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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8-26 00:29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你的文章既有深度又条理清晰:
1. "明确核心主题与中心思想:" "思考:" 这部小说最让你印象深刻的是什么?是主人公于连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是他对上流社会虚伪的批判?是个人野心与社会现实的冲突?还是时代背景下人性的挣扎? "确定:" 选定1-2个你最有感触、最有话可说的核心主题作为你读书笔记的焦点。例如,可以重点分析于连的“野心”与“真诚”的交织,或者探讨司汤达如何通过人物塑造展现法国大革命后社会的精神面貌。
2. "深入理解作品内容,选择具体切入点:" "回顾:" 仔细回忆小说的主要情节、人物关系、关键场景和象征意象(如“红”与“黑”的象征意义)。 "聚焦:" 不要试图涵盖所有内容,选择你最有感触的方面深入挖掘。可以是: "人物分析:" 深入剖析于连、德瑞纳夫人、德·瑞那市长、瓦莱诺先生、玛蒂尔德等关键人物的性格、动机、成长变化及其典型意义。 "情节分析:" 分析某个关键情节(如于连杀人的经过、于连与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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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的文学大师中,司汤达绝对算一个奇葩。
他活着的时候,是公职人员,在文坛默默无名,但他死后,凭借小说《红与黑》,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与巴尔扎克比肩的文学地位。
《红与黑》刚出版的时候,仅印750册,还都躺在书店无人问津。
然而,多年之后,这本书令无数作家、评论家青睐,歌德、高尔基、托尔斯泰都对这本书表示由衷的赞赏,高度肯定此书的社会意义和艺术价值。
它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时代,单一的成功观和价值观,都将是一种灾难,是对人的多样性的屠杀。
十九世纪的法国,世界是贵族的,因为他们掌握着大量财富,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而普通人的路,越走越窄。
但人活着,一定要有希望,要有梦想。
世界上所有穷人的梦想都是成功,可他们的成功,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有更多钱,有更高的地位,是成为人上人。
于连从少年时代开始,就立下大志,一定要出人头地。
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幻想着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自身能力摆脱卑微贫困的处境,年仅30就成为显赫的将军。
不幸的是,于连的出身太普通了,他只是农民的儿子,拼尽全力,却不能活好,只能活着。
他不甘心,他想成功。
可是在那个充满偏见的时代,他要通往上流社会,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成为一名教士。
所以,他虽然不信上帝,对《圣经》没什么兴趣,觉得都是谎言,可他为了成功,还是苦学拉丁文,将他很讨厌的《圣经》背得烂熟于心。
可以说,为了能够成功,他做了自己最讨厌的事情。
他一心想成为贵族,可是在他心里,他憎恨贵族特权。
他讨厌贵族特权,但他又拼命让自己成为贵族,用自己的行动肯定了这些东西,恰如我们今天,心里渴望自由,可是在行动时,我们却总是将自己丢进笼子里。
不是因为我们喜欢这样做,而是很多时候,时代逼着我们这样去做。
人人都喜欢自由,但自由是有代价的,我们看到有些人追求自由,就活成失败者,而那些放弃自由的人,却站在了物质的金字塔顶端。
所以,在时代面前,看似人人皆能自由选择,实际上很多人根本就没有选择。因为所有的一切都会告诉你,“正确”的选择只有一个。
司汤达说:
在维里业,有利可图就是决定一切的座右铭,这四个字代表了大部分居民的想法。
人人都想得到更多利益,想出人头地。
向外求的成功,因为看得见,有标准,所以容易受到大多数人的追捧。
为了能出人头地,于连很努力,他在神学院学了三年,规规矩矩,勤勤恳恳,成了学院的尖子生。
他很清楚,自己的前途要仰仗谢朗神甫,所以他为讨得神甫欢心,将一本拉丁文经书背得滚瓜烂熟,就连《教皇论》也倒背如流。
他果然得到了神甫的赏识,就连市长,也听说了于连。
彼时,市长德·雷纳和老对头华勒诺明争暗斗,一心想压对方一头,不管什么事,都要胜过对方。
德·雷纳听说华勒诺家还没有优秀的家庭教师,他就想先一步找到家庭教师。
最终,他找到了于连。
于连虽然讨厌贵族权势,但还是答应了。
因为他知道,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走出困住他的维里业,而成为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就是他走出去的机会。
可走出维里业,成为有钱人的家庭教师,远远无法满足于连的野心。
但他实现野心的方式,也却不是脚踏实地干事情,而是梦想着引起某个贵妇人的注意,成为她的入幕之宾,从而一步登天。
孔子说:
“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谓之。如不可求,从不所愿。”
有些人,不愿违背自己内心去做不喜欢的事情,但有些人为了名利,可以出卖灵魂。
初到市长家,于连就引起了市长夫人的注意。
市长夫人听说于连是乡下人,本以为他粗鲁不堪,但一见到于连,她就眼前一亮,因为于连长相俊美,皮肤白皙,目光柔顺,苍白的脸上带着泪痕,像个女孩子。
再听到于连说他不会训斥市长家的公子,市长夫人大为高兴,原先的忧虑不复存在,对于连也好感大生。
此后,一心想获得市长夫人爱情的于连,想方设法吸引市长夫人的注意。
他拒绝了爱着她但出身平凡普通的姑娘,让市长夫人暗暗开心。
她问自己:“难道我爱上了于连?”
