的读书笔记作文,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你的笔记既有深度又能清晰地表达你的理解和思考:
"1. 明确核心概念与主题:"
"什么是正义?" 这是《正义》这本书(尤其是迈克尔·桑德尔教授的同名课程和著作)的核心。你需要首先清晰地理解作者对“正义”的定义、探讨的维度(如分配正义、程序正义、承认正义等)以及他提出的核心思想(如“公平的原位”、“无知之幕”等)。
"作者的主要论点是什么?" 桑德尔通过一系列思想实验(如“词典式排序”、“匿名社会”、“无知之幕”等)试图说明,我们对正义的理解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可以通过理性对话和反思来达成共识或进行辩论的。
"区分不同视角:" 书中会引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罗尔斯等哲学家的观点。你需要能够区分这些不同思想家对正义的理解及其侧重点。
"2. 深入理解关键论证与思想实验:"
"思想实验的作用:" 桑德尔大量使用思想实验,它们不是简单的游戏,而是为了揭示我们内心深处的道德直觉和价值观。你需要理解每个实验的设计、目的以及它想要说明的关于正义的道理。
"分析论证逻辑:" 作者的
【读书笔记】《看得见的正义》第十章: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责是以符合正义的方式解决各种社会争端和纠纷,使每个为维护受侵害的权益而诉诸法院的人都能获得公正对待。这就决定了法院在发生争端的双方之间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简言之,司法权的中立地位与其被动性密切相关,所谓司法权的被动性,用诉讼法学的专门术语来解释就是“不告不理原则”,德国学者将这一原则直接称为“控告原则”。(一)司法权的被动性体现1.司法权的被动性体现在第一程序,一方面是程序启动,即法院的所有司法活动只能在有人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没有当事人或者公诉机关的起诉、上诉或者申诉,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任何案件。另一方面是裁判范围,裁判者必须局限在起诉书所明确载明的被告人和被控告的事实,绝不能超出起诉的范围去主动审理未经指控的人或者事实。2.司法权的被动性体现在上诉和再审程序,即上诉法院在就未生效判决进行重新审查时,都要受制于上诉申请的事项范围。换言之,上诉法院对于控辩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裁决内容,一般视为均已被双方接受,而不再进行审查或者重新裁判。此外,任何法院都不得自行主动撤销某一已生效的裁决以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只能由检察机关和被告人申请启动。3.司法权的被动性还体现在程序性裁判活动中,无论是就警察的逮捕、搜查、扣押、羁押等进行司法授权、初次听审,还是就被羁押者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都只能在有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进行。 (二)司法权保持被动性的原因首先,只有被动地运用司法权,法院才能真正在争议各方之间保持中立和不偏不倚。主动启动程序,会使法院实际上或者在外人眼中丧失中立裁判者的立场。其次,法院不主动干预控辩双方之间的讼争,可以为双方平等地参与司法裁判过程,平等地对法院的裁判结论施加积极的影响,创造基本的条件。再次,法院不主动发动新的诉讼程序,有助于裁判的冷静、克制和自律,防止出现裁判者先入为主,存在偏见。最后,司法权的被动性,是确保裁判过程或裁判结果或者争议各方的普遍认同,是裁判者的公正形象或者社会信赖和认可的基本保证之一。司法裁判为了保持中立性,必须保持被动性,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法官的绝对消极,如果是这样,那么法官是否会丧失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即,法官作为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应当是绝对消极被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是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所以,作为矛盾双方的主动性和被动性,司法裁判也应当具有主动性,那么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又该如何主动才能与被动性平衡?
