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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基站租赁合同》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0-26 17:43

怎么写《基站租赁合同》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基站租赁合同时应注意重要事项的作文:
"基站租赁合同:关键注意事项详解"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覆盖需求的日益增长,基站作为无线通信的基石,其建设与运营变得至关重要。基站租赁作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由业主提供场地和基础设施,运营商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双方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来明确权利义务。然而,基站租赁合同涉及长期、大型投资和复杂的运营管理,其条款的严谨性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在撰写和审阅此类合同时,必须高度关注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一、 明确租赁标的与范围"
合同首先应清晰界定租赁的具体标的物,即租赁的场地范围(通常以地理坐标、地块图纸等形式精确标注)、附属设施(如地面、塔体、基础、电源、传输线路等)以及可能的配套设施(如监控室、办公区域等)。明确标的物是后续所有权利义务的基础。同时,要明确租赁范围,是仅限于场地,还是包含部分或全部基础设施的租赁与维护责任。
"二、 详细约定租赁期限与续租条款"
租赁期限是基站运营的关键前提。合同应明确租赁起始和终止日期。对于移动通信基站而言,由于其建设和运营周期较长,通常需要较长的租赁期限(如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更为重要的是续租条款的约定。应明确是否自动续租

铁塔公司在住户楼顶建基站,租赁费用却由社区全部拿走,到底咋回事?

近日,汉滨区关庙镇周台社区的陈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中国铁塔公司安康分公司(下文简称为铁塔公司)与村上签订合同,将通信基站设备安装在他们家楼顶,通信电子设备运营和维修不时发出噪音,他担忧辐射会带来健康风险,噪音也影响到了他和家人正常的休息和生活,为此,多次找村上及铁塔公司协商,但始终未果。无奈之下,陈先生将铁塔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拆除设施、恢复楼顶并支付相关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陈先生家,他家在关庙镇周台社区办公楼的六楼,楼顶就建了一个基站,陈先生告诉记者,社区办公只用了一楼和二楼的部分房间,其他的都卖出去了,并且他购买的房屋到现在都没拿到产权证。

陈先生说:“我是2004年买的房子,后来村上和铁塔公司签合同在我们楼顶建了一个信号基站,到现在已经运行17年了。我家住在六楼,这么多年对我们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而且这个是有辐射的,到底对我们的身体有没有伤害,铁塔公司也没有给一个数据说明。我们既然是这里的业主,为什么社区不经过我们的同意就和铁塔公司签合同,而且租赁费用由社区全部拿走,这不合理。”

“这个基站经常会发出很大的噪音,晚上睡不成,我现在睡眠特别不好,而且因铁塔及通信基站的建设、维修、升级等缘故,对楼顶楼面造成破坏,屋顶经常漏水、渗水,社区也不给修。”陈先生的妻子姚女士对记者说到。

记者来到该社区一楼周台社区办公室,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社区书记周玉龙,周书记表示,社区与铁塔公司的租赁协议几年签一次,这个房子是集体的,是村委会的,所以铁塔公司是和社区签订的租赁协议,费用也支付给社区的,但是目前没有续约了。

周玉龙说:“现在协议已经结束了,铁塔公司也给我们提供了相关的报告,辐射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他们希望续约,续约协议到现在也没签,既然住户反映情况,我们也要考虑住户的诉求,社区向铁塔公司发了终止合同,要求铁塔公司拆除基站,但是铁塔公司一直没做任何回复。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是信息基础建设,也不能随意处理,铁塔公司现在也没有续约,也不来拆除,既然住户起诉了铁塔公司,那现在就看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处理。”

最后,记者向中国铁塔公司安康分公司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综合部李主任向记者介绍了详情,他表示,铁塔公司最早和村上签协议,后来这栋楼社区接手了,就和社区签的协议,再后来社区把上面的楼层卖给了个人,当时答应的产权证不知什么原因现在也没办下来。在这几年投诉人反映情况后,铁塔公司多次和社区及投诉人主动沟通,让住户和社区确认一下产权,因为铁塔公司作为使用方和谁签协议付费都是一样的,就是希望业主和社区统一确定这个协议到底和谁签,后来在业主起诉后,法院组织协调,铁塔公司也积极配合,多次协商,但是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12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陈先生表示作为一个公民他支持国家基础建设,如果续签协议,希望更改协议租金的分配,如果不能协商好,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会继续上诉。铁塔公司综合部李主任表示,基站是通信的基础建设,将请求关庙镇政府来协调各方,争取处理好。

