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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魅鸭的读后感》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9-05 15:13

怎么写《魅鸭的读后感》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魅鸭》(The Ugly Duckling)的读后感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可以帮助你写出一篇内容充实、观点清晰、富有感染力的文章:
1. "明确核心主题与寓意:" 《魅鸭》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外貌变化的故事,更深层地探讨了"自我认知、身份认同、与众不同、成长与接纳"等主题。 "思考:" 这个故事让你最深刻地体会到的是什么?是不要以貌取人,还是坚持自我,还是经历磨难后的蜕变,或是最终找到归属感的重要性?
2. "结合故事情节进行阐述:" "不能脱离原文:" 读后感不是空谈感想,需要结合故事的具体情节来展开。可以提及关键事件,如小鸭出生时的与众不同、在养鸭场和野鹅群中的遭遇、经历寒冬的挣扎、最终发现自己是一只天鹅的过程等。 "细节支撑:" 提及一些让你印象深刻的细节或场景,并分析这些细节如何揭示了主题或引发了你的思考。例如,其他生物的嘲笑和排斥,小鸭内心的孤独和迷茫,找到同类后的喜悦等。
3. "融入个人感悟与联系实际:" "联系自身或他人:" 思考这个故事对你个人有什么启发。你是否曾经像那只小鸭一样,因为与众不同而感到自卑或困惑?你是否

被热播剧带火的传统佩饰 沉淀了多少岁月静好的怡然安稳

胡建君

近年来,随着国产古装剧在服道化上越来越精致,剧中人所戴佩饰也成为一大看点。比如《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里盛明兰的发簪、《长安十二时辰》里对情节推进有关键作用的金鱼袋、《长歌行》中李乐嫣的压襟等,不仅每每引发网友的“科普”热潮,还催生了市面上不少“某某同款”。

随身佩饰之美,最能引起我们对生活与红尘的眷恋。无论是贴身佩戴的旧时相识,还是流年偶遇的惊鸿一瞥,那种器以载道的宁静与丰足,带着岁月静好的怡然与安稳,让人在喧嚣的俗世中安下心来。小小的佩饰之上,充盈着平淡的日常与从容旧时光的沉淀。

中国迄今最原始的佩饰可追溯至“山顶洞人”时期。原始时期的佩饰尤以项饰和腰饰为主,很大程度上以人体性征区域为重点,用以人体美化、自我炫示以及吸引异性,并带着巫术祈祷的概念。他们将动物的毛皮、牙齿、骨骼穿戴在男性身上以求收获与平安;将植物的果实或种子串挂在母性身上以祈求子孙繁衍昌盛。在欧洲也有原始的佩饰被发现。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西方考古学家在欧洲文明的发源地克里特岛发现了指环、饰针等饰物。在米诺斯壁画中也出现有贵妇以发带束额,长长的几缕头发则用念珠和宝石穿起并拧成发络,既美观又实用,显现出精致、宁静与平衡之美。

佩饰乃随身或贴身之物,也成为有情人之间的信物。睹物思人,只盼朝暮伴君,相期终始。《诗经·郑风》中有“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释名》曰:“佩,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贰也。有珠、有玉、有容刀、有帨巾、有觽之属也。”表明之前的佩饰常以琳琅满目的组佩形式出现,有情人分开之时,“解佩分袂”,只待不日重逢。西汉刘向《列仙传·江妃二女》中,郑交甫与江妃二女分开时“请子之佩”,二女便解下玉佩给他,“交甫悦,受而怀之,中当心”,回头间却如梦幻泡影。

更多的古代佩饰兼实用功能,伴随着日升月落的每一天,合心称手,宛如旧人。

【簪钗与耳挖】

用以束盘长发的簪钗,常与鲜花为伴,其中有种耳挖形发簪,既用来簪发美发,闲时又可挖耳自娱,还能防身应急,显示出古人可爱而实用的生活美学;男性发簪更加一物多用,遇到特殊情况,还能充作货币应急

簪始称为“笄”,是最早的一种实用性发具。先民渔猎穴居的年代,人们便已懂得束盘长发。李渔说,“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繁钦的《定情诗》中还有:“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说的是簪钗之物,既能结同心,又能慰别离。簪钗贴近于身体发肤,日夕耳鬓厮磨,沉醉柔乡,而其整体形制,又像是决绝的利器,有种“美人如玉剑如虹”的浓情缱绻与冷艳痴绝。

