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58原创网网

推荐《红楼梦第九读后感》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8-26 11:11

推荐《红楼梦第九读后感》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红楼梦》第九回的读后感,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才能使文章有深度、有见地:
1. "准确理解第九回的核心内容:" "情节梳理:" 首先要清晰回顾第九回的主要内容。这回主要写了哪些事件?例如,贾政对宝玉的训斥、宝玉与茗玉(袭人)的关系、宝玉与茗玉(袭人)的矛盾、茗玉(袭人)的委屈、宝玉挨打后的反应、众人的态度等。 "人物塑造:" 重点分析这回中主要人物的表现。贾政的严父形象、宝玉的叛逆与敏感、茗玉(袭人)的善良与无奈、黛玉的旁观与担忧、宝钗的稳重等。注意他们之间的互动和关系变化。 "主题暗示:" 思考这回内容暗示了哪些主题?比如,主子与奴仆的关系、封建礼教与个人情感的冲突、贾府内部的矛盾、宝玉的成长困境等。
2. "抓住关键矛盾与冲突:" 第九回的矛盾焦点是什么?是贾政对宝玉的期望与宝玉行为的冲突?是宝玉与茗玉(袭人)的情感纠葛?还是人物之间地位、性格、价值观的冲突? 分析这些矛盾是如何展开的?它们揭示了什么更深层次

他们为何闹学——读《红楼梦》第九回有感

作者:钱汉明

(一)

贾宝玉终于又上学了!荣国府里,贾母、王夫人并众姐妹们是一番高兴,以为宝玉这下必定勤学苦练,学业长进,功名指日可待。

且慢高兴!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先前宝玉是那样的厌恶读书。记得吗,不久前,在宁国府里,宝玉倦怠,欲睡中觉时,侄媳“秦氏引了一簇人来至上房内间。宝玉抬头看见一幅画贴在上面,画的人物固好,其故事乃是《燃藜图》,也不看系何人所画,心中便有些不快。又有一副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及看了这两句,纵然室宇精美,铺陈华丽,亦断断不肯在这里了,忙说:‘快出去!快出去!’”原来这些字画都是劝人勤学苦读,学会处事做人的。

曾几何时,一向对读书深恶痛疾的宝玉,现在忽然要“速速作成”上学之事。他对秦钟说:“咱们回来告诉你姐夫姐姐和琏二嫂子。”并说:“你今日回家就禀明令尊,我回去再禀明祖母,再无不速成之理。”缠着贾母,急切地要让秦钟陪他去学塾读书。

是什么原因呢?

小说第七回,写贾宝玉和秦钟相见:

那宝玉只一见了秦钟的人品,心中便如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早得与他交接,也不枉生了一世……秦钟自见了宝玉形容出众,举止不凡,更兼金冠绣服,骄婢侈童,秦钟心中亦自思道:“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结,可知‘贫瘘’二字限人,亦世间之大不快事。”二人一样的胡思乱想……你言我语,十来句后,越觉亲密起来。

这是一般的朋友相见吗?这简直可以和贾宝玉、林黛玉相见媲美。

原来,急切要上学只是个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酒”,为情爱入学,为风流读书才是真。

且看他们在学堂的表现:

“自秦、宝二人来了,都生的花朵儿一般的模样,又见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又是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性情体贴,话语缠绵。因他二人更加亲厚,也怨不得那起同窗人起了疑,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谣诼,布满书房内外。”

由此可见,宝玉和秦钟在学堂的相处,“同来同往,同坐同起,愈加亲密”,关系非同寻常,学童们是有目共睹的,所以“起了疑,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谣诼,布满书房内外”。
再往下看:“宝玉终是不安本分之人,竟一味的随心所欲”,“更有两个多情的小学生,亦不知是那一房的亲眷,亦未考真名姓,只因生得妩媚风流,满学中都送了他两个外号,一号‘香怜’,一号‘玉爱’……如今宝、秦二人一来,见了他两个,也不免绻缱羡慕……香、玉二人心中,也一般的留情与宝、秦。因此四人心中虽有情意,只未发迹。每日一入学中,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遥以心照,却外面自为避人眼目。不意偏又有几个滑贼看出形景来,都背后挤眉弄眼,或咳嗽扬声。这也非止一日。”

接下去故事的发展是:秦钟香怜恋风流,同学金荣起疑心。流言四起惹口角,群童争斗闹学堂。以至于砚瓦书匣齐飞,门闩马鞭共舞,搞得一片狼藉。

作者写得真精彩!

