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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策美文教你学写《少儿猥琐观后感》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0-19 08:11

格策美文教你学写《少儿猥琐观后感》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观看或了解)“少儿猥琐行为”(通常指儿童间出现的不当、可能令人不适的打闹或行为,有时也被通俗地称为“猥琐”)的观后感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特别是考虑到这是一个敏感且可能涉及儿童福祉的话题:
1. "明确界定与区分性质 (Clarify Definition and Distinguish Nature):" "准确理解“猥琐”的含义:" 在此语境下,“猥琐”通常指儿童之间出现的、超出正常嬉戏范围、带有性暗示、强迫性、或让被参与者感到不适、恐惧的互动行为。它不同于正常的、双方自愿的、充满童趣的打闹或游戏。 "区分正常玩耍与不当行为:" 儿童的玩耍天性是活泼多样的,有时动作可能看起来夸张或成人会觉得“猥琐”,但未必涉及恶意、权力不平衡或令人不适。观后感需要区分这两种情况,重点应放在那些确实构成问题、可能涉及欺凌、性剥削风险或严重侵犯他人边界的行为上。
2. "保持客观与中立 (Maintain Objectivity and Neutrality):" "避免过度渲染或猎奇:" 不要为了吸引眼球而过度描述细节或进行耸人听闻的解读。重点应放在观察到的现象本身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上。

利剑护蕾| 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

每一朵花朵的绽放,都需要雨露芬芳

每一双翅膀的翱翔,都离不开风的力量

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需要爱的滋养

法治护航 伴随成长

愿所有稚嫩的笑脸都发出最耀眼的光芒


为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青少年受到不法侵害,今年以来,天元区法院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活动,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少年的“你”,我们来守护


今年以来,天元区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4件6人,刑事案件4件4人,其中,依法以强制猥亵儿童罪判处宴某有期徒刑6年,坚决打击罪行严重、恶劣的犯罪分子,撑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伞。

合力挥“剑”共同护“蕾”

5月16日,天元区法院联合株洲市城区法院在天元区长江广场开展“防性侵 护花蕾”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运用法律武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认知。

“利剑护蕾”进校园,做孩子们的守护者

5月30日,天元区法院法官助理、尚格小学法治副校长张佳走进尚格小学为上百名师生开展了一堂防性侵、防溺水校园安全教育法治专题课。通过图片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从认识我们的身体、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该怎么做以及遇见溺水如何施救等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讲解,切实增强了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溺水安全意识,提升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与爱“童”行 “狠抓安全教育 共建平安校园”

6月1日,天元区法院立案庭政委、天台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洋法官走进天台小学,为该校学生们送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课。 刘洋法官以“小学生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为切入点,通过趣味问答、案例警示等形式具体展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小学生在作为交通参与者时必须遵守的交通安全法规、需要知晓的交通安全常识以及文明乘车的注意事项,为孩子们送上了特别的“六一”礼物。

“防性侵·护花蕾”法治宣讲

6月3日,天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泰园社区、株洲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天元区荣华居小区党群服务中心一起开展了“防性侵·护花蕾”法治宣讲活动。干警们,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向社区群众发放防性侵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地从什么是性侵害、如何辨别和预防性侵害行为等方面进行法治宣讲,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花季绽放 守护青春--《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6月10日下午,天元区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株洲市二中附属小学法治副校长吴卫群,来到株洲市二中附属小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堂《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吴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动画、图片和发生在同学们身边鲜活的、真实的典型事例,深入浅出的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三个方面内容,使学生们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家庭、社会、学校中享有哪些权利以及生活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法院公众开放日丨 学生进法院“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7月5日上午,天元区法院天元区各小学50余名学生来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同学们在参观中感受法治的熏陶。在尹利容法官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感受法院的神圣与威严。

过程中,同学们旁听了一起由民事审判庭彭鸿森法官主持审理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随后,在彭鸿森法官的指导下,同学们开展了一场生动热闹的“模拟法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威严。

现场,刑事审判庭干警给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册,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护未来,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下一步,天元区法院将继续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更多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菁菁之窗】法治进校园第十五站:利剑护蕾,深植法治与安全的“种子”


校园

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

是孩子们学习的乐园

检察蓝成为校园的“铠甲勇士”

用法律的正义之剑

保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为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3月18日,永定检察“菁菁之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室走进沙堤街道中心学校,为全校300余名师生带去了一堂生动有趣的防性侵法治教育课。

防范性侵 护航成长

身体也有小秘密?

非隐私部位可以随意触碰?

只要警惕陌生人?

这是不是性侵?

遇到性侵该怎么办?

让检察官小姐姐来告诉你,

如何保护我们的身体不受伤害,

做自己的守护天使!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都是社会各界最关心关注的问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和法律绝不容忍的底线。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我们责无旁贷。

课堂上,永定检察员额检察官、沙堤街道中心学校法治副校长张静结合自身办理的真实案例,结合小学生群体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带领同学们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并通过游戏、答题互动、动画视频等形式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性侵犯、如何防范性侵犯,鼓励孩子们要勇敢对不法侵害说“不”,不管性侵害在什么场所、以什么形式出现,都要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课后,检察官老师还向师生们发放了法治宣传手册,鼓励孩子们与家长一同阅读,检、校、家携手在孩子们心中深植法治与安全的“种子”,共同守护好孩子们的美好童年。

性侵害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的身体接触、(被)触摸隐私部位、观看淫秽视频、要求(观看)暴露身体等。

关于性侵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1条第1款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性侵害的实施方式

社交型性侵害、暴力型性侵害、欺骗型性侵害、压制性性侵害。

如何远离性侵害

隐私部位不能碰 、小恩小惠不能要、不良信息不去看、结伴而行不落单。

如何应对性侵害

如果自己遇到公共场所有人对你动手动脚、封闭场所有人对你图谋不轨,一定要大声呵斥对方:别碰我!你干什么!

如果他人遭遇性侵害,我们可以采用倾听、鼓励、帮助、守密等方式帮助他们。


全区入职查询全覆盖

为深入推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今年2月,本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对全区所有任职教师进行“铺地毯”式入职查询。该校迅速落实,经查看该校的查询台帐,未发现有涉嫌性侵及暴力犯罪的教师。法治副校长张静进一步强调,此项工作是落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要将从业查询作为入职的前提条件,做好常态化查询,坚决清除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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