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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07 14:42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举办卖车位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精心筹备,周全考虑:成功举办车位销售活动的关键"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停车难问题的日益突出,车位资源已成为一项备受关注的资产。无论是住宅小区的配套建设,还是商业地产的增值配套,车位销售活动往往牵动着众多业主或潜在购房者的心弦。要想成功举办一场车位销售活动,吸引目标客户,达成销售目标,并维护良好口碑,精心筹备和周全考虑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关键事项:
"一、 明确目标与定位,精准策划"
在活动开始前,必须清晰界定活动的核心目标:是快速清库存、提升品牌形象、吸引新客户,还是维持市场热度?明确目标有助于后续所有策划工作的方向。同时,要对车位产品进行精准定位,分析其核心优势(如地理位置、便利性、产权性质、车位大小、价格竞争力等),并针对目标客户群体(如小区业主、周边居民、特定需求的投资者等)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一场成功的活动,始于对自身产品和目标受众的深刻理解。
"二、 科学定价与策略,灵活应变"
价格是影响销售的关键因素。定价不仅要考虑成本、市场行情、竞品价格,更要结合活动目标。是采取统一折扣、阶梯式优惠、限时抢购,还是赠送附加服务(如首年管理费减免、车位使用权升级等)?定价策略需要具有吸引力
离职的房地产公司经理打着“低价卖车位”的旗号,骗走一小区业主4.2万元。近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寻乌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
“内部优惠价”购停车位
“现在小区停车位有团购促销活动,需要吗?”2023年3月,寻乌县某小区业主凌某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小区开发商公司总经理陈某某,称公司正开展小区停车位团购促销活动,自己手头有内部优惠车位可售。凌某某家中本就缺少停车位,听闻此消息便心动了。
陈某某带着凌某某到地下车库挑选,选定一个车位和一间杂物间。陈某某表示,在公司直接购买,车位需9万元、杂物间2.65万元,但通过他购买可享受团购价,总共只需5.2万元,不过钱款要交到他个人手里。
不久后,双方约定凌某某先支付2万元定金,陈某某用这笔钱参与团购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凌某某按要求向陈某某个人账户转账2万元,并约定签正式车位买卖合同时付清尾款。
此后,陈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签订合同,还称已将凌某某的车牌号录入车库系统。由于车辆能正常出入车库,凌某某便未再催促。
2023年6月,陈某某打电话给凌某某:“我在外地出差急需用钱,你先付车位尾款,回来就签合同。”听罢,凌某某又向陈某某个人账户转了1.2万元。
几天后,陈某某返回寻乌县,再次催要尾款,称付款后即可签约。凌某某当面支付1万元现金,剩余1万元坚持签完合同再付。但陈某某始终未履约,既不签合同,也未办理车位交接手续。
诈骗4.2万元获刑
2023年8月,凌某某驾车出车库时被拦住,系统显示车牌到期。他询问小区车库管理员后才得知,其从陈某某处购买的车位尚未出售,车辆进出车库的权限是陈某某私下让管理员开通的,且开通期限仅1个月。
之后,凌某某进一步向房地产开发商公司了解情况,陈某某原是该公司经理,于2023年3月初就已正式离职,公司未收到其购买车位的相关资料和钱款,也未开展车位团购活动。
意识到被骗后,凌某某联系陈某某,对方承认挪用了购车位款项,承诺会还,但之后一直未兑现,电话也联系不上。凌某某随即报警。
经查,上述小区的开发商是赣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申请破产,寻乌县人民法院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所有资产包括车位定价,需由资产管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处置,公司仅负责执行管理人作出的决策,无权单独作出相关经营管理决策。客户购买车位需找公司销售人员或财务人员,款项需转入指定的管理人对公账户,由管理人审核后再用公章在买卖合同、收据及凭单上用印。
经审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某明知其无权对外销售上述小区车位及杂物间的情况下,仍虚构可优惠出售小区停车位的虚假事实,据此和凌某某约定出售车位,骗取凌某某人民币4.2万元,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寻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陈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继续追缴陈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依法还给被害人凌某某。
来源:赣法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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