写得最精彩之处,我以为要数作者对那批看热闹的小观众的描述:

“众顽童也有趁势帮着打太平拳助乐的,也有胆小藏在一边的,也有直立在桌上拍着手儿乱笑,喝着声儿叫打的。登时间鼎沸起来。”

几个“也有”,把这群小顽童又胆小又要“看火烧望兴”(“兴”,俗语,即“烧得旺”之意)的神态,描写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
有个物理定律叫“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人们根据这个定律,发明了时速甚至可以高达四百多公里的磁悬浮列车。我一向以为这大致也符合人类的性取向,但这个定律到这里怎么就不灵了呢?

(二)

《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薛蟠为争夺一个婢女,怂恿手下恶奴打死冯渊。门子原话是这样说的:“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

文中所说的“男风”即男色,也叫男宠,是指男性之间的情爱现象或同性恋活动。冯渊这人也正是前生“冤”孽,就在要改邪归正、立誓“再不交结男子”时,偏偏“逢”上了薛蟠这个“呆霸王”、“逢”上了贾雨村这个谄媚求荣、忘恩负义的贪酷之吏。他是本书出现的第一例同性恋者。宝玉秦钟的这种超常规的、游走在友情和爱情之间的感情,当属“男风”之列无疑。“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这个书能读得好吗?

翻阅古书,可以发现,崇尚男风,古已有之,清初更甚,是一种社会风尚。人们习以为常,即使学房里的小孩也知晓。而社会对此又是抱着宽容的态度,达官贵人、骚人墨客们不仅公开流荡优伶,还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明末清初著名诗人、那位以写长篇叙事诗《圆圆曲》而名噪一时的吴梅村,在《名伶三曲》之一的《王郎曲》中热情称颂男色:“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俱息。移床倚坐看王郎,都似郎与不相识。往昔京师推小宋,外戚田家旧供奉,今只重听王郎歌,不须再把昭文痛。”你看,人们对王郎眷恋得那么如痴如狂,这种迷恋之情,绝不亚于今天的粉丝们对明星的热烈追捧。可见现代社会很难理解并排斥、一度被列为“流氓罪”的这种同性情爱现象,在当时是那样不可思议地流行。

男风有不少代名词:分桃、龙阳、断袖、安陵……每个名词背后都有一段生动的故事,在典籍中也是有记载的,比如:汉哀帝与董贤共寝,汉哀帝不忍推醒在他衣袖上熟睡的男宠董贤,起身時拔剑割断了衣袖。“断袖之癖”从此成了中国古代描述同性相恋的成语。

贾宝玉有一套价值观:“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认为“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为什么他在深爱女性的同时,又会对他所欣赏的拥有女性特质的男子流露出不可自拔的迷恋,并有许多瓜葛呢?

仔细读书,可以发现,“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主要是指贾府内的男人,他们才是些“渣滓浊沫”“混沌浊物”。如果“泥做的骨肉”的男人是贾府之外的如秦钟、北静王、蒋玉涵、柳湘莲之流,他也是“喜欢”并且积极主动和他们交往的。他被贾政“堵起嘴来,着实打死”,就是因为他“在外流荡优伶”、做出“无法无天”的事。

如果将宝玉的这种男男情结划分类型的话,当属于精神上的同性爱。这些男人和他心中的女儿们一样具有相同的高贵品格。与他们之间的暧昧情感,是一种不建立在金钱交易基础上的恋爱,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共鸣,情感上的真挚和谐。宝玉和他们,就如吴梅村和王郎,仅止于欣赏而已。

含玉而生的宝玉是作者最用心刻画的人物。作者是喜欢宝玉这个形象的,爱屋及乌,对这种现象并不反感,所以既写得津津有味,又曲折隐晦,笔下处处留情,这种暧昧的同性关系不仅没有给我们留下肮脏不堪的感觉,反而觉得富有人情味,很值得同情。最耐人寻味的是,在抓到秦钟与小尼姑智能偷欢证据后,面对鲸卿的哀求,宝玉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账。”接着作者对这个夜晚是这样写的:“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是何等的卖面子。

同样是男风,同样是男男情结,那个“呆霸王”薛蟠的“龙阳之兴”却纯粹是以玩弄、侮辱和泄欲为目的,“得新弃旧”“今日爱东,明日爱西”,是一种荒淫奢靡行为。在作者笔下,他的形象是下流的、是粗俗鄙陋的。

