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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挑选《解除装修合同范本》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01 00:28

精心挑选《解除装修合同范本》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解除装修合同范本作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希望能满足您的要求。
"解除装修合同范本作文:注意事项详述"
装修合同是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关于房屋装修事宜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在装修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可能需要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此时,一份清晰、规范、权责明确的解除合同“范本作文”(即解除协议或通知书)显得尤为重要。撰写或参考此类范本时,以下事项必须高度注意:
"一、 明确解除事由:核心与前提"
1. "事由具体化:" 解除合同的原因必须清晰、具体地写明。是因装修公司严重违约(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严重拖延、价格欺诈等)?还是因业主重大误解或根本违约(如业主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款项)?亦或是双方协商一致?事由的陈述应基于事实,避免模糊不清或带有强烈主观情绪的描述。 2. "依据充分:" 如果是基于对方违约,应简述违约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时间,并指出该违约行为已达到何种程度(例如,是否严重影响使用、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等),为解除合同的合法性提供依据。 3. "符合合同约定:" 优先查看原装修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

签完合同后发现装修公司不咋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装修合同都签完了

小刘发现某装修公司口碑差

小刘非常不安

这该怎么办

……



案 情 简 述


2022年12月,小刘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承揽合同,约定由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小刘住宅的装修,小刘于当日缴纳了3000元前期款。



签订合同后尚未开工前,小刘发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因装修事宜多次被起诉,且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同时工程报价清单明细与自己要求不符,因此小刘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案 件 审 理


宝坻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基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诉案件和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产生质疑进而提出解除合同,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虽表示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但没有做出任何对待履行或其他能够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故认为小刘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出解除合同。


法官有话说


双务履行合同中存在着三种抗辩权,也就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的一方便享有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除“不安抗辩权”外,还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通俗来说,不安抗辩权的名称非常形象,就是应该我先履行债务,但我知道我向你履行债务之后,你却没有再向我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我十分“不安”,所以我有权向你说“不”。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给付之前,有权相应地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通俗来说,“抗辩权”就是说“不”的权利,顾名思义,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在没有明确讲明谁必须先履行义务时,如果你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则我有权利对你说“不”。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拒绝其履行相应请求的权利。


通俗来说,先履行抗辩权就是“应该”你先履行债务,但你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则我有权利对你说“不”。



该案中法院支持的抗辩权即为“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中的一种,履行抗辩权对于防范信任风险、增益债权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但“不安抗辩权”在保护您权益的同时,有着苛刻的使用条件,不是随意单方面毁约的理由。

来源: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签完合同后发现装修公司不咋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装修合同都签完了

小刘发现某装修公司口碑差

小刘非常不安

这该怎么办

……



案 情 简 述


2022年12月,小刘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承揽合同,约定由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小刘住宅的装修,小刘于当日缴纳了3000元前期款。



签订合同后尚未开工前,小刘发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因装修事宜多次被起诉,且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同时工程报价清单明细与自己要求不符,因此小刘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案 件 审 理


宝坻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基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诉案件和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产生质疑进而提出解除合同,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虽表示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但没有做出任何对待履行或其他能够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故认为小刘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出解除合同。


法官有话说


双务履行合同中存在着三种抗辩权,也就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的一方便享有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除“不安抗辩权”外,还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通俗来说,不安抗辩权的名称非常形象,就是应该我先履行债务,但我知道我向你履行债务之后,你却没有再向我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我十分“不安”,所以我有权向你说“不”。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给付之前,有权相应地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通俗来说,“抗辩权”就是说“不”的权利,顾名思义,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在没有明确讲明谁必须先履行义务时,如果你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则我有权利对你说“不”。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拒绝其履行相应请求的权利。


通俗来说,先履行抗辩权就是“应该”你先履行债务,但你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则我有权利对你说“不”。



该案中法院支持的抗辩权即为“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中的一种,履行抗辩权对于防范信任风险、增益债权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但“不安抗辩权”在保护您权益的同时,有着苛刻的使用条件,不是随意单方面毁约的理由。

来源: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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