温情之处,比如《西京杂记》的记载:汉武帝宠爱李夫人,一次随手取下李夫人的玉簪用来搔头,这便是簪子又名“搔头”的由来,充满肌肤相亲的爱意。冷厉之处,只见《红楼梦》五十二回中写道,坠儿偷了平儿的金镯子,正在生病的晴雯觉得丢人,“向枕边拿起一丈青来,向他手上乱戳”。

“一丈青”的名字形象动人,长而俏,也有说由毒蛇名字而来,指的是一种耳挖形发簪。清代诗集《邗江三百吟》中提到“一丈青”:“斜簪雅鬓雀生角,低亚云鬟星有芒。侍婢若来蛮互触,檀郎猝遇戒其伤。”说明“一丈青”既用来簪发美发,闲时又可挖耳自娱,还能防身应急,显示出古人可爱而实用的生活美学。考之史料,唐代还流行过一种铜制的耳挖簪,非常实用,一边是耳挖,另一边则是镊子,或用作耳镊,或用于修理眉毛。簪于发间,便有了“宝镊见珠花,分明靓妆点”的佳话。

耳挖簪的源头众说不一,而从遗存的实物来说,从元代以后开始大量出现。有单头的,也有双头的,材质与形制多样,往往中间部分錾刻有精美的花果图案。清代是耳挖簪款式最多样化的时代,可以点缀花鸟虫鱼等组件,也可以装饰流苏,或接续弹簧细丝。一方面让女子走动时风情万种、摇曳生姿;一方面在晃动过速之时,也时时提醒女子放慢步子,不要大步流星花枝乱颤,表达出古代端正而矜持的日常审美,一如岁月静好。耳挖簪东渡到日本,最有特色的就是日本花魁那一头夸张的耳挖长簪,还有流苏簪,花簪,丸簪等等,显得繁复而奇诡,富有一种隆重而虚无的仪式感。古装电影《倩女幽魂》中,王祖贤的某个造型就明显借鉴了日本花魁的打扮,显得梦幻而诡异,别有天地非人间。

谢肇淛《五杂俎》中记载:“笄不独女子之饰,古男子皆戴之,《三礼图》:‘笄,士以骨,大夫以象。’盖即今之簪耳。”可见古代男子亦普遍使用发簪。以明代为例,明代男子皆束发绾髻,因此发簪是各阶层男士必不可少的用来固发的首饰。男簪的种类与样式大都见于女簪,但在形制与题材上更偏于男性审美。比如有比德意义的岁寒三友题材,尤其是“劲节棱棱”的竹,很适合男簪的表现。

男性的发簪更加一物多用,充分体现了器用合一、器以载道的美学思想。男簪大多比较厚实,遇到特殊情况,还能充作货币应急。《儒林外史》中,三公子想买鸭子,拔了耳挖簪下来戳一戳鸭肉的肥瘦。《金瓶梅》中把耳挖簪称为耳翰儿,应伯爵等人宴请西门庆,临时从头上拔了银耳挖簪子抵作酒钱。徐霞客《楚游日记》里记载,他在湘江遇强盗而堕水,获救后周身无一物,仅发髻中尚有银耳挖一事,用之酬谢馈赠衣物的戴姓客人。徐霞客感慨道:“余素不用髻簪,此行至吴门,念二十年前从闽返钱塘江浒,腰缠已尽,得髻中簪一枝,夹其半酬饭,以其半觅舆……此行因换耳挖一事,一以绾发,一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簪钗常与鲜花为伴。梁代张隐《素馨诗》中描写:“细花穿弱缕,盘向绿云鬓。”说的是以细线穿花,盘在鬓发四周。唐代《簪花仕女图》中佩簪插花、气定神闲的贵族女子形象,更令人过目不忘。《浮生六记》卷四中描写花船鸨儿的装扮:“鸨儿呼为‘梳头婆’,头用银丝为架,高约四寸许,空其中而蟠发于外,以长耳挖插一朵花于鬂……”簪花的长耳挖簪旁逸斜出,颇添几许风情。