华商报记者 闫文青 编辑 刘青 郭仲艳

和事佬|变着花样扯皮 租金三年不付

新民晚报编辑:

我们是一家民非公司,办公地址在浦东新区耀龙路16号。2014年10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主动上门,要求在我们公司楼顶上建立电信基站。我们与电信签订了《通讯基站租赁合同》,建立了“浦世滨”基站,每年租金6万元。上海电信实际支付租金至2016年9月30日。可是,电信将基站转让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后,我们再也没收到租金。我们多次催讨房租,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托。现请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忙,希望要回原本属于我们的房租。

上海东方国际公共关系事务中心

陈女士

【本报调解】

据陈女士介绍,2017年9月,“铁塔”公司上海分公司管理员周先生来到他们公司接洽,说电信已将“浦世滨”基站转让给了“铁塔”公司,并向他们递交了电信公司与“铁塔”公司正式签章的《关于铁塔相关资产转让涉及合同转让事宜的同意函》;2017年12月,周先生又递交了“铁塔”上海分公司维护部签章的《情况说明》,告知他们从2015年11月1日起,由“铁塔”上海分公司承担和履行“浦世滨”基站的相关权利义务,说将在补足房租、电费后拆除“浦世滨”基站。

陈女士说,当时考虑到“浦世滨”基站实际使用情况和计划拆除,虽然基站累计拖欠租金已达7.5万元(至2017年12月),他们公司还是同意了“铁塔”公司提出减免房租的请求,减免租金1.5万元,随后交给“铁塔”公司6万元租金发票。

然而,虽经多次催讨,“铁塔”公司始终未支付上述租金。而且”铁塔“公司的联系人还在不停地变化。当初铁塔公司联系人周先生拖欠的理由一直是因内部流程差错无法操作,几个月后周先生又通知说他不做了;后续联系人顾经理同样以“不了解情况、将汇报领导、领导还没有批下来”等理由拖欠,到后来称自己已不负责该基站;再后换了个张先生联系,也同样是以“内部流程走不下来,领导没批”等理由打“太极拳”。时至今日,该笔租金已在发票开出后拖欠十六七个月之久。

陈女士为此提出诉求:要求“铁塔”公司支付开出发票的租金6万元,以及从2018年1月至实际拆除基站当月的租金;拆除位于耀龙路16号“浦世滨”基站。

接到反映,记者拨打“铁塔”公司张先生的联系电话。张先生听明电话来意,却提出反问:这和你们晚报有什么关系?记者表示打此电话是核实情况,想听听“铁塔”公司不同的说法或意见。不料这位张先生十分牛气地:“没什么好说的。”随即挂断电话。记者立即再接二连三拨打张先生电话,但只闻铃声响,张先生始终不接电话。

从114查询电话中,记者问到“铁塔”公司在上海总共有5个登记电话。没想到5个电话中有3个始终没人接听,另2个电话一个是“铁塔”公司金山分公司的,一个是南区分公司的。询问对方“铁塔”公司上海分公司电话,都称不知道。请对方帮忙问一下,也说问不到。

陈女士气愤地说,“浦世滨”基站建立使用时,其建设、检测、检修人员频繁登上楼顶,现屋顶渗漏水十分严重。由于基站没有拆除,因此他们又不敢随意动设备,导致无法进行屋顶修复。“铁塔”公司作为电信基站的建设维护单位,对待租赁方态度敷衍傲慢,行为上不负责任,既不尊重合同要约,也缺乏商业信誉,这难道就是这家大型公司的作风吗?

陈女士近日告诉记者,经本报“和事佬”栏目与“铁塔”公司张先生联系后,张先生日前主动给他们公司来电,表示“铁塔”公司可以按合同付款,需签一个终止协议。现协议经双方修改回复。张先生最近称,协议已在“铁塔”公司内部系统流转中。8月15日,陈女士告知,“铁塔”公司将终止协议送来签署,她对本报“和事佬”栏目表示感谢。

新民晚报记者 王新华 季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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