他成功了。
于连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他自己也沉迷在爱情里,为自己能有如此成就感到自豪。
然而,于连的爱情,只是他通向成功的阶梯。
他爱着这个女人,但那恰恰是因为,他渴望成功,渴望出人头地。
市长夫人爱于连爱得深,甚至百倍于自己的性命,她虽然知道这样做是对上帝的亵渎,但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
然而,这份爱情,终究还是被人发现了,有人写了匿名信揭发他们。
事情败露后,于连不能继续留在市长家,只能离开市长夫人,另谋高就。
人生没有捷径,想走捷径的,都要面临跌落悬崖的危险。
于连有个做生意的朋友,他欣赏于连,希望于连能跟他一起干,他每年愿意给于连数千法郎。
于连拒绝了。
因为他觉得,按照朋友的建议,他要到将近30岁,才能实现自己的计划,而拿破仑28岁的时候,已经飞黄腾达。
最关键的是 ,熬过这几年光阴,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去博取功名。
他宁愿九死一生拼一把,也不愿走这样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
即便他知道,那些贵族,根本就瞧不起他,即便他非常讨厌那些人的行为,但他为了成功,依旧愿意选择这样一条道路。
他被自己的成功观裹挟着,被自己的英雄主义影响着,他要成功,要出人头地。
离开市长夫人后,于连进了教会,成了讲师,但很快就在神甫的推荐下成了侯爵的秘书。
他越来越靠近成功,在巴黎,他受到侯爵的青睐,被委以重任。
他还是想着市长夫人,因为那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他偷偷回到市长家,躲在夫人的房间里,被发现后,落荒而逃。
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起初看不起于连,觉得于连低下卑贱,她想让于连出丑,喜欢看于连闹笑话。
于连也不喜欢这位刁蛮的大小姐,对她也是爱答不理的,甚至故意疏远她,不放过任何能够怼她的机会。
侯爵把于连当朋友,但侯爵不愿与身份低下的人交谈,更不会与身份低下的人做朋友,免得受到耻笑,因此,他将于连包装成某个大人物的私生子,还将珍贵的十字勋章给了于连,让他看起来像一个高贵的人。
有些偏见,就是这么没有道理,却影响着很多人。
一个人如果没权没钱,不管他多有才华,都只是失败者,只要他身份卑微,就被人瞧不起。
这样的成功观,简直可怕。
在侯爵府,于连也渐渐发现了,马蒂尔德小姐,青春美丽,身份尊贵,要是能够娶到她,自己的人生就会飞黄腾达。
他这么想,就这么做。
但侯爵小姐的高傲,总让他碰了一鼻子灰,可她也开始对于连感到好奇,因为他总是神神秘秘,愤世嫉俗。
命运有时候真的很神奇,相看两厌的人却因为某些奇怪的观念,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最终,马蒂尔德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于连,她甚至想和于连私奔,可是她的爱情,带着幻想的成分,她觉得于连不是一般人,于连越特别,她爱他爱得越是深沉。
面对马蒂尔德的狂热的爱,于连骄傲胜过爱。
当马蒂尔德跪在他面前,请求他爱她,告诉他说:“没有你的爱,我再也活不下去了。”
于连心里感到骄傲,“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终于跪在我的脚下了。”
他利用马蒂尔德害怕失去他的心情,企图控制她,因为他觉得,如果马蒂尔德发现他那么爱她,她就会虚荣心大发,然后离他而去。
他不知道,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动真情,她很快就怀了于连的孩子,并兴高采烈地告诉于连。
马蒂尔德还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亲,侯爵得知后,火冒三丈,坚决不同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卑微的穷小子,他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给前途远大的年轻人,将来做公爵夫人。
可马蒂尔德以死相逼,侯爵没有办法拆散他们,也没法原谅于连,只能暗想,“要是于连意外身亡,那就好了。”