而古时男子亦簪花,或用时令鲜花,或用金银、绸绢等制成假花插于发髻或发冠,所簪之花样式繁多,常有茱萸、木槿、蔷薇、梅花、杏花、棠梨、茉莉、牡丹、菊花等,堪称花样美男。《水浒传》里描写梁山好汉们头上簪花的情景便着实不少。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记有一件奇事,扬州太守韩琦在自家发现一株枝开四朵的芍药,每朵花瓣中间都嵌有金线。便王安石、王珪、陈升之前来饮酒赏花,每人各簪一支。四人后来先后拜相,芍药也因此被称为“花相”,这便是“四相簪花”典故的由来,寄托了男性的优雅情致和世俗理想。

【压襟与蹀躞】

压襟,古人作为衣襟佩饰,令肥阔的衣物平顺,体现出人的仪态美。它往往下端以银链缀着微型的刀枪剑戟、镊子、牙签、耳挖、粉盒等小件,少的两三样,多则九样,可以和各种珠串混搭佩戴

三年前《延禧攻略》的热播,使“压襟”这一物事火遍全网。《阅世编》描绘了宫廷压襟的面貌:“环佩,以金丝结成花珠,间以珠玉、宝石、钟铃,贯串成列,施于当胸。便服则在宫装之下,命服则在霞帔之间,俗名坠胸,与耳上金环,向惟礼服用之,于今亦然。”可见佩饰之间亦讲究呼应错落,层次井然。在故宫博物院藏清代东西两宫太后绘像上可见,头戴“一丈青”的太后,珊瑚珠玉与沉香珠串“贯串成列,施于当胸”,与簪花的发饰相与映照呼应。

压襟,又名“事件儿”,自唐代出现,盛行于明清时期,古人作为衣襟佩饰,可理解为“压住衣襟之物”,令肥阔的衣物平顺,体现出人的仪态美。行走时压襟上的坠饰相与碰触,发出轻柔细碎悦耳的声响,可谓声情并茂、活色生香。压襟上端一般以链子系在胸口的扣子上,中间用金银、象牙、翡翠、玛瑙等做成“事件压口”,雕琢成蝉、蝙蝠、鱼鸟、牡丹、如意、云雀等形状,饱含吉祥美好的寓意。

压襟亦直观体现古人的实用美学,往往下端以银链缀着微型的刀枪剑戟、镊子、牙签、耳挖、粉盒等小件,少的两三样,多则九样,加上材质可称作“金三事”“银九事”等等,可以和各种珠串混搭佩戴。孙机先生曾撰文《三事儿》,说的就是明代的一个经典组合:耳勺、镊子、牙签,都是小而细长、随身常用的。有的还会在上面增加一枚筒状物,提溜起来那些小件收拢在筒中,更为精巧便携。明代王士琦墓曾出土仕女形状的金事件,整体样式就是手捧寿桃、身着立领斜襟的仕女,其中空的体内可收拢耳挖和牙签。“事件”类饰物常垂挂在胸前,又名“坠胸”或“坠领”,也有系在汗巾一角,收在袖子里的,《金瓶梅》中亦有描述。明代徐蕃墓也出土过系有银索的汗巾,银索另一端拴有一根银牙签。

压襟的存在,可以和另一种实用佩饰“蹀躞”相关联。《刺客聂隐娘》中,片中女主角聂隐娘初次出场时,身着黑色长袍脚蹬皮靴,腰间佩挂有垂带的腰饰,便称之为“蹀躞”,颇具气场和时尚感。在昭陵唐墓壁画中,蹀躞是出现较为普遍的唐人佩饰。唐太宗外甥女段简璧墓出土的两幅《三仕女图》和新城公主墓出土的七幅《二女侍图》中,那些男装仕女均腰束革带,革带上佩有蹀躞带。

蹀躞的来源,归功于赵武灵王推广胡服骑射。当时人们觉得胡人的腰带颇有特色,英姿飒爽,遂引入中原地区。蹀躞带上通常挂有“算袋、刀子、砺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袋”这七件物品,俗称“蹀躞七事”。精致的汉人又附加了许多小环或小钩,便于将各种常用小物件随身携带。《梦溪笔谈》记录道:“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带,胡服也……所垂蹀躞盖欲佩带弓剑、算囊、刀砺之类。”可以想见,浪迹江湖的大侠们将酒壶、笛子和宝剑用蹀躞带固定在腰间,亦酒亦歌,又飒又酷,豪气冲天。