继续往下看:“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脩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儿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谁想这学内就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更又有两个多情的小学生……一号‘香怜’,一号‘玉爱’。虽都有窃慕之意,将不利于孺子之心,只是都惧薛蟠的威势,不敢来沾惹。

“原来这贾瑞最是个图便宜没行止的人,每在学中以公报私,勒索子弟们请他,后又附助着薛蟠图些银钱酒肉,一任薛蟠横行霸道,他不但不去管约,反助纣为虐讨好儿。偏那薛蟠本是浮萍心性,今日爱东,明日爱西,近来又有了新朋友,把香,玉二人又丢开一边。就连金荣也是当日的好朋友,自有了香、玉二人,便弃了金荣,近日连香、玉亦已见弃。故贾瑞也无了提携帮衬之人,不说薛蟠得新弃旧,只怨香、玉二人不在薛蟠前提携帮衬他……”

“这贾蔷……心中却忖度一番,想道:‘金荣、贾瑞一干人,都是薛大叔的相知,向日我又与薛大叔相好,倘或我一出头,他们告诉了老薛,我们岂不伤和

气?’”

笔者如此不惜纸张大篇幅抄录,意在说明,尽管在这一回中薛蟠没有出场,但全回处处有他的影子,他的霸王形象非常鲜明,连宝玉都惧怕三分。他是这场闹剧的总祸根子。他在学中的行为,明显是玩乐、是肉欲上的同性性行为那一类,是那个时代上流社会放浪、堕落、颓废现象的缩影。《红楼梦》第七十五回,还描绘了薛蟠的娈童行为。“娈童”是供成年男同性恋作为玩弄对象的少年男子。作者在这里着力贬斥这一无耻嗜好,对这种肮脏淫滥的行为,字里行间所流露的是厌恶,是排斥,是憎恨,是鞭挞 。

(三)

阅读《红楼梦》,可以发现,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竟连篇累牍出现在文本中,除“众学童闹学”外,最典型的要数“薛蟠挨打”“贾链狎男宠”“贾珍嫖象姑(男妓)”。薛蟠和贾府中的贾珍、贾琏等这批纨袴子弟都好这一口。前面说的薛蟠是“偶动了‘龙阳’之兴”“假说来上学……只图结交些契弟” “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贾珍是“风闻得些口声不好” “要避些嫌疑” ,给贾蔷分与房舍,命“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不做亏心事,何必“避嫌疑”?作者虽然故意不说明白,读者也不难揣摸;贾琏是贾母口中的“下流种子” “好狎邪小厮”、常“选清俊的小厮来出火” ;贾蔷则“斗鸡走狗、赏花阅柳”。连宝玉的书童茗烟也在书房中“撒野”,满嘴淫言秽语,毫无遮掩地公开这些丑行,让“满屋中子弟” 唬的都“怔怔的痴望”。这些都足以证明男风现象在明清时期很盛行。尽管作者大多使用曲笔,但隐约中仍能透露出这些贵族子弟过着的是奸淫乱伦、荒淫无耻的生活。由此而引发的犯罪率大量上升,使之成了社会问题,统治者不得不采取措施了。

乾隆五年(1740),是清代最后一次修律,将《大清律集解附例》改名为《大清律例》。《大清律例》三十三卷中的“恶徒伙众”例成为历史上最早惩治同性性犯罪的条例。该例全文:“恶徒伙众将良人子弟抢去强行鸡奸者,无论曾否杀人,仍照光棍例,为首者拟斩立决,为从若同奸者俱拟绞监候,余犯问拟发遣。其虽未伙众,因奸将良人子弟杀死及将未至十岁之幼童诱去强行鸡奸者,亦照光棍为首例斩决。如强奸十二岁以下十岁以上幼童者,拟斩监候,和奸者,照奸幼女虽和同强论律拟绞监候。若止一人强行鸡奸并未伤人,拟绞监候,如伤人未死,拟斩监候。其强奸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如和同鸡奸者,照军民相奸例,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倘有指称鸡奸诬害等弊,审实,依所诬之罪反坐,至死减一等。罪至斩决者,照恶徒生事行凶例发遣。”(张杰《清代有关同性性犯罪的法律规定及对当前相关立法的启示》)

