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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22 18:27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服装导师工作总结的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总结内容全面、专业且具有价值:
1. "明确总结目的与对象 (Clarify Purpose and Audience):" "目的:" 你是为了自我评估、向上级汇报、申请项目、还是为了规划未来?明确目的有助于你确定总结的侧重点和深度。 "对象:" 总结是写给谁看的?是导师本人、学生、学校管理层、还是行业同行?不同的读者关注点不同,语言风格和侧重点也应有所调整。例如,对学生的总结应侧重指导效果和成长,对管理层的总结可能更关注成果和资源利用。
2. "结构清晰,逻辑严谨 (Clear Structure, Rigorous Logic):" "标准结构:" "引言 (Introduction):" 简要说明总结的时间范围、你的角色、核心职责以及本总结的目的。可以概述一下整体工作感受或主要成就。 "主要工作内容与职责 (Key Responsibilities and Activities):" 详细列出你作为服装导师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应具体化,例如: 指导学生数量、年级分布。 课程教学(哪些课程,教学方式)。 课题研究指导(项目名称、学生进展)。 实践环节指导(实习推荐、作品集辅导
作者:崔树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期,杨勇新著《中国书法的理法观》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作者试图将史、论、评结合起来,将对当代书法发展的观察和反思、书法发展的纵深历史逻辑,融入他对书法理论的思考中。书中论述给人带来很多启迪,引出一些可以继续探讨的空间,试拈取一二,胪列如下。
一是“理”是“法”的依据,常被当代书法界所忽视。正如作者所言,今人讨论书法,多言“法”字,谈及书法之“理”的相对较少。如果说“法”是知其然的话,那么“理”则是知其所以然,即王羲之所谓“参乎妙理,察其径趣。”在古代哲学中,中国人对于“理”的探寻是其宇宙观、世界观的重要内容。早在先秦时期,这方面就形成了丰富的成果。基于此,《中国书法的理法观》一书开篇就展开对先秦“理”与“法”本义的梳理,通过对先秦哲学中“理”的本质内涵和多义项表述、“法”的规定性和表现形态进行爬梳,试图呈现出在先秦哲学中就存在着一种对于“法”的超越性反思的内在力量,这样就为书法中“理”对于“法”的超越性奠定了历史和理论基础。在书法中,尽管“理”的内涵不完全同于哲学中的天理、道理,但“理”作为书法创作的根本之理,依然与天地之理、自然之理、物象之理、事物条理等具有内在的相通性,由此,书法之“理”仍然是“法”得以确立的内在依据。
二是“理”对于书法美学品格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天地自然之理如何成为书法创作的灵感,并由此凝结成书法审美体验中独特的语言方式,进而形成书法的美学品格,是早期书法理论的核心命题之一。从现存书学文献来看,中国书学的理论自觉是从对“象”和“势”的认识开始的。书法家要观物取象,就是要从现实生活的自然物象之理中获得形体美的根源。在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的很多书势论,多借助动物的比喻,以形象描述的方法,把大自然难以言传的生机活力表达出来。这个活力,是一切生命的源泉,也是一切美和艺术的源泉。自然万象无时无刻不在活动中,书法家表现了自然运动之“理”,就是表现了大自然最大的真实,也就表现了生命和精神,这是书法艺术最深的核心,如李阳冰所谓“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形;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霏布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惨舒之分;于虫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这既是虞世南批评当时一些人“终懵于斯理”的“理”,也是张怀瓘揭示的书法创作所要依据的“囊括万殊,裁成一相”,“得物象之形,均造化之理”的书法之“理”。
三是厘清“理法”关系及其在书法史中的全幅波动。为了更好地阐明中国书法中“理”与“法”的关系在整个历史中的脉动,《中国书法的理法观》一书对魏晋至明清书法理论和创作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从卫恒《四体书势》中所示之“理”,阐明自然中所蕴含的“理”是书法创造的基本依据,到李斯和李阳冰篆书创作中所呈现的“理”所呈现的规范性和秩序感;从唐人书法理论中的重法表述(如欧阳询、虞世南、唐太宗、孙过庭、张怀瓘、韩方明、徐浩),到唐人对于各种字体源流和书法特征的总结。作者拈取欧阳询楷书、虞世南楷书和颜真卿楷书等为例,试图梳理唐人在“法”上的探寻轨迹以及集大成作用。紧接着,作者又抛出书法史中一个更大的话题,即“守法”与“变法”的关系,通过变通的思想轨迹来进一步阐明唐代到宋代的书法变迁,通过唐宋书法的转型来揭示先唐和宋以后中国书法的嬗变轨迹,从张怀瓘的“事贵变通”论到宋代“尚意”书风对于“唐法”的规避;从陈绎曾的“以法求变”论到康有为的“变者,天也”论,试图将“变”这一核心观念贯穿于整个书法史的全幅波动之中,从而进一步呈现出“变”乃是书法永恒之“理”。
《中国书法的理法观》一书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理论问题,对于解读中国书法的审美观念及其嬗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由此书所引发的相关议题,还有较大的思考空间,比如“理”与“理学”的关系及其对于书法观念的不同影响等,还需要书法界同仁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当代书法理论建设和学科的高质量发展。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02日 12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7月21-26日,由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主办,联合北京锦达科教开发总公司与威海职业学院承办,广州春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2025年服装IE工业工程师师资培训班”在山东威海成功举办。来自全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30余名一线教师和技术骨干齐聚威海,共同开启服装工业工程(IE)赋能产业升级的新征程。
21日上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威海职业学院隆重举行。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纪晓峰、威海职业学院院长徐东晖、北京锦达科教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初东廷、广州春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波、艾莱依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工厂副总经理张有、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IE部门负责人/高级IE经理陈小莲、威海职业学院艺术学院院长都芯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时装学院副院长王薇薇等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威海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刘志刚主持。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