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挑选《人民陪审员 讲话》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02 21:29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人民陪审员讲话作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
"人民陪审员讲话作文注意事项"
人民陪审员是司法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通过参与案件审理,为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在讲话或写作时,人民陪审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其言论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一、坚持公正中立,避免个人偏见"
人民陪审员的核心职责是确保司法公正,因此在讲话或写作时,必须始终坚持公正中立的立场,避免任何形式的个人偏见。这意味着:
"不预断案件:" 不能在了解案件全部事实之前就做出判断或表达意见。
"不带有情绪:" 讲话或写作要客观理性,避免受到个人情绪的影响,例如愤怒、同情等。
"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个人喜好或厌恶而偏袒任何一方。
"基于事实和法律:" 所有言论都必须基于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凭空臆断或进行主观臆测。
"二、尊重事实,严谨论证"
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是查明事实,因此在进行讲话或写作时,必须尊重事实,并进行严谨的论证。
"事实依据:" 所有观点和结论都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不能凭空捏造或夸大事实。
"逻辑清晰
祥符区人民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会
来源:开封网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7月31日上午,祥符区人民法院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会。培训会由该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文彬主持。
文彬受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照君委托,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人民陪审员要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自身建设,保守案件秘密,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和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参审能力;为方便参审,将使用就近原则相对确定人民陪审员陪审范围;学习培训常态化,通过互联网和新技术开展学习培训。
祥符区司法局党委成员、副局长高峰在培训会上指出,人民陪审员要多学习,重点学习《民法典》、《人民陪审员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要服从法院相关制度和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职,不辜负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和全区人民的期望,为全区工作稳定贡献力量。
培训会上,该法院干警万文文结合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等业务技能进行了集中授课。
人民就是江山 践行司法为民
人民就是江山 践行司法为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系列评论③百年砥砺再奋进,为民初心永不移。
7月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7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周强院长强调,全体法院干警要践行党的宗旨,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与人民甘苦与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体现在司法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就是人民利益至上。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但历经百年,无论是革命战争时期的“审判土豪劣绅法庭”“马锡五审判方式”,还是近年来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智慧法院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工作为了人民,司法为民的初心一直未变。如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党忠诚、践行宗旨、廉洁奉公、不负人民,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体现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中,再接再厉,推进人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把坚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法典被誉为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人民法院要确保民法典施行后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解决好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促进司法便民利民不断升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人民法院要继续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工作,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服务、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等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司法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让司法红利更大限度地惠及人民群众。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要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通过依法及时审理工伤、医保、社会救助等民生案件,高效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主动为残疾人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扰医伤医犯罪,守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要坚持群众路线,保障和发挥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权利,让司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是司法民主化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要强化协同配合,优化参审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扩大学习宣传,把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坚持群众路线、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