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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24 16:14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写好读书笔记”需要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点亮思维之光:写好读书笔记的注意事项"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书笔记,则是我们攀登这阶梯时,记录脚步、沉淀思考的印记。它不仅是巩固知识、加深理解的工具,更是培养批判性思维、提升个人素养的重要途径。然而,并非简单地摘抄几句名言警句或罗列几个情节就算完成。要写好读书笔记,使其真正发挥价值,以下几方面的注意事项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明确目的,有的放矢。" 在开始阅读前或阅读过程中,不妨先思考:我为什么要做读书笔记?是为了记录精彩词句,梳理故事脉络,提炼核心观点,还是为了引发个人思考、进行批判性分析?不同的目的决定了笔记的内容侧重和形式。例如,若是为了备考或学习特定知识,笔记应侧重于信息的准确记录和梳理;若是为了个人感悟和兴趣,则可以更自由地写下联想和感悟。明确目的,能让笔记更有方向性,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盲目记录。
"其次,内容翔实,详略得当。" 读书笔记的核心在于“内容”。这包括对书籍基本信息的记录(如书名、作者、出版信息等),对关键情节、人物、主题的梳理,对精彩语句、优美段落的摘录,以及对作者观点、论证逻辑的概括。摘录
小时候,我整天只知道玩飞机、汽车等玩具,不爱读书,但爱听妈妈讲故事。
今年七月份,妈妈为了让我爱读书,帮我办了一张少儿图书馆借书证。于是,我就跟妈妈去那借《经典童话故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两本书。刚开始时,妈妈讲给我听,什么《诚实的樵夫》、《卖火柴的小女孩》、《天上掉下一只烤鹅》……我听着听着就入迷了,一直缠着妈妈再讲故事,妈妈见我难得这么喜欢书,就让我自己读,那时正放暑假,虽然书里没有注音,但是仍抵挡不住我读书的热情,就这样我深深地爱上了书,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自那以后,我每天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都要读会书。多少次,爸爸妈妈喊我吃饭,我总是说:“等一下,这个故事看完再吃饭。”可每次等了又等,直到爸爸大吼一声,我才想起来,饭还没吃呢,赶快跑去吃饭。
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道理,像《狼和七只小羊》那篇,让我懂得了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沉着冷静,困难便会迎刃而解……
妈妈说:“书像一架梯子,让我们登得更高,看得更远。”所以我要读书,我爱读书。同学们,来吧,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海洋吧!
在我的粉色公主房里,有我的白色书柜像一座城堡。里面整齐地放着各种各样的课外书籍。
他们是我知识的源泉,是我成长的天堂。
经常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明白四季的变化是地球公转造成的;植物也睡觉;世界上最轻的金属是锂;明轮船,又称机械动力船;用肉眼能看到6000多颗恒星;声音是振动产生的;人坐久了,大脑会缺血;声音是由物体传播的
他们也让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善良勇敢的仙女埃琳娜;邪恶的女巫卢韦娜;美丽的夏林果和芭蕾公主;爱跳舞的詹妮弗;新潮老师罗伊;美丽的米兰老师。
我爱看书!如蜜蜂爱花,农民爱土;我爱看书!我喜欢学习更多的知识。我爱看书!我喜欢交更多的新朋友。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喜欢运动,有的喜欢玩,有的喜欢交朋友。我的爱好是阅读。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妈帮我培养的。我小的时候,妈妈爱读书,爱学习,所以每当妈妈有空的时候,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来读。
阅读使我能够学习课本以外的知识,理解很多道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阅读对我的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我读书的时候会在小本子上写下小问题,比如“公鸡为什么打鸣?”。语文老师还教我们从书上摘抄好的单词和句子,经常阅读。这个可以用在我的作文里。我也会把我不懂的问题写在书上,问老师、妈妈、同学,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更多。
阅读对我的学习很有帮助。我爱读书也爱学习,所以我一直在学前班混的很好,直到现在。但是我妈说我不能骄傲,我就更努力。
玩完了,写完作业,吃完了,生气了,我就看书。阅读会让我忘记一些事情,让我感到快乐。妈妈总说我进了书,那我就是个快乐的书虫!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最大的幸福!让我们一起学习。
