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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1-15 20:12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学校课间活动的作文,要想写得生动、具体、有吸引力,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1. "明确中心思想 (Clear Central Theme):" "你想表达什么?" 是课间活动让你感到快乐放松?是它增进了同学间的友谊?是它让你感受到校园的活力?还是你想描绘课间活动的多样性或某个特别的瞬间?确定一个核心思想,能让你的作文更有深度和条理。
2. "选择具体的观察点或场景 (Choose a Specific Focus or Scene):" 不要试图写尽所有课间活动,那会让文章显得空泛。可以选择一个你印象最深的场景,比如: 操场上热闹的运动场面(跑步、跳绳、踢毽子等)。 教室里安静的阅读或讨论角落。 图书角或小卖部的特定情景。 某个固定的小组活动(如棋类、画画)。 聚焦于一个具体的地点或活动类型,更容易写出细节和真情实感。
3. "运用丰富的感官描写 (Use Rich Sensory Descriptions):" "视觉:" 课间是什么颜色的?(运动服、飘扬的红领巾、书本的封面)人们在做什么?(奔跑的身影、专注的眼神、互相嬉笑的脸庞)看到了什么声音?(篮球拍打
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张浩森)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云南曲靖杜先生上小学的儿子被同学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在2019年11月份,杜先生儿子在课间与同学发生碰撞,对方随后去医院诊断发现牙齿断裂。随后该同学便起诉杜先生一家三口和学校,并索赔共8.4万元。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已于2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件。被告方之一杜先生认为,视频中小孩同时碰撞跌倒,很难说是谁来负责任。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突然收到8.4万元索赔的法院传票,觉得很委屈。那么事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谁该为此担责呢?
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两名小学生碰撞摔倒的监控视频,近日登上了今日的热榜,事件被告方之一杜先生对记者表示,对方孩子摔倒后牙齿断裂,是想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的。杜先生说:“我们当时也不考虑这些,我认为这也不是钱不钱的,就是个人一点心意,愿意赔偿他家1万元,但是他家就是不同意。”
随后杜先生表示,原告方孩子的母亲何女士是自己另一名女儿的班主任。孩子的父亲张先生是另一所学校的校长。何女士告诉杜先生,孩子的父亲解决过很多次校园纠纷,这次自己家的孩子不用负责。何女士说:“为什么要让你们负责任多一点儿?你也看到监控,他(孩子的父亲)当过教师也知道这个情况,解决过的纠纷也很多,他也很了解。假如是两个孩子在一起玩,或者是我家的跑着撞到他这种情况,肯定责任就不是这种划分的。但是监控你也看了,我儿子是很正常地在那儿,他是没有任何错的。”
据杜先生所述,何女士一方要求总共赔偿3.6万元,杜先生负责三分之二2.4万元的赔偿,学校负责三分之一。正当杜先生考虑是否要同意时,杜先生的女儿却不愿意去上学了。他认为是班主任何女士的种种举动在故意针对女儿。杜先生说:“我姑娘自尊心有一点强,她(作业本上的)小红星已经被(班主任)涂改了,她回家就哭。后来因为一直被班主任针对,把她的小组长撤了,把她座位调到最后一排,罚她打扫卫生,(所以)我姑娘不愿意去学校读书。”
发生这些情况后,杜先生表示,事发学校云南曲靖市沾益区新源小学才出面调解。学校认为,杜先生的孩子付一半责任,学校付一半责任。但是杜先生还是拒绝了。杜先生说:“发生这些情况,学校才组织我们去调解,当时我就跟学校反映,我说先把孩子弄去读书再谈其他的,但是学校一直不谈这个事,要求我们做了赔偿才可以说其他的,所以后来学校组织调解,我们就不同意调解。”
记者多次致电沾益区新源小学,但电话始终未接通。
正当事件屡次调解没有进展时,杜先生收到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在诉讼请求上写道,由于杜先生的儿子从过道栏杆往后跳,以及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向杜先生一家三口加上学校四方索赔共计84002元。杜先生表示,不清楚为什么金额会变成8.4万元。
杜先生收到的法院传票
那么此事件究竟该由谁来担责?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8岁以上的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杜先生表述,牙齿断裂的孩子事发时已满8周岁,需要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判断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岳屾山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8岁以上的,如果是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这个时候是过错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是说如果学校有过错,这个时候学校就承担侵权责任,起诉的这一方得去证明学校有过错,学校才承担责任,这个学校不需要先来证明说自己没有过错。”
岳屾山分析,两名小孩在学校发生碰撞,确实很难衡量过错。不过不应该由一方孩子独自承担。至于最后需要各方赔偿的费用究竟有多少,只要提供了相应损失证据即可。“从整体来看,可以说这个孩子不会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他转身就存在过错的话,另外一方在奔跑的过程中或者在校园走廊里来回跑的行为,其实也有一定过错。现在我们没法直接判断出费用高还是低,这个要具体来看他所提交的证据。如果确确实实人家就是这些钱,他就按照这个来提出(赔偿)。”
针对杜先生提出的,何女士作为班主任对杜先生女儿的种种行为,是否构成打击报复,岳屾山认为,需要举证看老师是否做出超出正常师生范畴的行为。“如果没有任何道理,你(班主任)就做一些处理,这个显然就超出了必要的合理的范畴,而且有悖于师德了。另外一方面,如果老师对这个孩子有辱骂或者侵犯,损害到孩子的人格尊严的行为,这种有可能会侵犯到孩子的名誉权,就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了。”
岳屾山补充道,无论何女士的行为如何定义,都和这次损害赔偿的案件无关。“至少在法律上来讲,这是两码事。损害赔偿的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可能就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老师的行为可能需要通过教育部门,包括学校的规章制度来做出相应的处理。”
红网时刻新闻9月11日讯(通讯员 赵冬冬)秋季开学期间,临武县开展“护苗”行动进校园,针对校园周边的文化垃圾、食品垃圾和安全隐患,打出一记漂亮的综合整治“组合拳”,给全县学生营造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学习环境,献礼中国共产党即将召开的二十大。
“护苗”宣讲进校园。9月2日,县“扫黄打非”办组织武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到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李家村灵江小学开展“扫黄打非”进课堂活动,利用课间操时间为同学们“加餐”,现场发放倡议书宣传资料80份,呼吁同学们自觉抵制“黄”“非”侵蚀,“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9月8日,县网信办在三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校园宣讲活动,教育学生识别网络不良信息,远离网络诈骗信息,养成良好的文明上网、绿色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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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行动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在舜峰广场举行,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妇联、团委等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县委网信办还在龙源临武APP、“龙源临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启动网络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教育家长和孩子抵制网络诱惑。
整治打击见行动。9月7日,在县“扫黄打非”办和县委政法委的统筹调度下,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文旅广体局等多个部门共120余人,分成三个大组,每组由1名县领导带队,各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开展行业整治,主要围绕治安秩序、文化秩序,交通秩序等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开展整治,当场交办发现的问题,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当天共检查校园周边书店、文具(玩具)、副食、商铺40家,对校园周边商铺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口头警示24家,取缔两家麻将馆,共销毁13台麻将机,清理流动摊点15个,整治乱停乱放机动车辆2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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