后来,为了女儿,他赠给于连一大笔钱,使他每年有数万法郎的收入,能够过上好的生活。
在侯爵看来,贫穷是丢人的事情,所以他想将于连打造成一个贵族,给他谋了一个上尉之职,希望他能建功立业。
可就在这时,于连和市长夫人的事情暴露了,市长夫人也写信证实说:
此人既穷且贪,企图用虚伪的手段,通过勾引一个弱女子来达到向上爬的目的。
这封信让于连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毁了,毁了他的梦想,毁了他成功的捷径。
于连无比愤怒,赶到维里业,买了手枪,他把枪对着市长夫人,开了两枪,市长夫人倒下了,于连被抓进了监狱。
人生没有捷径,所有的捷径,都是向下的。
因为向下的路,走得快,也走得容易。
愤怒让于连失去理智,朝市长夫人开了枪,第一枪打歪了,他开了第二枪,市长夫人倒下了。
于连吓呆了。
被带到监狱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完了,等待他的,不过是上断头台,或者自行了断。
市长夫人并没有死,只是受了一点伤,但这反而让她更加痛苦,因为她觉得,自己背叛了于连,背叛了丈夫,死在于连手里,是最好的结局。
她不恨于连,反而一心一意爱着他,为他着想,请求监狱看守善待于连。
面对警察的询问,于连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说自己就是故意杀人。
在监狱里,他看清了自己的思想,可是残酷的现实摆在他的面前,他想到了后悔。
得知市长夫人并没有死,他热泪盈眶,双膝跪地,泪如泉涌,在这崇高的一刻,他开始信仰上帝。
此时,他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爱着市长夫人,他也知道对方一直爱着他,为此,他感到命运的仁慈。
他决意赴死,但他爱过的两个女人,却在为他奔波,希望将他救出监狱,但还是改变不了于连的心意。
马蒂尔德甚至表示,于连要是死了,她也不会独活。
最后,于连说服了她,让她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活下去。
审判之时,于连暗自思忖,必须勇敢,表面上要装得比所有人都勇敢。
他对马蒂尔德说:
让我按我理想的方式生活吧,和我讲你们那些世俗烦人琐事等于把我从天上拽下来,人爱怎么死就怎么死,我只想按我的方式去死。
死到临头,他才知道如何享受生活,那就是活得平静,而不是在意别人的看法。
在审判的时候,于连告诉所有人:
我死到临头,并不怕人看不起,但我仍要说几句,我生不逢时,不属于你们那个阶级,在你们眼里,我不过是一个出身卑微而敢于起来抗争的乡下人。
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煎熬,却又有幸受过良好教育,敢于混迹于有钱人引以为豪的上流社会。
听见于连的话,法官和审判团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杀了他。
因为,他所作的事情,是那些上流社会所害怕的,他所说的话,是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愿意接受的。
人总是害怕失去自己已有的东西,于是,有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得伤害他人。
于连死了。
他死后三天,市长夫人也随他而去。
在死前,他才反思到,他一直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可是他自己,竟也变得虚伪起来!
他感叹:“十九世纪真是没治了。”
他的野心,不过是时代的产物,是那个时代的病态的价值观的产物,是单一成功观,他只不过是被时代推着去做这些。
于连是想反抗的,他想反抗自己的命运,想出人头地,所以他拼命往上流社会爬,甚至利用女人的情感,因为他太想成功了。
为什么会如此呢?
还是因为时代。
大多数人的观念,是时代造就的,他们不能跳出整个大环境去看问题,而只是限制于大环境。
于连就是这样。
事实上,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我们说的成功,大多也只是时代语境里的成功,所以我们今天的成功观,也是有一套标准。
然而,生命不同,每个人追求不同,兴趣不同,个性不同,都往这个标准里凑,未免过于残酷和悲哀了。
然而,走出这个标准,我们又该如何?
