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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21 20:42
写作核心提示:
以下是一篇关于高中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作文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
"高中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作文注意事项"
高中班主任实习是师范生从理论走向实践的重要环节,也是其未来从事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准备。一份优秀的高中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不仅能够展现实习生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还能为其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依据。因此,在撰写高中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实习目标和任务"
实习计划的开头部分,应明确写出实习的目标和任务。这些目标和任务应该是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并与实习学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例如,实习目标可以是:
"熟悉高中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掌握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提高班级管理能力;" "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提高与学生沟通的能力;" "协助指导教师开展班级教育教学活动,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在实践中运用教育理论,探索适合自己的班主任工作方法。"
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任务,例如:
"协助指导教师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卫生、纪律等;" "参与班级主题班会的设计和组织;" "进行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辅导;" "协助指导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教学反思;" "撰写班主任工作日志和实习总结。"
"二
“早上7点赶地铁去实习单位,中午啃着面包做带教老师要求的PPT,晚上回宿舍还要补白天落下的课程,这就是我最近的日常。”近日,北京某高校环境工程专业大一学生蒋林向记者分享着他的每日日程,语气里带着一丝疲惫。
“我是大一学生,目前简历上有3个行业的3段实习经历”“从大一开始实习,毕业有4年‘工作’经验”“大一,全班30个人一半去实习了”……记者在多个网络平台了解到,在一些实习话题的帖子下面,“卷实习”成了热门话题。此前,一项面向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发起的问卷调查显示,82.58%的受访者有过一次或两次实习的经历,17.42%的受访者有过3次或3次以上的实习经历。
为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提前实习,甚至大一就开始实习?如何兼顾学业与实习,真正实现两不误?《工人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高校学生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专家。
“怕落后”选择提早实习
“看到室友大一下学期就拿到了互联网大厂的实习证明,我连夜改了3版简历。”上海某金融类大学会计学大二学生汪昕月坦言,“怕落后”是自己选择提早实习的直接动力。
“一方面是自己不擅长的专业,想拓展一下职业方向;另一方面是期望本科就业,早点工作。”满腔热情的汪昕月大一下学期就想办法扎进了一家外企实习。“现实比想象骨感”,实习的两个月里,她的主要工作是复印资料、做PPT、布置会议室,唯一一次参与核心业务是协助分析师撰写报告,也算是有了产出。“原本想积累职业经验,结果每天都在打杂,有时一整天没事干。”汪昕月说。
辽宁某医科大学牙医专业大一学生小易在一家口腔诊所实习,他能接触到的工作仅限于导诊、整理病历、给器械打包消毒等。“提前接触真正的诊疗还是有好处的。”可他刷到同班同学的微信朋友圈,发现对方在另一家诊所“帮着做了牙齿模型”,这让小易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我还不够积极,带教老师还没给我领进门?”