读书让人神往,读书给予人精神的食粮,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放假,我总爱死缠烂打,逼着老爸给钱,去买书,回来时总会抱着一叠书回来。
有一回上午,刚洗完脸,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向新华书店。那样子,就像一头狮子,赶得上闪电。到了里面,我上气不接下气,大口大口地呼吸,拿起《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张飞、关羽、刘备桃园结义……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整个人进入了书的天堂,忘了吃饭,忘了休息,甚至忘了上厕所。
回家了,我还紧紧抱住它,仿佛我和它是一对好朋友。NO!肚子疼,赶紧去厕所。实在无聊,顺手拿过书,书中的香气掩盖了熏天的臭味,我就在这香气里游来游去,自由自在,以至于忘了时间,忘了提裤子,蹲在那里,不愿意起来。许久,老爸见我还不出来,就着急地站在外面,大声地喊:“乐乐,你到里面干啥?”我应声:“看书。”这件事,也成了爸爸口中的一大笑话,一直笑了好多年。
我的脑子里只有书,我爱读书,就像蓝天爱白云,就像老鼠爱大米,就像兔子看萝卜。我爱书,一辈子也离不开书。
书是一位好伙伴,一位知己,是一位在你不开心时,无聊时可以安慰你、陪伴你的好伙伴。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并不爱读书,在那时,书只不过是我不想学习,妈妈又逼我学习的借口。后来,班里有人开始看漫画书了。放学回到家,我让妈妈给我买了漫画书,不知不觉间,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漫画书。
过了几天,妈妈把一本漫画书递给我,我开心极了。每次下课时,我都会把这本漫画书一遍又一遍的读着。
直到三年级,我开始看故事书了,我看的第一本故事书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让我看的津津有味,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故事书,只要别人递给我一本故事书,我都会看得入迷。于是,回家的时候就让妈妈给我买了故事书,妈妈给我买了《查理九世》第一季,它有二十七册,讲的是一只小狗叫查理九世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冒险的故事
到后来,老师给我们发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看全是字,只有一小部分的图画,就觉得这本书一定不好看,就不看了。直到后来,同桌说《狼王梦》这本书很好看、很有趣,我才半信半疑的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果真很好看,于是,我对自己说:“不管是什么书,故事和情节才是最重要的”
我喜欢读书,书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我爱看书。我怎么爱看书?它必须从一年级的某一天开始。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超市购物。在超市的书柜旁发现几个哥哥姐姐在看书,对妈妈说:“妈妈,去逛街吧,我在这里看书。”妈妈走后,我向别人学习,选了一本书读。以前,我总是听父母给我讲故事。那时候,我已经学了很多单词,所以第一次看书,我立刻就迷上了。
两次,现在,我已经是“小书虫”了。我一有时间就看书。我每周至少去两次我们家对面的书店。
三番五次在书店看《城南旧事》,看着就像是在讲这个故事。很快,三个多小时后,我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看手表。哇!五点了!然而我还没看够。你做梦去吧。我父母应该还没回来。再往下看!
于是我去找了四次沈的动物小说,找了个座位坐下,打开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看了一会儿,失望的眼泪就直下来了。不知不觉,已经6点半了。看到妈妈在书店门口叫我,我只好不情愿的把书放回去。
五次,回来的路上发现肚子已经开始叫了,但还是想:你在哪里看到那本书的?会有人买吗。
六次,你说,我是不是很爱看书?
说到爱好,相信每个人都有。今天,我将告诉你我最热爱的爱好之一——踢足球。
踢足球有很多好处。首先,足球可以培养一个人的团队精神。球场上有几个位置,比如门将、后卫、中场、前锋。他们不仅要履行职责,还要相互默契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阳光明媚。我和几个朋友在院子里来到我家附近的体育场。当我们讨论要踢足球时,我们都异口同声地同意了。我们分工很好,这次我来当守门员。不过谁知道守门员是最难做的,很难防,被对方的球踢了进去,还有几个被对方连续射门,好像都接受了。但是,经过这个小小的训练,我明白了互相帮助意味着什么。只有团结,我才能赢。
其次,踢足球也可以增强体能,因为足球不是走路踢的,而是跑步踢的,所以需要在球场上高速奔跑弹跳。
当然,踢足球也是一项危险的运动,所以我们在踢球时必须全副武装。
既然爱上了踢足球,我就努力做一名足球运动员,我会加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读书虽然是好习惯,但也有规则。比如:不能一边读书一边走路,或读书时,如果离书本太近,不然的话会近视的。所以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方式去读书或看书。这样子,保护了眼睛又补充了知识量,多好啊!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吗?
