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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朱门 读书笔记》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03 02:59

推荐《朱门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朱门》的读书笔记作文,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才能做到内容充实、分析到位、结构清晰:
"1. 明确核心内容与主题:"
"精读原文:" 首先要仔细阅读《朱门》这部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其他形式),理解其基本情节、人物关系、时代背景和作者想要表达的核心思想或主题。例如,它可能探讨了阶级固化、人性挣扎、家族兴衰、社会批判等。 "抓住主线:" 确定作品的主要线索或最让你印象深刻的部分。是某个人物的命运?某个事件的发生?还是某种社会现象的描绘? "确立主题:" 思考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想要传达什么?是批判?是反思?是揭示?还是寄予某种希望?明确主题是写好读书笔记的前提。
"2. 理解人物形象:"
"分析主要人物:" 重点关注你认为重要的角色,如主角(们)。分析他们的性格特点(是善良、自私、坚韧、软弱?)、行为动机、命运轨迹以及他们在故事中的作用。 "关注人物关系:" 人物之间是如何互动的?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什么?这些关系如何推动了情节发展或揭示了主题? "思考人物塑造:" 作者用了哪些手法(如外貌、语言、行动、心理描写、他人评价等)来塑造

读书笔记 | 《小王子》: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这是我第三次收到一本叫《小王子》的书。

家里有五本不同版本的《小王子》。

这是我第十次读《小王子》。

它一直是我最想读懂的书,也是我一直无法读懂的书。世间书海万千,每人都有可能找到那本自己愿意一直探寻下去的之一,而《小王子》是我愿意探寻的之一。

关于“小王子”

插画版的《小王子》仅有一厘米多点的厚度,并不算厚,插画大概占去了三分之二。一个很小很温暖的故事,从第一次读到它距离如今已经十年,曾无数次体味小王子对玫瑰的温情,面对小狐狸与小王子之间的友情,同小王子一起跋涉过数十个星球的旅途,风景自在人心。

最难得的童话是无论咿呀幼童还是耄耋老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似曾相识的认同感,老少皆宜。

过去七十年里,《小王子》已经被翻译成二百五十多种语言,圣埃克苏佩里与小王子的肖像甚至被印在50法郎面值的票面上。一部写给大人和孩子的童话,一个让人温暖的小王子——无论在怎样的世界里,依然惦记着那朵玫瑰,依然不被这个世界改变,永远都保持着他最初的模样。

关于“爱情”

“如果有一个人爱上浩瀚星辰中独一无二的一朵花,那么这个人仰望天空的繁星时,就会感到无比幸福。”

小王子于千万朵玫瑰中依然能认出那不是自己的唯一,最后还是会原谅独属于自己的那朵玫瑰。一个童话背后的隐喻,更像是在描绘爱上一个人的心情,她的平安喜乐欢喜伤悲都能牵动你全部的心神。她是于千万朵玫瑰中你眼中的唯一,正因为是她,所以不愿将就。

关于“友情”

小狐狸和小王子是仿佛是在讲关于“驯养”的故事,事实上我一直认为这是在描述友情。小狐狸是这样他与小王子的关系的:

“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

友情不就是人与人之间建立起联结和羁绊吗?都说人类需要朋友,这种“需要”背后的逻辑和本质就是在彼此的身上可以汲取养分,获得一些支撑。那最顶级的友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正是圣埃克苏佩里的这段在《小王子》中的描写贴切得过分:“驯养”。它的背后是迁就和包容,是逐渐地灵魂合拍。这种合拍不是一开始的完全契合,正是慢慢了解和彼此的熟悉中,相互“驯养”了彼此。小王子和小狐狸相处地过程也在证明:没有一开始的完全“合拍”,但是知心朋友难得的是愿意“磨合”。