唐代朝廷曾有“大带制度”,以带上的装饰品质地和数量来区别官品权位。开元以后,又立新规,一般官吏不再佩挂蹀躞带。但在民间,特别在妇女中间,蹀躞带却更为流行。唐代女子心态自由开放,喜着男装,腰佩蹀躞带,更重在装饰和渲染气场。宋代张枢《谒金门》词云:“重整金泥蹀躞,红皱石榴裙褶。”真有一种美人如玉剑如虹的唯美英雄气概。

【香囊与鱼袋】

唐人浪漫,随身的香囊、荷包皆名目繁多。其中,香熏球用于随身佩戴或室内熏蒸衣物被褥,还可以取暖,更体现了当时的黑科技;承露囊由眼明囊演变而来,百官敬献它隐喻为沐浴皇恩,民间亦将其用作腰间佩饰并以盛杂物

贴身的香囊因为带着特别的香气和暧昧的情味,成为男女之间情致绵长的佩饰信物。香囊的历史可追溯到先秦时代。据《礼记·内则》记载:“男女未冠笄者……皆佩容臭,昧爽而朝。”郑玄注:“容臭,香物也。”佩戴香囊在当时是一种日常礼仪。屈原在《离骚》中有“扈江篱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即把装满香草的香包带在身上。恋人之间更把香囊当作特殊的礼物相互赠送。三国时繁钦有《定情》诗:“我既媚君姿,君亦悦我颜。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随身的香囊,是一份寤寐思服的心意。在《红楼梦》中,黛玉送的香囊总被宝玉藏在里面贴身戴着。而“香囊暗解,罗带轻分”的离别之际,更令有情人黯然销魂。

用香之风由来已久。相传轩辕黄帝曾燃用“沉榆之香”,利用香药消毒。人们也常以艾作熏料,“古以肃艾达神明”。各种香气浓郁的芳香植物不断加盟于日常生活,所谓“烧柏子香读周易,滴荷花露写唐诗”,在一室之内亦可冥想绿野风烟、平林草木、东山歌酒的情致。唐代的香熏球也是香囊的一种,用于随身佩戴或室内熏蒸衣物被褥,还可以取暖。令人惊叹的是它体现了唐代的黑科技,无论球体如何滚动,在机环和香盂重力的双重作用下,囊中香料绝不会倾覆,因此可作被中香囊使用。而在欧美,发现这一陀螺仪原理,要远在一千多年之后,后来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海领域。安史之乱后,唐玄宗从蜀地返回长安,十分思念杨玉环,密令高力士开墓改葬。据说贵妃“肌肤已坏,而香囊仍在”,她身上佩戴的香囊,应该就类似于何家村窖藏出土的葡萄花鸟纹银香囊。想当初红绡帐暖,绣被香浓,怎不让玄宗对之潸然。

唐人浪漫,随身的香囊、荷包皆名目繁多。杜牧《过勤政楼》诗:“千秋令节名空在,承露丝囊世已无。”承露囊也是一种荷包,由眼明囊演变而来。古俗农历八月初一凌晨,女子以彩帛之囊盛装花木上的露水,相传以此洗眼,使人耳聪目明。百官敬献“承露囊”隐喻为沐浴皇恩。民间亦用作腰间佩饰并以盛杂物,也是唯美兼实用的典范作品。

另外,还有一种官员的随身佩饰“鱼袋”。从《新唐书·车服》所载可知,自高宗始,五品以上官员开始佩鱼袋,出现“佩鱼者众矣”的局面,逐渐演变成为官员身份等级的象征。而唐代妇女的服饰使用一般都遵循“妇人从夫色”的穿戴原则,常在钗首处饰以精美的鱼型,从而与男性官员的鱼袋相辉映,同样是一种身份与荣耀的象征,也是夫唱妇随的爱情见证。韩愈《示儿》诗称:“开门问谁来,无非卿大夫。不知官高卑,玉带悬金鱼。”唐朝低级官员出使国外时,甚至借用高级官员的紫金鱼袋抬高身份,谓之“借紫”。