这种焦虑并非个例。记者采访发现,很多低年级实习生的实习内容都集中在打印文件、跑腿等边缘工作,核心业务参与率很低。“今年校招有不少单位要求有三段以上实习经历,我真怕找不到工作。”汪昕月的室友罗婷告诉记者,很多同学觉得“早实习=早占位”,哪怕只是“混经历”,也总比没有强。
北京某销售公司老板马先生透露,近年校招和录取实习生时,“有实习经历”已成为对学生简历心照不宣的筛选标准,“我们确实觉得有过工作经验的学生上手更快”。
实习不是简单的经历堆积
“我应该是我们这届同学中最早‘上岸’的,在实习中看到自己的产出被采纳真的很有成就感,也确实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大学读了3年,也实习了3年,湖南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张宇澄在升大四的暑假前收到上一家实习单位的正式录用通知。
张宇澄告诉记者,她一进入大学就开始实习了,总共进行了4段长期实习。“既然实习了,就要做好生活重心不在学校的准备。”为了坐班实习,她在校外租房,翘掉的课就抽空找同学抄笔记,期末靠刷题“水过”(勉强通过)考试。
对此,扬士盛邦总经理、人力资源资深顾问蒋巧林认为,目前很多用人单位的人才筛选窗口前移,一些头部企业通过大二、大三暑期实习项目提前锁定高校优质生源,比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早鸟计划”。同时,降本增效是当前不少企业的经营重点,企业高度关注人才培养成本。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完成岗前培训的实习生留用后,企业可以节省30%~50%的培训成本。
此外,近些年的实习能力评估有了新变化。这方面,蒋巧林和超过20位头部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者沟通中了解到企业的共识: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看到很多应聘者的简历上有四五段实习经历,但每段都只有1~2个月,这样的实习经历价值有限。企业更看重至少3个月的深度实习,最好能参与完整项目。
“管中窥豹,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希望看到大学生在实习中有高质量的成长和收获,实习不是简单的经历堆积,而是高质量职业技能和素养的系统建设。”蒋巧林建议,利用寒暑假进行实习时,要有规划性,最好有一个高质量组合,即“1次行业认知+3次技能提升+1次目标岗位”的组合。
多方共同发力破解“供需错位”
“教材还在用2019年的案例,可现在产品设计的逻辑早就变了。”张宇澄认为,有些时候课堂学的知识与职场需要的技能属于“两张皮”,让她寄希望于用实习补差距。
这方面,小易也有同感:“一些教学内容,实际上在诊所里几乎淘汰了,比如龋坏制备洞形填充这方面,目前临床上大多使用树脂等材料进行填充,但在学校里仍以银汞合金填充学习为主,并以此作为考核标准。”这种供需错位,让“实习前置”成了一些大学生的选择。
对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副教授、劳动关系系主任孟泉指出,大学生“过度实习、过早实习”的问题反映出两个方面的矛盾。一方面,高校人才培养效果与用人单位实际人才需求之间的不匹配。不少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中的胜任力无法与岗位高度匹配,导致用人单位要付出更多的培训成本才能获得合格人才。另一方面,一些大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未来就业的工作之间的错配矛盾。不少高校毕业生认为本专业未来对口就业的可能性较小,还不如积累实习经验,未来或许更容易获得工作机会。
孟泉建议,破解大学生“超前实习”现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首先,高校要将培养人才的重点从知识导向转变为能力导向,杜绝“讲水课”,增强学生学习中的获得感。其次,要积极推进复合型人才与实践型人才的培育工作,引进实务专家共建课程,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再次,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强化监管责任,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为实习生营造安全、友好的实习环境,同时,不要为了获得低成本的劳动力甚至免费劳动力,制造焦虑、引导学生过早实习,破坏高校教育的完整性。
“作为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珍惜校园时光,打好专业知识的‘地基’,不要盲目、跟风实习。”孟泉认为。(记者 徐新星 实习生 孙静媛)
来源:工人日报
阅读提示
有的暑期工遭遇被乱收费、扣工资等情况,有的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后面临责任认定难题。专家表示,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是预防权益侵害的关键举措。
“招聘平台上写的是‘奶茶店暑期工’兼职,面试时我却被要求签订租车协议。”前不久,来自广东深圳的高中毕业生小李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今年7月初,她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一则暑期工兼职信息,宣称“日结”“高薪”。随后,对方将小李引导至某工业园区面试,告知其实际工作为外卖配送,且“必须花699元租用指定电动车才能上岗”。
小李的遭遇并非个例。招聘信息模糊、薪酬承诺落空、身份认定争议、意外伤害责任划分难等问题,让一些暑期工面临维权难题。
暑期工的薪酬究竟该如何保障?“勤工助学”与“正式工作”的法律边界在哪里?遭遇意外时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工人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工作一个多月到手只有500元
“招聘人员说,租车费用是每月699元,如果当月跑够600单可以免月租。”小李告诉记者,她发现工作与招聘信息不符后本想退出,但对方称“很快就能赚回租金”,并以换电池方便、送单效率高等为由建议小李租车。
小李与指定车行签订了纸质租车合同,并通过小程序下单租车。“我骑着租来的车,一晚上才跑了两单,和家人沟通后才意识到,对于新手来说,每月600单的免单指标很难实现。”小李说,租车次日她要求退租时,车行拿出合同声称“双方自愿签署”“租一天也是按一个月收费”,并以此为由拒绝退费。
小李与多名兼职学生认为,招聘单位及车行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随后共同维权。最终,在当地警方和社区的帮助下,小李等人拿回了租金。
类似的以签订合同为由收取费用、扣工资的暑期工兼职陷阱并不鲜见。2024年7月,小陆进入某公司担任暑期托管教师,工作一个多月后,原本按劳务协议应得收入3086元,到手却只有500元。