其实我也爱读书,就比如写读后感或读书手账的时候,不然不知道怎样写,总不能胡乱写吧?对吧?所以我有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读的书。但有时是因为它是幻想小说才读的或是什么什么精灵宝可梦图鉴还有什么什么精灵宝可梦有关杂志就比如:《口袋迷》。我还有一本每个月都会买的杂志:《博物》它每一期讲的东西都不一样,比如:6月讲的是蛾,7月讲的是热带水果,8月的讲是“美丽”石头。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因为它每一期讲的都不一样,总能给人惊喜。
所以我喜欢读书,我爱读书,它们总能给予人们美好。
小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识字了。她说,认识了字,就可以读到很多很多有趣的书。
一开始,我认为书就是由字组到一起联成句,而句多了就变成了书。可当我读过很多书之后,才发现书是有“生命”的,书里面蕴藏着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于是,我深深地迷上了看书。
我一看书,就不能自拔,被深深地吸引到了情节之中。谁叫我,我仿佛也听不见了,真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凭着这种精神,我的读书时间达到了每天两三个小时,暑假中变成了每天至少三四个小时,有时五六个小时。故事里的情节像沼泽一样将我陷入其中。课间、车上……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来,让我那贪婪的眼睛扫过书中每一个角落,什么都不肯放过。
我家的书非常多,书柜都装不下了。我的书散落到各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七八本,茶几上、沙发扶手上、餐桌上,妈妈说,只要想看就能随手拿到。
看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好处,它不仅仅使我对写作产生了兴趣,还让我的写作水平大幅度提升了,让我对字词句的掌握更精准了。我喜欢书!
我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有爷爷“厨师”,奶奶“勤劳的园丁”,爸爸“休闲大王”,妈妈“沾沾自喜大王”,我“邋遢大王”。
爷爷负责我们的厨房,每天为我们准备美味的饭菜。我最喜欢爷爷的:春卷,东坡肉,汤年糕等等。
奶奶喜欢花和植物。我们家旁边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草,我还种了我最喜欢的黄瓜。
爸爸一有时间就会搬出他精致的茶具,泡一壶好茶。他一边喝茶一边吃瓜子听音乐。多么悠闲的生活啊!
妈妈有空就开始沾沾自喜的.模式,化妆,自拍,逛街,交朋友。多么沾沾自喜!
我这个邋遢大王,书桌房总是乱七八糟的。作业作业本和试卷到处乱飞,鞋袜总是一个从东到西,让我妈很生气。我必须改变这个坏习惯。
这是我的家。我爱我的家!
总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整天总去外面疯,不像隔壁和我年级差不多的弟弟一样,整天待在家里读一些书。妈妈常常气得火冒三丈,也常对我说:"你看看人家比你小,但却那么爱读书,你要是有他的一半那该多好啊!”
起初我没放在心上,但随着我的顽性越来越大,妈妈便告诉我,每天必须在家读一个小时的书才能出去玩。一开始,我便看一会玩几十分钟。但有一次,妈妈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给我看,本来我是心不在焉的,但看了一个故事后,我便被故事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例如,《丑小鸭》告诉我不要为自己的缺陷而烦恼,只要心中有希望,就能实现理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告诉我们她生活的世界是多么痛苦,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少美好。有了那次,我以后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因为书就是我的朋友,一直在我的身边陪着我。
就像“书中自有颜如王,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一样,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冰心奶奶曾经说过:“多读书,读好书”。所以,请你跟着我,一起在书籍和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邀游吧!
书,是人类文化的结晶。古人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我也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能想起当时我购买这本书的经历。那天,我徜徉在书店的海洋中,突然发现了这本《根鸟》,我很奇怪,为什么书的名字是鸟?看着它精美的封面,我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是我喜欢的作者曹文轩的著作,瞬间我有了购买他的愿望。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欣然允许。带着这本书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到了吃完饭的时间,爸爸做了我爱吃的红烧肉,喊我快来品尝。
但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哪怕我平时是个贪吃的小孩,可此时这本书的诱惑力却比红烧肉更大。直到我看完了整整一个章节,才不舍地放下了它。也因为这本书,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做事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
当然,我不单单只喜欢这一本书,还有很多。我感谢它们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我爱看书!
