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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评选办法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11 08:42

活动评选办法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活动评选办法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精雕细琢,公平公正——撰写活动评选办法需注意的关键事项"
活动评选办法是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核心文件,它不仅为评委提供了明确的评判标准,也为参赛者/参与者划定了清晰的评价框架。一份严谨、完善的评选办法,是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石。因此,在撰写评选办法时,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一、 目标明确,原则先行"
在动笔之前,首先要清晰界定本次评选活动的"核心目标"是什么?是为了发掘优秀人才、推广特定理念、遴选最佳方案,还是其他目的?目标的不同,决定了评选的侧重点和标准设定。同时,必须确立评选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就是“公平、公正、公开”。这不仅是写在纸上的要求,更应贯穿于办法制定的每一个环节。要明确排除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人情关系对评选结果的影响,确保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二、 标准清晰,量化与定性结合"
评选标准是评委打分的直接依据,其清晰度、合理性直接决定了评选结果的公信力。因此,标准设定必须做到:
1. "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主观性强的词语(如“优秀”、“很好”)。应尽可能将标准细化、具体化,让评委能够准确理解评判方向。例如,在评选演讲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发布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印发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评选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各司(局),中国老龄协会,各直属单位: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已经2025年4月30日民政部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2025年5月12日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的奖项包括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第三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每三年开展一届。

  第四条 每届评选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不超过1300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不超过2000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额分配原则上以行政区域常住老年人口总数为基准,综合地级行政区划总数、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

  第五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组织推荐、逐级审核、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全国“敬老文明号”的评选对象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

  (三)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第七条 满足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推动党中央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有效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的为老服务窗口、场所或线上平台,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工作、金融财税、交通运输、体育健身、数字助老等服务方面,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用心用情、细心耐心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广泛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教育,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传承弘扬孝老爱亲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积极组织或参与敬老爱老助老相关公益活动,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孝老爱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促进老有所为方面,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组织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银龄行动”、“五老”关爱下一代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方面,聚焦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加快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前沿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第八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评选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重家风、重家教,孝老爱亲,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自觉承担家庭养老责任,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二)热心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升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合法权益,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第三章 评选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

  全国老龄办组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事务性工作。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接受纪检监督。

  第十一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程序主要包括发布通知、候选推荐、复审评定、表彰决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 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应当印发评选工作通知,确定名额分配、评选时间、评选工作具体要求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表彰候选对象实行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应当按照当年评选工作通知分配的名额,遵循自下而上、组织推荐、逐级审核、择优评选的原则,向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委员会推荐本行政区域内表彰候选对象。

  候选推荐应当严格执行公示程序。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应当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应当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推荐的表彰候选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五条 公示无异议的,全国老龄办按程序作出表彰决定,对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应当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第十七条 各地应就拟推荐的候选对象有关情况征求其工作单位和属地公安机关意见。

  拟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的,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为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拟推荐对象为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职业者等的,还应征求所在村(社区)意见。

  第十八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第四章 待遇和管理

  第十九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实行精神奖励。

  全国老龄办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发放牌匾;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发放证书。

  第二十条 全国老龄办于评选年“重阳节”前后举行表彰活动,在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网站发布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老龄办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争做先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第二十一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参加有关会议、调研、学习培训和参观交流等。

  第二十二条 各地应加强对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关心关爱,可在重要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提供相应支持,加强对生活困难者的帮扶。

  第二十三条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第二十四条 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珍视荣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声誉。任何人不得出售、出租牌匾、证书或将其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

  第二十五条 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表彰的,全国老龄办按照程序撤销其所获表彰奖励,收回其牌匾或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同时废止。

九大程序,三大环节 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第二届2022重庆优质文旅商品征集展示活动于2022年2月16日至4月15日举行。本次活动的评选方式、征集范围、评选流程具体如何?上游新闻记者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梳理。

征集范围、数量及程序:

三大环节评出最终获奖者

据主办方称,凡是在重庆市生产、销售,并具有一定规模的文旅商品和相关生产展示企业,或文旅商品创新者皆可参加。参选项目将经过组委会初评,市民投票,专家评审三大环节,最终评出获奖者。