我很喜欢于连说的一句话:
如果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我又何以为人?
如果我们对自己喜欢的生活,都无法相信它的美好,我们又怎么能真正做我们自己。
有句话说,生活不是一条轨道,而是一片旷野。
在我看来,任何时代,单一的成功观,都是悲剧,因为他阉割了人的个性,把人绑在一条轨道上,让人失去了更宽阔更广大的旷野。
来源: 每日轻读书
他,是司汤达
当历史上许多作家各以自己独特的艺术视角与深邃的思考进行创作时
而他在各个文学巨匠当中,毫无疑问是一位特别的存在了。
他生前可不是现在这样闻名于世,前身是一名在文坛界没有立足之地的公职人员。
而在他死后竟然凭着《红与黑》出名,刚出版时没有热度,放书店“吃灰”,时间流逝到今天成为文学瑰宝。
如果被困在野心与欲望的迷宫里,不管身处于哪个时代,那终将成为一场灾难,它告诉了我们应该与自己和解。
这是一位外省青年的觉醒与背叛
1815年
随着滑铁卢战役的硝烟还尚未散尽在法国外省小城维利叶尔的一家锯木场里
19岁的于连·索黑尔此时正借着阁楼缝隙处透入的一道微光背诵着《圣经》。
父亲老索黑尔的怒骂从楼下传来:
“你这吃白饭的!有本事把拉丁文换成面包!”
当时伴随咒骂的是劈柴的斧头,精准砸在于连后背——这是他每日的晨课。
在体态外貌上
这个皮肤略微苍白、肩窄腿长的男青年,与他那些满身都是腱子肉的父兄交流与来往上显得格格不入。
正当那些兄长们在锯木声中高谈阔论哪个村姑胸脯丰满时
而他却捧着从外边旧货摊淘来的拿破仑传记,在书页空白处写下:
“他从小小的中尉做起,最终成为欧洲的主人。”
就在这个专门盛产木材与粗人的锯木场里
于连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反叛
因为他拒绝成为像流水线那样般的锯木工人,偏要靠自己在木屑堆里构筑精神上的巴别塔。
一次大好机会出现在那个暴雨倾盆的午后。
一个西朗神父冒雨躲进了锯木场
亲眼目睹了于连一边拉锯木材一边背诵着《马太福音》的场景。
当这个乡村少年用着纯正的拉丁文背诵完“登山宝训”时
此时神父的单片眼镜滑落在地:
“这孩子的记忆力,简直是上帝的馈赠!”
当时间来到三个月后
于连站在市长府邸的雕花台阶上,腋下夹着用烫金封面,包裹着的拉丁文《圣经》。
德·瑞那市长看到后
正上下打量着这个“穿得像修士般寒酸”的青年,却在他一声开口背诵《使徒行传》时瞪大了眼睛
他的每个音节都像精心打磨的宝石,在水晶吊灯下折射出耀眼光芒。
这是于连第一次品尝到(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的甜头:
他用三个月时间背下一整本圣经,最终换来了年薪300法郎的家庭教师职位,以及跻身于贵族圈层的入场券。
福楼拜说:
“人的一生中,最光辉的一天并非功成名就的那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产生对人生挑战的欲望的那天。”
于连的光辉一天
始于他在锯木场尘埃里立下的誓言:
“我要让这些蠢货知道,读书不是没用,而是他们没资格懂。”
那时候,瑞那夫人第一次见到于连
是在府邸的一个玫瑰园里
她原本以为会见到一位“满脸污垢、手比农夫还粗糙”的乡下教师
却不曾想,迎面撞上一个“脸苍白如大理石雕像,眼神像小鹿般温柔”的青年。
当于连弯下腰行礼时,她似乎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墨水味
那是不属于这个庸俗宅邸的气息。
这场相遇充满戏剧性:
一个是被困在金丝笼里的贵族夫人,丈夫是“上半身挂满勋章却连情书都写不通顺”的草包市长;
一个是怀揣着野心的底层青年,他深知“征服这个女人,就是征服贵族阶级计划的第一步”。
于连精心设计了第一次授课:
他打算故意在讲解拉丁文时先说错一个语法,先观察到瑞那夫人会不会微微皱眉,随即立刻纠正
“要让她觉得我并非完美,却又能迅速修正,展现出可塑造性。”
那年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的乡间别墅。
在那株百年菩提树下,于连实施了他的“阶级跨越计划”的第一步。
