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58原创网网
更新日期:2025-08-02 18:29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在撰写合同时,甲方(Party A)和乙方(Party B)各自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合同撰写:甲方与乙方的注意事项"
合同,作为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商业活动和社会交往中不可或缺的基石。在合同的撰写过程中,无论是作为通常处于优势地位或发起方的甲方,还是作为接受方或履行方的乙方,都需秉持严谨、清晰、公平的原则,并关注一系列关键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执行性,从而规避潜在风险,保障自身利益。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撰写时应注意的事项各有侧重,但又紧密相连。
"甲方(Party A)在合同撰写中应注意的事项:"
甲方通常是合同的发起方,可能提出交易条件、项目要求等。因此,甲方在撰写合同时需特别注意:
1. "明确目标与范围:" 清晰界定合同的核心目的、交易标的、服务范围或工作内容。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确保双方对合同标的有一致的理解,防止后续争议。 2. "设定合理的义务与标准:" 明确乙方需要履行的具体义务、交付标准、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标准应具体、可衡量、可实现,避免过于苛刻或不切实际的要求,以免构成违约或引发诉讼。 3. "保护自身权益与风险控制:" 合理设置权利义务对等条款,确保自身核心利益得到保障
如果自己打算和其他人签订合同的话,一般会依据双方的意愿来进行签订这个合同内容的。那么关于合同中所出现的甲方和乙方应当会如何进行确定?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协议的甲方乙方?
律师解答:
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时候,属于承包类的协议,以发包方为甲方,买卖类的合同,以卖方为甲方,以劳务类的合同,以用人方为甲方等等。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甲方乙方只是名称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订立的双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
律师解析:
合同的甲方乙方有的区别在于:
1.主动权不同。甲方是最先提出要求的一方。乙方是接受对方要求的一方;
2.操作不同。甲方是提供主要资金,仅派监督人员。乙方是接受对方的资金,主要实行操作的一方;
3.目的不同。甲方有一个既定的目标,以达到预期目标为目的。乙方根据对方的目标尽可能的达到对方的满意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李艳宏律师简介
李艳宏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客户端查看)我小时候,说到甲方乙方这词,只当是电影名。
说起这词来,总能想起葛优念合同的声音:
“兹有甲方某某某,乙方好梦一日游……”
真接触到这词,是大学时第一次看出版合同。甲方某某出版社,乙方那里空着,等我填。合同很长,条款数字,看得我眼花缭乱。
甲方已经签好了名,等我这个乙方末尾签名,签完寄回。
那会儿,我有点理解《甲方乙方》这个片名的幽默感了。
写东西的人,也如葛优他们好梦一日游机构似的,自觉是在做一件有关人类心灵的好事,你觉得自己在创作在抒写在表达。
但对出版这个看似文化、实则商业的行当而言,归根结底:
你是个供货的乙方。
我开始写东西时,有两位前辈,给我不同的告诫。
一位说:挑一个自己有兴趣的事情去做,生活会更有意思。
一位说:自己有兴趣的事情成了职业,久而久之,就会讨厌了。
这两个说法,听来都言之有理。
具体怎么抉择?我也想不好——当然,实际上也没得选。
我在大学里出纸书,也写报纸专栏,也写杂志稿。2006年前后,报纸杂志稿的稿费标准远在互联网稿子之上,当然,用稿要求也高些。
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那时写稿,编辑并不太在意你在文章里用的小心思,你的辞藻或语感。编辑在意的是你的字数有没有超、结构是否适合排版,偶尔也会说:
“这期少写三百字吧,好排版。”
现在想起来,21世纪前十年合作的编辑,大多让人愉快。当然这其实是个幸存者偏差:会去做纸媒编辑的,或多或少曾经是文艺青年,骨子里有情怀在,对稿子的要求也没那么周密精确。
加上我写的单篇稿子大多不长,人家也没精力没必要来锱铢必较。
那会儿,我某位朋友给杂志写大企划,每个月要写一篇一万字的杂志开头。大家都羡慕他,一个月只要写一篇。但他说来,叫苦连天:写一篇?可累人了!要沟通、要改、要二改三改……你们试试!