首先,其实被动性并非司法权的固有属性,这只是在弹劾主义、当事人主义诉讼之中,司法权必须要保持被动性,而在纠问主义中,法院可以自行收集各种证据,此时法官只受法定证据制度和上诉制度的限制,司法权是表现为积极的。其次,法官也在某些方面发挥主动性,如:第一个,释明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法院为了明确争议的事实关系, 就事实及法律上的有关事项向当事人发问或促使当事人提出主张与证据的活动。释明制度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在缺乏法律知识时,起到一个提醒、解释和补充的作用,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提供适当的、应当的帮助和指导。第二个,法律援助制度,对于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法院要及时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告知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保障值班律师依法提供法律帮助等,都体现了法官具有主动性,这是避免双方当事人信息不对称,在诉讼程序中条件不对称,法律援助制度就可以提高公正性。当然把握法院在诉讼中的主动性与被动性界限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纯粹的权力是不存在的, 过度的主动,超越界限,主动就会演变成越权,也会不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总之,要注意平衡司法的被动与主动, 努力追求相互协调和平衡, 避免绝对化极端化, 是司法裁判一直应当追求的。监制:张永江作者:陈娜,湘潭大学法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编辑:陈娜责编:曹恩妮审核:王奎扫描上方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新浪微博|@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今日|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
「读书笔记」罗翔:圆圈正义
图源丨豆瓣截图
之前似乎听过这本书的名字,偶然间在图书馆看到,就借了回来,放在房里一个周也就看了个代序。今天终于下定决心去图书馆看完了这本书,边看边做点摘抄,似乎正式一点。
和我想象中的法学著作不太一样。这都是一些小短文,言论集子,部分内容也在网上听过罗翔老师讲过。
也许可以从这本书出发,看一下法学相关的书籍,以及很多哲学类相关的书籍,做个拓展阅读。
代序:法律人的热点写作1. 柏拉图《理想国》
2. 刘易斯《纳尼亚传奇》
3. 杨祖陶 邓晓芒《康德三大批判精粹》
4. 斯蒂文森《化身博士》
5. 电影《象人》
一、圆圈正义做一个勇敢的法律人
1. 如果幸福没有高尚和庸俗之别,那么一切都会变得平庸,劣币终将驱逐良币。事实上,人类语言中存在“高尚”与“庸俗”这组反义词,本身就告诉我们人类追求的幸福是有高下之分的。
2. 约翰穆勒《功利主义》
3. 帕斯卡尔《思想录》
4. 詹姆斯·斯蒂芬《自由·平等·博爱》
在自恋中攀登仇恨的高峰
- 当生命中缺乏一个终级的敬仰对象,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置于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形成无法抑制的自恋。
-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忏悔录》
- 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
圆圈正义与安提戈涅
- 严格的服从,自由的批判。——边沁
- 既然正义如完美的圆一般非人之主观设计,而是客观自在的,因此我们对正义会心存敬畏。
- 几日随风北海游,回从杨子大江头。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体。——文天祥《扬子江》
- 古希腊悲剧《安提戈涅》
- 保罗·利科《爱与公正》
从“刀把子”到“双刃剑”——刑法使命的变化
1.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
2. 所以蹈海人,弃之如敝屣。——张元凯《七月六月同王赡美曹子念饮豹孙书屋》
3. 孙中国 李健和《中国严打的理论与实践》
4. 杨清林《流氓罪,那只被打击过狠的麻雀》
5. 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
6. 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
天生犯罪人——一个未解之谜
1. 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类带入了人间地狱。——(德)荷尔德林
2. Howard Chua-Eoan, Top 25 Crimes of The Century
3. 邱格屏《基因科技与犯罪研究》
4. 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
5. 陈兴良《刑法的启蒙》
6. 余凤高《遗传:优生和种族灭绝》
7. 希特勒《我的奋斗》
法治的妥协
1. 司法机关内部考核:刑事破案率、批捕率、无罪判决率,撤诉率
2. 法治的基本要义在于用公开的规则去约束权力,让民众能够有合理的预期,免于惶惶未知的恐惧。
3. 对别国经验的介绍并不是崇洋媚外,一个伟大的民族从来都应以开放的心态去汲取一切人类的智慧成就。
4. 不得不说的是,一旦进入司法体系,涉案的当事人无论有罪还是无罪都会感到恐惧。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得当事人如如此想惧。
5. 沈家本《法学名著序》
6. 《韩非·难三》
燕园旧训 薪火相传——在伟大观念中追寻真正的自由
1. 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之义。——蔡元培
2. 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北大燕园旧主燕京大学校训
3. 唯有真理的光照,才能学会谦卑,走出自我的偏狭,从而自由而不放纵,独立而不狂弱狷尽责而不懈怠。
4. 真正的贵族不是财产上的富足,而是精神上的高贵,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
5. 大学之大,在伟大观念。
6. 严复《论自由》《天演论》
《枪支批复》的情理法
1. 罪责刑相适应。
2. 不知者不为罪。
3. 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机关习惯性地认为,民众必须接受法律所推行的价值观,而忘记了法律的价值观本身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
一朝犯罪是否终身受制——争议中的美国性犯罪登记公告制度
1. 美根法案
2. 因为登记公告制度是由刑事判决所引发的,而且有羞辱犯罪人之嫌,因此至少违背法律所规定的禁止溯及既往和“一事不二罚”原则。
3. 如何在矫正罪犯和减少再犯率之间取得平衡,如何在预防犯罪前提下也尊重犯罪人的尊严,也许是美根法案给我们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至少在今天还没有答案。
二、何谓榜样纪念一只越狱未遂的鹦鹉
1. 自由比安全更可贵。
想到很有名的一段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以前在镇上上学,街边有一个寿材店,不记得是门头还是花圈上,写着这几个字,每次经过我都会反复沉吟。
2. 电影《勇敢的心》
3.《肖申克的救赎》
何为榜样
- 真正的榜样不在这台上,它在我们的内心,也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道德良知。
下跪
-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个故事之前有在其他平台听罗老师讲过,没想到再读这个故事的细节,还是被这种事情感动,我只能说是感动,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描述这种感觉。
一个河南老妪到北京上访,却连援助中心在哪都找不到,路人也都冷漠以待。如果我是老妪,该怎么办呢?如果我是罗翔,也会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惭愧吧。
面对他人的苦难,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自己置身事外,但是内心却饱受煎熬,不知道该为他们做些什么。只能将之放在脑后,随着时间淡忘,不再刻意想起。也许在某一天会突然想起这件事,为那时怯懦的自己而叹息。
狂人罗大拿的故事
- 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让罗素不停地从事社会活动。但他爱人类,不爱具体的人。因为抽象的人类只是一种完美的概念,它总是可爱的,对概念的爱只需投入脑力,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需投入真实的感情。每一个具体的人都不完美,都有可鄙之处。一个人越是陷入对抽象人类的爱,就越是厌恶真正具体的人。
- 电影《魔鬼代言人》
- “虚荣,无疑是我最爱的罪。”
伟大的梦想依然在心中——纪念马丁·路德·金辞世五十周年
- 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伯明翰监狱的来信》《马丁·路德·金自传》
- “如果我停下帮忙,他们会怎样?”
