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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1 01:43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外墙清洗合同书时应注意的事项的文章,并以一个合同书模板的思路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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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精心撰写外墙清洗合同书:注意事项全解析"
外墙清洗是维护建筑物美观、延长其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然而,这项工作涉及高空作业、专业设备使用和潜在风险,因此,一份严谨、清晰的外墙清洗合同书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凭证,更是保障施工安全、明确责任、避免纠纷的法律依据。在撰写此类合同时,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一、 核心信息要素必须明确"
1. "合同主体信息:" "甲方(委托方):" 清晰注明委托进行外墙清洗的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承揽方):" 清晰注明提供外墙清洗服务的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务必核实乙方资质,如营业执照、相关作业许可证(特别是高空作业许可证)等。
2. "清洗标的物:" "建筑物名称/地址:" 明确清洗的具体建筑物。 "清洗范围:" 这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需详细描述清洗的具体区域(如外墙正立面、侧面、女儿墙、雨篷等)、面积,并尽可能附图说明。明确是否包含玻璃幕墙、石材、文化石等不同材质的
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外墙清洗已成为维护建筑外观、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外墙清洗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显得尤为关键。本文将对外墙清洗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进行界定,只为相关合同的签订提供参考。
在外墙清洗合同中,通常涉及两方主体:甲方(委托方)和乙方(服务方)。甲方负责提供需要清洗的外墙及相关信息,乙方则负责提供专业的清洗服务。双方的基本责任如下:
除了基本责任外,合同双方还需就一些具体事项进行详细的责任与义务界定。
为确保合同双方能够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具体可包括:
结语
外墙清洗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界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双方的基本责任、详细责任与义务的界定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可以确保合同双方能够充分理解并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外墙清洗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促进诚信经营和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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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的建筑外立面要定期“洗澡”了!
为加强城市建筑物容貌管理,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助推老城市焕发新活力,近日,广州市城管局印发《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不同建筑每年的保洁频率和保洁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幕墙材质的标志性建筑,每年清洗频率不少于四次。已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可将其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保洁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开展清洗保洁。
外立面保洁要求:无明显污迹、无积灰、无严重变色
在珠江新城某写字楼外的空地上,排放着“正在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的围蔽,几名悬空的“蜘蛛人”,挂在楼顶垂下的绳索上,对写字楼的外立面做着清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州已经培育出世界一流的“天际线”。组成这天际线的,就是一座座建筑。建筑外立面不仅关乎楼宇的形象,更关乎整座城市的形象。
根据《征求意见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建筑物外立面的干净、整洁,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工作,并有权对损害建筑物干净、整洁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或发现影响建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现象的,可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镇(街)投诉举报,并应当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管理和执法工作。
建筑外立面干净、整洁的标准是什么?《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筑外立面应当无明显污迹、积灰或者严重变色;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吊挂;无其他影响城市容貌的不洁情形。
玻璃幕墙建筑每年至少洗4次澡!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也有着不同的要求。例如:
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幕墙材质的标志性建筑,每年清洗不少于四次,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共建筑每年不少于两次,小区建筑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外立面为石材、瓷面砖、水性涂料及其他材质的标志性建筑每年不少于两次,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公共建筑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小区建筑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外立面为喷涂涂料的,除按前项规定的频次进行清洗外,每五年至少粉刷一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刷。
另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预先保护对象的清洗保护工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
公共设施定期清洗保洁,至少每六个月清洗一次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卫、公交候车、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设施至少每个月清洗一次;道路隔音屏每年不少于六次,限高龙门架、道路栏杆每年不少于两次,人行天桥、地下隧(通)道每两年不少于一次,桥梁及高架路每五年不少于一次。
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当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保洁。
有物业服务小区,可将外立面保洁纳入物业服务内容
无物业服务小区,镇街组织相关责任人筹集保洁资金
既然要按照相应的频率为建筑物外立面保洁,那么保洁的费用由谁负责?
《征求意见稿》要求,已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可将其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保洁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开展清洗保洁;未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所需费用可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建筑保持整洁的责任人进行筹集。
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和拓展资金来源,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开展。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工作开展,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定期清洗保洁或未按要求清洗保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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