小狐狸将永远是小王子在另一个星球最挂心的之一,虽然在友情和爱情的故事里,小王子选择了玫瑰,但小狐狸已经是他心中的另一个唯一。

写到最后,我想我是一直羡慕着像小王子这样的人。世事险恶,人心诡谲,我们总有时刻会假装自己是将蛇吞象认作是帽子的大人,以至于羡慕着小王子从未改变的纯洁内心。

因为,我们谁都无法成为小王子,所以我们深爱着《小王子》,爱着那个曾经一腔孤勇年纪里的自己。

(文章系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朱门白首

图|源自网络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不曾归

唐人笔记《云溪友议》引诗僧梵志诗曰:“多置庄田广修宅,西邻买尽犹嫌窄。雕墙峻宇无歇时,几日能为宅中客。”其诗多用俚言俗语宣传佛教思想,部分诗作类似佛家偈语、家训格言。《云溪友议》中的玄朗上人大约也是佛教中人,他把梵志的诗当作佛教启蒙读物,以开启“愚士昧学之流”,颇似《红楼梦》里的“好了歌”,叫人看破红尘,不足为训。但世上的事往往被说中。

北宋赵普先后辅佐太祖、太宗,数度为相,死后追封韩王。他在西京洛阳有一处豪宅,据北宋李格非《洛阳名园记》:“赵韩王宅园,开国初,诏将(匠)作营治,其经画制作,殆侔禁省。韩王以太师归是第,百日而薨。子孙皆家京师,罕居之,故园池亦以扃钥为常,高亭大树,花木之渊,岁时独厮养(奴仆)拥篲负畚插其间而已。”这里可能是把赵普在汴京和洛阳的两处宅第混为一谈了。赵普于乾德二年拜相,到开宝八年出为武胜军节度使,其间任宰相十多年,只应常住东京汴梁。赵匡胤诏令有司为他营宅,即《宋史》所谓“赐第一区”,当在汴梁而非洛阳。宋太祖数次微行过赵普家,大约就是这个赐第。不过,赵普在洛阳也确有一座豪宅,几乎没有使用,不用说一百天,就连一天也没住过。

据北宋司马光《涑水记闻》:“韩王将营西宅,遣人于秦、陇市良材以万数,卢多逊阴以白上,曰:‘普身为元宰,乃与商贾竞利。’及宅成,韩王时为西京留守,已病矣。诏诣阙,将行,乘小车一游第中,遂如京师,捐于馆,不复再来矣。”《涑水记闻》是司马光为修史准备的素材,书中记述大多为《宋史》所采信。赵普“遣人于秦、陇市良材”,以及他“颇为卢多逊所毁”,《宋史》都有记载。只是赵普遣亲信专程买来的秦陇良材,究竟是用于“至京师治第”,还是“将营西宅”,尚存疑问。窃以为,他在京城的宅第既然是皇帝“诏将作营治”,想必无须亲自操持;而“其经画制作,殆侔禁省”,如果不是官方所为,则有僭越之嫌,恐怕他也担当不起。

赵普任西京留守时已是晚年,洛阳的新宅如果不是早已在建,而是缘此而建,那么他或许以为自己还能活很久,或者还能在新宅住很久。岂料新宅刚刚落成,他已老病缠身,仅于奉诏诣阙即回京之前,坐着小车到宅中一游,如同到别人家的府第观光。也幸亏有此一游,否则他将与自家的新宅失之交臂,永远也看不到了,因为他回到东京就“捐馆”了,即舍弃所居之屋,不复再来了。他身处新宅的时间,按《涑水记闻》仅只一日,按《洛阳名园记》也只百日。

