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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1 15:2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管理投标观后感的作文,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文章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观点明确:
"一、 明确“观后感”的核心:"
"“观”的是什么?" 是指你观察到的关于管理投标的"具体过程、现象、环节或某个特定事件"。这可能是某个公司的投标策略、某个评审环节、某个团队的合作方式、某个遇到的困难与解决方法,甚至是某个失败的案例。 "“感”是什么?" 是指你从中得到的"思考、启发、认识、评价或情感体验"。它应该是基于观察而产生的,具有个人洞察力和反思性。
"二、 内容选择与聚焦:"
"选择具体切入点:" 不要试图涵盖管理投标的所有方面,选择一两个最让你印象深刻、最有感触的点深入挖掘。例如: 对某个投标策略的创新性或风险性的评价。 对团队协作在投标中重要性的认识。 对信息透明度或流程规范性的观察与思考。 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程度的分析。 对某个失败投标原因的剖析。 "紧扣“管理”视角:" 观察和感悟要体现管理的思维。思考投标活动中的"组织行为、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决策过程、战略制定、沟通协调、流程优化"等方面。例如,观察团队如何分工协作?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中,有七成与政商关系不清有关。为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曲靖市深化多领域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强有力的监督加快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收钱优先办,不送钱就拖着不办,靠着“吃拿卡要”,云南省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原处长冯建平非法收受贿赂近百万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正风肃纪
严查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被留置的第一个月,曲靖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崔永并不配合,专案组成员对相关线索开展研判后有了新的发现。“崔永的女儿在深圳购置了一套1700多万元的房产,崔永说房款来自他经营煤矿的弟弟。”曲靖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周灵军和专案组成员就此展开进一步调查,崔永受贿、违规开办企业的情况逐渐浮出水面。
“煤矿市场景气时,很多煤矿都因为拿不到炸药导致产能不足,但他参股的煤矿从来不会缺炸药。”周灵军和专案组调查发现,煤矿开采离不开炸药审批,而权限恰恰在公安机关。崔永利用手中的审批权,收受贿赂、礼金,筹集到了最初参股煤矿的资金。崔永通过让他弟弟出面参股煤矿,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了进一步牟取暴利,崔永又将煤矿赚到的钱让其弟弟开设小额贷款公司,转而暗示其他煤矿向贷款公司借款。截至案发,崔永非法牟利超过1亿元。案件查清了,崔永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非法所得也被追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崔永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宣威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同样没有经受住金钱诱惑。“最开始收下那2万元时,我心里也很忐忑。”张伟说。从最初的吃顿饭、收条烟,再到收礼金、贿赂,2006年到2019年,张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借用公司资质投标土地整治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现金人民币80万元、现金美元4000元。张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从曲靖市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来看,不少被查处干部的受贿行为往往始于党的十八大以前、延续到近年;而近年来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受贿案件要少一些。”曲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殷红云说。
据统计,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有关人员266人,其中七成与政商关系不清有关。“我们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化金融、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工作,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曲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孟凡兵说。
建章立制
剖析问题根源、查找管理漏洞,强化人财物规范管理
前些年,曲靖市纪委监委收到了多封关于曲靖市审计局原局长郭建春的举报信。
“以前在曲靖做工程的都知道,要想快速完成审计,必须得给郭建春送钱。”一名举报人告诉曲靖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由于此前规定政府工程完工后,需要经过审计局审计才能拿到工程拨款,一项工程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能不能及时、足额拿到拨款,往往决定了一些小企业能否生存发展,不少企业家选择了向郭建春行贿。
长期在曲靖市审计局任职、担任审计局局长近10年,郭建春很清楚审计流程。收过钱的项目,他会跟工作人员表示是政府重点工程,需要尽快完成审计;而没经过他点头的项目,曾有企业来回跑了多趟,连材料都没递上去。
曲靖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分析,政商关系不清,多出现在土地、矿产资源、招投标等领域,其中往往是个别官员索贿。要减少这些领域的贪腐行为,必须完善有关制度。
近年来,曲靖市积极探索“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曲靖市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试行)》,将单位“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重点,让领导干部感受到用权受监督。“要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交流任职制度规定,有计划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孟凡兵说,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关键要强化人财物规范管理,让领导干部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
曲靖市富源县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向干部行贿的不良企业和商人,坚决列入“黑名单”,形成惩戒查处合力,引导督促企业“凭真本事”挣钱,而不是“靠搞关系”吃饭。麒麟区、马龙区结合医疗卫生领域案件查办,及时完善医疗卫生系统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管控等机制,着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以完善的制度机制助推“清廉医院”建设。
“我们探索实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机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曲靖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宁敏说。
提升服务
出台政商交往10项“正面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包保帮扶企业
为规范政商交往、鼓励支持企业发展,曲靖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参加企业活动、组织企业交流培训、深入企业调研、办理涉企事项等10项“正面清单”,让领导干部放开手脚为企业服务。
“5个小时内就送来了两车天然气,解决了我们企业的停产问题。”富源县不少道路因天气原因封闭,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生产第一道工序必须使用的燃料运不进来。“一旦公司拉闸停产,一天将造成约30万元的损失。”公司总经理叶龙勤说,富源县委书记知晓情况后当即协调车辆运送天然气入厂,很快解决企业生产面临的难题。
政府职能部门的及时帮扶解决了企业困难,获得了企业信任。在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的带动下,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富源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纷纷来到富源县投资兴业。“自2015年到富源来发展,最深的感受就是当地政府把企业的需求放在心上。”叶龙勤说。
“有问题,找宋师傅!”这是沾益区各企业手续办理人员经常说的话。他们说的宋师傅是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的代办员。企业招聘工人难,他就下到村里联系村干部,组织村上剩余劳动力去企业应聘;企业投产后资金周转困难,他就多方努力,银行到企业进行实地察看。窗口还有手续办理流程图,标明了办理时间,企业看了“一次清”,材料都能提前准备。
曲靖市推动领导包保帮扶企业制度落实到位,实现各地辖区内企业都有1名县处级领导、1名县级行业部门领导干部负责挂钩联系,负责惠企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要清,也要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仅要从监督保障各类政务服务措施落地落实上下功夫,更要从优化政务服务上下功夫。”曲靖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杨雁频介绍,曲靖市相继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政商交往规范化,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24日 12 版)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实施。我理解,《办法》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促进政务信息化创新发展的要求,提出的九个方面的改革和发展要点值得高度关注。