“你们是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
但那会儿许多做法,还是颇有浪漫主义情怀。
2010年夏天,NBA总决赛是湖人对凯尔特人。当时某报纸给我提了个巨大的企划:将凯尔特人与湖人1959-2008十一次总决赛的历史写一遍,11版,每篇1500字,给我一整天的时间。
于是我写了:早上写到下午,我写一篇,发一篇,那里排一篇版,高强度地写了八小时半。现在想起来,那真是时空穿越,写到虚脱为止。
现在想起来,那时我真是敢,这种活也接。
那个报纸也真是猛:这样的活,真敢让我一个人写。
这活累人吗?累;写得爽吗?爽。
我自己的感觉,大概是2012年为分界点,我写的纸媒一个接一个不太好了——之前我还觉得,可能是自己不吉利,写一家倒一家;后来发现,似乎不是那样。
2015年吧,某家报纸请我写专栏时,很直白地告诉我:稿费给不了太高,“现在纸媒不比网媒。”
我说没关系,看着给点就行,毕竟纸媒都不容易。只是:
“麻烦限制少一点就行。”
这么说有点直白,但纸媒时代,回想起来,颇有点田园牧歌之状。甲方(编辑)和乙方(作者)多少都还是写字人,虽然给的钱少,但大家有份君子之交淡如水、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格调。
网媒时代,频率、细节、要求,都严格了起来。我接触到的约稿方,也相对更有精英感,而我们都知道,精英感体现在分寸与细节上。像我这样散漫自在是要不得的。你得提供的不只是文本,还得是产品——嗯对,就是产品感。
这也是我认识的许多人写字人,不再写下去的原因。
未必是他们做不出来产品,只是:
“自己有兴趣的事情成了职业,久而久之,就会讨厌了。”
因为做事情的是人,担当职业的是社会机器的一环。
就像写字的人是作者,提供文本的是乙方。
三年前,我跟一位写字的朋友聊过。作为一个已经不太写字的人,她问我何以还能写。
我琢磨了半天,说,大概是这样:
我从写报纸、写杂志、写纸书、在网上写,写来写去,基本是按自己的路数。也不排版,也不配图,也不知道套路。
大概就因为想得少,以及,能稍微写点自己想写的,所以不至于厌倦。
这么做当然有坏处:这种不合规格、随心所欲的做法,在产品而言,就是所谓小众产品。缺打磨,不合规,苛刻的甲方看不上。
但也有一点好处:做得久了,就比较容易吸引喜欢这一路的人。
久而久之,静水流深,源远流长。
如果是论随大流制造工业产品,单体出产是无法竞争过巨大机构的。
我认识的一位先生说,他们那里出一篇内容,背后有几多个人的努力。我就想象不出来。毕竟我是个连改稿都推三阻四的人,所以规模自然也无法与那些大地方相比。
所以,做好一个个体,也不错。
这是种无奈,当然也是种选择。
当然,作为一个写字人,说这些话,对非本行当的人而言,不一定能感同身受。
所以,说些大家一定能理解的。
挑一个自己有兴趣的事情去做,生活会更有意思——这句话绝对没错。
因为挑了你不喜欢的行当,并勉强自己喜欢上,是件很残忍的事。
到时候,你的乐趣只能来自(多出来的)经济收入和外界反馈了。但两者都是那种一旦沾染上,就很累人的事:毕竟世上总有比你富的人,算经济账会停不下来;毕竟外界反馈是不稳定的,追逐这个很容易让自己心情起伏。
自己有兴趣的事情成了职业,久而久之,就会讨厌了——这话也有道理,但不是没得斡旋。
你其实不会真正讨厌自己喜欢做的事,你只是讨厌“自己喜欢做的事”变成了“工业机器一环”,以及伴随而来的幻灭感。
如上所述,自己做的事是一回事,当事情成了职业,成了社会机器的一环,你从一个做事人变成了乙方,就会担负许多不必要的任务。
但那其实是工业机器不停索需,而你不停倒退,并不是你喜欢的事本身出了问题。
就像《摩登时代》里,卓别林被安排在流水线上吃东西,特别痛苦。不是他吃的东西不好,是这种将吃的东西流水线化了的感觉,让人不爽。
归根结底,痛苦的不是做事本身,而是一个个体成为了乙方,还遇到了一个要求格外琐碎的甲方。
甲方提供的往往是经济利益,附带着良性的社会反馈,代价是你(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产品。
而经济利益和社会反馈,往往与你的产品度成正比。
本文当然没法解决任何问题。但我想,将这些解释清楚之后,大概,我们的苦乐源头,就能更清晰些了吧?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