从律例中可以看出,清朝为严格加强传统性别角色观念而出台的这一法令,将同性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无论自愿与否一律刑事化,对强行行为,不管是否杀人,为首者“斩立决”;对幼童犯罪,亦出台了严厉惩罚措施,规定得很具体。

《红楼梦》成书于哪一年,二百年来一直都有争论。比较成熟的说法是:“第一段著作时期,约在1743年到1752年,至迟到1759年便有了80回抄本,中间还缺两回。80回以后的也有五六段,后来都‘迷失’了。再过三年书没写完,他便死去……曹雪芹是个早慧的天才,他写《红楼梦》的初稿不过二十多岁,到1754年,本书已有‘再评’的本子了。”(俞平伯《红楼梦》简论)

“《红楼梦》的写作,是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开始,直到作者的逝世……可惜的是,曹雪芹毕竟没有完成他这部呕心沥血的小说,就被贫病夺去了他的富有才华的生命:‘壬午除夕(一说为葵未,即1763年或1764年)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曹雪芹只有四十几岁就死去了……”(李希凡《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

两位大师在这一点上算是一致了。

如果按曹雪芹是在1743年、二十多岁开始写稿的,那么,他是在此法令出台不到三年时就开始著书,去洋洋洒洒、细致生动地描写包括同性性犯罪在内的男风现象,而且丝毫未受到任何惩罚。

这是不可思议的!

要知道,这样的“顶风作案”,是要杀头的,甚至祸及亲族。因为清朝为巩固满族统治,控制汉人思想,除剃发、易服外,严惩有异己倾向的知识分子的文字狱是很厉害的。有资料显示,从顺治至乾隆4朝,发生文字狱166起,动辄杀头、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实行残酷镇压。这期间,尤以乾隆朝为最烈,有130起,47起的案犯被处以极刑,生者凌迟、死者戮尸。如果成书要10年时间,那至少要在1730年前开始写稿。1730年正是雍正八年,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案案发,只因在奏章里错把“陛”字写成“狴”,又抄出“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的诗句,即照大不敬律斩立决,男性亲族15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越2年,即1732年雍正十年的吕留良案,被雍正皇帝钦定为“大逆”罪名,死后49年,惨遭开棺戮尸枭示之刑,其子孙、亲戚、弟子广受株连,无一幸免。这些,曹雪芹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冒死顽强地去写此书,因为皇帝是不管你“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格杀勿论。而且那时他最多也只有十几岁,以一个少年甚或儿童的阅历、经历去写这样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巅峰之作,是无法想象的。

我对曹雪芹的著作权产生怀疑!《红楼梦》著作者当另有他人。

读《红楼梦》有感:竹篮打水湿了身闪了腰跌了跤丢了命

一万个人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成人看待世界,绝大多数只会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只会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所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红楼梦》。我们背后议论别人,十有八九是在说别人的坏话,甚至是瞎话。平儿偷银子,我们称为义举;坠儿偷镯子,我们就认为是犯罪。王熙凤拿着簪子扎小丫头,我们说她残忍;晴雯拿着簪子扎小丫头,我们就说她豪爽。都说王熙凤聪明反被聪明误,枉丢了卿卿性命。我则认为,王熙凤不仅不聪明,反而有些愚笨。所谓聪明,不过小聪明、小把戏而已。俗话说,竹篮打水一场空。我则说,王熙凤是竹篮打水湿了身闪了腰跌了跤丢了命。

王熙凤所犯原则性错误如下。

其一,王熙凤管家名不正言不顺。贾府内宅的最高权威是贾母,当然不假,但是,按照封建宗法制度,贾敬才是贾府真正的主人。贾敬不理俗务,一门心思想成仙,将世袭爵位让与儿子贾珍,由此,作为贾家长房的长子长孙,贾珍代替父亲,其地位是最荣崇的,所以,贾家宗祠由贾珍负责。贾珍的夫人尤氏,是贾家长房,即东府,即宁国府当然的女主人。所以,当贾珍的儿媳妇、东府的少奶奶秦可卿发丧,贾珍夫人尤氏因病不能理家,需要人帮助时,由贾宝玉举荐,由贾珍亲自出面请王熙凤主持家务。王熙凤接过贾珍的令牌,属于一事一议,事毕交权。王熙凤雷霆手段整顿宁国府,赢得了满堂彩,这是她的辉煌,也是名正言顺的结果。

