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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9-08 12:13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史记·列传》的读书笔记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文章既有深度又有条理:
1. "明确核心主题与切入点 (Clarify Core Theme and Angle):" "选择范围:" 《史记·列传》人物众多,涵盖各阶层、各领域。你需要明确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物(如廉颇蔺相如、屈原贾生、项羽、张骞等)、某类人物(如刺客、游侠、商人、医生、卜者等)还是某一主题(如忠义、背叛、才智、命运、时代变迁对个体的影响等)进行深入探讨。 "确立论点:" 基于你的选择,提炼出一个清晰、有深度的中心论点或观察角度。例如,你可以探讨司马迁如何通过人物塑造反映汉初社会心态,或者分析某类人物形象的现实意义,或者解读特定人物命运的悲剧性。
2. "深入阅读与理解原文 (Deep Reading and Comprehension):" "精读关键章节:" 仔细阅读你选择的人物传记原文,不仅要理解故事情节,更要关注司马迁如何叙事、如何塑造人物形象(通过语言、行动、他人评价、细节描写等)。 "把握司马迁的笔法:" 注意《史记》作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魏公子,名无忌,就是有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
信陵君喜好结交士人,门下宾客三千。同时他也非常贤能,因为他一个人的存在,诸侯不敢加兵于魏,保魏国十年平安。就连魏王都畏于他的才能,不敢中用他。(题外话,这个魏王是个有名的昏君,不仅不知人善用,而且屡中秦之离间,致使国家败亡。长平之战就是他上了范雎的当,撤换廉颇,使赵括为将,最终战败,赵国四十万人被坑杀,说到底就是他的责任那。)
魏国有个隐士叫侯嬴,在秦国看大门。信陵君多次请他,均不受。有一次,信陵君请客,专门亲自驾车去接他。他对信陵君说:“我有一个朋友在屠宰集市,还请您屈尊为我驾车去拜访他。”此时,信陵君的客人都已经都在家里等着他呢。信陵君不以为意,驾车去拜访那个屠夫朱亥,故意跟他闲扯拖延时间,并且暗中观察信陵君的反应。而此时信陵君面色平和,并没有不悦。经过此事,侯嬴觉得信陵君确实贤达,成为他的上宾。
当时,正值秦国伐魏,在长平大破赵军,趁势围攻赵国都城邯郸。信陵君的姐姐是赵国平原君的夫人。因此,平原君数次向魏国求救。魏王派将军晋鄙率领十万部队救赵。
秦王派使者告诉魏王:“我很快就会平定赵国,谁敢救赵,等我拿下赵国,第一个去讨伐他。”魏王害怕了,就名晋鄙停止援赵,将军队驻扎在壁邺,观望形势。平原君频繁派使者向信陵君求救,信陵君也很着急,屡次劝说魏王,魏王仍不肯救。
信陵君估计魏王不可能同意救援,又不能看着赵国灭亡。于是他集结家中愿意的门客,准备去与赵国一起战斗。
信陵君真大丈夫也!救人急困,竟愿舍弃自己的性命。古今能有几人?
出发前,信陵君去与侯嬴辞别。侯嬴听了他的打算,冷静的说到:“您尽力去做吧,我老了,不能和你一起去了。”信陵君辞别后走在路上,越想越不痛快。“我对侯嬴以礼相待,周全备至,天下人都知道。如今我就要去赴死而战,他竟没有只言半语送我。难道我有什么过错吗?”于是又折返回来问个究竟。侯嬴告诉他,我就知道您会回来,我故意这么说就是要您返回的。
话说这侯嬴也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他给信陵君出了个主意。他说,你去与秦军战斗是死,那还不如死得更有价值。他让信陵君设法偷魏王的兵符,然后用兵符去夺晋鄙的兵权救赵。要知道,从古至今,兵权对君王是多么重要,敢去偷兵符,这得多大的胆子。
信陵君真的采纳了侯嬴的办法,让魏王宠幸的如姬(信陵君对她有恩)把魏王的兵符偷了出来。临走前,侯嬴又把朱亥介绍给信陵君,帮助他制服晋鄙。
信陵君拿着兵符,来到晋鄙军营。验过兵符后,晋鄙还是有所怀疑。朱亥从袖子中取出铁锤,砸死了晋鄙。信陵君于是取得了军队的统治并帅军驰援邯郸,打败了秦军,保全了赵国。
读到这里,我想大家都和我一样,由衷的赞叹信陵君之大义,真乃大英雄也。冒着身死的风险,矫符夺并,救邻国于水火,不求半点回报。对比隔壁的孟尝君,为了保全自己,组织诸侯讨伐自己的国家,二者高下立判。信陵君之为人,我认为应居四公子之首。
信陵君虽然救了赵国,但没有一点居功自傲之气。赵王设宴迎接他,他侧行入殿,自言有罪于魏。赵王本来准备献五座城池给他,但怕他拒绝,一直没好意思开口。
信陵君虽然救了赵国,但魏国肯定回不去了,他将军队还给了魏王,自己留在了赵国,一住就是十年。秦国趁他不在魏国,就疯狂的进攻魏国。魏王派使者请他回去抵抗秦军。信陵君担心回去早到魏王报复,不敢回去。他的门口对他说:“如果秦国攻破了魏国,夷灭您的宗庙,您有什么面目面对祖先,又如何立于天下呢?”信陵君幡然醒悟,立即驱车疾驰回去解救魏国。
信陵君果然不负众望,组织诸侯五国打败秦国,一直打到函谷关。秦王害怕他,于是使离间计,收买魏国官员,多次在魏王面前诋毁信陵君,说他有代魏王而立之心。魏王信之,收回了信陵君的将印。信陵君明白自己又将失宠于魏王,于是称病不朝,沉溺酒色之中,四年而卒。他死后十八年,魏国也被秦国灭亡了。
