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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程序》,(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07 10:29

手把手教你写《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程序》,(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作文应该注意的事项的文章:
"撰写关于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作文的注意事项"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其立案程序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撰写关于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的文章,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 准确理解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在撰写文章之前,必须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有深入的理解。需要熟悉《刑法》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条文,了解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主观方面:" 明知对方具有无法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观方面:" 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客体方面:" 合同管理制度和国家对经济秩序的管理制度。 "主体方面:" 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此外,还需要了解相关司法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以便更准确地把握立案标准、犯罪形态等。
"二、 清晰阐述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程序"
文章的核心内容应该是清晰地阐述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程序。这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报案或举报:" 简述报案或举报的主体、方式、时限等。例如,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

合同诈骗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梳理

在司法实务中,合同诈骗案件应该是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中最为疑难复杂的一类案件,民法上的民事欺诈和刑法上的刑事诈骗犯罪(合同诈骗)的确实很难直观的区分,两者的界限相对来说很模糊,很多案件都出现过刑民交叉的情况,一定程度会影响办案机关对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和审查。

我曾在经侦、法制部门工作十年,也参与侦破过多起合同诈骗罪案件,由于最近不少朋友向我咨询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问题,为了把这个问题一次性讲清楚,本文将结合办案实务经验,对合同诈骗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进行系统性梳理,以供参考。

  1.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规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属于经侦部门管辖,该罪所包含的合同,仅限于商事合同或者经济合同,不包括普通的借款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借款合同实施诈骗,由于未扰乱市场秩序,只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既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单位犯罪。个人犯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2万元,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10万元。但实际上,各省高院都会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本地区对应金额的量刑标准,以下表格列举了部分地区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条件

合同诈骗罪也属于诈骗罪,构成诈骗罪必须满足这五个条件: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非法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损失。

只要缺少上述其中一个条件就不构成诈骗罪,也绝对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那么,在满足五个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后,通常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就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实务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伪造公章、伪造项目、虚构身份信息等。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这个条件比较具有迷惑性,关键在于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通过一些欺骗手段让受害人误以为有履约能力。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一般在逃匿后将骗取的财物用以挥霍、潜逃、隐匿、赌博娱乐、偿还个人债务等。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常用的辩护要点

在办理合同诈骗罪案件时,律师的辩护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商品的价格、质量等问题出现实质性争议,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据此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更换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辞职、更换手机号码等避而不见的躲债行为,不属于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关于逃避债务而“逃匿”的情形。

3、客观上存在以合同的方式套取资金等行为,但提供了相应担保的,应认定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应着重审查未履行的原因,对于签订合同时有履行能力,因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依约履行的,应排除在合同诈骗罪之外

5、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一方的实际投入已超出或与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相当的,应排除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6、行为人虽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但该行为对合同的实际履行并未产生实质影响,且行为人亦未对取得的款项进行挥霍,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四、合同诈骗罪从立案到结案的程序

(一)报案

合同诈骗报案时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认真准备好控告材料,材料应当简明准确,逻辑清晰,材料中想要表达的观点一定要有对应的证据作为支撑,控告材料能够调理清晰的表达出你的结论,最大程度地减少侦查人员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才能达到及时立案的效果。控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案发经过文字材料;
2、报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律所证明函和委托书);
3、报案公司工商登记材料(股东情况、营业执照等);
4、被控告人个人/公司基本情况;
5、签订合同原件/复印件;
6、收付款银行转账流水书面证明材料;
7、双方沟通短信、微信、邮件书面证明材料;
8、招标书、担保函、银行存单、提货单、仓储单等涉及交易书面证明材料;
9、涉及民事诉讼的诉状、判决书面材料。

(二)受案

虽然刑法规定了合同诈骗罪这个罪名,但是在实践中,你只要和对方签了合同,即使是被对方骗了,你拿着合同想去公安机关立案,那是真的很难立的上案。当你把合同拿出来,公安机关常常就以有合同就到法院起诉,这是经济纠纷等理由,大部分都是口头告知不予受理,也不接收任何控告材料。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处于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的模糊地带,属于刑民纠纷,在目前公安部严厉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大背景下,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轻易的受理。

(三)立案

如果合同诈骗罪被立案,即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这就证明公安机关已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正式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而且现有证据也让公安认为存在诈骗的犯罪事实,立案后刑事控告就成功了一半。