《红楼梦》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这协理便大有说法,只是暂时全权处理。王熙凤协理,是贾珍当着邢夫人、王夫人两位长辈的面恳请,甚至是要下跪请求并完全授权的,当面交付令牌,晓谕大众。由此,王熙凤协理,是正义之师,名正言顺,所向无敌。

王熙凤在荣国府管理家务,则名不正言不顺,处于尴尬的地位,只是因为贾府的老祖宗贾母太宠爱、王熙凤娘家势力太强悍、王熙凤本人又杀伐决断等综合因素凑在一起,恰巧贾家没有遇到棘手的事情才显得顺风顺水,掩盖了王熙凤管理家务本身不合规矩的事实。在荣国府,作为长子,贾赦承袭了爵位,其地位是最高的,贾赦的夫人邢氏是理所当然的女主人。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管理皇帝后宫的,只能是皇后;大户人家妻妾成群,而女主人只有一个并且只能是夫人。由于贾赦、贾政的母亲健在,所以,荣国府兄弟二人没有分家。由此,按照封建礼制,荣国府女眷、内宅排序,第一位是贾母,第二位是贾赦的夫人邢夫人,第三位才是贾政的夫人王夫人。假若贾赦的长子有夫人,贾政的夫人王夫人,甚至连第三位都排不上。

说白了,王熙凤管理荣国府,是贾母、王夫人私相授受的结果。综观《红楼梦》,贾母行使管家权力,名正言顺,令行禁止。贾母怠政,贾母又不喜欢长子贾赦,也不喜欢贾赦的夫人邢夫人,让次子贾政的夫人王夫人管家,即替自己打理,本身就名不正言不顺。王夫人理家辛苦,若请帮手,理当请长子贾珠的夫人李纨协助,而王夫人却请的是自己的内侄女、贾赦的儿子贾琏的夫人王熙凤,在一家之内还拉帮结派,如何让人佩服。一表三千里、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权力的威严就在这样层层递减中消耗殆尽。

王熙凤理家辛苦,就是因为没有得到正式的授权,自己没有最终决定权,事无巨细都要先请示二层主子王夫人,再请示大主子贾母。权力来自于何方,就会对那方负责。贾府上下公认,王熙凤只是讨好、巴结贾母、王夫人。“如今合家大小,除了老太太、太太两个人,没有不恨他的,只不过面子情儿怕他。”

其二,王熙凤虐待婆婆邢夫人情理不容。婆媳关系是永恒的话题。有婆婆虐待儿媳妇的,也有儿媳妇虐待婆婆的。小门小户,如《小姑贤》开场白中,刁氏第一段话是:“千年的大道走成河,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为人生来别当家,如若当家乱如麻。清晨起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刁氏以婆婆的尊位自居,虐待儿媳,成为恶婆婆的典型。在贾家这样的世家大族,诗书礼仪之家,婆媳关系更是微妙复杂。《红楼梦》中,贾赦说笑话,说天下父母都是偏心眼的,其实也是作为长子并且承袭爵位的贾赦对贾母偏心眼弟弟和弟媳的抗争。贾母瞧不上大儿媳妇邢夫人,说人家不着调,底下的奴才们跟着糟蹋,也就罢了,王熙凤也跟着当面瞧不上自己的婆婆,则大不敬。如贾母、薛姨妈、王夫人、王熙凤四人打麻将,鸳鸯陪着,五个人说说笑笑,而邢夫人却在一边站着侍候。即便邢夫人千错万错,别人还倒罢了,做儿媳妇的如此对待婆婆,是一种精神羞辱。要知道,薛姨妈与王夫人是亲姐妹,王熙凤是王夫人的娘家侄女,不分析不知道,仔细分析起来,让大奶奶邢夫人情何以堪!

遭到众人挤兑的邢夫人本身就委曲,小心侍候着婆婆贾母,还经常挨训;作为长嫂,在弟媳面前还得矮三分;作为婆婆,自己的儿媳妇王熙凤明着刻薄自己却明着帮着弟媳。邢夫人不掌管钱,手中没钱,王熙凤也不贴补,只能搜刮。邢夫人不敢明着反抗,只得采取消极态度。《红楼梦》说,她到迎春处,“人报‘琏二奶奶来了’。邢夫人听了,冷笑两声,命人出去说:‘请他自去养病,我这里不用他伺候。’”在贾府这样的名门大户人家,婆婆听到儿媳妇到自己这边来了,竟然冷笑、拒绝,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敌视呀!

