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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合同附加声明》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30 04:29

怎么写《合同附加声明》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合同附加声明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合同附加声明的撰写要点:不容忽视的细节"
在日益复杂的商业和社会交往中,合同已成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工具。然而,标准的合同文本往往无法完全涵盖所有特定情况或需要特别强调的细节。这时,合同附加声明(或称补充协议、附件、特别条款等)便应运而生。这份看似简单的补充文件,其实蕴含着重要的法律效力,其撰写质量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以及潜在争议的解决。因此,在撰写合同附加声明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一、 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附加声明的核心目的是对原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明确。首要原则就是"清晰性"。条款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使用无歧义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笼统或模棱两可的词语。例如,如果约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就应尽可能明确具体的时间点或计算方式,避免因理解不同引发争议。每一个条款都应清楚地说明其意图,让合同双方在签订时就能准确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 逻辑严谨,与原合同协调一致"
附加声明并非孤立存在,它与主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权利义务体系。因此,其内容必须与主合同的精神、原则和具体条款保持"逻辑一致",不得相互矛盾。在起草时

庭审笔录签署阶段:能否补充庭审时未说明的内容?

庭审笔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一种法定记录载体,直接关系案件事实认定与裁判结果。在庭后签署阶段,被告要求补充庭审时未说明的内容,需严格区分“补正笔误”与“新增陈述”的法律性质,二者在合法性、程序后果上存在根本差异。


一、法律原则:庭审笔录的固定性与不可新增性

庭审笔录的核心功能是客观同步固定庭审中已实际发生的陈述、质证、辩论等活动,而非事后补充观点的渠道。其法律性质决定了新增庭审时未发表的内容属于程序违法,理由如下:

(一)违反直接言辞原则

庭审必须以口头陈述为基础,当事人当庭发表意见并接受对方质证是程序公正的核心保障。若允许庭后随意添加内容,等于剥夺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权与辩论权,构成对程序正义的根本性破坏。

(二)突破诉讼阶段法定界限

《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故,本条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特定条件下对庭审笔录进行补正的权利。法庭辩论终结后即进入最后陈述阶段,庭审程序宣告终结。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是有严格限制的,即只有当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存在遗漏或差错时,才有权申请补正。

签署笔录仅为核对确认环节,非庭审环节的延续。在此阶段新增内容,等于变相重启庭审,违反程序不可逆性原则。若允许随意添加庭审时未提及的内容,将会破坏庭审笔录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进而影响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证据效力排除风险

未经当庭质证的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即使强行添加,对方可主张程序违法并要求排除该部分内容,甚至可能成为二审发回重审的理由。

比如: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在签署笔录时添加“已口头承诺解除条款”,原告当庭异议。法院认定该内容未经质证,不予采纳,并批评被告滥用程序权利。

二、唯一例外:允许补正的情形及操作规则

法律仅允许对笔录记载错误或遗漏进行技术性补正,且需满足严格条件:

(一)法定补正情形

补正类型

具体情形

禁止伪装为补正的行为

记录错误

姓名、金额、日期、错字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如“2023年5月”误记作“2023年3月”)

将“未还款”改为“已还款”等实质内容变更

表述歧义

原陈述存在多种解释,需在不改变原意前提下澄清(如:“可能知情”改为“不知情”)

添加“但对方存在欺诈”等新主张

技术性遗漏

书记员未记入已当庭陈述的内容(如:质证意见中某证据编号缺失)

补充庭审时未提及的证人证言

(二)补正程序要求

1.当场提出

发现错误后需立即向书记员提出,指出具体位置及修正依据。

2.三方确认

书记员需核对庭审录音/录像,并征询对方当事人及审判人员意见。若对方异议,法院应就是否补正作出裁定。

3.签字备注

补正处需由当事人捺印确认,书记员注明补正理由及时间。

比如:某借贷纠纷中,被告以“补正”为名将“收到10万元”改为“收到5万元”,因无录音支持且未经过对方同意,被法院认定为篡改证据并处以罚款。

三、新增实质内容的禁止性规定与合法替代途径

对庭审时完全未陈述的新观点、新事实或新证据,严格禁止直接添加至笔录,但可通过法定渠道补充:

(一)书面意见提交

在庭审后3日内提交书面代理词;需注明“系对辩论意见的补充,不涉及新事实”。加强对法律适用的补充论证、对已质证证据的再解读。

(二)申请再次开庭

发现足以改变裁判结果的新证据(如:庭审后取得的书面合同、监控录像),如果认为补充的内容对案件至关重要,可向法院申请再次开庭或进行补充调查。

证明证据属庭审结束时无法取得的新证据;说明不提交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法院将组织专项质证程序,保障对方抗辩权。

(三)二审救济

若一审中未能及时提出关键内容,可于上诉时作为新证据提交。

四、律师实操指引:权利行使与风险规避

(一)笔录签署阶段“三必查”

1.关键信息核查

重点核对姓名、金额、时间、权利义务表述(如:“放弃质证”是否误记为“认可证据”)。

2.异议及时标注

对补正申请被驳回的,要求将异议写入笔录(如:“被告申请补充XX内容未获准许”)。

3.同步录音录像调取权主张

若对笔录真实性有争议,可依据《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规定》第11条规定,当庭申请复制庭审录音录像。

