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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20 01:42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房地产“十一”活动方案的文章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方案的成功落地和预期目标的达成:
"房地产“十一”活动方案作文注意事项"
“十一”黄金周是中国重要的旅游和消费节点,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既是展示项目、促进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的绝佳时机,也意味着激烈的竞争。因此,撰写一份详尽、可行、有吸引力的“十一”活动方案至关重要。以下是在撰写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1. 明确目标与定位 (Clear Objectives and Positioning):"
"活动目标:" 首先要清晰界定活动最核心的目标是什么?是提升项目知名度、促进认筹/签约、增加到访量、收集潜在客户信息、还是纯粹回馈老客户?目标必须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性强、有时间限制 (SMART原则)。 "目标客群:" 精准描绘目标客户画像,了解他们的需求、偏好、消费习惯以及对“十一”出行的态度。是家庭客户、首次置业者、改善型客户,还是投资客户?定位不清,活动设计就无从谈起。 "项目定位:" 结合项目自身的特点(如地段、户型、价格、配套、品牌等),明确本次活动的核心卖点,确保活动内容与项目定位高度一致。
"2. 内容策划与创新 (Content Planning and Innovation):"
"活动主题:"
来源:【中山日报】
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因城施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22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中山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涵盖11条具体内容:
一、开展2025年“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活动。即日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24:00,凡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每套2000元购房消费券,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二、实施“新中山人安家中山”活动。即日起截至2025年10月31日24:00,对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中山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实施奖补(市财政补贴一点、鼓励商品住房所在镇街补贴一点、鼓励用人企业奖补一点、鼓励房企让利一点),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如购房人属于《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认定的特聘人才、或“中山工匠”或原中山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一至三层次的,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2.5%补贴电子消费券;如购房人属于原中山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四至八层次的,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2%补贴电子消费券;属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1.5%补贴电子消费券;在中山就业的其他外地户籍人员,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1%补贴电子消费券。以上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购房人同时符合“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领消费券。
三、开展“群团购”等促销活动。常态化举办促销活动,设置移动售楼处,锚定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职工群体,加强购房需求分析,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企业积极开展“群团购”活动。
四、延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六、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七、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成本。落实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印花税政策。优化存量房纳税评估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二手房交易。
八、落实住房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政策,继续实施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20%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九、探索推进房票安置工作。对住宅类房屋的被征收人提供房票安置补偿方式,选取房票安置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购买住宅、公寓、商铺、办公用房、车位等全业态新建商品房、政府统筹房等房屋,兑现其补偿权利。
十、各镇街稳妥有序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房源建设、配售、运营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
编辑 何淼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向才志
本文来自【中山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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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发布】
7月14日,长沙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在全面落实《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购房补贴政策优化、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存量土地盘活等十个方面推出举措,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长沙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了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本市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房总价1%申领购房补贴,单套最高3万元,推动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良性互动,助力改善居民居住品质。
《通知》针对多子女家庭,如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提出稳步推进房票安置,在实施货币化安置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城中村及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灵活运用房票安置。
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且尊重购房业主意愿和综合考虑开发企业需求的前提下,《通知》明确支持商业项目经审批后可进行规划修改,适当降低商住比,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通知》提出,将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房源,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并探索“租购一体、先租后购”的保障模式。
《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金融支持,通过实施房地产“白名单”、创新“存贷挂钩”机制等举措,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强调,要以“好房子”建设为导向,通过绿色建造、数字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方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住宅品质全面升级。
《通知》再次阐述了2025年6月23日长沙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中有关政策条款;《通知》同时提出要推进新建商品住房服务配套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同时,市直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对应举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供给端、需求端、政策端协同发力,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确保长沙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措施的通知》
一问一答
一、申请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买新房和卖旧房的时间节点如何认定?
答: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时间从发文之日起,即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出售原有商品住房的以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且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登记时间为准。出售原有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均须在政策执行期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符合“以旧换新”政策的市民可申请补贴。
二、多子女家庭购房时“核减一套”的住房信贷政策如何认定?
答:若您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在拟购住房的区县(市)已有住房套数认定时可减少一套享受住房信贷政策。(例如:原已有一套核减后算作首套,原已有两套核减后算作一套)。
三、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5〕5号)已于6月23日施行,其中明确“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官网公布的政策文件(网址:
http://gjjzx.changsha.gov.cn/xxgk/fdzdgknr/zcwj/dk/202506/t20250620_11892308.html)。
四、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房屋面积有何规定?
答: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面积以60-120㎡为主,根据市场需求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但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3㎡。
五、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房屋价格有何规定?
答:收购主体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收购价格市场评估机制和项目测算评价评审机制(以市场评估为参考),择优确定收购项目,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合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如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其收购价格不高于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
来源丨长沙发布供稿丨长沙住建
编辑丨汤威 校对丨王宙
审核丨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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