信陵君一生,先救赵,再救魏,体现了自己非凡的胆魄,并以国家利益为重,不顾个人利益和生死。这种精神,一直饱受称颂。这种精神,也正是古人所谓之贤吧。怪不得就连汉高祖刘邦都非常敬佩他的品德,每过大梁,都会亲自祭祀他。即使后来,刘邦做了皇帝,也不忘安排专人负责守墓,常年祭祀信陵君。
作者 | 萬葉堂主
来源 | 孔夫子旧书网APP动态
《货殖列传》是《史记》全书的倒数第二篇,是充分体现司马迁“一家之言”的重要文章。民国时期的教育家、经济学家潘吟阁在他的《史记货殖列传新诠》中说,没有读过《史记》不能算读过中国书,没有读过《货殖列传》不能算读过《史记》。我阅读《货殖列传》用的是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修订本,(以下简称中华本),还参考了潘吟阁的《史记货殖列传新诠》(以下简称《新诠》)以及张文江的《史记.货殖列传讲记》(以下简称《讲记》),对其中的一些观点不尽认同,下面试举两例。
《史记货殖列传新诠》"出“误为”凶“
《古香斋本史记货殖列传》"出“误为”凶“
《武英殿本史记货殖列传》"出“误为”囟“
白圭,周人也。。。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中华本P3955
《新诠》此处作:白圭,周人也。。。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凶,取帛絮,予之食。
这里《新诠》将“出”字误 为“凶”, 《新诠》所据的《史记》版本据此可知是清古香斋刊本,古香斋刊本此处“出”正作“凶”,而古香斋本是清乾隆帝令人利用武英殿刻书剩余的边角料刊刻的一套袖珍本丛书,书的文字都依照武英殿刊本。古香斋刊本相当于是武英殿本的重刻本,既然是重刻,在文字上就必然会出现错误,至于有没有对殿本有所更正这就不得而知了。
古香斋本此处“出”作“凶”的错误也是源自武英殿本,武英殿本此处“出”作“囟”, “囟”与“凶”形近,殿本已经错了,到了古香斋本就错得更离谱。《新诠》在此未能参考其他诸本对文字进行审核,所做的解释自然也就完全错了。殿本与古香斋本此处的错误是所有刻本中独一无二的,其他所见诸本此处文字均无误。这一点日本水泽利忠在《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已经指出,只不出水泽并没有对古香斋本进行比对,原因应该是古香斋本只是殿本的重刻本而已,文字内容并没有代表性。
古香斋本《史记》内府原刻本已属稀罕之物,光绪八年的覆刻本在民国期间应该说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这套刊本开本小,便于携带,又系殿本覆刻,所以受到文人喜爱,以注释《史记选》闻名的王伯祥先生就曾拥有一套,那么说潘吟阁先生以此为底本也不足为怪了,只可惜这套袖珍本《史记》作为欣赏悦目还算适合,用来治学因其文字不精就不太适合了。也正因潘吟阁先生选本不当,他的《史记货殖列传新诠》就有着先天的缺陷。阅读也好,治学也好,版本的选择尤其重要。
回到原文,这句话大致的意思是白圭这个人善于采用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方式做生意。在粮食成熟的时候,他就大量收购粮食,转而卖给对方布匹衣物,到了收取蚕茧,布匹量大价低的季节,他又大量收购布匹,转而卖给对方粮食。同样是粮食和布匹,在各自的时间段,低价进高价出。这就是做生意赚钱的诀窍。
而《新诠》的解释为“岁凶的时候,由于出产靠不住,大家很愿意做工,白圭就取他们所出的帛絮,而与他们粮食。”意思就完全不对了。
《史记货殖列传新诠》作”腐败而食之“
原文: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中华本P3952
这段话《新诠》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这段话《讲义》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原文“著”通“贮”,积著之理也就是货物存储的道理。务完物就是说务必保持货物完整,完好。无息幣这三个字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也就是《新诠》主张的“钱币皆不使少有停息”,也就是说让货币流动起来,不断产生投资效益,《新诠》在文中还举当时”西方银行除现款之外,更用期票、支票、汇票、纸币等,以信用代币之用,于是一钱可以为十数钱。“这样解释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自无问题,《讲义》的解释也大致如此。但是无息幣三字在《史记》的《索隐》本和《正义》本中均作无息弊,张守节的正义释“弊”为“弊恶之物”,与货币大相径庭。
韩兆琦先生也持这种观点,对此我也表示赞同。张守节释无息弊为无停息弊恶之物也,我又有所意见,”息“我认为不是停息,而是生息的意思,无息弊就是无生弊端,不要使货物有所损坏,与前面所言的务完物是对应的。后面的易腐败而食之物勿留也是对无息弊的进一步提醒。
索隐本《史记》作”毋(无)息弊“
息作生息解在司马迁在《史记》当中有同样的例子:
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智者有采焉。作《货殖列传第六十九》P4026页”
这是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传》解释自己写作《货殖列传》的本义,这句话中的息财富就是生财富,也就是息幣。息幣是生财的意思而不是止财。
