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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2 07:28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法学论文自我鉴定时,需要展现出你对该论文写作过程的深刻反思、对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能力的展现以及对自身优缺点的清晰认知。以下是一些在写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 核心内容与重点 (Content & Focus)"
1. "明确目的与定位:" 自我鉴定不是简单重复论文内容,而是对整个写作过程的总结、反思和评价。它旨在展示你的学术成长、研究能力、批判性思维以及符合法学专业要求的素养。 2. "展现研究过程:" 不要只谈结果,要适度提及研究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遇到的困难、如何克服困难以及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如何形成的。这能体现你的研究能力和韧性。 3. "突出法学特色:" "问题意识:" 是否清晰地识别并阐述了法学研究问题? "文献梳理:" 是否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判例、理论文献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梳理和评析? "逻辑论证:" 论证过程是否严谨?逻辑链条是否清晰?论据是否充分、有力? "法律适用:" 是否能够将法律理论、原则与具体法律问题相结合,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或观点? "规范意识:" 是否体现了对法律规范、法治精神的尊重和理解? 4. "体现学术能力:" 重点展示信息检索、文献分析、逻辑思
原创 阳东辉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阳东辉
责编|薛应军
正文共3178个字,预计阅读需9分钟▼
法学论文写作,既是学术思辨的淬炼,也是法治实践的映射。一篇具有学术生命力的法学论文,必须精准把握五个核心要素:论文选题的精确性、问题意识的敏锐性、论证逻辑的严密性、学术创新的突破性和规范分析的完整性。这五个核心要素共同铸就法学研究的专业品格与实践价值。
论文选题的精确性
论文题目不仅是研究内容的第一次理论抽象,也是学术定位的精准锚点。一篇好的法学论文,论文题目通常情况下要在25个字内明确传递研究对象、问题领域和方法特征。例如,论文《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重构——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为中心的教义学分析》,题目清晰界定了“研究什么”“如何研究”。总体来看,具有吸引力的论文题目,能通过概念组合、视角转换或矛盾揭示,展现创新性,让编辑和读者通过题目即可快速判断研究的理论价值。
法学论文选题需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或填补研究空白,或提出新理论,或修正旧学说(如“对‘公共利益’概念的限缩解释”),或回应社会需求,或解决新问题(如“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分配”),或在视角、方法或结论上有所突破(如“实证分析法官裁判倾向”)。若选题属于传统领域,老题新作,则需从理论新解、方法革新和材料突破三方面切入,挖掘未被充分讨论的细分方向。
同时,法学论文选题应避免重复已有研究,避免三大陷阱:一是范围太大,不聚焦,如“论法治”。二是价值预判。比如“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效果不佳,证明立法者忽视女性权益保护”。此论断直接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效果不佳的原因归于“忽视女性权益”的价值立场,未排除其他解释可能,如司法资源配置不足、证据认定标准模糊等。三是生造术语。如,“量子法学初探”。论文题目应尽量保持“问题开放性”与“概念可验证性”。
一个好的法学命题,应当像精确的手术刀,既能切开问题的表皮,又不伤及健康的组织。论文题目决定了读者是否愿意继续阅读摘要,编辑是否送审。换句话说,题目如同论文的“明眸”,既要传神达意,又要顾盼生辉;既要凝视学术传统,又要眺望问题前沿,在方寸之间折射出研究的深度与创新性。
问题意识的敏锐性
法学学术论文的“问题意识”是研究的核心驱动力。它要求研究者对法律现象或理论中存在的矛盾、漏洞、争议或实践困境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发现既有法学学说中的逻辑“裂缝”或解释盲区,捕捉司法裁判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识别立法文本与法律实施效果的背离等。它要求作者跳出简单描述或重复通说的层面,通过批判性思维发现“真问题”,揭示法律规范的内在矛盾,研究司法实践深层的困境或理论体系的根本缺陷。真正的法学研究应避免“伪命题”和“学术泡沫”。比如,“法律应否正义”,就属于“伪命题”,缺乏讨论空间。再比如,“加强执法力度以减少犯罪”,这属于重复常识而无理论价值的“学术泡沫”。
通常情况下,一篇好论文的敏锐问题意识有三个主要特点:第一,针对性。要求聚焦热点和前沿问题,避免泛泛的现象描述。第二,创新性。要求揭示知识体系的断裂带或认知盲区,发现制度与实践的脱节。第三,可论证性。要求能通过法律解释、比较研究或实证分析等方法展开学理论证,分析既有规则的逻辑漏洞。例如,研究网络医疗广告法律规制,应聚焦传统广告准则在网络环境下的适用性危机,揭示其面对框架技术规避、算法推送模糊责任等新型挑战时的解释力不足问题,进而提出禁止医疗网站使用框架技术、构建标准化信息披露制度等具体法律对策,而非仅停留在现象描述层面,以推动规制体系与数字技术的适配性改革。
论证逻辑的严密性
法学学术论文的论证逻辑是研究的主要脉络,要求以严谨的学术规范构建“问题—分析—结论”的完整闭环。论证过程需遵循三重检验标准:首先,规范分析必须系统梳理法律条文的内在矛盾,如对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须对比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产品质量法的适用冲突。其次,学理探讨应当厘清各派学说的争议焦点,如“违约责任相对性”与“违约责任泛化”之争。最后,实证研究要验证命题的现实基础。比如,对50例股东会决议加速出资期限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类型化司法裁判研究,通过数据挖掘揭示司法倾向,为理论假设提供数据支撑。三者必须形成逻辑闭环,任何环节的缺失都可能削弱论证说服力。