一、统筹管理的领导架构
《办法》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的并联管理和协商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确需建设或保留,但不能进行信息共享的项目进行审核,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建设或保留;财政部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并指导监督建设单位落实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规定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二、简政放权的审批环节
《办法》提出,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原则上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审批环节,在执行中可结合实际情况简政放权。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对于已经纳入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因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或者情况紧急的,且前期工作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的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节能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涉及新建土建工程和高耗能项目的除外。
三、共享开放的信息机制
《办法》提出,政务信息化项目要实现跨部门共建共享,政务信息资源要实现共享开放,政务信息系统目录要实现统筹管理。
一是政务信息化项目实现跨部门共建。跨部门共建共享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由牵头部门会同参建部门共同开展跨部门工程框架设计,形成统一框架方案后联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是政务信息化项目实现中央和地方的共建。国务院有关部门需要地方共享协同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审批、分级建设、共享协同的原则建设。
三是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开放数据目录。明确部门项目与总体工程的业务流、数据流及系统接口基础上,初步形成的共享开放数据目录。
四是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分析篇。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应当包括信息资源共享分析篇(章)。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或上报国务院的请示文件应当包括对共享分析篇(章)的意见。
四、建设单位的重要职责
《办法》提出,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实施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
一是强化实施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二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强化集约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充分依托云服务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
四是强化监理管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五、建设投资的有效机制
《办法》提出,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概算调整管理、运维资金管理、建设结余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
二是预先下达资金的管理。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未获批复前,原则上不予下达项目建设投资。对确需提前安排投资的,建设单位可在可研报告批复后提出申请,由审批部门批准。
三是加强概算调整管理。对于投资规模未超出概算批复、原建设目标不变,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且资金调整数额不超过概算总投资15%,并符合有关情形的,可由建设单位调整,同时将调整文件送审批部门备案。
四是加强运维资金管理。对于未纳入国家政务信息系统目录内或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要求的系统,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
六、项目验收的约束机制
《办法》提出,加强项目的验收时间管理、验收申请管理、验收内容管理、验收后续管理。
一是验收时间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半年内,建设单位应当报请审批部门组织验收。未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二是验收内容管理。项目验收包括建设总结、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等材料。未进行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
三是验收后续工作。审批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报告等材料报审批部门备案。
七、网络安全的综合制度
《办法》提出,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密码保障系统的定期评估、安全可靠产品的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保障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一是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密码保障系统的定期评估。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
三是强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在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中,应当具有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报告、非涉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内容。
四是加强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定期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确保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安全。
八、绩效考核的建设机制
《办法》提出,要加强审批部门、建设单位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和后评价。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项目审批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绩效评价和后评价结果的应用,指导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有关部门自行审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备案文件中,应当包括绩效内容。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建设单位应当对绩效进行评价,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建设期内每年年底前向审批部门提交。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和后评价。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并投入运行后12至24个月内,开展绩效自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送审批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部门可以委托相应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后评价工作。
九、重视实效的监督管理
《办法》提出,加强国家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共享、招标采购、资金使用、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国家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真实、合法和高效,推动完善并监督落实相关制度政策。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的处理处罚。对监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批复要求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暂缓安排投资计划、暂停项目建设直至终止项目。
四是强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的监督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周德铭 审计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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