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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策美文教你学写《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10-31 20:28

格策美文教你学写《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需要谨慎对待。以下是在撰写时应该注意的关键事项,可以帮助你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 核心要素必须齐全且清晰"
1. "标题明确:" 开头清晰地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或类似字样。 2. "申请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在本单位的工作部门、岗位、入职日期。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3. "被申请人信息:"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 "申请日期:" 明确写清提交申请书的年、月、日。
"二、 解除原因要合法、明确、有据"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陈述:
1. "协商一致解除:"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应明确说明是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可以简要提及协商的主要内容(如果需要)。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如果是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提出解除,需要明确依据的法律条款。 "依据第三十七条:" 清晰表达“因个人原因/寻求新的职业发展机会/家庭原因等,经慎重考虑,决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文书范本

两个月前,最高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一度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企业主圈、人力资源圈一下子炸了锅,焦虑的有之,彷徨的有之,惊慌失措的更有之,惧怕全员社保,害怕被强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支付滞纳金,企业主们纷纷表示这样下去就要“关门大吉”了。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施行一个月以来,之前吵吵嚷嚷说要关门的,依然做得好好的,该怎样还是怎样;因资金链断裂、业务量锐减、用工成本增加等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那也只能清算解散公司,由此可见,全员社保并不是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根本原因。

网上热度已逐渐消退,线下到劳动仲裁委咨询、申请立案的确明显增多,但是,由于部分劳动者缺乏一定法律知识,提交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乱七八糟,尤其是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的事项、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的项目、具体计算方式、事实与理由等错漏百出,客观上给仲裁员审理案件增加了难度,最终也可能对自己案件的裁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争取到一个好的裁决结果,一份规范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少不了。

01 申请劳动仲裁的项目一般有哪些?

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安排年休假、克扣工资、拖欠工资为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请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在以后的文章中再详细阐述)

1.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当企业选择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首先要确认的是员工自己与企业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主张其他项目的前提。

2.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什么时候解除

很多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直接请求劳动仲裁委“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样的表述并不规范。由于解除权是形成权,因此,解除权仅属于双方当事人,即主张解除合同时,只能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不能通过第三方行使或转达,一方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达到对方后即为生效。

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员工可以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企业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被迫解除),保留好企业签收的记录,这时,请求劳动仲裁委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就万无一失了。

3.支付无故拖欠的工资

有的企业比较任性,常常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逾期支付员工工资,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系妥妥的违法行为,员工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同时,既然员工已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动,那么,企业拖欠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4.返还克扣的工资

有的企业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进行处罚时,往往喜欢使用“罚款”两字,殊不知,企业根本就没有“罚款”的权力,其罚款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未经协商擅自调整岗位,然后再以薪随岗变为由变相克扣工资,也同样是违法的。

合同中约定工资与公司效益挂钩,但未明确计算方式,后续随意降薪的,这同样是违法的。

企业宣称公司经营困难或停工停产,却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支付工资的,如停工第一个月应全额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时,若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

5.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往往有些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不给员工安排年休假,此时,员工就可以要求企业按其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由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已发(即100%部分),那么,法定补偿部分就是200%。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并非劳动报酬,因此适用的是1年仲裁时效,逾期未主张的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6.支付加班费

员工在职期间加班很正常,但有的企业经常选择无视。既然已经到了劳动仲裁这一步,那么,通常也会同时主张加班费,其中包括工作日延时加班费(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费(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费(300%的工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加班都是员工在正常工作之外提供了额外劳动,因此这里的加班费都是另行支付的。员工需提交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电子沟通记录等初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若企业否认的,就由其承担举证责任,无法提供的就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前几年,哪怕是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民营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非常普遍,殊不知,这是自己给自己埋的雷,苦果最后还是由自己来吃。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不超11个月;超过1年未签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需立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仍需支付此前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可见,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不谓不严重。

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8.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这是申请此次劳动仲裁的最终目的,也是重中之重。不少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将该项目表述为“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这都不规范,更专业的正确表述应该是“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年限直接相关,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即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标准计算;若员工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02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无故拖欠**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报酬**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年**月至**年**月期间克扣的工资**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加班费**元;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元;

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担任***一职,入职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及缴纳社保费用。

由于被申请人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费用等原因,申请人被迫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已收到申请人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应于**年**月**日解除。

根据《工伤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被申请人应当在**年**月**日一次性结清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但是,截止至申请人递交仲裁申请书之日,被告仍无故拖欠**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被申请人违法克扣申请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共计**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必须立即返还。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由于申请人累计工作年限已满**年,因此自**年**月**日入职被申请人处起至**年**月**日依法享有的年休假天数为**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申请人在职期间工作日延长加班**小时,休息日加班**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天,因此,被申请人应依法向申请人额外支付工作日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计**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自入职之日起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均没有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客观上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因此从第二月开始,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二倍工资。

由于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及未缴纳社保费用,申请人不得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

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上述的所有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
性别:XXX
出生日期:XXX
身份证号码:XXX
联系电话:XXX
住址: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资共计XXX元;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XXX元;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共计XXX元;
  4.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XXX元;
  5.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报酬XXX元;
  6.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社会保险费补缴或赔偿XXX元;
  7.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元;
  8.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XXX元;
  9.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的损失XXX元;
  10.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劳动关系基本情况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公司,担任XXX岗位,双方约定月工资为XXX元,工作时间为XXX,工作地点为XXX。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

二、拖欠工资
自XXXX年XX月起,被申请人开始拖欠申请人工资,截至XXXX年XX月XX日,共拖欠申请人工资XXX元。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但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支付。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至XX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共计XXX元。

四、加班费
申请人在职期间,经常被要求加班,但被申请人未支付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申请人加班时间共计XXX小时,应支付加班费XXX元。

五、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XXX年,应支付经济补偿金XXX元。

六、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申请人每年应享有XXX天带薪年假,但被申请人未安排申请人休年假,也未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申请人应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XXX元。

七、社会保险费补缴或赔偿
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补缴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或赔偿申请人因此造成的损失XXX元。

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X理由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合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申请人应得赔偿金XXX元。

九、工伤赔偿
申请人在职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也未支付工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因工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XXX元。

十、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的损失
被申请人未及时为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导致申请人无法及时入职新单位,造成申请人经济损失XXX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申请人企业信息查询单;
  3. 工资支付记录或银行流水;
  4. 加班记录或考勤记录;
  5.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
  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相关证据;
  7. 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医疗证明;
  8. 其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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