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58原创网网

精心挑选《普法知观后感》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04 14:42

精心挑选《普法知观后感》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普法知观后感作文,可以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让你的文章更深刻、更充实:
1. "明确观后对象和内容:" "清晰说明:" 开头就要明确你观看了什么普法节目(例如:《今日说法》、《法治进行时》等,或者具体的某个法治讲座、纪录片名称)。简单介绍该节目的主要内容或主题。 "聚焦重点:" 选择你印象最深刻、感触最深的"一两个"方面来重点阐述,避免面面俱到,显得泛泛而谈。
2. "深入挖掘个人感受和思考(核心):" "真情实感:" 观后感最重要的是“感”,要写出你真实的想法和感受。是被某个案例触目惊心?被某个法律条文的重要性所震撼?还是对某个角色的行为产生了共鸣或反思? "联系实际:" 将节目内容与自身的经历、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联系起来。思考这个法律知识对自己、对身边的人、对社会意味着什么。例如,节目中的某个案例是否让你想起了身边类似的事情?法律知识是否帮助你理解了某个社会现象? "深入思考:" 不仅要停留在表面感受,更要进行深入思考。节目揭示了哪些社会问题?法律的实施带来了哪些启示?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如何更好地学习和遵守法律?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3

让敬畏心照亮廉政行——观《零容忍》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有感


近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录制的《零容忍》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持续在广大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发出感慨,落马的公职人员无不丧失了理想信念,忘记了初心使命,没有敬畏之心,只能在奋进的新征程中被历史的滚滚车轮碾得粉碎。

宋代苏轼在《赤壁赋》中有训:“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世间万物,若非己有,一分一毫也不可索取,我们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更应如此,廉洁从政既是道德所在,也是法纪要求。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严明的纪律为依托,以铁的法律规章制度为保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抓,惩治了一大批贪污腐败分子,不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从严管党治党贯彻到底,逐步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了党内外风气全面好转。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必须要时刻心存敬畏,警钟长鸣。

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在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廉洁从政。党纪国法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和高压线,始终牢记法大于一切,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知敬畏、守法纪,时时自查自省,处处严于律己。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办事尺度。同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错地方则会自食其果,最终被党纪国法所消灭,甚至自身也沦为阶下囚,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只有敬畏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促进廉洁从政。

时刻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敬畏,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廉洁从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生生不息的源泉。有人民的热情拥戴,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才能厚植浓浓的鱼水情。作为党员民警,我们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应当用之于民,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身处何处,都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廉洁修身,干净从政。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忘本必危。阔步新时代,无数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被举报的案例说明,人民群众的监督才是最广泛最有效的监督,可以让潜在的危险分子置身于人民反腐的汪洋之中,让他们不寒而栗。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刻保持对人民的敬畏,所作所为才能够无愧于心,无愧于人民。

时刻保持对家庭亲人的敬畏,在血肉亲属的关心下廉洁从政。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成长,除了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努力之外,家庭也给予了很多心血和付出。就公安队伍来说,“五加二”“白加黑”是常态,流血流汗是常态,节假日和周末不能陪伴家人更是常态,自己身上有多少光环,家人就为此承受了多少孤独、担忧和期盼。想一想父母的养育之恩,想一想夫妻的白首之约,想一想孩童的啼哭欢笑。如果让执纪问责而“住进了”冰冷的高墙里,与血肉亲属只能隔窗相望,一声声呼唤让心理彻底失去防线,深深愧疚,悔不当初。最终的结果只会是伤害自己的家人,亲手毁掉幸福的家庭。时刻保持对家庭亲人的敬畏,廉洁从政,就是维护自己的美好生活。

古人常讲:“公生明、廉生威”,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我们党员干部要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与腐败作斗争。工作生活中,我们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时刻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家庭,让敬畏心照亮廉政行,方能凝心聚力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作者: 周自康(汉阴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普法强基 | 这场庭审的旁听有感、有效!

近日,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法院在楚雄技师学院开展“庭审进校园 反诈教育警人心”主题普法系列活动,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巡回法庭搭建在学校大礼堂。活动了部分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州委政法委、团州委、州教体局相关领导到场观摩指导,楚雄技师学院700余名师生参加普法活动。



“零距离”直击庭审全过程

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官组织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围绕控辩主张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认罚,并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千名旁听师生现场了解“帮信罪”特点,认识犯罪危害,最直观地体验刑事庭审的公正、威严与严谨。

“我很后悔自己所做的事,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身边的人。而且我发现我们这样的群体因为对这种犯罪活动认识不足,非常容易受到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远离犯罪。”庭审进入被告人陈述环节,该案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真诚地悔过。

庭审现场,旁听师生现场了解“帮信罪”特点,认识犯罪危害,真实鲜活的案例教材,让在场师生最直观地体验刑事庭审的公正、威严与严谨。


学法明理 守法立身

“看到被告人接受审判,触动很大,也意识到‘帮信罪’离我们并不遥远,我要把今天的感受和知识告诉更多的同学和朋友,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在场旁听庭审的同学谈道。

学生们纷纷表示,看到了违法犯罪付出的沉重代价,内心受到很大冲击。人生没有后悔药,成功没有捷径,不劳而获的思想,只会将自己拉入万丈深渊。今后一定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脚踏实地,摒弃侥幸心理,珍惜青春和自由,坚决不去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法官面对面 解读“帮信罪”诱因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走近主审法官,提出自己的困惑,主审法官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悉心解答、以案释法,并根据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讲解帮信罪到底是什么犯罪、哪些行为会触犯帮信罪、帮信罪的显著特点、什么是“两卡”、什么是“跑分”等问题,帮助大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教育警示青少年要树立法治意识,学法、懂法、用法,更要守法。










“法槌在校园敲响,法治在学生心中深种,这种寓教于审的普法形式,能对学生起到学法、知法、守法的警示和导向作用,对于开展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意义深远,希望今后楚雄法院多举行类似活动”州人大代表、紫溪镇文旅广电体服务中心陶丽琼说道。

全州两级法院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汇集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力量,向前延伸做好“预防+介入”工作,向后延伸做好“帮教+救助”工作。通过巡回法庭紧密结合在校学生身心特点,着力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于一体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式,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帮信罪的定罪标准,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第二是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第三是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第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287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普法强基宣传标语



·

平时不学法,遇事没办法

·

走好新时代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



审 核:陈 颖

编 辑:杨祯玮

来 源:楚雄州法院


热门标签

相关文档

文章说明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

热门推荐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