具体展开论证时,需构建“金字塔式”推理结构:底层是事实基础(如自动驾驶技术分级标准),中层是法律解释(如“高度自动驾驶”在民法典中的定性),顶层是理论抽象(如“人机协同责任”的模型)。同时,在论证过程中,必须遵循逻辑自洽和MECE原则(相互独立、完全穷尽),即要求论证中的分类标准或论点之间无重叠交叉,行为分类或论证覆盖所有可能性,不存在重大遗漏,避免论证跳跃或循环论证。
学术创新的突破性
学术创新是法学知识生产与法治实践发展的核心引擎,其本质在于通过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方法,在既有理论框架与实践经验中实现突破性认知与建设性超越。学术创新,首先,体现为问题意识的原创性,即发现真问题而非重复的伪命题。例如,在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研究中,要深入分析“算法黑箱”违背司法程序正义的逻辑机理,而非泛泛讨论技术风险。其次,表现为理论建构的突破性,包括概念创新(如将“创新市场”引入反垄断法的分析框架)、范式转换(如从“个人同意”到“风险控制”的隐私保护逻辑重构)或体系再造(如“民法典时代商法独立性之争的体系重构”)。
在方法论层面,学术创新要求研究工具的革新。无论是采用定量法学研究方法对裁判文书展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还是法律认知科学通过“眼动实验”揭示法官裁判的心理机制,都拓展了传统法教义学的边界。学术创新必须遵循批判性继承原则:既要超越通说(如证明“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平台经济中的局限性),又要保持与法律体系的兼容性(如将“算法解释权”嵌入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意思表示解释规则)。
学术创新的判断标准包含三个层面:理论层面是否填补知识空白(如提出“数字遗忘权”的子权利类型)、实践层面是否提供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如设计自动驾驶责任的保险分层模型)、方法论层面是否开创研究路径(如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重构电子证据规则)。真正的学术创新绝非标新立异,而是在法秩序裂缝中生长出的新枝,既扎根于规范土壤,又指向未来法治图景——正如对元宇宙虚拟财产权的研究,既要解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虚拟财产”条款的规范内涵,又要预见脑机接口技术对传统物权理论的颠覆可能。这种创新使得法学研究既能守护数百年的教义学传统,又能回应当代社会的革命性挑战。
规范分析的完整性
规范分析以法律规范为中心,体现法学特质,构成法学学术论文不可动摇的研究根基。规范分析的完整性,要求研究者在法律文本解释与制度评价中实现三重覆盖:一是形式逻辑自洽,即法条内部无矛盾、概念周延;二是价值体系融贯,即符合宪法原则与部门法基础理论;三是实践效用可验证,即能通过典型案例或社会效果检验。具体而言,需系统考察规范生成的立法目的、法律条文之间的效力关联(如一般法与特别法的衔接)、概念操作的精确性(如“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同时,嵌入法教义学的解释框架,以文义解释为起点,体系解释为桥梁,目的解释为导向,合宪性解释为边界,进行递进式论证,旨在通过层级化的方法确保法律解释的严谨性与正当性。
规范分析具有双重发现功能:既能揭示立法者预设的规范目的(如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对自动驾驶场景的覆盖盲区),又能彰显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种“文本—实践”的张力分析,往往催生具有理论突破性的研究命题。可以说,规范分析,既是防止法学研究碎片化的锚点,也是应对新兴法律挑战的分析工具,其通过“解释—批判—重构”的递进论证,最终可以实现从“法律是什么”到“法律应当是什么”的学术跃升。
原标题:《阳东辉:法学论文写作必须精准把握的五个核心要素》
【我是这样做学问的】
作者: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1984年,我高中毕业,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时代,我们经常早上五六点就到图书馆学习,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种著作、选修各类课程。虽然当时还没有强调通识教育或学科交叉,但广泛涉猎各学科知识为我们的专业学习拓展了视野。除法律系的课程外,我也选修了不少哲学系、中文系、社会学系的课程。法学归根到底是关于人的学问,这些课程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法的本质有着很大帮助。
在法学专业的课程中,龚祥瑞老师和罗豪才老师的课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龚祥瑞的课安排在一间大教室,从来都座无虚席。他上课时一口充满激情的宁波话,对中外行政法如数家珍,从理论到实践都讲得十分透彻。罗豪才常使用启发式教学法带领我们从不同视角讨论和思考,将问题不断引向深入。正是在这样的课堂上,我深刻体会到了行政法对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对行政法学产生了浓烈兴趣。老师们经纶济世的情怀具有强烈感召力,不断影响和塑造着我们这些青年学子的人格。
因此,我下定决心报考行政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88年,我从北大法律系本科毕业,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师从应松年教授研习行政法。1990年,我硕士毕业,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师从陈光中教授和应松年教授从事行政诉讼法研究,成为新中国首位行政诉讼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1993年毕业并留校任教至今。