也有一种文雅的随身佩饰“印笼”,是香囊与鱼袋内涵的扩展。印笼原产自中国,据目前可考安阳出土的饕餮纹铜玺可知,最少在商代出现了玺印,印笼即是盛放印章的容器,便于随身携带。传入日本后,印笼大受欢迎,除印章之外,还用来盛放药片等细碎之物。到了武士道盛行的江户时代,印笼逐渐成为男士居家出行的必备装饰物,也被视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印笼往往由一堆小型嵌套盒子组成,包括竹木、象牙、兽骨、漆器、金属等质地,筒身分为数段,图饰题材涵盖人物、动植物、文字、山水等,还有很多日本民间传说、鬼怪故事等。其中以螺壳与海贝磨成薄片镶嵌在器物上的螺钿工艺和利用金粉推光的莳绘漆工装饰,与尊贵的物主相映成辉,最富日本古典特色,浓缩了一个时期的东方文化和艺术。

人与物的相逢,就像人与人的相逢,都是和合而生的因缘际会。往事风流云散,而旧物长存,千秋万载,一如初见。

(作者为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来源: 文汇报

《聊斋志异》:静听秋坟鬼唱诗

溽暑已至,夏夜悠悠,虫声中,月色下,或风雨作声,或树叶摇摇,也难眠,正堪明一盏灯,读一卷《聊斋》。

古墓流萤,自书页飞出,玄夜凄风,随书页而起,幻耶,真耶?有心哉?无心哉?道是妖不妄作,鬼由心生,原是千幻并作,人心自动。

“新闻总入鬼狐史,斗酒难消块垒愁。”

1640年6月5日,蒲松龄出生时,大明王朝只余四年国祚,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新建立的清朝渡过,少年时代经历清初易代变乱,中年心心念念进入体制却屡考屡败,科第无望,他写下了大量应酬逢迎之作,却以谈鬼说妖的志怪笔记《聊斋志异》留名后世。蒲松龄的一生是传统中国万千平凡人的写照,而他笔下的鬼狐仙怪却成就了中国人最不平凡的诡奇幻想——令人战栗,令人忖思,令人回味,也令人浮想联翩,不忍释卷。

犹如《画皮》中那层捅破的窗户纸,透过它,可以看到这个光怪陆离世界的真相,也犹如即将上映电影《兰若寺》中那座人鬼相遇的兰若寺,诱惑与欲望,真情与假意,别离与重逢,死亡与重生,善与恶,悲与喜——书中的鬼狐仙怪,正从命运的围剿中突出重围,如同冷彻的鬼灯在幽冥中散出青绿色的灯花,散落一片别样的星河。循着这青光绿火点亮的前途,走向世事与梦幻交缠的幽深处。

然则,“犹识梦中之路乎?”——聊斋,聊罢言未尽处,便是归路,便是前途。

本文内容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6月5日专题《聊斋》的B06-B07版。

B01「主题」聊斋

B02-B03「主题」蒲松龄成为异史氏

B04-B05「主题」《聊斋志异》图像史

B06-B07「主题」《聊斋志异》:静听秋坟鬼唱诗

B08「文学」《布尔乔亚:在历史与文学之间》资本年代里的孱弱理想

撰文丨阿丁

前些年驾车北归穿州过府,入淄博境就心痒难耐,纠结了几十公里。这痒的发作全怪清代一老翁,当时已经是自己与他最最接近的一次,错过拜望日后不知还有没有机缘。加上不久前付梓的那本《厌作人间语》,更使得我一厢情愿地觉得跟他亲近了许多。有这凌越时空的亲近加持,决心笃定,犹豫尽消,下道直奔他故居。不凑巧蒲家村整修,再开放不知几时。正叹我们爷儿俩奈何无缘至此,突然想起还有个毕自严故居可解我心痒,赶忙重设了导航。不过是晚几个小时回家罢了,那可是蒲松龄课徒,住了三十多年的所在,完全可供我凭吊与魂游物外的跨时空跨辈分的神交和聆讯,未必就输过他老人家的祖宅。