同样的例子在《货殖列传》中还有一例:
(陶朱公)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P3954
这句话中说陶朱公的后代治理产业而生财,息在此也是生的意思,而不是停止的意思。
所以如果原文是无息幣,息也只应作生解,那么无息幣的意思就成了不要生财,意思就完全不对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原文也只应是无息弊。三家的解释均为不妥。
这句话中的”食“是通假字,相当于”蚀“,这是李笠先生在他的《史记订补》中指出的,十分精辟。古文中很多这种同音字通假。在此处唐代的张守节以及潘吟阁都把”食“理解为”食用“,张释为”烂败可食之货物莫复留滞。而《新诠》的断句更离谱,断为“腐败而食之”,言“易腐败者,尤设法以供食用,如近来德人吃黑面包,无非惜物节用之意,此充类至义尽之言,非真常吃腐败之物也。”这样的解释可真够夸张。腐烂的食物是要丢掉,而不是让人节约而食用的。黑面包也不是腐败变质的面包,真的腐败坏掉的食品难倒还能吃嘛?难倒为了节约还是时不时吃一些腐败变质的食品嘛?《新诠》因对通假字的误解以至断句的错误使得解释过于奇葩。
这里《讲义》虽然认同食写作蚀,但把无息幣解释为”现金流“如上所述我也是不赞成的。
这段话中华本断作“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新诠》断作“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讲义》断作“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三个版本断句差别看似微小,但意义相差却甚大。
《新诠》断句意思变为人吃腐败食品,错误显而易见。《讲义》把“易”字断为上一句似乎区别不大,但仔细考量还是以断在下一句为妥。原因如下,本身《讲义》虽然这样断句,但在做解释时,却把下半句“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释为容易腐败的货物要赶快处理,不要一味贪求高价而停留在手上。既然释文中有容易二字,那就应该把易断在下一句才对。贸易一词是现代人的说法,古人的贸字正如《讲义》指出的,《说文解字》释贸为易财也。本身就有交易的意思,不必在后面加易字。而腐败二字前有没有易却有本质的不同,易腐败和腐败之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司马迁这里讲的当然是容易腐败的货物不要滞留,如果货物已经坏掉那还有什么提醒的必要,直接扔掉就是了。三种断句当中“无敢居贵”前都是逗号,按此《讲义》的解释是容易腐败的货物不要贪求高价停留在手上,无敢居贵指的是前面的“易腐败而食之物”,我认为无敢居贵是针对所有货物而言,而不仅仅是易腐败的货物。货物的价格经过高点后就会下降,因此货物在高点时一定要及时出手。这个道理在后文中司马迁又做了补充,即“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任何商品的价格都是浮动的,如果没有在高点及时出手必然要受到损失。如今的炒股也是同样道理,如何准确判断高点是能否赚到钱的关键。
因此综上所述,这句话应该断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弊。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总结一下这段话司马迁讲的货物储存的道理,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既然是以货物作交易,就务必要保持货物的完好性,不要让货物产生损坏,这是商品交易的前提。第二点提醒那些容易腐败变质的货物不要滞留,目的还是在强调货物在储存过程中不要受损。第三点货物不能总存着不出,在价格高点时要及时出手,否则就必然要蒙受损失。以上三点至今仍不失其现实意义。
《货殖列传》可称得上是一篇奇文,其中蕴含的经济学、商品学思想不乏真知灼见,值得反复品味体会。但通过上述两例可以看出,人们对这篇文章的理解还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甚至存在明显的误读。现在动不动就说要弘扬传统,继承创新,话是没有错,但创新要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继承要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要做到真正的理解就应该先把基础工作做好,把古人的原话到底在讲什么先搞清楚,这是继承创新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东拼西凑,花里呼哨搭建出来的只能是虚幻的空中楼阁,没有什么实质的价值。
以上是我对《货殖列传》的一些理解,本来本着无三不成文的规则,还有一则内容要写,但那一则内容比较多,加进来篇幅显得有点长,只好摘出来以后单独再写了。只这两则篇幅也已不短,能够坚持看完已属不易,当然能顺便点赞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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