当瑞那夫人的手无意中触到他的指尖,她像是被烫到般的缩回
这个细微的反应刺痛了于连的自尊。
“她在嫌弃我,就像嫌弃鞋底的泥。”他在日记里写道。
到了第二天夜里,月光明亮如白昼。
于连计算着市长鼾声响起的时间,精准地将手掌覆上瑞那夫人的手背。
她浑身僵硬,却没有抽回
很明显,这就是欲望对道德的初次妥协。
于连后来在给友人的信中坦白道:
“那一刻我没有心动,只有胜利的快感。我终于证明了,贵族夫人的手,也可以被我这样的人握住。”
司汤达在创作手记中写道:
“爱情在阶级面前,只不过是一场精心计算的战役。”
瑞那夫人的沉沦是渐进的:
从「被冒犯的愤怒」到「不由自主的思念」,当她发现自己会偷偷为于连绣手帕时,修道院教导的「妇德」与内心的悸动正在撕裂她的灵魂。
而于连始终清醒:他在夫人送的怀表夹层里藏着拿破仑画像,时刻提醒自己:
“这不是爱情,是通向罗马的路。”
木尔侯爵府邸的水晶吊灯下,玛特尔·德·木尔像颗璀璨的星。
这个金栗色头发的贵族小姐,读遍了浪漫主义诗歌,坚信“真正的爱情必须充满冒险与背叛”。
当她第一次见到于连时,故意用拉丁文背诵但丁《神曲》中的段落,却惊讶地发现对方不仅能接诵,还能指出她的发音错误。
“他不是仆人,是个真正的对手。”玛特尔在日记中写道。
这场贵族游戏的规则很快确立:
她要求于连“在月夜用梯子爬上三楼窗台”,以此来证明“爱情的勇气”;
于连明知这是一场羞辱性的试探,却在某个暴雨夜付诸行动——当他浑身湿透地站在玛特尔面前时,看到的不是惊喜,而是贵族小姐眼中闪烁的兴奋光芒:
“原来下等人也能有这般胆量。”
俄国科哈沙夫王子的出现,将这场博弈推向高潮。
这个留着小胡子的情场老手,递给于连一叠手稿:
“53封情书,适用于不同阶段的征服。记住,女人最爱的不是真心,是嫉妒。”
于连将信转寄给元帅夫人,看着玛特尔从不屑到愤怒,再到跪服的表情变化,忽然想起在锯木场看过的斗鸡
两只雄鸡为了米粒啄得头破血流,而他,是那个撒米的人。
巴尔扎克在《高老头》中写道:
“巴黎的爱情,本质上是场精确的数学运算。”
当玛特尔怀孕迫使侯爵承认于连的贵族身份时,这场运算达到了完美解:于连获得了骠骑兵中尉军衔与贵族纹章
玛特尔则用“下嫁穷小子”的传奇故事满足了自己的浪漫幻想。
在他们的婚礼预演上,于连望着镜中绣着族徽的军装,忽然感到一阵恶心
这具躯体早已不是自己的了,而是贵族们豢养的提线木偶。
走进贝尚松神学院的第一天,于连被扑面而来的腐朽气息给呛到
那是旧书、霉味与修士们廉价肥皂混合的味道。
门上的铁十字架锈迹斑斑,修士们的黑色道袍像移动的墓碑,而他们的眼神空洞如死水。
在这里,祷告是表演,忏悔是告密,连神圣的神学课都充满交易:
年长的修士会用“推荐教职”为诱饵,换取年轻修士的奉承。
于连很快学会了生存法则:他在院长比拉神父面前表现出“虔诚与才干”,私下却将《圣经》与拿破仑传记藏在同一本书里;
他目睹神父们为了争夺教区职位互相诋毁,却在众人面前背诵“不可论断人”的经文。
当他凭借背诵能力成为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时,忽然明白:
神学院不是通往天堂的阶梯,而是培养伪善者的工厂。
木尔侯爵的书房里,于连第一次触摸到真正的权力。
这位瘦削的保皇党人,一边签署处决革命党人的文件,一边感慨
“还是路易十六时代的墨水质量好”。
于连的工作是为他抄写密信,内容从“如何用金钱收买议员”到“怎样在教会中安插眼线”无奇不有。
某次,侯爵看着他工整的字迹说:
“你比我那些蠢儿子强多了,可惜你出身太低。”
这句话像把刀,轻轻划开了于连的幻想。
他以为凭借才智可以跨越阶级,却忘了在贵族眼里,他永远是“会写字的仆人”。
当他冒着生命危险传递保皇党秘密会议记录时,忽然想起拿破仑的一句话:“历史是由胜者书写的,但事实真相只有亲历者知道。”
此刻的他,不过是权贵们书写历史时的一支笔,随时可能被折断丢弃。
那封改变命运的告密信,像颗定时炸弹。
瑞那夫人在教士的胁迫下写下“于连是诱奸者”,却在信末偷偷加了句:
“他的灵魂比在场所有人都高贵。”
于连看到信的瞬间,所有的理性崩塌——不是因为被揭露,而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从未真正征服过这个女人:她的爱如此纯粹,而他的爱充满算计。
