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法院班子自我评价》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01 09:59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法院班子自我评价作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
"法院班子自我评价作文注意事项"
法院班子自我评价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一份好的自我评价,应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深入具体,并具有指导意义。为了写好法院班子自我评价作文,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评价目的,把握评价重点"
自我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改进工作。因此,在写作时要明确评价的目的,把握评价的重点。一般来说,评价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建设:" 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否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审判执行工作:" 是否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是否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是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队伍建设:" 是否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是否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是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是否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司法改革:" 是否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是否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否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否推进司法公开。
"自身建设:" 是否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是否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自我评价的灵魂。在
院长信箱里的法律钥匙:如何精准撰写法院纠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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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司法判决的尘埃落定未能带来内心的安宁,当您坚信生效裁判中存有不公,法律其实还留有一扇特殊的门——向作出该裁判的法院院长提交纠错申请书。这不是常规的诉讼程序,而是法院内部一条重要的监督与纠错渠道。理解其独特规则,掌握精准表达,是开启这扇门的关键。
核心认知:这不是诉讼,而是关键沟通
院长纠错程序,源于法律赋予院长发现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的权力。但这并非对案件的重新全面审理,而是聚焦于是否存在法定的、足以启动再审的重大错误。您的申请书,本质是向院长清晰揭示这些法定错误的高效沟通工具。
如何锻造这把“法律钥匙”?四个核心维度缺一不可:
- 重构事实脉络:为院长铺设认知基石
遗忘预设: 切勿幻想院长事先知晓案件细节。他是全新的倾听者。
精准勾勒: 以冷静、客观的笔触,简述案件核心经过。时间、地点、关键人物、核心行为、争议焦点等要素必须清晰无遗。
摒弃冗余: 剥离情绪宣泄与细枝末节,只保留支撑核心诉求的骨干事实。目标是让院长在最短时间内把握全局。
- 锁定程序硬伤:直指法定再审情形
超越“感受”层面: “法官态度差”、“审理不够细致”等主观评价无法触动再审。院长关注的是法律明确禁止的程序违法或实体错误。
精准对标法律: 深刻理解《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再审条件的明确规定。例如:
程序严重违法: 如依法应回避的法官未回避;原审严重剥夺您的辩论权利;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获法定代理人代理等。
实体关键错误: 如作为裁判核心依据的证据被证明系伪造或变造;原审据以定案的关键证据未经质证;发现足以颠覆原判的新证据;裁判所依据的另一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适用法律存在根本性错误等。
明确指认: 在申请书中明确指出原审裁判具体违反了哪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哪一类法定再审情形。
- 援引法律条文:为您的论点提供“法理坐标”
充当“引路人”: 不要默认院长熟稔所有法律条文细节。您是法律依据的提供者。
精确标注: 将支撑您主张的具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名称、条款项序号及内容原文清晰列明。例如:“原审法官在庭审中多次无理打断我方陈述关键事实,且未将我方核心辩论意见记入笔录,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保障当事人辩论权利的规定,符合该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九项‘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再审法定条件。”
论证结合: 将法律条文与您指出的原审具体错误行为紧密关联,清晰阐述其违法性。
- 提供坚实后盾:让事实与法律“看得见摸得着”
卷宗之外: 院长通常不直接持有您的案件卷宗。您需主动提供关键材料作为附件:
身份证明: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裁判文书: 原审一审、二审(或再审)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复印件。
核心证据: 支撑您申请理由的关键证据材料复印件(如证明程序违法的庭审录音录像文字摘要、证明新证据的材料等)。
清晰标注: 在申请书正文中明确提及附件内容,并可在关键材料处做必要标记(如用荧光笔标出裁判文书中的错误段落或遗漏记载)。
成功关键:精准、克制、依法
院长纠错申请书的效力,在于用最精炼的语言、最扎实的证据、最明确的法律依据,向院长展示原审裁判中存在的、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硬伤。它要求您超越情绪表达,进行一场高度理性、高度聚焦的法律论证。这不仅是寻求个案正义的途径,更是公民依法参与司法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体现。当这把精心锻造的“法律钥匙”符合法定要求时,它便可能叩开司法系统自我审视、自我完善的大门,让公正之光在每一个值得照耀的角落重现。
