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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活动经费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6-01-01 02:12

申请活动经费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这是一篇关于申请活动经费作文时应注意事项的文章:
"申请活动经费作文:注意事项全解析"
无论是学生组织、社团还是企业部门,在策划并执行一项活动时,往往需要申请一定的经费支持。一份清晰、详实、有说服力的活动经费申请作文(或报告)是成功获得批准的关键。它不仅需要说明活动为何需要资金,更要展现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活动的重要价值。以下是撰写活动经费申请作文时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一、 明确申请目的与对象"
1. "目的清晰:" 首先要明确本次申请的核心目的是什么——为某项具体活动筹集资金。确保所有内容都围绕这一核心展开。 2. "对象了解:" 了解经费审批的对象是谁(如老师、领导、项目负责人等)。不同的审批者可能关注点不同,需要根据其身份和职责调整写作的侧重点。例如,对老师可能更强调教育意义和对学生的益处,对领导可能更强调经济效益或部门建设。
"二、 内容详实,逻辑严谨"
1. "活动概述:" 简明扼要地介绍活动的基本信息,包括活动名称、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参与对象、预期规模等。让审批者快速了解活动概况。 2. "活动意义与价值:" 这是申请的核心。需要阐述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它为何值得举办?能带来

2026年家电、手机等补贴标准来了

商务部等部门12月31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全文如下: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5年第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邮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享受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支持实体零售发展

各地要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统筹用好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实施补贴政策,加强对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撑,鼓励线下门店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深挖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实体零售潜力,进一步支持线下实体发展,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

三、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

各地要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保障好农村地区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居民参与补贴政策,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通过线上渠道参与补贴的平台主体,须切实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线上补贴消费需求。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县域商业多元主体参与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采取流动“大篷车”下乡、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农村偏远地区。

四、优化政策实施方式

各地要及时公布、适时补充并动态调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支持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保障消费者自主支付选择权。对于发生退货情形的,已核销的补贴资格应及时恢复并解除绑定;对于已领取补贴资格并在线上平台绑定的,在未使用情况下,消费者可自愿解绑后重新更换其他使用渠道,线上平台不得无故锁定补贴资格。

五、规范补贴产品销售

各地要督促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须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

六、加快资金审核拨付

各地要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计划,按月均衡使用,并做好月内每周和跨月、跨季度之间的平稳衔接。在省级层面加强统筹,对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补贴政策、资金兑付等具体事项,提出统一明确的材料清单、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核程序等要求。在做好风险防控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实际,采用预拨部分资金、滚动拨付资金等方式,简化资金审核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减轻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垫资压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及时全部完成兑付。

七、加强数字化监测预警

各地要加强补贴产品必要信息采集,健全补贴产品备案价格库、产品序列号(S/N码)库、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码)库等信息库,与中央平台进行补贴资格、备案价格、资金核销等各环节信息交叉核验和比对印证,确保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与交易信息真实性,做到每笔交易闭环可溯。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异常订单监测预警和及时有效拦截。构建违规信息库,全链条共享违规账号、异常收货模式、违规设备ID等信息,增强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

八、经营主体规范参与补贴政策

政策参与经营主体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向省级平台上传补贴产品数据,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以确保补贴数据归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律性。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不得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不得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九、加强物流寄递配送管理

为防止不法分子规避补贴产品信息核验,各地要督促寄递企业加强补贴产品配送环节管理,做好异常收货地址管控,重点监测同一收货地址短期内大量接收补贴产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寄递企业应加强配送人员工作提醒和教育管理,及时做好收货信息核实采集,切实防范虚假签收等行为。

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各地要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消费者购新并交旧给予适当优惠。立足百姓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两网融合”“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废旧家电回收模式。

十一、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核销监测调度机制。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地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发函提醒、当面约谈等措施,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突破补贴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违反补贴数据上传要求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各地应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暂停政策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补贴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打击力度,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引导家电、手机等品牌企业健全合理的价格体系,防止出现“内卷式”竞争,构建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丰富消费促进活动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依托本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官方网站、信访等平台和窗口,建立并畅通反映问题与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补贴政策答疑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有奖举报,主动征集套补骗补、价格欺诈、违反政策规定等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先到先得!补贴申领公告

今天

“南京交通”发布

2025年南京市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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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2025年南京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即将启动,统一采用线上申报系统受理补贴申请。今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请广大车主合理安排好时间。

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要求

请阅读

《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一、资金安排

本次补贴资金额度为37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周三)上午9时开始申请,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资金申请满额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后续补贴申领活动,将提前在“南京交通”“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进行绑定车辆、填报信息和提交申请。二选一方式即可。

“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

1️⃣下载安装“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

2️⃣实名认证后点击“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先选择绑定企业,再进行申报。

3️⃣点击“新增申报”,根据“仅报废”“报废并新购”“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等不同补贴类型选择,按照指示填写。

