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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阳光校园的读后感300》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25 13:56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阳光校园的读后感300》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阳光校园”的读后感(约300字),并附上写作注意事项:
"读后感:沐浴阳光,点亮校园"
读完关于“阳光校园”的文章,我深受触动。“阳光校园”不仅仅是指校园环境的光明,更象征着一种积极向上、温暖和谐的校园氛围。文章描绘了师生间互相关爱、同学间友善互助的场景,让校园充满了阳光和希望。
这种“阳光”体现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鼓励上,体现在同学间的真诚相待和互相帮助中,也体现在我们面对困难时那份乐观和坚韧。在这样的校园里,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关爱,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快乐地学习和成长。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一个“阳光校园”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共同营造。我们要用微笑面对他人,用理解化解矛盾,用行动传递温暖。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让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一个充满阳光、充满正能量的地方,让每一个在这里学习的人都能够健康、快乐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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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注意事项(针对这篇作文):"
1. "紧扣主题:" 必须围绕“阳光校园”这个核心主题来写,阐述你对“阳光校园”的理解和感受。 2. "结合原文:" 虽然没有提供原文,但读后感要体现你确实阅读了内容。可以概括性地提及原文中让你印象深刻的某个场景、观点或细节(

多所高校放弃“非升即走”,然后呢?

近日,多所高校在人才招聘公告中明确提出无“非升即走”要求,引发广泛关注。当“去非升即走”成为新的风向,“非升即走”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它又将走向何方?

“非升即走”是指新聘教师需在聘期内达到考核要求,晋升到高一级职称,否则就得走人。这一制度源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清华大学率先引入“非升即走”,意在打破高校“铁饭碗”,用竞争激活学术生产力。其后,国内诸多高校纷纷跟进。数据显示,很多高校的科研产出在实施该制度后有较大幅度增长。

然而,高产出也伴生高争议。一是评价标准失衡。晋升标准过度依赖论文数量和项目级别,形成“唯论文”“唯帽子”导向,同时教学、社会服务等职能被边缘化;二是淘汰压力过大。有的高校聘期淘汰率超过90%,1个编制要招来10多位博士“赛跑”,被质疑“割韭菜”,还有的高校“临时涨价”,中途改变聘期前约定的晋升标准,教师们永远不知道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达标;三是学术生态扭曲。部分高校对青年科研人员“重考核轻培养”,以“数”代评,以“走”代管,这会催生大量“短平快”研究,甚至滋生数据造假、论文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博士生过剩、高校岗位饱和是全球现象,并非中国独有。据统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8个成员国中,博士学位持有者的数量在1998年至2017年间几乎翻番,并在随后的几年里持续增加。而在中国、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博士增长趋势更为迅猛。这种现象,是目前科研岗位竞争激烈的根源。

终身教职“僧多粥少”,不少博士拿着低工资干了几年就“非升即走”。一些博士不愿离开科研岗位,在不同高校做了一站又一站博士后,一站2年至3年,直至成为“千年老博后”。《自然》杂志2020年对全球博士后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48%的受访者博士后研究已超过3年,30%的受访者已做了2轮至3轮博士后,甚至有人做了6轮至7轮博士后。

美国哈佛大学是“非升即走”制度的起源地,也曾因该制度错失英才。美国科学家维克托·安布罗斯,就曾因研究过于“超前”,未能在哈佛大学拿到终身教职,转投其他高校继续其研究,2024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非升即走”制度并非一无是处。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依然符合高校发展需求。但要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进行改革与完善。多所高校高调取消“非升即走”,不是回到“大锅饭”,而是对异化现象的集体纠偏。竞争可以有,但不应只剩竞争。从“淘汰焦虑”到“护航成长”,拐点已至。

“非升即走”制度到了该改革的时候。评价标准要从“唯成果”转向“多维度”,让课堂质量与论文质量同登天平。聘任期内要从“一考定去留”转向“全过程护航”,让足额启动经费等扶助措施成为青年教师启航标配,并设置中期诊断、延期考核等柔性环节提供试错空间。考核结果要从“学校独断”转向“阳光申诉”,建立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校外同行、学生共同参与的多元评聘体系,并配套透明申诉通道,防止“暗箱”与“偏见”。走后的去向要有社会保障托底,职业年金、人才流动市场、跨行业再就业培训等配套要跟上。博士招生要有顶层规划,工、医、商、法等应用性强的学科可适度引导市场化就业创业,文、理等基础学科博士扩招需更加审慎。