在奖项设置方面,优质文旅商品版块包括:旅游纪念品类30件、工艺美术品类30件、旅游食品类30件、土特产品类30件、重庆火锅底料30件、特色轻工产品类30件。

在旅游产业杰出贡献征集版块包括:重庆旅游商品示范基地10家、重庆旅游商品创新人物10名。

评审原则:

合法合规,有重庆特色

优质文旅商品版块申报要求:合法合规。即注册地在重庆,证照齐全、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要有重庆特色。要具有比较鲜明的重庆特色、重庆文化、重庆符号;在文旅融合方面,创新性上有一定的突破和体现。

产品具有独特的消费价值、观赏价值,或纪念价值等高价值。

在业内要有一定的领先地位。比如,知名(驰名)商标、重庆名牌、非物质文化遗产者,或产品销售业绩等,在同类别中居于领先地位的。

认可度与创新性方面。受到旅游消费者的广泛好评与认可,或具有一定创新性。

同时,要有良好口碑。在过去一年中无不良违纪违法处罚、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等记录。

“重庆旅游商品创新人物"申报要求包括:申报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信用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行业口碑良好。

申报者在重庆旅游行业有创新意识和创新举措,推动重庆文旅融合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申报者成功策划或主导运营过1个及以上的文旅项目,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申报者所提出的文旅发展观点和运营的文旅项目在重庆以及国内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意义。

“重庆旅游商品示范基地 ”申报要求包括:申报单位必须是重庆市范围内在2022年1月1日前建成并运营,不允许虚拟场所申报。

申报单位应具有深度挖掘重庆文化内涵与发展旅游的具体措施和表现,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申报单位要有贏得文化旅游消费者好评的独特价值。

申报单位近一年来无违纪违规违法处罚记录和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

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与运营能力,对重庆旅游市场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

征集程序:

九大程序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本次评选有9大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首先是启动,召开新闻发布会。

其次是开展小型座谈会,面向相关单位讲解活动详情。

第三,从2月16日至3月16日开始,为推荐与报名期。由重庆市工商联下属商协会、各区县文旅委、各行业商协会推荐,参评单位可自愿报名。

第四,初选、媒体展示和推广。活动组委会将依据评选标准,对参评单位、商品和人物进行初评,并抽选部分初评材料合格者,组织相关专家和新闻媒体等前往实地踏勘和采访。完成初评报名者将通过媒体进行广泛的形象展示和介绍,以备市民投票。时间定为45天。

第五,3月17日到3月24日为形象展示、市民投票期。由指定MCN机构,在2月16日到3月30日期间,同步发起网络直播带货,销售业绩纳入活动考核,占比10%。

第六,3月17日到3月24日为网络投票期,3月25日整理投票数据。组委会将开放指定的网上投票平台。所有入围者通过网络投票,按照1: 3的比例或类似原則确定出初审名单。文旅商品网络投票结果占比50%权重。“重庆旅游商品示范基地"、“重庆旅游商品创新人物"网络投票结果占比60%权重。

第七,3月28日至3月30日组织专家组评审。组织专家对参选的文旅商品初审名单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占比40%权重。“重庆旅游商品示范基地"、“重庆旅游商品创新人物"专家评审结果占比40%权重。

第八,评审结果在上游新闻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确定最终授牌单位和个人。

第九,最后是授牌颁奖。

参评与获奖权益:

入选商品有机会入驻各大景区及文旅小镇

通过评定公示,在颁奖典礼上由活动组委会对入选的优质旅游商品授牌和颁发证书。

授权入选的优质旅游商品使用第二届2022重庆文旅商品征集展示活动认定标志两年。

获奖品牌有机会线下入驻重庆各大旅游景区及文旅小镇。

获奖品牌推荐参加在重庆主城、区县商圈巡展活动。

为获奖者提供参加2022重庆旅游商品高峰论坛和旅游行业各类交流大会。

免费入编《第二届2022重庆优质文旅商品征集展示活动手册》,免费发放到机场、酒店、景区、游轮等地,供游客阅读。

征集出的优质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优先加入市旅游商会。

组委会对于获奖单位和个人,将联合上游新闻、华龙网等新媒体矩阵进行后续报道。

上游新闻记者 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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