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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警察的自我鉴定》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28 07:13

3招搞定《警察的自我鉴定》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警察的自我鉴定作文,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事项,以确保作文内容真实、客观、有深度,并符合警察职业的要求:
1. "明确目的和对象 (Clarify Purpose and Audience):" "目的:" 你写这篇自我鉴定是为了什么?是年度考核、晋升申请、岗位调整,还是个人总结?不同的目的决定了内容的侧重点和语气。 "对象:" 这篇作文是写给谁看的?是上级领导、同事,还是作为个人档案?了解读者有助于你调整措辞和表达方式,让作文更具说服力。
2. "突出警察职业特质 (Highlight Police Professionalism):" "忠诚可靠 (Loyalty and Reliability):" 强调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以及在工作中始终如一的可靠性和责任感。 "勇敢担当 (Courage and Responsibility):" 描述在危险、复杂情况下如何坚守岗位,勇于面对挑战,敢于承担责任。 "公正廉洁 (Justice and Integrity):" 体现依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及保持清正廉洁、抵制诱惑的品格。 "服务奉献 (Service and Dedication):" 展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及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 "纪律严明 (Strict Discipline):" 表明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警纪警规。
3.

孙立:刑警的“狠、准、利”

旗帜指引方向,榜样凝聚力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公安英模精神作出的重要指示,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新时代红色沂蒙警队“干字当头、创新争优”,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沂、法治临沂的坚定信念和必胜决心。今天起,临沂公安将分享来自全市公安机关不同警种、岗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忠诚履职、担当奉献的感人事迹。今日展播《刑警的“狠、准、利”》


刑警的“狠、准、利”

——郯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孙立

郯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孙立(荣立二等功1次、荣立三等功4次、基层工作银盾奖章、郯城十大杰出青年)讲述刑警作为守护平安“拳头”、“尖刀”的硬核担当与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刑警就是这刀把子上最令不法分子胆寒的刀锋。这刀锋,必须够狠、够准、够锋利,这是郯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孙立守护平安的底气,更是一名刑警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01

这个“狠”字,刻在骨子里

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今年2月,凌晨时分,寒风刺骨。孙立带领刑警大队的战友们,直扑县城某小区,抓捕命案凶手王某!小区角落,阴影浓重。突然,一个黑影闪现,正是犯罪嫌疑人。没有一秒钟的犹豫,他和战友像两支离弦的箭,同时扑了上去,死死钳住他握刀的手腕,闪电般夺下那柄嗜血的凶器!手里那把匕首,还沾着未干的血迹。没有呼喊,只有粗重的喘息和肢体碰撞的闷响。短短几秒,生死较量,靠的是豁出去的狠劲,是狭路相逢、刺刀见红的勇气,更是对身边战友以命相托的绝对信任。那一刻,他就是铁打的人,就是挡在群众身前的那堵墙!


02

这个“准”字,立在心头

就是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逃犯徐某矢口否认所有罪行,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受害人家属的哭诉,如巨石般压在胸口。时间一晃数十年,物是人非,线索如烟。但是绝不能放弃,如果放弃头顶的警徽会蒙尘,人民的信任会坍塌。那把锈迹斑斑、几乎无法鉴定的作案凶器,仿佛在嘲笑时间的无情。但孙立和战友们偏不信邪,一寸寸地搜,一厘厘地找,终于发现了一个针尖大的关键物证。

凶器锁定,铁证如山,他带领刑警们抽丝剥茧,持续将嫌疑人口供里的谎言,一个个戳穿、击碎。最终,一条完整、坚固的证据链,将徐某牢牢锁在审判席上。罪恶伏法,迟来的正义最终得以彰显。这份“准”,是对历史的负责,对真相的执着,更是对法律尊严最坚定的捍卫。


03

这个“利”字,亮在手上

就是嫉恶如仇除恶务尽

面对奸诈的不法分子,刑警就是要有嫉恶如仇、迎难而上的勇气。“市霸”、“运输霸”一度横行乡里,甚至派人盯梢执法,恶意投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群众敢怒不敢言。面对如此狡猾凶残的黑恶势力,孙立对专案组的战友说:“记住,邪,永远压不了正!向黑恶低头,我们就不配当刑警!”顶着巨大的压力,冒着人身威胁的风险,他迎难而上,查犯罪嫌疑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疯狂,查他敲诈勒索的贪婪,查他寻衅滋事的嚣张。

一场扫黑除恶的歼灭战,雷霆打响,团伙成员应声落网,上百起案件水落石出,彻底、干净、利落地铲除了这个盘踞一方的毒瘤。这“利”字,就是荡涤污浊的决心,孙立带领的刑警们对“平安”二字作出了最响亮的。

刑警的“狠、准、利”,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律的绝对信仰,对生死考验的义无反顾。警徽闪耀之处,正义永不缺席。刑警刀锋所向,罪恶必将终结。



壮烈牺牲的王大为,被追授“英雄模范”!

据“平安宁夏”微信公号7月9日消息,近日,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原局长王大为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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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勋章是他一生的荣耀。大为虽然永远离开了,但各级组织对我们家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关爱,我会好好生活,培养教育好孩子,替大为照顾好老人。”7月8日,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原局长王大为的妻子孙丽娜双手紧捧“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眼中含泪却语气坚定。近日,宁夏公安厅党委班子专程来到王大为家中,将这份沉甸甸的荣誉送到英雄遗属手中。

2024年7月20日,王大为在带队处置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时,为保护群众和战友,冲锋在前与歹徒搏斗,最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50岁。从警数十年来,王大为始终冲锋在前,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获评“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用忠诚与担当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崇高使命。

“这枚勋章不仅是对英雄的崇高礼赞,更是组织温暖的传递。”自治区公安厅主要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宁夏公安机关持续深化从优待警政策,从英烈家属抚恤到民警健康保障,从战时慰问到日常关怀,让每一份奉献都被铭记。此次送奖上门,正是要把最高荣誉送到英雄家中,让家属感受到组织的敬意与温度。

英雄精神,代代相传。今年,王大为的儿子王青松通过招录考试,正式加入宁夏公安队伍,接过父亲的使命。

“欢迎你成为人民警察,续写你父亲的荣光。”战友们的鼓励让这个家庭倍感温暖。一年来,各级组织持续关心英烈家庭,落实抚恤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孙丽娜动情地说:“组织的关爱让我们感到,大为从未离开。”

宁夏公安系统始终将爱警暖警作为重要工程,近年来已为多名因公牺牲民警追授荣誉称号,并通过制度化保障让英雄家属感受到“警徽背后的温度”。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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