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58原创网网
更新日期:2025-12-09 04:11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作文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建言献策,言必有据——撰写社会实践活动意见作文的注意事项"
社会实践是连接理论与实践、校园与社会的重要桥梁,它不仅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更深化对国情、社情的认识。当我们被要求就某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如何撰写一篇有见地、有说服力的作文,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其中,有诸多事项需要我们仔细考量。
"首先,立场明确,目标清晰是基础。" 在动笔之前,必须明确你的核心观点和建议是什么。你是支持该活动,还是指出其不足并希望改进?或是提出全新的活动构想?清晰的目标如同灯塔,指引着全文的脉络。你的意见应该是建设性的,旨在帮助活动组织者做得更好,而不是纯粹地否定或抱怨。带着解决问题、优化效果的目的去构思,文章才能有的放矢,而非空谈。
"其次,论据扎实,事实说话是关键。" 任何意见和建议都必须建立在对实践活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这意味着你需要: 1. "了解活动背景:" 活动的目的、主题、对象、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要清晰。 2. "参与或观察:" 如果可能,亲身参与或仔细观察活动过程,了解其实际效果、遇到的问题和参与者的反馈。 3. "收集数据:" 活动参与人数、反馈问卷、媒体报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四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果,不断强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全国各级法院要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圆满完成日趋繁重、艰巨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实现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广大法院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工作,为加强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实践证明,全国法院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任、富有战斗力和奉献精神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法院队伍的现状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法院干警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能力素质难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办案质量不高、司法效率低下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干警为民意识淡薄、作风飘浮、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极少数干警司法不廉、不公,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和期待,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审视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实践载体。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作为人民法院提高能力、转变作风、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良好契机。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与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为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深化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转变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使法院干部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强化思想教育、能力训练、作风养成、制度创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并以此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切实加强法官培训,转变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健全完善司法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改善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状况。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方式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任务。各级法院要注意把此项活动有机地融入到人民法院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全面协调与统筹兼顾相结合、近期安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本意见下发后,最高人民法院每年还要制定下发年度实施方案,对当年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地方各级法院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总体部署的框架内,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开展活动的方式、时间、步骤作出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每年年底组织地方各级法院对当年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各级法院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要把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贯穿始终,把查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干警受教育、队伍建设上水平、法院工作见实效、人民群众得实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实践活动给人民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密切结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密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队伍建设实际,有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教育活动安排,切实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一)突出实践特色。尊重司法规律,围绕司法职能,始终将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上、放在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任务上。要把活动的实践特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之中,防止主题实践活动与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脱节。
(二)注意统筹兼顾。主题实践活动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地方各级法院组织开展的各种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并轨推进,避免各项活动重叠部署,重复安排,相互脱节。
(三)注重解决问题。司法公正是司法为民的最根本要求。要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实现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按照严格、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认真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等问题。
(四)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各级法院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活动内容与步骤安排,解决好本地区本单位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群众路线。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加强民意沟通、方便群众诉讼、保护当事人诉权为切入点,不断拓宽司法民主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
(六)强化正面宣传。增强宣传意识,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主旋律,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着力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各级法院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地方各级法院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要加强督促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掌握下级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深入调查研究。各级法院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每年年初,地方各级法院要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
(四)要注重检查测评。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年都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本地法院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解决措施、工作要求和检查验收标准。在年底开展的检查验收中,要注意把人民法院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群众评价结合起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检查测评结论具有全面性和客观性。
(五)要及时总结经验。各级法院要注意总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级人民法院要经常组织交流,及时加以推广。要注意把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刚上大一的宝子们,是不是一听到“社会实践”“实习”“志愿者”就头大?要么觉得“我才大一,啥也不会,谁敢要啊”,要么怕自己做的太普通,跟同学比起来没亮点?
别慌!今天这篇直接给你拆明白——不管是应付学校要求的“保底款”,还是想卷赢同龄人的“晋级款”,实习+志愿者的途经、具体到每月的计划全给你捋得明明白白,照着做就行,零踩坑!
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大一的社会实践,学校要的是“参与感”和“初步认知”,不是让你去当CEO。所以不管是保底还是晋级,核心都是“先动起来”,积累小经验,比啥都强。
下面分两条线讲,宝子们根据自己的需求挑着看,也能两条线一起走~
目标很明确:完成学校规定的实习/志愿者时长,拿到学分,不拖后腿。途经和计划都选“低门槛、易参与、离家近/离学校近”的,新手友好度拉满!
1. 校内勤工助学岗——近到离谱,零门槛
别小看学校的勤工助学!图书馆整理书籍、行政楼帮老师打杂、学院实验室助理这些岗位,都是学校专门给学生留的“社会实践福利”。优势超明显:不用跑校外,课余时间就能做,老师都熟,不会为难你,还能提前熟悉校园资源。
2. 本地社区/街道志愿者——离家近,随叫随到
找家附近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问一句“要不要大学生志愿者”,基本都能成!活儿也简单:比如社区老人体检帮忙引导、周末儿童托管陪小朋友读读书、节日布置活动现场。不用跟陌生人拼竞争,时间灵活,还能顺便帮家里附近做点事。
3. 学校合作的短期实习体验——稳到有保障
很多学校会跟本地的企业、事业单位合作“大一新生实习体验营”,比如银行大堂助理、超市运营助理、博物馆讲解助理这些。时长一般1-2周,不用自己投简历,学校直接推荐,安全性和适配性都拉满,完事儿还能开正规实习证明。
大一上学期(9月-1月):搞定志愿者时长,熟悉节奏
大一下学期(2月-6月):搞定短期实习,拿齐证明
目标:不止完成要求,还要让履历有亮点,比如“全国性志愿项目”“行业相关实习”,大二申请社团干部、评奖评优时直接加分,毕业找工作也能提前攒经验。
1. 全国性/省级志愿者项目——履历硬通货
比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短期版,大一可以报寒假专项)、“全国青年运动会志愿者”“省级博物馆志愿讲解”这些。虽然竞争比社区志愿大一点,但含金量超高,写在履历上比“社区贴福字”有说服力多了,还能认识全国各地的同学。
2. 行业相关的“小而美”实习——提前锁定方向
别觉得大一不能做专业实习!可以找跟你专业沾边的小公司、工作室,比如学中文的去本地出版社做“校对助理”,学计算机的去小科技公司做“数据录入助理”,学设计的去广告工作室做“素材整理助理”。这些岗位不要求经验,能让你提前接触行业,比瞎找的实习有用10倍。
3. 社会实践课题/竞赛——拿奖+练能力双丰收
学校每年都会有“大学生社会实践课题申报”,比如“本地老街区文化传承调研”“校园周边外卖包装污染情况分析”,组队后找老师指导,做调研、写报告,优秀的还能拿奖;或者参加“挑战杯”“三下乡”这类竞赛,把实践做成成果,含金量直接拉满。
大一上学期(9月-1月):打基础+抢资源
大一下学期(2月-6月):做实习+出成果
1. 别贪多!要么专注保底,要么保底+1个晋级项目,别同时报3个志愿+2个实习,最后啥都没做好,还影响学习。
2. 别嫌“小”!大一做的基础工作不丢人,比如整理资料、引导游客,这些能练你的耐心和沟通能力,反而比空喊“要做大事”有用。
宝子们,大一的社会实践不是任务,是帮你摸清自己兴趣、积累人脉的好机会。你们现在有没有开始关注哪些实习或志愿机会?或者有啥疑问,比如“怎么跟HR说想无薪实习”“课题申报书怎么写”,评论区聊起来,咱们一起避坑涨经验~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