4️⃣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上传到申请材料中。

5️⃣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苏交办”微信小程序

1️⃣微信搜索“苏交办”小程序。

2️⃣进入“更多”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3️⃣实名认证后,点击新增申报,其他操作与“江苏交通云”相同。

详细的操作说明请阅读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用户端操作手册》

三、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补贴应按照申请类型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加盖公章)。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必要材料);

2.《机动车注销证明》(必要材料);

3.《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必要材料);

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必要材料,线上生成打印扫描);

5.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必要材料);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需要)。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必要材料);

2.《机动车注销证明》(必要材料);

3.《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必要材料);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必要材料);

5.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必要材料);

6.新购置车辆的《车辆合格证》(必要材料);

7.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必要材料);

8.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要材料);

9.《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必要材料,线上生成打印扫描);

10.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必要材料);

11.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需要)。

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机动车行驶证》(必要材料);

2.《道路运输证》(必要材料);

3.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证明(必要材料);

4.《机动车登记证书》(非必要材料);

5.《车辆合格证》(非必要材料);

6.《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必要材料,线上生成打印扫描);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非必要材料);

8.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必要材料);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需要)。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并重新提交,如超期未补正反馈,则系统将默认申报不通过。

四、特别提醒

● 今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根据管理要求,为了保障公正公平的原则,绑定之后,需要选择申报类型并绑定车辆,一个绑定用户只可绑定一次申报车辆,如存在多个车辆申报需求,请使用其他用户绑定车辆并申报。每次申报开始期间,已绑定的车辆不允许解绑,如需解绑,请在每次申报结束后解绑,解绑之后可以重新绑定未申报车辆(申报期间也不能更改申报类型和更换绑定车辆)。

● 本次实行线上系统受理线下审核,线下审核点不接受现场申请。请广大车主合理安排好时间,务必仔细确认填写的信息完整并正确,提交后因信息错误导致申报审核不通过的,自行承担责任。线上受理申请成功后,准备好申请资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

●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种类型之一进行申报,提交后不得更改。线上申请时,必须通过线上系统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盖章后再上传到申请材料中。

● 涉及车辆报废的,报废车辆行驶证注销前,需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即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需在2025年1月1日(含)以后。报废并更新车辆的,报废车辆与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所有人信息都要一致。

● 非营运车辆和轻型货车(除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外)不在本次补贴之列。

● 请申请人提供车辆所有人对应且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因账号冻结、注销等原因无法拨付补贴资金的,后果由申请人(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 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常见问题

关于后续补贴申领开放时间及额度的问题

答:后续补贴的具体开放时间与补贴金额,将提前通过“南京交通”“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关于线上申报平台操作的问题

答:南京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所以只开通线上受理,目前可通过“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和“苏交办”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推荐使用“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申请人请仔细确认填写的信息完整并正确,提交后因信息错误导致申报审核不通过的,自行承担责任。

详细操作请扫码阅读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用户端操作手册》

关于申请资金类型填写错误的问题

答:申请资料提交后,受系统限制,无法修改申请资金类型。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确认信息准确无误,请务必在提交前仔细核对申请材料。

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的填写问题

答:申请人须在平台开放期间,按要求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点击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打印、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一经发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无编号、编号非自动生成、有相关的涂改痕迹、未签字或者盖章等情况,全部作废处理。

关于申请账户内的暂存记录处理问题

答:每批次补贴资金申领满额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账户内未成功提交的暂存记录将统一清空。未成功提交的申请人,请重新准备申请材料,待下次补贴申领开放后及时提交。

关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的问题

答: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系统中为非必传材料,可暂不上传。如后续审核需要,将另行通知补传。

其他问题

答:1.申请表未从系统下载或编号不一致的问题:申请人须在平台开放期间,按要求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点击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正确表格的,审核不予通过。

2.车辆识别代号或品牌型号填写问题:报废车辆信息应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为准,新购车辆信息应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3.材料填写问题: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不通过直接退回;退回修改的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并重新提交,如超期未补正反馈,则系统将默认申报不通过。

4.车辆排放阶段填写问题: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或根据车辆合格证中的排放标准确定。

车辆信息公众查询:

https://info.vecc.org.cn/ve/vin/index

重型柴油车排放阶段查询:

http://hdvquery.vecc.org.cn/#/

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

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

5.新车购置金额填写问题:金额单位应为“万元”,请按购车发票上的实际金额填写。

6.材料上传不清晰、不完整问题:证明材料应使用原件拍照或扫描,确保上传的图片清晰、完整。

六、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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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南京交通

编辑 | 祁灿灿

校对 | 吴一唯、潘希佳

原标题:《先到先得!补贴申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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