师生之道
- “然而,有时候我会很怀疑我大学时代遇到过的一些老师,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他们大多比我们年长二三十岁,有的颇为儒雅,有的一脸精明,有的似乎仍有“愤青”气质,容易得到年轻人的信任。虽然各自面目不同,他们里面的一些人却都有一种未经反省或者拒绝反省的自恋。那是入戏很深、真真假假的一帮人——他们借着名校的光环,充当“精神资本家”,给年轻人和社会公众放债,拿着实际的好处,剥削欺凌他人的时候面不改色。”
这一段是罗老师的好友兼同事给他发的一段文字,老师的角色向来很崇高,教书育人,能够影响涉世未深的学生的三观。我小时候因为学习成绩还不错,很少受到老师的批评,参加各种活动老师也颇为照顾,现在想来,这些老师有时候堪称严厉。历史老师兼班主任因为学生没有及时开教室门打的他鼻血直流,以为儒雅随和的数学老师在办公室几巴掌打的学生蜷缩在门背后不敢言语,数学老师体罚学生金鸡独立站在讲台上一节课,语文老师经常拿尖头高跟鞋踢学生,我还偶遇到这位老师和十几个男男女女在村里设点聚众赌博……
当然,也有好老师,中气十足高高胖胖的语文老师对学生一视同仁关爱有加,地理老师也是胖胖的和蔼可亲,英语老师额外给我们开设音标课意在让我们真正学会学英语不要再用拼音学英语,体育老师兼班主任了解我们为我们保留惹事后的颜面……太多了,求学数十载,遇到的老师不知凡几,也许他们不再记得我,但是我对他们的印象深刻。
但是渐渐长大,发现老师不只是老师,还是社会人,他们有自己的虚荣,有自己的偏好。高中数学老师经常被同学诟病,看重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同学,对他们的生活学习关爱有加,不分场合不分对错地包庇他们所犯的错。大概是我最讨厌的一位老师,但是现在想来,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只是名为老师罢了。
2.你当自卑视己,切勿狂妄自大。——罗翔外公遗嘱
三、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不要轻易向他人抡起道德的杀威棒
- 因此,道德的使命首先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谴责的第一步永远是对自己发出的,我们必须先质问自己,在相似的情景下,我们会如何行为?
设身处地的从他人的角度想问题,事情的对错就会变得不那么是非分明,毕竟个人都会有怯懦的时刻,选择正义则需要极大的勇敢。
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
-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 有人说,法律人优点(或是缺点,端看你采取何种立场)之一,便是他既不相信口号,也不相信群众。那些立场鲜明、非此即彼的口号式论说最容易获得民心,但这种单极化的思维在人类历史上却带来了无数浩劫。
-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律师为什么喜欢为“坏人”做辩护
- 《摩西五经》
- 艾伦·德肖维茨《法律创世纪》《最好的辩护》
- 陈碧《谁为律师辩护》
大刀砍向同胞的第一步是对异族的仇恨
- 约翰·多恩《丧钟为谁而鸣》
你能原谅这样的“人渣”吗
四、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城管抽梯:何罪之有和该当何罪?
