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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30 22:58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分店合同范本作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
"分店合同范本作文注意事项"
分店合同是母公司与分店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一份优秀的分店合同范本作文,不仅需要内容详尽,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明确双方主体信息"
合同的开头部分,必须明确标注母公司和分店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别字或名称混淆的情况。这是合同生效的基础,也是后续所有条款执行的前提。
"二、清晰界定分店经营模式"
分店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分店的经营模式。因此,作文需要清晰界定以下几点:
"分店性质:" 明确分店是独立法人实体,还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同的性质,决定了税务、责任承担等方面的不同。 "经营内容:" 详细列明分店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种类,以及经营范围。 "经营自主权:" 明确分店在经营过程中享有的自主权,例如定价权、人事管理权等,以及哪些事项需要经过母公司批准。 "母公司提供的支持:" 说明母公司为分店提供的支持,例如品牌授权、培训、营销、物流等,以及这些支持的方式和程度。
"三、详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这是分店合同的核心
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的《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正式推行使用。与此同时,2019年发布的《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停止使用。
依法依规 防范交易风险
为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扎实落实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的通知》(陕建发〔2023〕1114号)工作要求,在2019版《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矛盾点,完善、增加了贷款期限设定、房屋交付、居住权设立、户口迁移、房屋质量保证等微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此范本的推出,为买卖双方在交易前提供了协商内容指引,能够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防范矛盾纠纷,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
权责相当 确保交易安全
合同范本对房屋基本状况、预告登记、交易资金和资金监管、房屋交付时间和手续等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既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又满足了市场需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签订合同的,须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机构门店签订的合同应当与网签合同保持一致。此外,存量房交易应当按照条款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以确保资金安全。
公开透明 方便查阅使用
合同范本12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群众可通过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xa.gov.cn)及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xa.gov.cn/)查阅、下载、使用合同范本。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在门店及其他经营场所按规定公示并使用合同范本。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看清使用的是否为新版合同范本,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房屋价款、房屋状况、资金支付、房屋交付、违约事项、争议解决等具体条款。
部门联动 严惩违规行为
各区县、开发区住房管理部门将把规范使用新版合同范本,作为房地产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按规定公示、使用合同范本,以及为交易当事人逃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区县、开发区住房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合同范本在推行使用过程中如市民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向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反馈。(联系方式:029—87618172)
来源:西安晚报
11月2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的《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正式推行使用。与此同时,2019年发布的《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停止使用。
新合同范本在2019版《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矛盾点,完善、增加了贷款期限设定、房屋交付、居住权设立、户口迁移、房屋质量保证等微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此范本的推出,为买卖双方在交易前提供了协商内容指引,能够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防范矛盾纠纷,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
合同范本对房屋基本状况、预告登记、交易资金和资金监管、房屋交付时间和手续等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既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又满足了市场需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签订合同的,须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机构门店签订的合同应当与网签合同保持一致。此外,存量房交易应当按照条款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以确保资金安全。
合同范本12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群众可通过登录西安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xa.gov.cn)及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http://scjg.xa.gov.cn/)查阅、下载、使用合同范本。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在门店及其他经营场所按规定公示并使用合同范本。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签前,一定要看清使用的是否为新版合同范本,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房屋价款、房屋状况、资金支付、房屋交付、违约事项、争议解决等具体条款。
各区县、开发区住房管理部门将把规范使用新版合同范本,作为房地产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按规定公示、使用合同范本,以及为交易当事人逃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区县、开发区住房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合同范本在推行使用过程中如市民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向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反馈。(联系方式:029—87618172)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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