蒲松龄。

到目的地已是正午,灰瓦飞檐五脊六兽,门楣上一匾额,上书“蒲松龄书馆”。明明是毕府,反倒给寄居的蒲翁“鹊巢鸠占”,刻着“毕自严故居”的石碑毫无脾气地以配角之姿戳在一旁,似可说是文学的力量之彰显了。须知毕自严可是做过户部尚书,从一品大员,且是蒲松龄的馆东。蒲先生呢,七十二岁高龄才弄了个岁贡生,一宗高龄贡品罢了。想毕氏祖孙三代,打死也想不到自家最后那个身份反倒成了被记住的第一理由。正踅摸着哪儿买票时,一位约莫六十出头的老者出了门房,正要把大门带上,见我鬼头鬼脑,就问是不是看蒲松龄,忙答是,就让我把门票钱给他,一口浓郁而干脆的鲁中口音,说是回家吃晌午饭,让我走的时候把大门掩上。径自走了。心真大,也没来得及容我问一句他是不是也姓毕。多半是的,我猜。

也就是说,我是唯一的游客。

但有一线路,

不作孩子王

振衣阁、绰然堂与万卷楼,以及施工状态下的石隐园,单只名字是古旧的,五进院子,随处“修旧如新”,神交和聆讯是没戏了,只冲着蒲松龄住过的绰然堂鞠了个躬,算是宣布单方面成礼,隔了N代的弟子礼。没办法,任你如何口眼歪斜地试图目游神驰,看着眼前剪成球形的灌木瓷砖彩绘和红幅标语,纵是有崂山道士的本事也穿越不过去。比这小小遗憾更可惜的当然是毕家数代攒下的五万册藏书,上世纪六十年代末,被人扔出万卷楼,付之一炬。不赘。

《续黄粱》,本图出自《聊斋全图》。该小说写曾孝廉睡梦中当了宰相,随即仗势欺人、声色犬马,荒淫度日,造下诸多冤孽,而后在地狱受苦。及至梦醒,恍如隔世,最后“台阁之想,由此淡焉。入山不知所终。”

单说我曾高度怀疑蒲松龄西席毕府的首因不是与毕际有(毕自严之仲子,彼时毕府实际上的主人)的交情,而是贪恋那万卷书,三十来年的免费阅览证、免费食宿还有束脩银子拿,这是何等的性价比。要知道蒲留仙虽然屡试不第,却也一度很排斥当塾师的,有他老人家的打油诗为证:

墨染一身黑,风吹胡子黄,但有一线路,不作孩子王。

更别说让他一驻卅载不想家的,还有位时常出入毕府的文章宗伯级的大人物,虽只一面之缘,却也为《聊斋志异》批注三十六处,并给蒲松龄题下史上最牛“腰封”推荐语的王士祯,毕际有的内侄。

《戏书蒲生卷后》

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下雨如丝。

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

又是多年以后,某个不入流的晚生后辈从这首诗中擅取五字,当了书名。那日在毕府,心想如果带了书,说不定要烧一本给蒲翁批评的,又怕他老人家有《司文郎》里瞽僧的超能力,闻了我那破东西上吐下泻。幸亏没带。又谁能料想,当年没答应给教书先生写序只甩下四句诗,先翰林后高居刑部尚书之位的王渔洋,三百年后普罗大众中反而声名不显,倒是当年的“蒲生”路人皆知。话说北宋时“有井水处皆歌柳词”,如今是举凡讲个鬼故事都绕不过蒲松龄,可谓是魑魅魍魉,尽出聊斋了。这是文学力量之彰显,堪称佳话的另一桩了。

却说王士祯对他姑丈家这位西宾颇有些轻慢嫌疑,当然更可能是太忙,可也算是目光犀利,说《聊斋志异》“卓乎成家,其可传于后而无疑也”。如今历经时间检验,蒲松龄早已卓然大家,在世界短篇小说的名人堂够格刻下名字的汉语作家——恕我鄙陋,真想不出除了他还有哪几位。鲁迅先生那几篇固然厉害,产量上却实在说不过去。编纂《四库全书》的纪昀(纪晓岚),虽然奉圣命(认为《聊斋》颇有讥讽满人,非刺时政的嫌疑)对《聊斋志异》“黜而不载”,私下写的《阅微草堂笔记》里,其笔下鬼狐魅怪读起来亦熟头熟脸,脱不掉的蒲氏基因。

