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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1 16:57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撰写幼儿园游戏活动时间表时应注意的事项的作文:
"精心编排,让游戏时间表成为幼儿发展的助推器"
幼儿园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摇篮,而游戏则是他们认识世界、学习知识、发展能力的主要方式。游戏活动时间表作为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的重要载体,其科学性与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因此,在撰写幼儿园游戏活动时间表时,我们必须秉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一、 突出游戏主体,保障游戏时间"
游戏是幼儿园教育的核心。时间表的制定,首要原则是确保充足、连续、自主的游戏时间。这包括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室内自由游戏、区域活动的时间。需要避免将游戏时间零星化、碎片化,或被过多的集体教学活动挤占。应明确划分出“幼儿自主游戏时间”、“教师引导游戏时间”和“结构化体育/益智游戏时间”等,并保证自主游戏时间占据主导地位,让幼儿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意愿选择游戏伙伴、游戏内容和游戏方式,满足其探索、创造和社交的需求。
"二、 关注个体差异,实现差异化满足"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兴趣点、发展水平、气质类型各不相同。时间表的设计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以适应不同幼儿的发展需求。例如,可以设置不同难度的游戏区域,提供多样化的游戏材料,允许幼儿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挑战
户外活动不足的“圈养式”教育有望终结,孩子们重返阳光下的奔跑时光。
辽宁省最新出台规定,明确要求幼儿园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直指教育的痛点。
这一要求出自辽宁省教育厅12月8日印发的《辽宁省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实施方案》,对全面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辽宁省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量化指标。各幼儿园需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作息,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根据《方案》,幼儿园应根据气温和季节变化以及幼儿个体差异,因地制宜选择温度适当的时间段及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幼儿户外活动。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创设安全、开放、立体、生态化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环境,为幼儿进行走、跑、跳、钻爬、平衡、攀登、悬垂等各种运动和多样游戏创造条件。
此外,幼儿园还需提供面积充足、相互关联的沙、水、泥、石等自然探索资源,并提供必要的遮阳遮雨设施。这一要求并非辽宁省首创,教育部早在2022年发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就已提出相同要求。
运动对幼儿身心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北京大学妇女儿童体育研究中心主任董进霞指出:“体育不应仅体现在幼儿园五大领域之一,而是五大领域的发展均离不开体育。”
近年来,城市儿童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0-6岁学前儿童近视率已达14.5%,6岁以下儿童超重肥胖率达10.4%。每天户外活动2小时,是医学界广泛认可的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方法之一。
幼儿体质状况同样不容乐观。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我国3至6岁学龄前幼儿在网球掷远(男孩)、10米往返跑(男孩)、走平衡木(男孩),坐位体前屈(女孩)等指标上出现下滑。
不少资深园长分享:“孩子们越锻炼,身体素质越好,磕磕碰碰和受伤的几率也越低。”
户外活动还会影响孩子的行为发育。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刘海燕强调,缺乏户外活动的儿童,长大后会在主动性、社交等能力上都会较为落后。
政策落地面临多重挑战。几年前,某幼儿运动健康机构在国内多地的调查发现:超过90%的幼儿园无法做到每天让幼儿有足够的时间、空间参加体育运动。
天气因素、场地限制、观念局限、体育师资不足是主要障碍。一位北京公办幼儿园的资深教师坦言:“原来幼儿园基本上每天都会安排孩子户外活动。但现在空气质量一显示污染,就不安排户外活动了。”
家长对孩子的过度保护也是重要阻力。幼儿园老师在组织体育活动时担心孩子受伤,而一些年轻老师在课程设置时更偏向智育。
解决方案需要多方合力。《方案》要求建立家园协同沟通机制,通过公众号、家长会、家长培训、入园观摩体验、亲子运动游戏等宣传户外活动对幼儿终身发展的价值,减轻家长的担忧和顾虑。
师资培训同样关键。辽宁省要求各地各幼儿园将户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鼓励幼儿园吸纳更多的体育专业人才进入幼儿园。
幼儿园通过科学规划场地、错峰安排活动时间,也能解决了场地不足的问题。
辽宁省这一新规是打破“圈养式”教育的重要一步。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需要幼儿园创造条件落实,家长转变观念支持,社会多方合力保障。
让我们共同为孩子争取阳光下奔跑的权利,转发给更多家长,一起关注孩子在幼儿园的户外活动时间,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创设安全、开放、立体、生态化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环境,为幼儿进行走、跑、跳、钻爬、平衡、攀登、悬垂等各种运动和多样游戏创造条件。要提供面积充足、相互关联的沙、水、泥、石等自然探索资源,并提供必要的遮阳遮雨设施。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提供数量充足、种类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支持幼儿运动并能满足各种探索活动需求的活动材料,配备攀、爬、滑、钻、荡、悬垂等单一或组合功能的运动器械和设施设备,支持幼儿积极运动和探索学习。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作息,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要根据气温和季节变化以及幼儿个体差异,因地制宜选择温度适当的时间段及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幼儿户外活动。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利用户外资源支持幼儿进行户外运动、游戏和探究,制定并实施不同年龄段幼儿的体格锻炼计划。要丰富、拓展幼儿运动体验,全面提升幼儿的身体素质,发展勇敢、合作、抗挫等社会性能力,帮助幼儿养成喜欢运动、坚持锻炼的习惯,培养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等良好品质。
《方案》要求,各地各幼儿园要将户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师对户外活动的计划、组织、观察、支持、评价、安全监护等能力。鼓励幼儿园吸纳更多的体育专业人才进入幼儿园与幼儿共同开展户外活动,增强活动的专业性、有效性。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建立家园协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运动情况,合理采纳家长对幼儿户外活动的意见建议,通过公众号、家长会、家长培训、入园观摩体验、亲子运动游戏等宣传户外活动对幼儿终身发展的价值,减轻家长的担忧和顾虑,形成家园共育合力。
《方案》要求,各幼儿园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户外活动安全预案等,定期巡查维护设施设备,对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指导教师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预防儿童运动伤害及避险等基本方法。要对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方案》要求,各地各幼儿园要围绕环境材料、时间安排、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幼儿发展等方面开展过程性、增值性评价。建立幼儿个性化成长档案,分析幼儿户外活动效果,评估幼儿身体协调性、力量和耐力等的发展状况,及时调整优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全面提高户外活动质量。
《方案》要求,各地各幼儿园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完善等方面加强条件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加强对幼儿园指导和支持,健全完善“行政带动、教研引领、家园共育、试点先行”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户外活动的高质量开展。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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