贾琏的小厮兴儿说:“如今连他正经婆婆都嫌他,说他‘雀儿拣着旺处飞,黑母鸡一窝儿,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张罗。’”应当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王熙凤与婆婆关系不和睦,主要问题是她瞧不上婆婆。她不敢公开对抗婆婆,就实行精神虐待。而他对宁国府真正的女主人尤氏,则公开叫板,大闹宁国府,滚到尤氏怀里,撒泼耍赖,甩尤氏一身鼻涕。

王熙凤对待赵姨娘、周姨娘更加冷酷。不管怎么说,二位姨娘也是她的婆婆。王熙凤过生日,贾母要求大家凑份子,王熙凤不放过两位姨娘,尤氏看不过,说:“我把你这没足够的小蹄子!这么些婆婆婶子来凑银子给你过生日,你还不足,又拉上两个苦瓠子作什么?”

其三,王熙凤依仗娘家的势力飞扬跋扈。王熙凤娘家厉害,这是大家共知的,没有必要动辄拿出来显摆,更不能作为在丈夫面前耀武扬威的资本。历史上,女子若娘家厉害,夫家一般都会高抬三分,若女人以娘家炫耀,则一般不会有好结果。著名的《打金枝》,连皇帝这座靠山也靠不住,更何况还有靠山倒了的时候。《红楼梦》中,王熙凤在得意时,对丈夫贾琏趾高气扬,中气十足,说:“我们看着你家什么石崇邓通?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一辈子过的呢。说出来的话,也不怕臊!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那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我王家”“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一辈子过的呢。”这是一种何等的自信!何等的蔑视夫家!在丈夫面前自信到如此地步,便是猖狂。要知道,贾家是世袭公爵的,是除去皇族最高爵位的,也是皇亲国戚的。且不说按照封建礼制,丈夫是天,即便在平等的社会,哪个丈夫忍受得了如此骄横跋扈的妻子?

王子腾去世了,王熙凤的娘家后台不仅倒了,而且得赔补银子,病中的王熙凤不得不求贾琏,“罢了,没什么说的,我们家的事,少不得我低三下四求你了,省的带累别人受气,背地里骂我。”说着,眼泪早流下来。人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其四,王熙凤吃里扒外天理不容。早年读四大名著,我都是囫囵吞枣,看热闹而已,许多内容并不知道什么含义。大约是2000年,自己主持一方工作时,对《水浒传》中,“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候火烧草料场”一回,猛然一惊。天啊,这些挨林冲花枪的,为了害人,竟然把大军的草料场给烧了。为了个人的恩怨,竟然损害国家的利益。没有了给养,大宋的军队怎么过冬,如何保卫边疆?

王熙凤为了打击尤二姐,不惜牺牲贾家的名声、贾家的财产,要知道,贾家的名声也是她自己的名声,贾家的财产也是她自己的财产。当得知贾琏偷娶尤二姐后,王熙凤暗地使钱,怂恿与尤二姐订过婚的张华上告官府,一次不成再一次,告到都察院的罪名是“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倚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如此重罪,这是把自己的丈夫往监狱里送的架势,这是让贾家家破人亡的做派。王熙凤自以为掌控一切,两头使钱,操弄原告狠劲地告,再摆弄衙门虚张声势,弄得被告的贾家不得不大把花钱,上下打点。王熙凤的这种做法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做法,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结束的做法。

综观《红楼梦》,尤氏劝王熙凤,“太满了就泼出来了”。李纨说她,“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周瑞家的说她,“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贾芸心中想:“人说二奶奶利害,果然利害。一点儿都不漏缝,真正斩钉截铁,怪不得没有后世。”上述都是从某个侧面说明王熙凤。诅咒人也不过说人家断子绝孙,说人家生个孩子没屁眼。我最赞成薛宝钗的评价,“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不过一概是市俗取笑。”这个“不大通”便是没有道理。没有器局的王熙凤再聪明也只能是小聪明、小把戏。

杏花带露春意浓,雨打桐花涕泪轻。害人害己死胡同,人生如棋步步惊。天哪,原来《红楼梦》可以如此读!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晚上七点。这是苦苦思索四天的结果,但愿别得罪人太多。

(配图来自网络)

热门标签

相关文档

文章说明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

热门推荐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