高尔基说过:“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看到了这句话,我爱上了读书。
我来到青岛利群书店里,一看,哇,好多书呀!我高兴地来到漫画区,看到了有好多我喜欢的书,有《植物大战僵尸》、《疯了桂宝》、《淘气包马小跳》、《不可思议事件簿》等等,我挑了一本最喜欢的书——《疯了桂宝》看起来。
我拿起书来,轻轻翻开第一页,用手指着字,目不转睛地看着,看完一行又一行。不知不觉,我已经看完一半了,听到远处妈妈喊道:“管志诚,该走了。”我求着妈妈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买这本书?”妈妈爽快地说:“可以。”于是,我非常高兴地抱着书回家了。
以前,我觉得读书非常没有意思,但现在,我觉得读书非常快乐,以后我要多读书。
我爱读书。我特别喜欢和妈妈一起逛书店,参观同学或朋友家里的书柜,或者索性来到图书馆……因为在那里,都可以读到我喜欢的书。
我爱读书。我和爸爸、妈妈外出旅行或回老家时,我都要随身带些自己喜欢的书。每次无论在车上,还是在宾馆或景点,我都可以找到一个角落读起书来。每次读到新奇的书,我总是很兴奋地象介绍一个新朋友一样,跟爸爸、妈妈一起分享。
我爱读书。在家里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书柜,我特别喜欢整理它。我把书按一定的规律分类。在整理的时候,还可以经常翻翻以前自己很久没读的书。那种读书的滋味真像是象碰到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温暖极了!
我爱读书。每天睡觉前,我总喜欢读一个故事。有时妈妈给我读,妈妈亲切优美的声音和好玩的故事让我听得舒服极了。很多个令人害怕的、刮风下雨的黑夜,我听着这些故事,总会慢慢忘记了害怕,进入梦乡……
书中有很多美丽的风景、令人兴奋的故事、让人着迷的英雄人物、还有很多我们都没经历过的惊险情节……臧克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说得真不错呀!书就像我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将伴随着我一直成长!
我爱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就是因为读书,我才不断进步,一次又一次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
我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题为《我家乡的某某某》的文章。当大家翻开课本模仿《小桥流水人家》写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篇关于家乡山的文章,家乡有山,于是我把作文题目命名为“家乡的山”。然后我回忆起张文是按照一年四季的顺序写的,我也抓住了不同的风景来描述我家乡山上的春夏秋冬。作文评课,老师夸我的张文,主题清晰,思路清晰,感情独特。
这个小小的荣誉让我明白:起初,模仿是我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但真正触动人心的,应该是我的苦心创作。
还有一次,借了我的梦之书—— 《草房子》,但是因为作业和作业太忙,没时间看,中午想回去睡觉休息。午休一响,我就脱下外套,把书包放进去,然后放心地把书带回宿舍。为了不被老师发现,我躲在床上看着。虽然我很累,但我仍然喜欢它。不知不觉,哨声响起,我勉强合上书。
这件事让我真正明白了“书不借不行”的意思。
我会多读书,多积累。
作者:徐 飞
我的师父黄厚江老师常自称是“农民的儿子”。这其实不是自谦,我猜想,他内心对此大约有些小小的自得。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农民正变得越来越少。做个好的农民其实不易,需要通晓时令节气,了解农作物习性,听得懂布谷鸟的叫声,看得懂天气阴晴,懂得依时而为,顺性而施。师父出身于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务过几年农,是生产队里干农活的好手。农民的出身加上务农的经历,成就了师父一生不变的质朴底色。
语文应以本色示人
师父外出讲学,常常穿一件冲锋衣,蹬一双休闲鞋,挎一只小背包,普通得如同上街买菜的邻家大伯。有老师打趣,形容他是“最不像专家的专家”。师父如农民般质朴,这份质朴中带着些倔强。他看不惯花里胡哨的语文教学流派招式,认为语文应以本色、自然的面目示人。在语文教育这块土地上,他就像个朴实本分的老农,执着倔强地守护着自己的园子。
听过师父讲座的老师,都会被他诙谐、幽默的语言感染。他总爱用通俗的比喻将深奥的理论表达得浅显易懂,让人听后难以忘记。他常用的比喻,也散发着农民的质朴气息:“语文是农业,用太多化肥不好。”“本色语文就像农民种地,要在自己的地里种自己的庄稼,不要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理想的语文课堂应该是:在种菜中喜欢种菜,在种菜中学会种菜。”……质朴平易的表达中蕴含着大智慧、大学问。师父“高而能下”,通晓教育、教学理论,但不玩空洞的概念,不作无意义的理论建构,而始终匍匐于大地,以最原始的方式躬耕于田野,坚持自己的行动研究。