《促织》,本图出自《聊斋全图》。该小说以小小蟋蟀(促织)为主线,揭示为政者之贪婪酷虐。因当政者喜爱斗蟋蟀,导致普通人家因供奉蟋蟀而产生家庭悲剧,后又因供奉的蟋蟀善斗而被过分赏赐。蒲松龄在小说最后说:“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

郭沫若说蒲松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大体上阐明了《聊斋志异》的文学价值,蒲翁笔下的精怪妖狐的确富含人性,富到漾出来,让真正的要脸的人类感到羞耻。

红玉狐中之侠。出手震慑枉法的县令,拯救蒙冤的冯生,可谓智勇兼具;娇娜的跨物种外科医术,分分钟让教书先生孔雪笠从痛不欲生到赫然而愈,既急公好义又神乎其技;一句“我不惯与生人睡”,把婴宁这样一位狐女的痴憨写到了极致,也生动到了极致,读了忍不住怀疑史湘云是照着婴宁写的;溺水而死的王六郎,依照冥界惯例,完全可以拖人入水换取轮回投生,却因为良善不忍做了多年不得超生的水鬼。更兼该水鬼嗜酒,与渔人结下友情,下水帮忙赶鱼,上岸支炉烧烤,把酒言欢,对月共酌,那场景既有趣又忧伤。年轻时读了,忍不住发异史氏之叹,恨不能也有这样一位横跨阴阳两界的鬼朋友;《席方平》中,对执权柄者的讥讽登峰造极,阳世阴间皆枉法,从小鬼、城隍直至阎王,无一不暴虐,无一不贪腐,刻画不留情面。而对席方平、成名这种底层小人物的怜惜与共情,蒲松龄是有切肤之痛的,以至于受限于所处年代,类似的小说无法抵达更高的层级,只能寄托于二郎神或者某个神灵的拯救,略略俗套了些,但毕竟心愿是好的。

《席方平》,本图出自《聊斋全图》。该小说以席方平去阴间为父申冤为故事线,席方平历经各种酷刑与金钱诱惑,却一意孤行,力求正义,讽刺了官僚体系从上至下的腐败。在小说末尾,蒲松龄对席方平的孝道大加赞扬,曰:“忠孝志定,万劫不移,异哉席生,何其伟也!”

对科举制度的讽喻,也是《聊斋志异》中的浓墨重彩。《王子安》中发生的事貌似黄粱一梦,荒谬或有所不如,却隐含着蒲松龄对自身的无奈与自嘲,既恨八股之困缚思维,科举之恶弊丛生,又终其一生期待一个可使自己不再畏惧“穷神”(蒲松龄曾写过祭穷神文)的功名。古稀之年选为岁贡生之后,蒲松龄自嘲道:“腐儒也得宾朋贺,归对妻孥梦亦羞。”即便他再豁达,回想自己十九岁时县府道三试第一中秀才的风光,又怎能化得开那一腔陈年的孤愤。

花面逢迎,

世情如鬼

蒲翁的凌厉毛锥,还指向了当时已颇有土壤的邪教,譬如《金世成》一文,以极短的篇幅给一个神棍做了轮廓清晰的白描——“类颠,啖不洁以为美。犬羊遗秽于前,辄伏啖之。”——越发映衬出乌合之众的愚蠢——当一个人敢于当街吃屎时,旁观者不是怀疑他疯了,反而认为是代世人受辱受难的活佛之举,于是不为左右的独立思考不复存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愚蠢,捍卫愚蠢,播散愚蠢,视不肯跟他们一起蠢的人如寇仇。当“教主蒙难”之时,信徒们“争募救之”,“其金钱之集,尤捷于酷吏之追乎也。”这样的句子,切骨晾髓般精准、彻底,寥寥数语,完胜连篇累牍。

《聊斋志异(插图袖珍本)》

作者:蒲松龄

校注:盛伟

版本: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5年6月

即便其中超级短的篇章,气势上也不输鸿篇巨制。《龙无目》一则中,说自天上掉下一龙,“县令以八十席覆之,未能周身”,龙之巨跃然纸上,而龙奄奄一息却还没死,“犹反复以尾击地,其声堛然”,龙之痛苦之挣扎宛如亲见。再扩展下去,就朝着诺奖得主马尔克斯名篇《巨翅老人》的方向去了,不过蒲翁戛然而止。龙何以堕?它的世界发生了什么?有无生还可能?均未交代,遗下供人思考的空间无限,比海明威的冰山还冰山。