在维利叶尔教堂里,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在地面投下斑驳光影。
于连握着从黑市买来的手枪,瞄准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
枪响的瞬间,她回头望向他,眼神里没有恐惧,只有哀伤。
这颗子弹击穿的不仅是她的胸膛,更是于连构建多年的价值体系
现在的他终于明白:
自己追逐的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而真正重要的东西,早已被他踩在脚下。
监狱的稻草铺上,于连迎来了生命中最清醒的时光。
瑞那夫人拖着病体探监,带来的不是怨恨,而是变卖首饰换来的金币:
“你可以用这个打点狱卒,换一个干净的牢房。”
玛特尔则带着律师高调登场,开口便是“我们要上诉,证明你是精神失常”
前者关心他的安危,后者关心家族的颜面。
“原来爱情真的有不同形态。
于连在给瑞那夫人的信中写道:
你给我的是泥土里的真实,她给我的是云端的幻影。”
当他得知告密信出自教士胁迫时,终于崩溃痛哭
不是为自己的命运,而是为那个被他伤害却依然爱他的女人。
此刻的他,也不再是野心家的于连,而是回到了锯木场里那个渴望真爱的少年。
加缪说:
“重要的不是活得最好,而是活得最真实。”
公审庭上,于连拒绝了所有辩护:
“我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因为这个社会从未恩赐过我。”
他看着台下惊恐的贵族们,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当他不再迎合别人的期待,终于找回了丢失已久的灵魂。
于连的悲剧不是因为有野心,而是将野心异化为阶级跨越的唯一目标。
他就像个在沙漠中狂奔的人,眼里只有海市蜃楼,却忘了停下脚步喝一口清水。
正如尼采所言: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当我们把搞钱、上位去当作人生唯一命题时,想想看,是否也在变成自己曾经厌恶的模样?
瑞那夫人的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于连灵魂深处的纯真;玛特尔的爱则像哈哈镜,让他迷失在扭曲的幻象里。
现实中,我们何尝不是常常在面包与爱情间徘徊着?
但真正的爱,从来都不是交易筹码,而是两个灵魂的彼此看见。
就像杨绛与钱钟书,在动荡岁月里相濡以沫,因为他们明白:“爱情是共同生长,而非单方面的攀附。”
于连的临终顿悟,揭开了世俗成功学的虚伪面纱
“当我们用社会标准丈量人生时,早已沦为规则的奴隶。”
真正的成功,是活成自己认可的模样
哪怕只是锯木场里的一个梦想,只要它曾点燃过你的生命。
就像陶渊明放弃了五斗米,选择“采菊东篱下”;
苏轼历经贬谪,依然能“竹杖芒鞋轻胜马”。
他们用一生证明:最高级的活法,是按自己的节奏,活成喜欢的样子。
司汤达在《红与黑》的扉页写下:
“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这里的“幸福”,或许指的是那些在欲望浪潮中依然能守住本心的人。
于连的鲜血已经染红了断头台,却在人们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
它提醒我们:在“红”的激情与“黑”的权谋之外,还有一种颜色叫“绿”,那是生命的底色,是历经寒冬依然破土而出的希望。
我合上了书卷,窗外的阳光正盛。
愿我们都能记住:
人生不是一场必须赢的战役,而是一场与自己和解的旅程。
过度的追求钱财与欲望只会毁掉一个人
当你学会在追逐中停下脚步,欣赏路边的风景;
在攀爬时回望着起点,去拥抱那时最初的自己,或许我们就能明白:
真正的幸福,从来不在终点
而在每一个真诚活着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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