“几日能为宅中客”?对于不惜代价经营宅第的人,尤其对于科举制条件下的士大夫即所谓缙绅而言,这是一个问题。平民出身的人,没有官做时不过一介书生,不具备“多置庄田广修宅”的物质条件,况且还得寒窗苦读十年甚或数十年,也顾不上营宅;等到有了官做,或者因宦游四方无法定居下来,或者忙于“王事”,不得空闲,也往往难于经营住宅,更别说峻宇雕墙地铺张了;待到辞官归第,经营宅第的条件倒是具备了,而人却老了,建了宅第也住不久了。明代谢肇淛在《五杂组》中写道:“缙绅喜治第宅,亦是一蔽。当其壮年历仕,或鞅掌王事,或其家计未立,行乐之光景皆已蹉跎过尽。及其官罢年衰,囊橐满盈,然后穷极土木,广侈华丽,以明得志。曾几何时而溘先朝露矣。”他以其家乡的一位先达为例,其人乡试中举,官做到太守,家资积聚到巨万,离官家居后缮治第宅,豪华甲于一郡,材料工匠都来自数百里外,岂料宅甫落成而身死,其妻亦死,子女争夺,尸骨未寒,房契已入他人之手。早知如此,所为何来?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末了)不曾归。”这在封建社会称得上一种普遍现象。士大夫常年宦游在外,即便在家乡建起朱门大院,也只能闲在那里,自己在外还得租房子或者住官署,有点像如今所谓“人户分离”。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这肯定不是一种合理的方式,只不过人们受传统观念和思想境界局限,不能调整自己以适应社会罢了。但也有例外,明代王锜《寓圃杂记》记陆孟昭为刑曹郎中,居京师十三年,辟清风馆延接宾客,门下往来者如市,日常供养也讲究丰洁,“虽传舍一宿,必欲整齐”。但他绝不治家产,为此受到学士陈缉熙嘲笑。陈缉熙在家守制(为父母守孝)时大兴土木,所建高门大第宛若图画,但刚完工就入京担任祭酒,所寓相当简陋,自身供养也很菲薄,这回该陆孟昭笑他了:“人生如寄,随地取乐,何必分彼此也。”陈缉熙后来死在任上,不能享新居一日之奉。他是比较典型的缙绅,而陆孟昭身上则体现着士大夫的理想人格,作者对后者赞赏有加:“若孟昭,可为旷达矣!”

如今不是“朱门锁空院”,而是“高楼锁空房”,住宅空置率远非古代可比,以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同的是,古人盖房子还是想去住的,之所以“到了不曾归”,缘于身不由己;而现代许多人置办房产,很可能从来没想过做几天“宅中客”。当然,这样做大多是将房产作为投资的富人,对于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来说,年轻时或因外出打工居无定所,或因缺乏买房的经济实力而未能拥有自家的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就仍然需要陆孟昭那样一种旷达境界,无论是否拥有自己的住房,“随地取乐,何必分彼此也”。在这方面,北宋方惟深尤其想得开,他曾造访一家园亭而没遇到主人,自行在园中盘桓终日,离开前题诗于壁:“何年突兀庭前石,昔日何人种松柏。乘兴间来就榻眠,一枕春风君莫惜。城西今古阳山色,城中谁有千年宅?往来何必见主人,主人自是亭中客。”(《中吴纪闻》)诚然,谁家也没有千年宅,主人也好客人也罢,都不过是宅中的过客。

古代没人开发房地产,也没有地方贷款买房,早点还是晚点解决住房问题,只能从实际出发。《寓圃杂记》又记:“吴元璧自幼多迁徙,五十三始得官,二年即致仕。又三年,筑室方成,因书一对于壁,以警子婿,曰:‘二十三迁方定此居,五十九岁始有今日。’”这个吴元璧因得官太晚而产生了一种紧迫感,有意识地加快了节奏,做官、致仕、筑室,像赶场似的,却还是晚到五十九岁才住上新房。宋人叶梦得有所谓“石林三忌”(叶梦得号石林居士):“某(我)五十后不生子,六十后不盖屋,七十后不作官。”(《清波杂志》)尽管他自己也不免犯六十之戒,其说法仍可借鉴,六十岁后盖屋,还能住多少年,就要打个问号了。

与古人相比,现代人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更多,即使缺乏置办房产的经济实力,也可以贷款买房,而无须等到存够了钱。这样就可以相对长久地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虽然如此,如今城里的房子是七十年使用权,而鲜有人家从头至尾住够七十年,多数人都有过多次搬家的经验。笔者居京数十年,住过七八个地方,有的房子已拆迁,有的房子换了主人。那曾经住过的房子,早已与我们无关,曾经熟悉的街区,将不再光顾,即便路过也大感陌生。

(作者简介:焦加,原某报高级编辑、高级评论员。从事编辑工作34年,任评论员26年。所编栏目获首届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名专栏奖、首届中国新闻名专栏奖,个人获第二届韬奋新闻奖提名奖。所撰评论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数十次。编辑出版该报杂文系列近20种,写作出版杂文集《亲自读书》等4种,其中《亲自读书》一文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张志公主编初中第六册《语文》课本。近年致力于系列文史随笔写作,出版了《我眼中的风景——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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