在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我开始比较系统地整理自己的一些思考并撰写成文。当时国家法治建设最紧迫的任务是实现“有法可依”,立法机关面临较重的立法任务,学术研究也就顺理成章地围绕着厘清基本概念、构建基础性制度展开。如何将纷繁复杂的行政活动类型化并为其确立规则是十分具有理论挑战性但又很有吸引力的事情。我沿着这一脉络展开研究,从1989年起陆续发表了一些学术论文,尤其是其中一些成果得到学界和实务部门的关注,让我感受到学以致用的意义。1992年,《中国法学》转载了我发表于《法学与实践》杂志的《建议制定行政许可证法》一文,引起立法机关的关注。我也由此加入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团队中,参与具体条文的起草和修改。
这一段求学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兴趣和热爱是做学问最重要的前提。高质量的研究往往是由兴趣所驱动的。如果能够从学术研究中真正感受到求知的快乐,那就会有不竭的动力和灵感去支撑看似枯燥的读书和写作。
学术研究具有时代性。一个时代的学术研究,必定着重关注一个时代的问题。将个人研究兴趣与时代需求相结合,会让研究成果产生更大的影响。我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行政行为理论和行政救济法,这正是时代赋予的机会与使命。为加强行政领域立法,198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建行政立法研究组,我有幸作为研究组秘书参与其中。我早期的很多研究主题都跟研究组的工作密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是我实际参与的第一部立法,我博士论文的选题正是来源于该法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论文的部分观点也被立法所吸收。在参与立法等实践工作的过程中发掘具有学术价值的真问题,强化研究的问题意识成为我做学问的方法之一,后期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程序的研究亦是如此。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的研究风格: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践,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研究,但法律规范系统并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体系,法律也并不成长在真空之中,而是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有着广泛而深刻的联结。好的法学理论应当具备鲜明的实践品格,展示对实践的洞察力、解释力、引导力。因此,我常要求我的学生深度介入和参与法治实践,通过对实践的观察、体验和反思,培养敏锐的问题意识和思辨能力,防止研究“脱实向虚”。
典型案件是了解法律系统运行情况的另一扇重要窗口。在做学问的过程中,我亲历和参与了一些司法实践,代理了诸如“贤成大厦案”“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等案件,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田永案”将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延伸至教育行政管理领域,开启了高校做行政诉讼被告的先河。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4期收录,后又被遴选为最高人民法院第38号指导性案例。代理该案后,我觉得有必要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做一讨论,于是撰写了《公务法人问题研究》一文,发表在《中国法学》上。这种通过典型案例观察、检验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的研究方法,是完成中国行政法系统化、本土化建构所需要的。法学研究者从个案出发参与实际问题的解决十分重要,但不应止步于个案,而要善于通过个案见微知著,发现系统性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
好的研究成果能够引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这一检证过程亦会引出新的理论问题,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循环。在研究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中国实现行政法治的关键在于政府,于是将研究重点放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上。我在2005年筹建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并带领研究院团队先后研发设立了“中国法治政府评估”等项目,取得了“以评促建”的良好成效。项目的开展也帮助理论界更好地把握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脉搏和规律,催生了更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优秀成果。
在多年来的研究中,我愈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历史文化和体制机制的独特性,越发意识到破解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难题没有现成答案可以照搬。这要求我们把握好知识生产和理论发展的方向,做好法学研究的守正创新,用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成果关于法治的中国之问、时代之问、历史之问。
新时代为法学研究提出了新命题,也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素材和历史机遇。只要我们坚持立足本土、面向实践、把握当代、放眼未来,就一定能够形成更多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回应时代需求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作出更大贡献。在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法治的光辉必将更加闪耀。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05日 0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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