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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公民道德读后感》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9-06 13:56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公民道德读后感》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公民道德的读后感作文,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才能使文章内容充实、观点明确、结构清晰:
1. "明确核心观点 (Thesis Statement):" "首要任务:" 在动笔前,首先要思考你通过阅读这本书,最想表达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是对某种公民道德原则的深刻理解?是对书中某个人物行为的评价?是对书中某个观点的赞同或质疑?还是对公民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的思考? "清晰表达:" 这个核心观点将是你整篇文章的灵魂,需要清晰地体现在文章的开头(通常是引言的结尾部分),并贯穿全文,作为你分析、论述的出发点和归宿。
2. "深刻理解原文 (Deep Comprehension):" "吃透内容:" 仔细阅读你所评论的书籍,不仅要知道写了什么,更要理解作者为什么这样写,想要传达什么思想,使用了哪些论据(事例、道理、名人名言等)。 "抓住关键:" 注意书中关于公民道德的核心概念、原则、论述以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可以做一些读书笔记,标记重点和自己的思考。
3. "选择合适的切入点 (Focused Approach):" "避免泛泛而谈:" 公民道德是一个宽泛的话题,一本书可能涉及很多方面。你的读后感应该有一个具体的切入点,而不是试图涵盖书中所有内容。

从“中国好人”身上汲取向上向善的力量——心中有光 愿成为光 散发着光

“我要救人,能从您家窗户过去吗?”广西藤县一名4岁女童被卡在8楼阳台的防盗网上,摇摇欲坠。危急时刻,95后小伙黄兴杰冲到9楼,徒手攀爬至女童身边,单手托举将其安全送回屋内;居民家中电热毯突然着火,火势迅速蔓延,正在小区巡逻的保安吴怀军发现后,两度冲入火场,成功救出两位被困老人,自己的脸被浓烟熏得黢黑;“滑坡了,快停下!”突遇塌方,退伍老兵熊金华穿上反光背心,冒雨站在高速路中间反复挥舞双手,拦停一辆又一辆汽车,却不顾自己的小货车被泥石掩埋……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生活中,险境并非随处可见,需要挺身而出的紧急时刻也非经常上演。但如果你我身边,就恰好发生了类似的突发情况,相信我们中的很多人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换成是别人,也会这么做的”“我是个普通人,只是我恰巧遇到了”“其实当时什么也没想”……了解“中国好人榜”上的“好人”事迹后,你会发现这几句话的出现概率很高。

善举绝非出自偶然。道德的种子早已埋在每个人的心间,只等恰当的时机破土而出。

“好人”是普通人,又不是普通人,区别在于能否将善念转化为行动。关键时刻,是选择留在原地,还是多走一步?这一念之别,究竟在哪?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这不是危急瞬间的冲动选择,而是长期涵养的品德修养使然。“好人”的价值不在于完美无缺,而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善良和正义化为心中坚定的选择,迈出那毫不犹豫的一步。这种“可触及的伟大”,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的生动体现。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2008年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织开展网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至今已发布“中国好人榜”161期,1.7万余人(组)成为“中国好人”。

也许有人会问,我们为什么要花如此大的力气持续不断地评选“中国好人”?

一个个“中国好人”用善行义举展现道德的力量,成为中华民族自信自强的缩影。文明是一种力量,足以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断地向上向善。

如何让更多人将心中的善念转化为行动,从“想做好人”到“成为好人”?

给好人以崇高荣誉,让追寻榜样、尊崇好人成为一种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颁授“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等最高荣誉,到一次次表彰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奋斗者”……将聚光灯对准一个个鲜活的“榜样”“英雄”“好人”,点燃无数善念的火种,让微光成炬,激发更多人身上的道德力量。

让有德者有得,让好人有好报,需要为“好人”提供制度保障。被称为“好人条款”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多省份出台保护见义勇为者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司法机关在个案中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为社会善行义举进行法律托底,为好人行好事消除后顾之忧。

以文化人、以德润心,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论语》中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朴素的道德观念,教导人们尊重他人、关爱他人;“仁义”源于儒家道德观念,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史记》中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体现着言行一致、承诺必践的准则……通过文化浸润,让美德善举成为共识。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心中有光,愿成为光,散发着光。“谁是好人?”“好人在哪?”答案已经写在每个普通人秉持的善念和践行的行动中。

《 人民日报 》( 2025年06月25日 06 版)何思琦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文化茶座】“致良知”思想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

