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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1 03:5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论迷信”的读后感作文,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才能写出一篇深刻、有见地且结构清晰的文章:
"1. 明确“读后感”的核心:"
"感是什么?" 读后感不是对书中内容的简单复述或总结。它更侧重于作者 阅读 这本书后,在思想、情感、认识上产生的 个人体会、感悟和思考。对于“论迷信”这类主题,你的“感”可能包括对书中观点的认同、质疑、延伸思考,或者结合自身经历、社会现象的反思。 "论是什么?" “论迷信”意味着文章需要有议论性。你需要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围绕这个观点进行论证,而不仅仅是抒发情感。
"2. 精准理解“论迷信”的内涵:"
"迷信的定义:" 清晰界定你所讨论的“迷信”是指什么。是占卜算命、风水玄学,还是对某些科学尚未解释现象的过度解读?是盲目跟风,还是特定文化习俗? "迷信的表现:" 思考迷信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它如何影响个人和社会? "迷信的根源:" 探讨迷信产生和流行的原因,如认知局限、心理需求(恐惧、希望)、信息不对称、传统文化影响、社会环境等。 "迷信
我觉得,胡先生的这一提法非常在理。
“不迷信权威”,在我看来,就是要敢于质疑权威。不管这一权威,在学术上曾有过多么辉煌的成就,也不管现今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更不管有着怎样的影响力,甚至是有着何等的声望,在真理面前,这一切显得都是那么渺小、微不足道,因为在真理面前,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错了就是错了,错了,我们就得勇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以待改正,这样才有可能推动真理往前迈进(当然这有点理想主义。可现实,并非像我想的那样美好,有时甚至是非常残酷的)。
敢于质疑绝不是毫无根据的一通胡乱指责,必须要有切实、能够站得住脚跟、经反复推敲、验证的证据或结论。比如,波粒二象性,在我看来,就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波的实质就是粒子做螺旋运动的结果,即波性并不是一种真实的属性。我们看到的波形只不过是粒子在做高速的旋转运动时、我们的眼睛带给我们自己的一种错觉而已。同时,再说一句就是,螺旋运动才是这个世界运动的真实写照。当然,自然有人要问我,何以这样说,我又有着怎样的证据来证实我不是在说假话呢?
第一点,就是我炼丹时的亲身体验。像“夹脊如车轮,一粒又一粒”这些描述,是道家最为真实的一种记录,绝非妄言。这里的“每一粒”就是一个量子,“如车轮”恰是说明,做的就是旋转运动。当然,这一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为大多数人确不曾有过的体验,容易为多数人怀疑,甚至是所否定,这都是正常的现象。但真的就是真的,永远也假不了,假的也永远真不了。第二点,就是我曾对路边的照明灯反复观察过多次。其结果估计大出一般人意外。就是灯光不是按着直线的方式发出的,而是按着一圈一圈的运动形式发出的,能明显看到每一圈灯光都是由类似粒子的颗粒串联在一起组成的,光波是以类似水的涟漪形式逐渐扩散出来的,不是按直线传播的(即那个千百年来为我们称颂“小孔成像”很可能是错的),读者不妨也仔细观察一下。还有就是,对那些提出一整套理论的权威,验证其理论的最好办法就是其理论本身的自洽性和一致性 。如果该理论自身存在矛盾或不足,或是逻辑上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该理论自身也就无须更多的解释,不攻自破了。其结果可能,或者继续对该理论进行修复,可能需要进一步提出一些需验证的假设,或是寻找一些新的证据来支持,这就是另外的问题了。敢于质疑是充分建立在批判性思维的基础之上的。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将我们的质疑之声始终控制在理性的范围之内。因为也只有自始至终保持着批判性思维,始终坚持以一种清醒、冷静、理性的头脑,才能时刻坚守着那份警觉,才不会轻易接受一些权威的观点。