  1. 拘留、取保候审
对于疑难复杂的合同诈骗,经侦一般会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在基本锁定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才开始执行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情况是37天(单人单案是7天)。即使公安机关立案,如果现有证据不足以完全认定合同诈骗的事实,想要获得检察院的认可也存在相当难度,部分合同诈骗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都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由于合同诈骗罪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即使因为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续也还是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五)起诉、审判

个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金额达到较大起点2万元的,在十个月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金额达到巨大起点是2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的刑期;金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是20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数额每增加20万元,增加一个月的刑期。

另外,合同诈骗关于适用缓刑的问题,会综合考虑诈骗手段、诈骗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五、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

由于合同诈骗案件往往具有刑民交叉的复杂性特点,接待你报案的民警可能并不能十分准确的就能把握好案件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这就需要控告人在被口头告知不受理,也拿不到书面受案回执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反馈,以达到推动立案的作用。

1.向该公安的督察部门(或者法制部门)举报投诉反映。

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3.向上级公安局督察部门反映。

如果通过上述方式拿到了不予立案的告知书,在正常途径的复议复核的情况下也依然没能立案成功,那当事人就要好好思考下,这个案件到底是构成合同诈骗还是民事欺诈,是不是只能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确实很难区分合同诈骗犯罪和民事纠纷欺诈,其实总结起来就是,可以这样通俗地理解,通过判断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完全属于虚构事实,如果虚构的是部分事实,以次充好,或者以假乱真就是属于民事纠纷的欺诈,就是为了赚钱。而如果是无中生有,不做任何事情,就是为了骗钱,则就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主要围绕涉案金额、行为特征及主观目的三个核心维度来看。


一、立案金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应立案追诉:

个人犯罪:诈骗数额 ≥ 2万元;

(注:部分地区按《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仍采用“5000元至2万元”的旧标准,但司法实践中普遍以2万元为最新门槛)。

单位犯罪:诈骗数额 ≥ 10万元(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所得归单位所有)。


二、行为要件与主观目的

(一)客观行为方式(《刑法》第224条)

合同诈骗需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虚构主体签约: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虚假担保:伪造、变造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

3、钓鱼履约:无履行能力却以小额履约诱骗继续交易;

4、收款后逃匿:收受货款、预付款后失联;

5、其他欺诈手段。

(二)主观目的

必须证明行为人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实践中通过以下因素综合推定:

1、签约时无履约能力且未补救;

2、将款项用于挥霍、违法犯罪或偿还个人债务;

3、违约后逃避责任(如失联、转移资产);

4、无实际履约行为且拒绝返还财物。


三、罪与非罪的界限

情形 法律性质 关键依据

无履约能力+事后补救 民事欺诈 签约后努力履约或承担违约责任

部分履约+愿意担责 民事欺诈 虽有欺诈成分但无非法占有意图

无履约能力+骗取财物 合同诈骗罪 签约时明知无能力且收款后无履约行动

“拆东补西”式还款 合同诈骗罪 用后骗财物填补前骗债务,视为无真实履约


四、量刑标准与刑罚幅度

根据《刑法》第224条及司法解释规定:

诈骗数额 量刑幅度 附加刑

数额较大(2万~50万) 3年以下有期/拘役 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50万~500万) 3~10年有期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500万) 10年以上有期至无期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加重情节(重处10%):诈骗救灾款物、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挥霍赃款无法返还等。


五、法律建议

1、证据收集重点:

书证:合同原件、转账记录、对方资产证明;

行为证据:失联记录(如微信拉黑)、虚假担保材料(如伪造产权证);

资金流向:调取银行流水证明赃款用于非法用途。

2、维权路径选择:

刑事报案:若金额≥2万元且符合欺诈情形,立即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民事诉讼:若证据不足或金额未达立案标准,可依《民法典》第148条起诉主张撤销合同并索赔。

3、风险规避提示

签约前核查对方履约能力(如验资报告、既往交易记录);

对高额合同设置分期付款条款,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资金。

总之,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核心在于 满足“非法占有目的+欺诈行为+数额达标” 三要素,且达到立案标准金额门槛:个人≥2万,单位≥10万(2025年普遍执行标准)。从行为上判断,只要是无真实履约意图的行为(如收款后逃匿)可直接推定主观恶意。对于未达刑事标准的,仍可通过民事起诉进行维权,但需在知悉欺诈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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