公司对此给出的理由是,小陆的部分工资被用以抵扣水电费,同时其工作时长未达标准,还存在家长投诉情形,公司有权根据协议扣除部分工资。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认为,案涉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双方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判决该公司支付欠付小陆的劳务报酬2586元。
如何保障暑期工薪酬待遇?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副教授范丽娜看来,应当根据不同用工关系采取差异化策略,在劳动关系框架下,用人单位应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等规定,即使是短期用工,也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报酬。在劳务关系框架中,工作通常具有临时性、灵活性强等特点,此时应当进一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时间、报酬标准以及支付方式。
暑期工算不算“员工”常引发纠纷
《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公开案件发现,近年来,关于“暑期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纠纷频现,关系到劳动者暑期工作期间的薪酬待遇、违约赔偿、意外伤害权益保障等关键问题。
在校学生小张将暑期时他所工作的传媒公司诉至法院,只为弄清:自己和传媒公司之间究竟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2023年,某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小张暑期在一家传媒公司担任主播,双方签订《主播独家合作经纪协议书》。其后,该公司负责安排小张的全部直播工作及商业活动,为其结算工资并对收益进行分成。
两个月后,公司以小张违约为由停止其工作。认为自己被欠发工资、提成、违约赔偿金的小张诉至法院。
“案涉传媒公司知晓小张为在校学生,到公司工作是为了打暑期工,双方无主播合作经纪之意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认为,因小张自主决定直播的内容、形式、场所等,该公司对小张的管理和控制明显较弱,双方属于劳务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该传媒公司支付小张劳务报酬2400余元。
“需要结合具体用工形态判断劳动用工关系。”范丽娜分析认为,暑期工所涉的劳动用工关系一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劳动关系,对于已毕业且不再继续学业的学生,若其工作符合“从属性劳动”三要素,则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第二类是劳务关系,大多数在校大学生的暑期兼职被视为劳务关系;第三类是实习关系,即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实习或社会实践,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教学活动的延伸。
广东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表示,相较于经学校组织的“实习”,学生自己找的暑期工“兼职”存在认定劳动关系的空间。
遭受意外伤害责任如何划分
2024年高考过后,勤工俭学的小杨担任某乳业公司的商场临促暑期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没有为小杨购买保险。
同年7月15日工作期间,小杨在去仓库取货时,不慎从取货楼梯上坠落摔伤,后住院34天,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因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未达成一致,双方对簿公堂。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务关系。法院认为,小杨在从库房取货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该乳业公司在招聘临促人员时未签订合同、未给临促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在管理制度上存在过错。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由该乳业公司对小杨的经济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对于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一旦发生工伤,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范丽娜表示,对于大多数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暑期工,维权依据主要是我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范丽娜表示,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是预防权益侵害的关键举措。“此外,学校前置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政府监管与服务同样不可或缺,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暑期工集中行业的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不签协议、不买保险、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恶意侵犯暑期工权益的用人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并予以公示。”
“劳动者应到正规机构参与暑期实践,对于不签合同、不买保险的暑期用工单位要谨慎对待。”张爱东提醒,暑假工应提高防范意识,留存建立用工关系的证据。此外,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报酬支付方式、劳务范围等事项。若未签订劳务合同,也应当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 陈丹丹)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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