喜报 | 北京法院2个集体、5名个人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退役军人、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凝聚奋进力量,进一步推动本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军队建设,近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表彰北京市优秀退役军人、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董明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四级警长曲韬被授予“北京市优秀退役军人”称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被授予“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杨卫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一级主任科员张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二级主任科员郇正源被授予“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北京市优秀退役军人董明磊董明磊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宗旨,以强烈的责任感与事业心,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先后多次被评为市级、区级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及嘉奖,于2005年、2014年两次被市政法委评为“北京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入选北京市高级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师资库”被评为北京市司法警察二级教练员,2018年在第二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比赛中荣获集体第四名的好成绩,2021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在27年的司法警察工作中,该同志时刻牢记身为一名党员的宗旨与责任,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入职至今圆满完成了多起大要案的保障及影响大、规模大的重点案件的执行工作,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自2020年担任警队负责人以来,该同志带领法警大队全面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在加强警队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制定并完善了多项警队制度,充分激发聘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力助推法警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增强了法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该同志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司法为民,所在的海淀法院法警大队荣获最高院“人民满意的法警队”“全国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曲 韬曲韬同志2012年12月退伍后进入丰台法院工作,十年间曾获三次优秀共产党员、两次党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一次司法警察卫士奖。2023年5月12日,有当事人表示身体不适,曲韬同志全力配合领导启动应急预案,与庭室干警齐心协力,在120确诊当事人为心肌梗塞后,他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抢救,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代其办理挂号、检验、缴费等相关手续。救治医生告知要马上手术,不能再拖时间,在院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并在家属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沟通,取得其授权,果断替家属签了病危通知单、手术通知单等文件,使得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手术。最终妥善处置了本次突发事件,出色的完成了一名人民警察、一名退役军人的职责和使命。曲韬同志说:“法警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押解、值庭、执行、安保、处突这几项,虽然重复且单调,但容不得放松一丝一毫,不要想着能有多出彩,保障好审判工作就是最大头彩,是对为工作注入的热情和能量的最大肯定”。他做到了“有绝对忠诚的信念、有执法为民的情怀、有崇文尚武的素养、有甘当绿叶的胸襟、有敢打硬仗的血性”的基本要求,努力让头顶的警徽发光,勇担肩膀警衔的重量。
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现有79人,其中司法警察17人,聘用制警用辅助人员62人。其中退役军人66人,占全体干警的83.5%。支队工作任务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法院机关安全防范以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以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多年来,法警支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历次重、特大案件的审判警务保障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退役军人在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担任着“突击队”的角色,为一中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支队先后荣获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岗位大练兵先进集体、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北京法院“标兵警队”等荣誉称号。“退伍不褪色,永葆军人本色”。支队根据队伍退役军人比例大的实际,确定“人才强警,以点带面,争创一流”目标。支队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比武标兵梁景涛、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李旭军、谭勇等曾身着军装的优秀司法警察。以他们作为“主力军”的法警支队,在2022年全市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评比竞赛中,总体成绩在全市三级法院警队中名列前茅。支队今年截至目前共保障各类案件庭审1985次,共出动警力5278人次,队员人均月加班20余小时,出色完成大要案的庭审保障任务,努力践行争创一流铮铮誓言。“军人铁血依旧在,为民服务终不改”。法警支队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近年来,支队以“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为依托,延伸“青年雷锋岗”品牌效应与职能,与共建学校、社区分别开展开放日活动,进行普法宣传、倾听群众需求,提升为民服务执法能力水平。通过每季度评选为民服务等不同主题“身边榜样”,厚植执法为民情怀。自“青年雷锋岗”成立以来,共计为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2800余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军人坚韧笃行、为民服务的鲜红底色。