特别是在存在一些不足以支撑其论点的根据之时,更不会人云亦云,始终有着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理解和判断,从而也就容易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然后就可顺着某一思路不断地追问问题、思考引发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从而推动问题向“正”的方向前进。敢于质疑权威同样更需要勇气。假若在经过我们反复验算、确认,确实发现自己的观点没有任何问题之后,那我们就可以怀疑某些观点是有不足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那么,我就应当敢于发出自己的质疑之声。可现实必定活生生地在那里摆着,我们都是肉体凡胎,有时为了某些生计或是升职等因素,需要拿到一些证书、文凭、职称等。可这些却掌握在那些需要我们质疑的权威那里,何去何从?真的是非常难以抉择的。 假若是眼看要研究生毕业的学生,进一步,学位和证书恐怕全要丢了,还不止于此,甚至会面临更大的麻烦。可是如果不说出来,内心中的良心于己又说不过去,因此真的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策略的。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言的一句话,我想即便是放到现在仍不失其意义所在。 2022年3月13日星期日 23:00
冤案背后的思考
——读《冤案何以发生——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有感
朝阳院反贪局侦查一处 张宇朋
冤案何以发生?这是一个沉重而复杂的问题。
美国俄亥俄州前检察总长吉姆佩特
该书作者在总结了八大司法迷信之外,还将导致刑事冤案的因素归结为以下六种:虚假供述、采信告密者的陈述、劣质的辩护、不可靠的科学、政府的不当行为和目击者的错误证词。由于该书并非学术著作,与学术著作所要求的严谨的逻辑性、扎实的论证有很大区别,因此作者对于总结的六种导致冤案的因素没有展开系统的论证,而是通过一种案例展现和多种学科分析(如心理学)的方式对这六种因素作出了感性的描述,即使作者是站在英美法的背景之下,但对中国的读者仍具有诸多的启示意义。例如在书中讲述的安东尼.迈克尔.格林强奸案中被害人如何在警官的“引导下”作出辨认,她的证言如何从“其中有个人很像行凶者,但是还不够像”,变成了“就是这个人”。被害人在以第一次辨认时面对警官展示的一组照片说:其中有个人很像行凶者,但是还不够像。在接下来的一天,警官带来了更大的照片,其中包括前一次已经辨认过的格林相同照片的放大版,警官在随后的审判中作证证明:“我们告诉她我们有一些照片;其中可能会有嫌疑犯的照片,事实上并没有真正的嫌疑人。这是被害人认出了行凶者,说“就是这个人。”此时警官告诉他“这个人叫安东尼,简称托尼。”,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被害人对错误辨认的确信。以及书中讲述的埃尔金斯案中的小女孩的证词如何从“可能是”变成了“是”同样具有启示意义。当小女孩并能确定是其姨夫,也是就是被冤枉的埃尔金斯作案时,控方人员反而安慰她不用难过,不用为揭露是她的姨夫干的而担心,“我们已经就此掌握了其他所有证据,并不是你才导致他入狱的”。这种细节描述式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直观、感性地了解英美法国家刑事案件侦查、审判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同样侦查中的不当行为对冤错案件的影响对于我们也具有相同的警示意义。
在该书的阅读过程中,我也始终存在一些疑问。作者在书中多次提及大多数美国人相信他们的司法系统是全世界最佳的刑事司法系统,但是就是在这样的司法体系中,冤错案件也是难以避免的,并且对于冤案纠正的难度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试举书中三例。
