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58原创网网
更新日期:2025-10-26 17:13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合同经济分析作文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精析契约,洞悉价值:撰写合同经济分析作文的注意事项"
合同,作为规范交易、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工具,其背后蕴含着丰富的经济学逻辑。撰写合同经济分析作文,旨在超越纯粹的法律条文解读,运用经济学原理剖析合同的效率、公平与最优性,为读者揭示隐藏在文字背后的经济动因与影响。要写好此类作文,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一、 深刻理解合同条款的经济内涵"
经济分析的核心在于理解各项条款如何影响资源的配置、激励相容与风险分配。切忌仅仅停留在对条款字面意思的解释上。
"识别经济变量:" 需要敏锐地识别合同中的价格、支付方式、数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解除条件等条款背后所蕴含的经济变量。例如,固定价格与浮动价格反映了风险偏好与市场不确定性;预付款与货到付款影响了交易双方的信用成本与现金流。 "分析成本与收益:" 每一条款的设计都应服务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信息对称、实现风险合理分担或激励缔约方采取期望行为的目标。分析时,要具体阐述某条款如何影响缔约方的预期成本(如生产成本、监督成本、履约成本)和预期收益(如市场份额、利润、声誉)。 "理解机制设计
二、案件事实
2024年,B公司以A公司违约为由,将A公司诉至外地某法院,要求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后A公司提起反诉,以B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本案经法院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如下:2022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设备及耗材销售合同》,授权B公司作为其产品在西安某医院的独家经销商,负责销售及售后工作。合同约定若B公司未能履行义务或违反协议,A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同日,A公司向B公司出具了期限至2023年7月11日的授权书,B公司随即向C公司出具了内容一致的授权书。合作期间,B公司向A公司采购了价值百余万元的试剂。2024年7月3日,B公司致函A公司,请求续签授权。A公司于7月5日收函后,非但未续约,反而于7月8日向B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指控B公司存在多项违约行为,包括在合作期内推广竞品(有A公司提交的其他公司授权书为证),意图取代A公司产品。B公司则辩称,A公司早已知晓其委托C公司供应耗材的事实(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已变更了原合同条款。此外,B公司为证明其投入与损失,提交了员工工资成本、与C公司的销售记录等证据,并申请对其可得利益损失进行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B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先后出具了两份报告,法院认定该鉴定报告合法有效,予以采信。三、争议焦点(一)违约方的认定(二)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四、裁判观点(一)关于违约方的认定A公司主张B公司违约,具体违约行为包括:(1)合同订立至今,从未依约订立目标责任书;(2)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转委托C公司进行销售;(3)将双方合作的细节尽数披露给第三方;(4)推销竞品。法院认为,双方自2022年订立合同两年期间,A公司从未要求B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在解除函件之前也从未以此提出异议,A公司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在2024年要求签署遭拒;B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佐证A公司对于转委托事宜系明知;对于其他项,其未提交证据予以佐证,故其无权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解除。其主张B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故A公司无权依据合同第8条解除合同,其单方解除构成违约。本案一审判决:1、确认B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已于2024年7月8日解除;2、A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B公司支付可得利益损失XX元;3、驳回B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A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一审判决后,A公司提起上诉,后撤诉,一审判决生效。(二)关于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B公司主张因A公司违约解除至其遭受相应可得利益损失,并提出鉴定申请,法院依法委托Z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自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的可得利益损失进行鉴定,该鉴定报告对于B公司相应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等予以审定,最终明确合作期间西安B公司净利润为****+***%*X(元),B公司、A公司对于鉴定意见存有异议,但并未提交相关法律依据或证据证明其主张,且鉴定公司亦分别针对其异议部分予以说明,故法院依法采信该鉴定意见及相应的评估结论。五、实务要点1.关于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时,可以在扣除非违约方为订立、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合理成本后,按照非违约方能够获得的生产利润、经营利润或者转售利润等计算。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实施了替代交易,主张按照替代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违约方主张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六十二条 非违约方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难以根据本解释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其他违约情节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确定。由此可见,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利润计算法、替代交易法、市场交易法,除此之外法院也可采用综合酌定法,即综合考虑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其他违约情节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方法并非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的关系,以本案为例,法院采取了利润计算法为主,综合酌定法为辅的计算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总体目的均是为了对守约方的损失进行合理救济,同时又不偏离民法的“填补原则”,防止盲目扩大损失,过分增加违约方的交易成本。2. 关于可得利益损失的举证吕律师提示:第一,需要举证合同主体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合同关系。此处,一般通过合同文本进行举证;第二,需要举证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例如证明对方证明违约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货的物流记录、质量不合格文件、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的催告函、解除合同通知等;第三,需要举证在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此处是举证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交易记录、财务凭证、转售订单及鉴定报告等,此处的举证材料是为了证明交易与利润的真实性,举证思路上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其一证明收入,其二证明成本。第四,举证可得利益的可预见性;例如合同本身所约定的违约条款、合同主体间关于合同转售等沟通记录等。本案中,守约方主张可得利益,是通过申请鉴定来完成举证,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对于可得利益损失的鉴定,需完尽可能提供完整的财务凭证(如发票、银行流水、完税证明等),鉴定机构及法院对没有票据作为支撑的支出,一般不予认可,故财务资料完整对鉴定的结果有着重大影响。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