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近年来,二中院干部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署要求,立足审执中心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科学规划军转安置,系统构建培养体系,用心关爱军转干部,为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有序发展,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贡献。为加快军转干部身份转变,适应岗位变化,更好融入法院环境、适应法院工作氛围,干部处充分考虑军转干部年龄特点、知识结构、家庭情况及部队履历,创建系统科学的培养体系。一是强化岗前培训,干部处牵头组织院内相关部门,通过教师授课、观看视频、实践锻炼、观摩庭审等形式开展培训,帮助军转干部熟悉法院情况,了解工作内容,推动角色转变和职业转换。二是科学分配岗位,参考军转干部个人意愿,结合军转干部专业特长、工作履历,发挥军人不怕苦累,顽强拼搏的作风,综合研判适配岗位,提升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对单位的认可,增强归属感。三是业务岗位交流,综合军转干部工作表现、能力特点,有计划有重点的在审执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警支队之间开展业务交流、岗位交流,通过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锻炼,提升军转干部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养,进一步促进全院干警素质提高。干部处持续做深做实军转干部管理培养工作,切实提升军转干部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强关心关爱,秉承奉献精神服务干警,时刻问需军转干部所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在“110”警察节亲切慰问司法警察队伍中的军转干部,在八一建军节与退役军人共同座谈,召开应急处突工作表彰会,对忠诚履职、冲锋在前的军转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在全院范围营造拥军爱军良好氛围。近年来,20余名军转干部在全国、全市获评先进工作者、业务技能标兵等荣誉称号,100余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等奖励。
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杨卫军杨卫军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钻研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政策规定,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创新进取,积极探索解决接收安置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单位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多次被嘉奖表彰并荣立三等功。该同志2015年开始负责单位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工作中坚持熟政策、知实情、接对人方法和思路,积极学习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梳理单位编制情况并广泛征求审判部门和综合部门用人需求建议,拟定针对性接收安置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接收安置工作。该同志作为曾经的军转干部,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始终有深厚感情,尤其是负责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期间,尽心尽责,不怕苦不怕累,为退役军人积极宣传接收政策和岗位要求,设身处地为他们分忧解难。到法警支队工作后,该同志经常与支队退役军人谈心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认真工作、提升本领,发扬部队组织观念强、作风纪律好的优良传统,在本职岗位干出一番作为。该同志始终不忘初心,立足岗位,忠诚履职,遵规守纪,踏实肯干,无私奉献,得到领导和同志们一致肯定。
张 勇张勇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和特点,服务北京法院系统队伍建设。该同志始终带着对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去研究政策、提出建议、推进落实。用足聘用制岗位,探索建立人员递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吸收到北京法院队伍中,依法依规为退役军人解难题,做好退役军人户口转接、落户安置等工作。多次到市退役军人局走访调研,联合会签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同时对优化法院系统人员队伍结构,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该同志严于律己重品行。始终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践行“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郇正源郇正源同志负责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学习领悟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能力水平,高质量完成了历年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任务。每年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方案发布后,郇正源同志第一时间对本单位军转干部专业背景和工作履历进行梳理分析,为科学拟定接收岗位提供参考。报名期间,郇正源同志始终保持电话畅通,耐心细致热情地军转干部各项咨询。报名结束后,郇正源同志坚持逐人通知,向每一名军转干部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避免因遗漏通知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情况,充分保障军转干部的择业权益。军转干部到岗前,郇正源同志根据军转干部能力特点、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拟定岗位分配建议,充分发挥军转干部在司法审判、组织人事、财务会计、计算机等方面的优势特长,促进军转干部人岗相适应、人尽其才。郇正源同志始终注重加强与军转干部的日常交流,及时解答对军转干部的问题疑惑,积极回应军转干部的个人诉求,帮助军转干部加速角色转变,尽快融入新集体新环境。军转干部到岗后,郇正源同志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高效完成录用审批、公务员登记、工资转接、社保接续、档案转递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为转业军官免除后顾之忧。在军转干部较为关注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该同志始终秉持甘为人梯的组工干部精神,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规定,确保军转干部不留疑问,安心工作。
编辑:肖飞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