(二)新增内容的合法转化技巧

若确有必要补充重要观点,采用“声明+书面提交”两步法:

当庭声明:“将在代理词中对XX问题补充论证”;庭后3日内提交“补充代理意见”的文书,避免使用“新增证据”等敏感表述。

(三)违法添加的法律后果

违规行为

可能后果

伪造笔录内容

罚款(个人10万以下,单位100万以下),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补正程序

司法拘留

导致程序重审

二审发回重审,对方主张赔偿额外诉讼成本

结语

庭审笔录的记录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在庭审结束签订笔录时补充庭审未说明的内容这一行为,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可能破坏庭审程序的完整性、冲击证据规则以及影响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灵活处理。同时,也有其他合法途径来表达其未在庭审中陈述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样的规范和处理方式,才能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

微短剧《偷偷藏不住》涉嫌侵权下架,哇唧唧哇向晋江文学致歉

7月4日,哇唧唧哇在微博发布关于《偷偷藏不住》影视改编相关事宜的联合声明,对在推进《偷偷藏不住》影视化过程中存在的疏漏郑重向晋江文学城(以下简称“晋江”)、竹已女士(原著作者)以及广大关心爱护《偷偷藏不住》的读者和观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同时,决定于2025年7月3日永久下架该微短剧。

此前,晋江文学城发文控诉哇唧唧哇在未获得《偷偷藏不住》的网络微短剧改编权的情况下上线了该短剧,但当时哇唧唧哇发表声明否认侵权,声称无论是2019年的合同还是2024年的合同,均未对”网络剧”进行明确定义。换言之,哇唧唧哇方认为”网络剧”应当包括“微短剧”形式。

不过,南都记者采访律师获悉,2019年微短剧行业虽然并不火爆,但“微短剧”已然存在,就算没有法律界定的“微短剧”含义,从文意解释以及双方在2024年签署的补充合同条款来看,“网络微短剧”也应该包含在“网络剧”的概念中,由此得出哇唧唧哇上架涉事微短剧很大可能构成侵权。

哇唧唧哇致歉并承诺永久下架涉事微短剧

哇唧唧哇7月4日发布的声明显示,他们已经与晋江和原著作者竹已经过深入沟通协调,承认哇唧唧哇对在推进《偷偷藏不住》影视化的过程中存在疏漏。哇唧唧哇方面表示,郑重向晋江、竹已以及广大关心爱护《偷偷藏不住》的读者和观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于2025年7月3日永久下架该微短剧。哇唧唧哇称,今后将更加严格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据悉,事件起因是晋江于6月24日公开发表声明,称获悉网络微短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即将上线播映,但晋江和竹已仅向哇唧唧哇授予了《偷偷藏不住》的网络剧改编权等相关权利,未授权网络微短剧改编权。在授权合同补充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哇唧唧哇不得将改编作品再次改编为网络微短剧等。该网络微短剧的创作及播映行为,涉嫌违反前述合同约定,并可能构成对原著作品版权的侵害。

微短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已下架。

哇唧唧哇随即在次日发表声明“回怼”,称无论是2019年签署的授权合同还是2024年签署的补充协议,均未对“网络剧”的范围进行明确定义。声明强调,2019年签署的合同中对“网络剧”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仅在视频网站上公开播放的连续剧”,并未对单集时长进行任何限制和要求。因此哇唧唧哇方面认为自己开发、拍摄该微短剧是基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及对双方合作惯例的遵循而进行。

“网络剧”不包含“网络微短剧”,偷换概念涉嫌侵权

但晋江并不认同哇唧唧哇的说法,在6月25日继续发布补充声明,提到了关键的两点合同内容:一是2020年国家广电总局在备案系统新增“网络微短剧”板块,并将其正式纳入监管。在2024年5月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晋江再次明确约定:如剧集在相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类别与其所获授权类型不一致,或申请与授权类型不一致的制作、发行、播放相关许可证等,均将被视为擅自使用合同未授予的权利。二是网络微短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于2024年8月6日开机拍摄,8月23日杀青,拍摄周期18天,且在开机和杀青时均未告知晋江及作者,该剧是以“网络微短剧”类型进行的申报及获批,而非网络剧。

简而言之,上述2024年补充协议对授权类型已有明确规定,哇唧唧哇多少有些利用“时间差”在打“微短剧”概念的擦边球。对此,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双方没有签订2024年的补充协议中上述提到的内容,哇唧唧哇开发并拍摄涉事微短剧的行为是否侵权将存有争议,但2024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特别约定“如剧集在相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类别与其所获授权类型不一致,或申请与授权类型不一致的制作、发行、播放相关许可证等,均将被视为擅自使用合同未授予的权利”。因2020年国家广电总局在备案系统新增’网络微短剧’板块,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备案的项目类别与2019年所签订的影视剧改编合同中授权的“网络剧”改编类型不一致,则“网络微短剧”改编属于该合同未予授权的权利。因此,他认为:“只要补充协议中确实存在该条款,则哇唧唧哇被认定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哇唧唧哇的致歉和永久下架微短剧的做法,晋江在随后转发了哇唧唧哇最新发布的联合声明,并表示“感谢广大读者和观众对这部作品的监督、支持与守护”。南都记者在该微短剧的播放平台搜索发现,其页面的确显示“该视频已被下架”。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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