师父非常尊崇叶圣陶先生,潜心学习叶老的语文教育思想,从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他常常提起叶老当年办过的一个农场——“生生农场”。叶老让孩子们在农场里自己种菜、种瓜。师父认为,叶老的“生生农场”,其意义不只是优秀的生活教育、劳动教育范本,更是叶老教育理念的生动诠释。如果将叶老办农场的教育思想迁移到语文教学上来,就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喜欢语文,在听说读写中发展能力。
带着作文的种子进课堂
《作文课的味道》这本书中精选了师父的15个作文教学案例。近几年,他潜心研究中学写作教学,成果颇丰。关于写作教学,他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教师要“带着作文的种子进课堂”,主张作文教学应作用于学生的写作过程。正如农夫耕作,选好一粒种子,播进土壤,给它合适的养料后,还要关注着它的萌芽破土,直至长成主干、展开分枝、生出绿叶。
师父的作文课常常围绕一条主线分层推进,既有纵向深入,又有横向拓展,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其中,选好教学生长点是第一关键。师父认为,好的教学生长点,就像一粒好“种子”,能够激发学生的写作冲动和表达欲望。这粒“种子”,可以是学生的习作、故事,也可以是教师的亲身经历或随笔文章,还可以是贴近学生生活的时事、美文。
选好“种子”后,如何用其来催发、培育学生的写作激情,也大有学问。我发现,师父在教学中很善于创设情境或设置矛盾,为学生提供一个“写作场”。如“写出人物的特点”一课,黄老师将自己“奉献”出去,做学生写作的“模特”;再如“写出特别之处背后的故事”一课,他选用了内蒙古作家鲍尔吉·原野的《雪地贺卡》一文。这样做,总能让学生有话可说、有话可写,并且会说得越来越精彩,写得越来越漂亮。同时,师父又善于借助矛盾追问,让课堂具有饱满的张力。
听师父的作文课,我常常联想起《明湖居听书》中对王小玉声音的描写,常常会有“愈翻愈险、愈险愈奇”之感。在对课文的解读上,师父总能翻出新意,让学生愈发主动,生成愈发精彩。师父的课堂语言亲切自然,似与学生聊天,使学生不知不觉受到感染、熏陶。聊天中,他常常笑眯眯地倾听学生的发言,不动声色地追问、质疑、补充,带着学生往更深处思考。在这种宽松、愉悦的氛围中,学生的言说欲望被激发,种下去的写作与表达的“种子”,由此获得了源源不断的生长动力。听师父的作文课,无论是上课学生还是听课老师,总会深深沉浸在课堂中,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学问深处是性情
好的农夫不会将优质的种子私藏起来,而是会拿出来与人分享。师父就是这样的好“农夫”。
有一次,我执教一节作文公开课,请师父点评,师父做了中肯的点评后,对我这节课所使用的材料之一——一句非洲谚语,非常感兴趣,思考了良久。隔了没几天,他约我到苏州中学听他上一节作文课。我一听才发现,这节课所用的材料与我那节课的完全相同,所教的内容却完全不同。师父的课堂,围绕那句令他深思的非洲谚语“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不能走得很远,只有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展开。第一环节,师父让学生谈谈愿意选择一个人走还是一群人走,并说说理由;第二环节,他根据学生在第一环节选择的观点分组,让大家尝试否定对方观点,证明自己的观点;第三环节,他引导学生跳出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想想有没有其他可能;第四环节,他提示学生回看题目,结合快与慢、远与更远两组矛盾,再次解读一个人走与一群人走的关系。整节课,学生的思维火花不断迸发,说得越来越好,连听课的我都感觉到思考的快乐与畅快言说的喜悦。听完课,我与师父说起感悟,他笑称,这节课的一些设计还是受我那节课启发,这便是“一切妙境皆共生”。
唯开放才能革新,唯革新才能共生。师父虽然是名师大家,但他不端架子,始终以一种谦卑的姿态待人、处世、做学问。他琢磨出一节新课来,便像农夫培育出新品种般喜悦,常常招呼我们这些徒弟前去观课。有一次,我和几位同门连听了师父的两节课,一节教作文,一节教现代诗。课后,我们围坐一起谈语说文,毫不客气,有一说一。师父在一旁笑眯眯地“洗耳恭听”。那幕场景,可谓“共生妙境”也。
学问深处是性情。跟随师父学习的时间愈久,愈能发现他为人的性情与趣味。有段时间,师父正在创作一部中篇小说,情节、人物煞是动人。师父爱拉着熟人,一遍遍讲述小说里的故事。其情景之有趣,颇像一位耕作的农夫,守着即将丰收的庄稼,拉住路过的乡邻,兴奋地絮叨着。是的,当劳作成为一种审美活动,成为自己的志趣所在,即便辛劳也是甘甜的。恰如汪曾祺先生在果园里开心地喷着波尔多液,搭着葡萄棚,劳作已成为一种享受,我的师父黄厚江,就是这样一位快乐的农夫,他挽着裤腿,赤脚走在语文的田埂上,播种语文回归的希望……(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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