之一,书中讲述的埃尔金斯案的审判。通过梳理作者描述的埃尔金斯案的证据可以获知,控方出示了139项证据,陪审团听取了48位分别代表控方和辩方的证人的证言,而整个案件唯一对埃尔金斯定罪的直接证据是6岁小女孩的证言,但她的证词疑点重重。控方的证人主要是参与案件侦查工作的警察和执法人员,他们的证词只能间接证实案发后现场的一些情况;辩方的证人主要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埃尔金斯的朋友能够证实他事发前夜没有作案时间,其妻子也能证明案发当天他没有到过案发现场;现场没有任何指向埃尔金斯的痕迹;案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之一是犯罪现场的法医证据:通过检测受害者遭受强奸时凶手所遗留毛发的DNA,排除了埃尔金斯作案的可能。控方检察官和陪审团对被告人的DNA与犯罪现场的证据并不吻合都是明知的。面对矛盾重重的证据,其证明标准远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为什么会被定罪?为什么无罪的证据在法庭上不能得到应有的关注?为什么在美国这样一个标榜自己具有完美法律程序制度的国家竟然能被判处有罪?在对美国审判制度有了进一步了解之后,也许我们会更加明晰,陪审团审判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具有不可预测性,此书中讲述的几个个案可能对这一点给予了实例的分析。作者在书中对其他案件的描述中所提及的一段类似心理独白似描写不知能否作为理解埃尔金斯案这种情形的一种注脚。作者写道:“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就像参加其他任何竞技比赛一样。虽然我不乐于将其比作竞技,但我脑海里却很自然地把两者联系起来。美国的刑事审判制度具有对抗性和竞争性的特点,我认为每天在数以百计的法庭辩论中,诉讼双方在诉讼竞赛中的激烈交锋使得罪与非罪的界限变得不那么确定,从而使错误定罪成为可能。”
之二,最终使检察官撤回对埃尔金斯案起诉的原因。书中描述的最终使检察官确信埃尔金斯案中的确存在严重错误的是另一犯罪嫌疑人的暴力记录和他在测谎中的失利。这一点让我产生疑惑:为什么检察官对于错案的反思不是来源于埃尔金斯案本身,而是另外一个还未有调查结论的其他案件?从埃尔金斯本身考察已经有很多证据推翻了原有的有罪认定,例如小女孩撤回了对埃尔金斯的指认,对犯罪现场获取的DNA重新进行的更为精确的检测进一步排除了埃尔金斯的可能、甚至发现真凶之后真凶与现场获取DNA的比对,这些证据都没能打动检察官。
之三,在美国纠正一件冤案的难度之大令人感叹。一方面感慨司法的权威在美国的确是不容置疑的,人们对于司法本身具有公正性毫不怀疑的,从书中多次提及的美国人普遍相信美国的司法体系是全世界最佳的刑事司法体系可见一斑,从书中讲述的多起冤案的“纠错”坎坷经历亦可见一斑;另一方面感慨与司法权威相对应的是司法的盲目自大。正如埃尔金斯案,1998年6月7日案发,1999年6月3日陪审团作出裁决,2000年2001年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和州最高法院拒绝复审,2002年小女孩正式宣布撤回对埃尔金斯的指认,2002年12月法院驳回了申请重新受审的动议,2004年作出新的DNA检测结果,2005年3月重新审判的听证会再次否决了重新审判的动议,2005年艰难获取了真凶的DNA并比对,对真凶进行测谎,2005年12月15日检察官撤销对埃尔金斯的指控。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言:一旦被判有罪,一个罪犯要证明自己无辜的机会便十分渺茫,这需要一群公益律师和坚忍不拔的家庭成员在无法保证恢复正义的前提下花费高昂的代价并为此工作多年。这可能是一个悖论,司法的权威可能是奠定美国司法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但对于随之有可能出现司法的自大如何避免。
《冤案何以发生》一书并非一本学术著作,而更像是作者个人经历与工作感悟的总结。此书对多个案件历程的细节性描述鲜活地展现了美国刑事司法制度是如何运行的,为我们更多地了解国外司法制度提供了方便,同时作者对导致冤假错案的深层原因的探索对我们思考当前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问题都有诸多启迪,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籍。
最后以
“你好,真相!
你一直在那里,
却有人对你视而不见,
不愿对你保持信念!
你好,真相!
我们为你而战,
我们因你而战,
却依然有人与谎言为伴,与谎言同眠!
你好,真相!
他们在你与证据之间玩起捉迷藏的把戏,
你已被谎言和欺骗包围,
以致耗费漫长的实践才能找到你!
你好,真相!
你召唤上帝的盔甲,把我守护。
我知道,最终你会为我祝福!
你好,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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