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58原创网网
更新日期:2025-09-10 08:12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旅游活动营销注意事项的作文:
"精雕细琢,吸引眼球:旅游活动营销的注意事项"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市场中,策划一场精彩的旅游活动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地进行营销推广,将活动信息精准触达目标客户,并最终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是决定活动成败的关键。旅游活动营销并非简单的信息发布,它需要细致的策划、精准的定位和持续的优化。以下是在进行旅游活动营销时应当重点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 深刻理解目标受众,实现精准定位"
“酒香也怕巷子深”,再好的活动,如果面向错误的人群,也难以获得预期效果。因此,营销的第一步是深入分析目标受众。他们是年轻人还是家庭?是追求探险的背包客还是享受舒适的度假者?他们的消费能力如何?兴趣点在哪里?只有清晰描绘出目标客户的画像,才能制定出真正有效的营销策略。例如,针对年轻群体的活动,营销渠道可以侧重于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而针对中老年群体,则可能更依赖传统旅行社渠道或社区推广。精准定位有助于集中资源,提高营销效率,避免无效投入。
"二、 打造引人入胜的活动亮点,突出核心价值"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消费者的注意力极其有限。旅游活动营销必须抓住核心,提炼出活动的独特卖点和吸引人之处。是绝美的风景?是独特的文化体验?是稀缺的
图为巴山大峡谷景区
近日,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达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达州市“引客入达”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截止,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金额总计不超过50万元。
据悉,本奖励办法共设汽车旅游奖励、铁路旅游奖励、航空旅游奖励、研学旅游奖励、境外组团奖励、规模累计奖励和市场宣传推广奖励等7个奖项。
图为大竹五峰山森林公园
奖励对象为组织达州市外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社或在达州市外宣传推广达州文旅资源产品的市内旅行社。凡组织达州市以外游客在达州住宿1晚且游览1个以上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或在达州住宿1晚且在不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消费1个(含)以上收费项目,均可申报奖励。
图为渠县賨人谷景区
附: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汽车旅游奖励
1.对以旅游大巴汽车团形式组织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单次组织20人(含)至100人(不含)游客团,按市外省内8元/人、省外境内12元/人给予奖励;100人(含)至200人(不含)游客团,按市外省内10元/人、省外境内15元/人给予奖励;200人(含)至300人(不含)游客团,按市外省内15元/人、省外境内20元/人给予奖励;300人(含)以上的游客团,按市外省内20元/人、省外境内25元/人给予奖励。
2.对以自驾游形式组织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单次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游客团,按市外省内50元/人、省外境内80元/人给予奖励。
(二)铁路旅游奖励
1.对以普通专列形式,单次组织300人(含)以上游客团的旅行社,按市外省内50元/人、省外境内100元/人给予奖励;通过软卧旅游专列单次组织250人(含)以上游客团的旅行社,按市外省内75元/人、省外境内130元/人给予奖励。
2.对以普通车次(非专列)形式,单次组织30人(含)以上的游客团的旅行社,按市外省内15元/人、省外境内25元/人给予奖励。
(三)航空旅游奖励
1.对组织游客乘坐同一航班通过达州金垭机场进港或出港在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单次组织20人(含)至60人(不含),按市外省内40元/人、省外境内110元/人给予奖励;单次组织60人(含)至100人(不含),按市外省内45元/人、省外境内120元/人给予奖励;单次组织100人(含)以上,按市外省内50元/人、省外境内130元/人给予奖励。
2.对组织与达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游客乘坐同一航班通过达州金垭机场进港或出港在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单次组织20人(含)至60人(不含)按130元/人给予奖励;60人(含)至100人(不含)按140元/人给予奖励;100人(含)以上按150元/人给予奖励。
(四)研学旅游奖励对组织市外研学团队来达旅游的旅行社,单次组织100人(含)至300人(不含)研学游客按市外省内6元/人、省外境内10元/人给予奖励;单次组织300人(含)以上的研学游客,按市外省内8元/人、省外境内12元/人给予奖励。
(五)境外组团奖励对组织境外(含港澳台)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单次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到达州旅游的,按200元/人给予奖励。
(六)规模累计奖励全年累计组织市外境内游客1000人(含)至2000人(不含)、2000人(含)至3000人(不含)、3000人(含)至4000(不含)人、4000人(含)至5000人(含)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再奖励1万元。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200人(含)至500人(不含)、500人(含)至1000人(不含)、1000人(含)至2000人(不含)、2000人(含)以上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9万元、12万元。研学旅游累计奖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推进研学旅行实践工作方案(2022—2025)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此项奖励。
(七)市场宣传推广奖励
1.奖励范围。市内旅行社在达州金垭机场通航城市等重要客源地开展达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推广达州文化旅游产品,执行方案必须事前经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定认可,并及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见附2),可获得活动奖励经费。
2.奖励标准。活动总费用在5万元(不含)以内的,一次性按活动总费用的40%给予奖励;活动总费用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以内的,一次性按活动总费用的50%给予奖励;活动总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按活动总费用的6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单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个奖励对象年度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供图)
川观新闻达州频道 徐洋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