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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31 08:29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和审阅轿车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事项的作文:
"轿车买卖合同:细节决定成败,注意事项不容忽视"
在当今社会,轿车已成为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当您决定购买一辆新车或处置旧车时,一份严谨、清晰的轿车买卖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规避潜在风险的关键法律文件。合同的签订并非简单的签字画押,其中蕴含的诸多细节需要买卖双方格外留意。一份完善的合同,能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预防纠纷,为交易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 核心信息要素必须明确"
合同的首要任务是准确无误地识别交易主体和标的物。
1. "买卖双方信息:" 必须详细、真实地填写卖方(卖车者)和买方(购车者)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无误,以便合同生效及后续联系。 2. "车辆信息:" 这是合同的核心部分。需详细列明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发动机号、车牌号码(原车牌或新牌照)、行驶里程数、车辆登记日期和年检有效期等。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车辆的身份和状态,任何模糊或错误都可能导致后续的麻烦,如车辆归属不清、过户障碍等。
"二、 车辆状况与瑕疵告知责任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岩律师。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家用汽车买卖合同中销售欺诈的典型案例,这也是《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指导案例17号,入库编号2013-18-2-084-002。整理编辑不易,欢迎点赞、转发,谢谢!
关键词
民事 买卖合同 欺诈 家用汽车裁判要点
1.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2.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该款2013年10月25日修改,此前为第四十九条)基本案情
2007年2月28日,原告张莉从被告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合力华通公司)购买上海通用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价格138000元,双方签有《汽车销售合同》。该合同第七条约定:“……卖 方保证买方所购车辆为新车,在交付之前已作了必要的检验和清洁,车辆路程表的公里数为18公里且符合卖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合同签订当日,张莉向合力华通公司交付了购车款138000元,同时支付了车辆购置税12400元、一条龙服务费 500元、保险费6060元。同日,合力华通公司将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交付张莉,张莉为该车办理了机动车登记手续。2007年5月13日,张莉在将车辆送合力华通公司保养时,发现该车曾于2007年1月17日进行过维修。审理中,合力华通公司表示张莉所购车辆确曾在运输途中造成划伤 ,于2007年1月17日进行过维修,维修项目包括右前叶子板喷漆、右前门喷漆、右后叶子板喷漆、右前门钣金、右后叶子板钣金、右前叶子板钣金,维修中更换底大边卡扣、油箱门及前叶子板灯总成。送修人系该公司业务员。合力华通公司称,对于车辆曾进行维修之事已在销售时明确告知张莉,并据此予以较大幅度优惠,该车销售定价应为151900元,经协商后该车实际销售价格为138000元,还赠送了部分装饰。为证明上述事实,合力华通公司提供了车辆维修记录及有张莉签字的日期为2007年 2月28日的车辆交接验收单一份,在车辆交接验收单备注一栏中注有“加 1/4油,此车右侧有钣喷修复,按约定价格销售”。合力华通公司表示该验收单系该公司保存,张莉手中并无此单。对于合力华通公司提供的上述两份证据,张莉表示对于车辆维修记录没有异议,车辆交接验收单中的签字确系其所签,但合力华通公司在销售时并未告知车辆曾有维修,其在签字时备注一栏中没有“此车右侧有钣喷修复,按约定价格销售 ”字样。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作出(2007)朝民初字第18230号民事判决:一、撤销张莉与合力华通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二、张莉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其所购的雪佛兰景程轿车退还合力华通公司;三、合力华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张莉购车款十二万四千二百元;四、合力华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张莉购置税一万二千四百元、服务费五百元、保险费六千零六十元;五、合力华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加倍赔偿张莉购车款十三万八千元;六、驳回张莉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合力华通公司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3日作出(2008)二中民终字第 00453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原告张莉购买汽车系因生活需要自用,被告合力华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张莉购买该车用于经营或其他非生活消费,故张莉购买汽车的行为属于生活消费需要,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约定,合力华通公司交付张莉的车辆应为无维修记录的新车,现所售车辆在交付前实际上经过维修,这是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故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合力华通公司是否事先履行了告知义务。车辆销售价格的降低或优惠以及赠送车饰是销售商常用的销售策略,也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不能由此推断出合力华通公司在告知张莉汽车存在瑕疵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降价和优惠。合力华通公司提交的有张莉签名的车辆交接验收单,因系合力华通公司单方保存,且备注一栏内容由该公司不同人员书写,加之张莉对此不予认可,该验收单不足以证明张莉对车辆以前维修过有所了解。故对合力华通公司抗辩称其向张莉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不予采信,应认定合力华通公司在售车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的瑕疵,有欺诈行为,应退车还款并增加赔偿张莉的损失 。 汽车过户分为本地过户和异地过户两种,二者没有本质区别,但异地过户所需时间更长,流程更多。
本地过户:
1、 前往过户大厅,出示资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2、 将车辆开至指定检验区,进行车辆外检、拓号;
3、 前往缴费窗口缴纳过户费(根据车辆年限、排量等浮动)
4、 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前往“转移受理”窗口,办理车辆转移手续;
5、 完成转移受理后,领取回执单,前往缴费窗口缴纳上牌费
6、 选取机动车号牌(通过网络完成选号的无需现场选号),领取车辆手续。
异地过户(提档过户):
1、 在确认车辆符合落户地相关政策(排放要求等)后,在车辆原所在地过户大厅申请提档;
2、 前往过户大厅,出示资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3、 将车辆开至指定检验区,进行车辆外检、拓号;
4、 前往缴费窗口缴纳过户费(根据车辆年限、排量等浮动)
5、 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前往“转移受理”窗口,办理车辆提档手续,并将车辆材料邮寄或带回落户地;
6、 前往落户地过户大厅,完成车辆外检、拓号;
7、 前往“转移受理”窗口,办理车辆落档手续;
8、 完成落档受理后,领取回执单,前往缴费窗口缴纳上牌费
9、 选取机动车号牌(通过网络完成选号的无需现场选号),领取车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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