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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5 15:26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培训工作总结的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总结内容翔实、准确、有深度,并符合发改委的工作要求和风格:
1. "明确总结目的和受众 (Clarify Purpose and Audience):" "目的:" 首先要清楚这次总结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汇报培训成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还是为了评估培训项目对业务工作的推动作用?明确目的有助于确定总结的重点和篇幅。 "受众:" 总结是写给谁看的?是上级领导、同级部门、培训组织方,还是内部员工?不同的受众关注点不同,语言风格和侧重点也应有所调整。例如,对领导可能更侧重宏观成果和效益,对业务部门可能更侧重知识技能转化。
2. "结构清晰,逻辑严谨 (Clear Structure, Rigorous Logic):" "标准结构:" 通常包括:标题、引言(背景、目的)、培训基本情况(时间、地点、主题、对象、规模、形式等)、主要内容与过程、取得成效与亮点、存在问题与不足、经验与反思、改进建议与展望。 "逻辑递进:" 各部分之间要有清晰的逻辑关系,层层递进,避免内容杂乱无章。例如,成效应基于内容与过程来阐述,问题应基于成效和过程来分析。
3. "内容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委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和经验,1月25日下午,北京市发改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第十一指导组成员到会指导,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各处室、设在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委党组书记、主任,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谈绪祥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旭辉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党史学习教育市委第十一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北京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牢牢把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一个开局、两件大事、三项任务”紧密结合,同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推动全委党史学习教育求实务实扎实开展。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贯彻“让人民幸福是‘国之大者’”,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学习热情转化为蓬勃工作动力、学习成果转化为务实工作举措,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落好五子”各项部署,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会议认为,通过一年来的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发展改革政治机关属性认识更加清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更加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加提振,发展改革整体合力更加汇聚。具体表现在——
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作战部”,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一以贯之加强政治机关建设。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正确前进方向,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
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把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复杂形势和党中央对首都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学出了坚定信念,学出了使命担当,学出了能力作风,筑牢了政治坚定清醒的理论根基,自觉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全委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活动460余次,动员引领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多种形式调研、座谈,组织走流程线下线上体验27次,“接诉即办”有效办理各类诉求438件,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总结有效有益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之愈明、信之愈坚、行之愈笃,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专项任务200余项,办理市领导批示等800余件,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中增强智慧勇气、锤炼过硬作风,不断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在总结环节,谈绪祥强调,党史学习没有休止符,学习党史是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
他表示,应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提出五方面要求——
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和理论学习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持续深化为民服务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全力抓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供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
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抓好中央和市委巡视整改落实,高质量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持续深化推进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五子联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找到破解发展改革难点问题的方法对策,全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在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中拿出发改行动、贡献发改力量。
未来,北京市发改委将继续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新网7月1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本地区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国资监管、税务、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建立完善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本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分工,加强指导督促,推动将《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精准有力抓好项目实施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意见》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协调各市县和相关部门等,全面梳理本地区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省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督促明确项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解决推进问题。我委将对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工作明确具体要求,适时调度台账建立及项目推进情况,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三、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指导有关方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盘活。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可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盘活。对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等,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回报水平。对具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入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对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可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丰富资产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此外,可通过产权规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
四、推动落实盘活条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发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机制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推动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推动有关方面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等程序。对需要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收费标准核定,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项目,推动有关方面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创造条件积极予以支持。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项目,指导开展资产重组,通过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等方式,提升资产吸引力。
五、加快回收资金使用,有力支持新项目建设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定期调度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情况,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对使用回收资金建设的投资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时,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也可按规定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六、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存量资产盘活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工作时,应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重点内容,积极推介有关项目。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措施,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本地区有关机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促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七、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典型案例引导带动作用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宣传推广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有关方面参与积极性。积极做好项目储备,按统一安排向我委推荐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我委将从中确定不少于30个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各地也可自行选择有代表性的存量项目开展盘活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已成功盘活的存量项目,可从盘活方式、存量资产与新建项目联动推进、回收资金使用、主要矛盾化解、收入来源拓宽等方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各方面盘活存量资产能力。
八、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激励,充分调动参与积极性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有关方面充分认识盘活存量资产在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提高企业再投资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运营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积极性。适时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存量资产持有人和金融机构等开展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政策规定,介绍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方法,宣传典型案例,提升操作水平。加强督促激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进展不力的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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