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法语读书笔记》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28 01:29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法语读书笔记的作文,需要兼顾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个人思考的深度以及清晰有效的表达。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明确目的与读者 (Define Purpose and Audience):"
"目的 (Purpose):" 你写这篇读书笔记作文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总结情节、分析人物、探讨主题、表达个人感悟,还是为了练习法语写作和阅读理解?明确目的有助于你确定写作的重点和方向。
"读者 (Audience):" 虽然通常是写给老师或同学看,但也应考虑以清晰、有逻辑的方式呈现你的理解。读者是否熟悉这部作品?你的写作需要包含多少背景介绍?
"2. 深入理解原文 (Deep Comprehension of the Source Material):"
"仔细阅读 (Close Reading):" 这是基础。确保你不仅读懂了故事梗概,还理解了细节、象征意义、人物动机和作者意图。
"主动思考 (Active Thinking):" 阅读时不断提问:作者想表达什么?情节如何发展?人物有哪些性格特点?主题是什么?哪些段落或句子让你印象深刻?
"做笔记 (Note-taking):" 在阅读过程中,用法语(或结合英语/母语辅助)记录关键信息、想法、疑问、生词和好句。这将是写作的重要素材。
"3. 结构清晰,逻辑连贯 (Clear Structure and
2021/3/12(683)书香检苑|《刑法的私塾》读后感
作者:蔚银银 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深厚的法律学科,一直以来因其多流派学说及理论复杂性让很多专业法律人追本溯源、探索其中真义,让非专业人士望而却步。《刑法的私塾》一书是张明楷教授于2014年出版的一部著作,该书以案例讲解为特点、师生对话交流为载体,分不同主题进行阐述,再现了十多年周末课堂上,张明楷教授带领学生运用刑法理论解决一个个实例问题的场景,是一本难得的,专业性教材与普法性读物融为一体的法律书籍。下面跟大家分享阅读该书的两点感悟: 法律的规范性决定了法律用语是专业和严谨的,但也因此使得法律条款机械甚至僵化,很难给人以直观、生动之感。《刑法的私塾》一书按照刑法学的体系展开叙述,既讨论了总则中一些疑难问题与争议学说,又对分则中一些重点罪名,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分析。其以简洁的形式与自由的体裁,将深奥的刑法理论融入一个个案例之中,将抽象法律规定基于具体的案例之中,将法律应用的普遍性与刑法理论的专业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通俗的语言,将法言法语生活化,拉近了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之间的距离,也让普通读者看得懂、能理解。这种把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性并重的写作方式不正是我们制作法律文书应该借鉴的吗?一份法律文书,特别是对外公开的法律文书,既要注重司法的专业性,也要兼顾公众的可读性,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易为阅读者理解和接受的公众语言,不作简单的机械的法言法语的堆砌,更应尽可能让老百姓听得清、看得懂,也自然能够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的信任和理解。 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学科,简单地堆砌法律条文,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而是要深层次的挖掘法条背后的法理,知道如何应用法条。司法实务中,我们往往习惯于就案办案,对理论研究不太关注,未深入探究法律条文背后立法本意,僵化的适用法律。而《刑法的私塾》一书以现实的案例和主题为指引,采用专题讨论的方式,从案例中提出问题,通过刑法理论进行阐述,并将理论观点运用到司法实践,以此解决个案中的疑难问题。这种从刑法规定,到规定背后精神的理解,再到案件事实,最后得出结论的论证方式,体现该书在论证上的严谨性。实践中,一些疑难复杂问题,常常只有深入到刑法基本立场的层次,论述才有深度,论证才算充分。通过阅读该书,我深刻地认识到无论是日常学习还是实务办案,我们不应被动地汲取知识,而应主动的思考分析,注重思维能力和分析案例能力的锻炼。 《刑法的私塾》一书除了其独特叙述形式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将司法过程的思维方法结合具体个案的方式加以探讨,启发我们认识到刑法的本质,在刑法规范本身与立法本意之间寻找一种平衡点,准确把握法律的真正含义。
民法中最常用的法言法语极简笔记——债法与合同篇【一】
【债】按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债不同于好意施惠关系。【好意施惠】指基于友善之意而实施的某项惠及他人的行为,代传口信、代接访客、好意领路等。好意施惠主观上仅负有某种道义责任而无确立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使自己承担法律义务的意思。【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指对同一债务人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且相互间平等,在效力上不具排他性和优先性。【主给付义务】指债所固有和必备的用以决定债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指不具有独立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利益能得到最大满足。【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有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向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单方允诺】又称单独行为或单约束行为,是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的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无因管理】即未受委托,并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不当得利】无法律原因而受财产利益,致他方受损害,应负返还义务。【意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的债。【法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主要有侵权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特定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种类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单一之债】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为二人或二以上的债。【按份之债】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连带关系】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发生效力。【简单之债】指债的履行标的具有唯一性,债务人只能按该种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按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债的不履行】指债务人根本未实施任何旨在清偿债务的给付行为,包括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债的不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实施给付行为,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包括迟延履行和瑕疵履行。【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的债务。履行不能使得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拒绝履行】指债务人能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给付迟延】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间到来时,能履行而未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瑕疵履行】指债务人虽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而致使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加害给付】当债务人的瑕疵履行使得债权人人身利益或其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时,便构成加害给付。【债的保全】指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其与债权人的代位权均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以保全债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