《龙肉》。

《骂鸭》同样很短,却照样跌宕。说某人偷了邻居的鸭子烧烤吃了,翌日皮肤瘙痒,发现腋下肋下长出了茸毛,却远不够做鸭绒被的量,碰不得,一碰就痛不欲生。夜里做了个梦,梦里有人告诉他你这是遭了天谴,非得找失主大骂你一顿才能好。醒了就赶紧让亲人去求邻居老者,说那人嫌疑最大,你骂骂他说不定就招供了。结果老头儿极善良又温文尔雅,别说丢只鸭子,你绑架了他孙子都未必爆粗口,亲人只好实话实说,老先生为救人于危难才硬着头皮骂了几句,正疼得嘎嘎叫的小偷茸毛尽脱,秒变成人。短短三行字,不仅有因果,蒲翁还留下个课后作业:对于老者而言,骂人等于违反本性,如果是居士还犯了嗔戒,约等于小恶。那么,为了拯救一个伤害过自己的处于痛苦中的作恶者,违背自我意愿究竟是对还是错?私以为单就这两则论,意境与格局绝不输给擅写超短篇的莉迪亚·戴维斯。

书中篇幅最长的《罗刹海市》,读者诸君早已熟稔,不需要谁再拆开来解读。异史氏自己的点评就已足够,“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当所有人的价值观(含审美)都有悖于自然律却与庙堂的意识形态契合时,这样的人世必然是以丑为美,视皂如白的,于是香就是臭,鹿就是马,二加二或许未必等于五,却一定不许等于四。以及,D-503(扎米亚京《我们》中的主人公)脑袋里的幻想也必定会被切除,然后欢呼“理性必胜”。

仅成孤愤之书

《罗刹海市》也恰恰是第一篇被翻译成英语的,远在1880年,汉学家翟理斯(又译翟理思)就出版了《聊斋志异》的译作。着手的第一篇就挑战了他前所未有的翻译难度——想想文言文的三千字转换为白话文的体量——其艰难不言自明。也由此,翟理斯在阅读与翻译过程中放弃了大英帝国绅士加饱学之士的骄傲,不再认定中国人只是“摇摆在茶叶与丝绸之间”,亦同样是世间的盐。

《聂小倩》,本图出自《聊斋全图》。

从蒲松龄的文字中,翟理斯触摸到了中国人也有隐秘且细腻的内心世界,也有愤怒,孤独,抗争的心与不羁的幻想。其文体,更有承接自屈宋、李贺与唐传奇的瑰丽想象。像这世上所有的人种一样,东方人同样有着引人赞美与唾弃、令人五味杂陈却又难以言说的浓郁人味儿。绝不都如木鸡土狗般地活着。曾国藩之子曾纪泽对翟理斯的《聊斋志异》译本评价很高,认为精确转译了蒲松龄行文的精髓,且最大限度保留了原著的味道。

曾纪泽,同光年间的外交官,幼时习学英文,壮年以大清外交官身份游历英法,与沙俄谈判。显然,他是读过翟理斯译本的。据说一贯瞧不上翟理斯的辜鸿铭也为之点赞,称之为“汉译英的典范”,须知这位不肯剪辫子的老先生可是吝赞如金的。最后补充下,翟理斯译本的《聊斋志异》,其英文书名是《The Strange Stories From Chinese Studio》。

《厌作人间语》

作者:阿丁

版本:作家出版社

2017年11月

至于这本被无数读者读了三百余年的奇书到底该如何定位,翻翻蒲留仙老先生在他的Studio中写下的自序或许会得到答案,“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而懂他的人,“在青林黑塞间”——天涯羁旅,世间的行走者,站在高处眺望的人们,当你们有那么一刻“厌作人间语”时,不妨叫停一切事关禄蠹的事,放下手机,读几页孤愤之书,累了就合上书卷,“静听秋坟鬼唱诗”。

撰文/阿丁

编辑/张进 何安安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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