- 但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显然不是单纯的条件关系,否则刑法的处罚面就太大了。因此,必须对条件关系进行限定。在条件关系的基础上,只有对结果的发生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条件才能认为与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就要明白刑罚惩罚的正当性根据。
- 勇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鲁迅
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
- 罗尔斯《正义论》
规范执法,让雷洋案不再继续
- 《保利俱乐部被抓人员名单曝光》
- 规范执法不仅是对民众,也是对执法人员最大的关爱与保护。如果执法权力缺乏明确的边界和正当的程序规则,那么这种权力也就极易释放人性深处最邪恶的成分,败坏执法者的道德良知,好人难免沦为恶棍。
- 运动式执法
- 当运动式执法成为常态,有明显改善,治安状况短期会但长期来看,甚至可能更加糟糕,社会治理没本的做高。违法犯罪者知道打击只是一时的,风头一过,一切都将照旧,而执法者对于日常发生的违法乱象也会选择性地忽感,他们已经习惯了攒在一起,集中打击。长此以往,小恶会成为大罪,小病会养成顽疾。
- “腐败就像蝙蝠一样,总是在黑暗中起舞;公正有如鲜花一般,常常在阳光下盛开。”裴洪泉(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这句话道出了规范公开执法的本质。但就是这位诗意的学者型法官,也因受贿被抓,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权力若不在阳光之下接受法律严格的约束,“勿忘初心”则难以做到。
刑法规制网络水军应慎重
- 但是,刑法是“补充法、最后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宜轻易使用,否则不仅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还可能导致寒蝉效应,伤害网络世界的言论自由。
思想、言论和惩罚的边界
- 《史记·酷吏列传》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密尔《论自由》
-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 希尔斯曼《美国是如何治理的》
五、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见死不救,该当何罪?
- 范伯格《刑法的道德界限》
路边的野草你不能采?
- 《采了3株“野草”男子获刑3年》
- 高铭暄 钱毅《错误中的正当化与免责问题研究》
- 弗莱彻《刑法的基本概念》
舆论真能绑架司法吗?
辱母杀人,该当何罪?
侠客心 法治路
- 这就是唐朝魏征说的:“憎者唯见其恶,爱者止见其善。爱憎之间,所宜详慎。”
- 司马迁《游侠列传》
- 石玉昆《三侠五义》
- 施耐庵《水浒传》
-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
莫某纵火与死刑适用
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
性侵犯罪与不同意
莫让虐待儿童的单位犯罪条款虚置
六、生命的尊严无论多么伟大终有一天谢幕
人类的观念会崩溃吗?——在虚无中寻找意义
- 卡尔·波普尔《通过知识获得解放》
- 尼采《重估一切价值》《论道德的谱系》
- 加缪《西西弗的神话》《反抗者》
- 赫胥黎《美丽新世界》
- 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雨果《悲惨世界》
今天,你刷存在感了吗?
爱要常觉亏欠 客要一味款待
看客杀人,该当何罪?
- 特蕾莎修女说:“我们以为贫穷就是饥饿、衣不蔽体和没有房屋,然而最大的贫穷却是不被需要、没有爱和不被关心。”
春雪若盐触地即化
- 杨朔《荔枝蜜》
- 以赛亚·伯林《浪漫主义的根源》
生命的尊严:未知死,焉知生?
- 消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
- 《我国首例安乐死详尽报道:王明成与“安乐死”》
- 李惠《情与法的冲突:安乐死在中国的应然性和实然性的分析》
- 王雯姝 张中和《关于安乐死和尊严死——医学和哲学工作者的对话》
- 格茨·阿利《累赘:第三帝国的国民净化》
-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 《莱博维茨的赞歌》
- 古希腊哲学家爱比荷泰德说:“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绎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按照这种观念,即便在痛苦之中,人也可以经历生命中的圆满。这段话的现代表述是电影《无问西东》的台词,“如果提前了解了你们要面对的人生,不知你们是否还会有勇气前来?看见的和听到的经常会令你们沮丧?”
七、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致法学新人的第一封信:关于读书
- 宋朝皇帝真宗赵恒说得比大家更为直白:“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曹丕
- 杜兰特《哲学的故事》
- 林达《近距离看美国》
致法学新人的第二封信:与人和睦相处
- 华姿《德兰修女传》
致法学新人的第三封信:与德相随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过限制,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
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
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
然而,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要想改变世界,你必须从改变你自己开始。要想撬起世界,你必须把支点选在自己的心灵上。
- 谨慎、节制、公正、坚毅。
- 我们必须接受失望,因为失望是有限的,但我们永远不能放弃希望,因为希望是无限的。
心怀永恒活在当下
不破楼兰终不还-写于司考放榜日
- 《万湖会议》
- 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我们一生都走在回家的路上
- 查尔斯·泰勒《世俗时代》
今天是艰难的,但也是精彩的
- G.K.切斯特顿《方济各传 阿奎那传》
- 昆德拉《为了告别的聚会》
为了告别的聚会——致本书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