明正德三年(1508年),王阳明37岁,在贵州龙场驿顿悟格物致知之“知”为“良知”;正德十六年(1521年)王阳明50岁,在江西南昌始揭“致良知”之教。王阳明晚年,“致良知”思想越发成熟,臻于圆成,为后世留下极其宝贵的遗产。其中,王阳明对“成德”的认知,对道德实践的体悟,都充分体现在“致良知”思想里,值得我们敬重、继承和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致良知”思想在树立公民的道德主体意识、丰富公民的道德实践路径并通过因材施教助力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等方面都有深远意义。

“良知”天然涵摄道德法则

探讨“致良知”,首先要分析“良知”的涵义。“良知”最早现于《孟子·尽心篇》:“人之所不能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王阳明远承孟子,从朱熹格物穷理入手,经死生大挫折,最终在龙场驿的困顿里,动心忍心,俟命顿悟“格物致知”之旨并在后续的不断思考和实践中,把这个“知”,终究落脚在“良知”上。王阳明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由此可见,良知作为心的本体,具有天然自我觉察和判断能力,且这种能力也天然与孝悌、恻隐等责任感、道德法则密切相关。依此义,王阳明把良知提升到涵摄孟子“四端之心”的地位,并以“是非之心”作为代表。他指出:“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又说“是非之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是非之心”就是总体价值观、道德法则。

之所以良知天然凸显道德法则,和“天理”有关。在儒家系统里,“天理”本身就是道德法则:无论是天命、天赐、天伦,还是天怒、天讨、天谴,都是道德的,都有价值判断。钱穆在其《阳明学述要》中认为:“‘天理’两字,本是北宋以来理学家最认真寻讨的问题,其实天理只是分善别恶的一个总名,除却分善别恶,便无天理可见”。

谈良知必涉天理,是王阳明的发明。这个发明的核心就是:良知即天理。天理(道德法则)不是良知认识的对象或客体,而是良知本身。《传习录》云:“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良知”。《传习录》又云:“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现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正是这种真诚恻怛,从内心流露出来,用以事亲,就是孝;用以从兄,便是悌。

因此,良知即天理。这种认识也把儒佛区别开来。佛教的价值观并无道德责任感,无论是善的尧舜,还是恶的桀纣,它均无差别地邀入涅槃。儒家则不同,它必须要有个道德判断,必须有个善恶分别,所以“天理”绝不能丢,其必是良知。儒家思想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浸润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田,潜藏于每一个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就其蕴涵的道德法则、道德责任感,符合当下的公民道德建设价值观,应当加以坚持和阐弘。

“致良知”是扩充推至道德法则于事事物物

“致良知”之“致”,有两层涵义:一是“扩充”;二是“推至”。说“扩充”,是把良知天理(道德法则)或良知所觉察到的是非善恶(道德感),进行强化、充实、精纯,冲破、降服各种气禀私欲的障碍和窒塞,也就是良知用其本身的能量,除祛私欲的障蔽,最终把自身绽放呈现出来。谈“推至”,则强调把良知所呈露的道德法则或良知所觉察到的是非善恶(价值判断),推向且挺至于事事物物上,就成为道德行为。故《传习录》云:“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那么,如何“致”呢?“致”作为行为,可以从质、量和下手处三个角度来分析。

从质性上看,“致良知”的根本动力在于良知本身的明觉。此“明觉”亦称之为“警觉”或“精察觉”:其能时刻觉察是非善恶,同时通过自我反映、感应此等是非善恶而无有等待地动化形成意志,以意志之朗照不让这些是非善恶匆匆漏掉滑过。良知的明觉一旦显露,就汩汩然形成意志喷薄而发。《孟子·尽心篇》就曾举例:舜在山中时,与木石同居,与鹿猪同游,与山野之人几乎没什么区别。然而,他听说一句善言,看见一件善行,就如同开决的江河,沛然没有力量能阻挡他对仁义良善的认知与阐发。这就说明良知先天自然就有明觉,而此“明觉”,是“致”的前提。

从量度上看,“致良知”必须通过持续不断地践履功夫,方能从勉强到纯熟境地。阳明说,此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阳明自龙场驿悟“格物致知”之后,经持续默坐澄心、涵养省察的自我提撕功夫,在待人接物,处事建功过程中,尤其是在平定宸濠之叛,解除张忠、徐泰诸佞幸谗忌之难的磨砺里,终于释尽疑虑,终信“致良知”。这个曲折宛转的实践历程,充满了凶劫厄危,非同小可,非有莹彻的内心、坚贞的气魄和持久的功夫,不能实现“致”。