真正具有颠覆性的原创研究,往往需要“十年磨一剑”的从容。当“非升即走”升级为“成长即留”,青年教师不再被倒计时驱赶,而是被梦想点燃,中国高校才能在全球人才竞争中赢得长远未来。

来源: 央视网

民办高校账户被封致全员停发工资,问题出在哪里?| 新京报快评

网络评论区流传出该校内部信。图/读特新闻截图

8月24日,一则“大连科技学院全员停发工资,开学面临停摆”的消息上了热搜,引发了社会关注。

据读特新闻报道,近日,网传一封落款为“大连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的《致全体教职员工一封信》提到,学校各类相关账户被当地法院冻结,致使7月工资未能如期发放。学校工会将为全体教职员工发放临时困难补贴和慰问补贴。

对此,该校院办工作人员证实网传内部信属实,但表示,“现在学校已经在解决这个问题了,政府不可能让学校停止运行,我们老师马上都上班了”。

大连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因举办人的债务纠纷导致民办院校账号被冻结的事情,并非首次发生。2024年,河北美术学院也曾遭遇类似困境,在引发舆论关注后,其账户才被解封。

这类事件一再发生,表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精神尚未切实落地。2016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资产属于社会资产,举办者没有股份、不分红,所有学费收入必须用于办学,办学结余也必须投入办学。

而营利性民办学校,虽然举办者占有股份、可以分配办学结余,但学校在存续期间,所有资产只能由学校使用和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抽逃注册资本,不得用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也就是说,不论非营利还是营利的民办学校,其资产都不得卷入债务纠纷,更不能因此影响学校正常办学。

为防止民办学校举办者违规使用资金,2020年8月印发的《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还强调,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

显然,民办学校账户被冻结,可能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举办人涉嫌用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进行担保。这一违法行为将办学置于风险之中,一旦举办人陷入债务纠纷,学校的账户、资产就可能被冻结、查封用于清偿债务。

据报道,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大连科技学院共有2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2.3亿元;共有35条历史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35亿元。大连科技学院背后的企业,大连阳光世纪教育同样官司缠身,而学校副董事长、常务副校长高小涵,是大连科技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大连阳光世纪教育法定代表人。目前,高小涵共有22条被限制高消费的记录,案件多集中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债权转让纠纷、典当纠纷等。

其二,金融机构等债务相关方对这一抵押、担保的认定,也已涉嫌违法。这一认定,是把民办学校资产作为债务人的资产,这也是导致学校账户被冻结的前因。法院依据相关债务协议或贷款协议,作出冻结处理,无疑是要求债务人履约。

而按照法律规定,非营利民办学校的资产,根本与债务人无关,债务人也没有处置权利;营利性民办学校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也并不是债务人的资产,只有终止办学后,债务人才能处理。

这一复杂现实也表明,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但一些社会组织、机构,可能还没有搞清楚何为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至今仍然错误认为民办学校的举办人就是“老板”,学校资产是“老板”的,因此才会接受“老板”用学校资产进行抵押、担保。这实质是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具法律效力。

清楚认识到这一点,对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资金使用,极为关键。一方面,这可以牢固民办学校的举办人不是“老板”的法律意识,任何民办学校的教学资产都不能用于担保、抵押。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民办学校举办人规范办学。

当前存在的另一种情形是,部分民办学校举办人,用学校资产去抵押,还不起钱也不担心。因为,如果冻结学校账户,就会影响到教师工资发放、正常教学,这是地方政府与社会都无法承受的。

而从法律层面明确学校资产不能抵押,就可以建立起学校资产与举办人债务纠纷的防火墙,也可防止举办人用民办学校资产进行贷款、融资操作,最大限度避免学校正常办学受影响。

撰稿 / 刘辰(媒体人)

编辑 / 柯锐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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