从下手处看,“致良知”,一方面要通过“格物”进行;另一方面要浸渗于“日用之间”。就“格物”言,阳明把“格”解释为“正”,把“物”诠阐为“意之所在”。故“格物”就演化为“正意”“诚意”,也就是“正念头”。就“日用之间”言,就是须在“一念发动”时循其良知,又必须“随时就事”致其良知。因此,“致良知”的下手处,就是在日常行为、待人接物、办事工作中,着力于端正任何升起的邪念头,久久为功,直至圆熟。

“致良知”思想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

中华文化念兹在兹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成德”。这方面,儒家无疑是最有贡献的。孔孟已为后世立下了以“仁义”为核心的成德法则和实践:“仁”是恻隐怵惕的仁心,好善恶恶;“义”是直方正大的道德责任感,设规立矩。汉唐宋明都围绕这一核心展开论述和演绎。

当今,国家也极其重视“成德”传承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2019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就明确提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任务:“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是道德建设的不竭源泉”。作为对“仁义”精义的继承和发挥,“致良知”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有巨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是树立公民的道德主体性。王阳明创造性地把天理(道德法则)视为良知明觉的呈现,“良知即天理”;同时,王阳明又认为“良知是心之本体”,故是非、善恶等道德价值、道德感便能自内向外地从人心里流露凸显出来。这意味着道德行为不是外在的,而是道德主体的自我要求和意愿表达。“我欲仁,斯仁至矣”。如此,则公民个人的道德主体性就必然树立和挺拔起来。只有树立公民的道德主体性,才能有判断、有态度;只有挺拔公民的道德主体性,才能有君子刚健、直方大地积极作为,努力进取。也只有如此提点道德主体性,才能形成道德自信,才能真正促使公民潜移默化地把内在良知,与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中国革命道德等自觉进行映照,进而确信良知与它们同一,而这种同一的认知,必然会对公民的道德实践产生巨大良性影响和作用。

二是丰富公民的道德实践途径。道德本质上是一种实践,公民只有切身亲见亲为,道德才能真正展现。“致良知”的动态过程,就是道德实践的途径展示。如前所述,“致良知”须用“格物”(正念头)的方式把良知天理(道德法则)推至扩充到事事物物上,使得事事物物都能彰显道德之用。故“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在“日用之间”持续进行,消解私欲的遮蔽。基本做法就是随时的省察功夫:从起心动念开始,就用良知进行觉照——若意在于为善,便就这件事上去为,以致其极;若意在于为去恶,便就这件事上去不为,以致其极。久而久之,娴熟自然。王阳明认为,这样的诚意功夫,人人皆能作。如此而言,则意念动皆是良知天理的流行,道德感常在常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都会得到遵守和发扬。

三是因材施教,提升整个公民群体道德建设的水平。公民个人的成德,总是和国家、社会、他人紧密联系。只要个人的道德素质都提高了、道德楷模更多了,整个社会、国家的道德建设就会更上台阶。然而,由于公民各自禀赋不同,加之各自后天生活环境差别,使得每个人的道德认知、实践存在迥异。王阳明一方面强调“人人皆有良知,皆有成圣”的可能性,用以弥补精英层和普罗大众之间的差距;但另一方面,也根据人的气禀之性和受教育程度,将人大致分为圣贤、中人和愚夫愚妇三类。他突出了对基层民众的教诲,常指导弟子说:你们不要老是拿圣人大道理去讲学,“须自己做个愚夫愚妇,方可与人讲学”。此外,王阳明也给基层民众鼓励:就算是“根器下者”,只要按照“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的功夫,最终也能实现如同圣人一样的境界。今天,我们借鉴王阳明的上述理念和做法,能提振不同层次公民的道德价值追求,最终能有效实现整个公民群体道德水准的提升。

把“致良知”思想融入德育里

王阳明曾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并认为其是“真圣门正法眼藏”,也是阳明思想的结穴处。今天,我们要传承包括“致良知”思想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通过思想品德与基础学科、职业发展和高等教育相结合的传授方式,把上述文化和美德的基因融入到公民的心田;通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参访阳明祠、共同研学王阳明经典著作(例如《传习录》)等方式,让“吾心光明”的道德自信,感染并激励公民自觉提升自我修养的意愿和道德实践。

文章来源/《当代贵州》2025年第6/7期

作者/贵州开放大学哲学博士叶秋冶

海报制作/陈郭泽萱

融媒编辑/张蕊

一审/王远柏

二审/周芸吉

三审/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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