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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罪马》读后感》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6 01:41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罪马》读后感》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罪马》读后感的作文,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了解作品背景": - 首先,要对《罪马》这部作品的背景有所了解,包括作者、出版时间、作品所属的文化背景等。这将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作品的主题和作者的意图。
2. "阅读作品内容": - 阅读全文,对作品的整体结构、情节发展、人物塑造、主题思想等有清晰的认识。
3. "确定读后感主题": - 根据你对作品的感受和理解,确定一个明确的主题,如对人性探讨、对历史的反思、对社会的批判等。
4. "结构安排": - 作文应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 - 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作品,引起读者的兴趣。 - 正文部分详细阐述你的读后感,可以按照以下顺序展开: - 作品的主题和中心思想 - 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 - 情节发展及其对主题的影响 - 作品的艺术特色和写作手法 - 个人感受和思考 - 结尾部分总结全文,重申主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5. "论述观点": - 在作文中,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并给出充分的论据支持。可以引用作品中的具体情节、人物对话、作者的观点等。 - 注意论述的逻辑性和连贯性,避免出现观点跳跃

马某某最高可能获刑7年!个人信息被泄露,平台需要承担责任吗?专家解读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硕士毕业生在校期间盗取全校学生照片等个人信息,分门别类制作成“颜值排行榜”,引发关注。

7月2日,@中国人民大学 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关注到有关情况,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警方,目前正积极配合警方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7月3日上午,北京海淀警方发布消息:嫌疑人马某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将会怎样量刑?我们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马某某被刑拘,具体触犯了刑法中的哪一条?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个事件,现在马某某被刑拘了,大家注意“刑拘”,是“刑事”的“刑”,而不是“行政”的“行”,说明他非常有可能涉及到一个刑事责任的问题。

那么马某某具体触犯了哪条法律?就是刑法的253条之一,253条之一说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马某某是在学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一些相关的信息密码,他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有法律的基础,在互联网上把别人的个人信息,包括长相姓名,甚至一些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等都进行相关的公布。

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这是一个典型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所以按照253条之一的话,有可能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如果定性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可能到达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现在马某某已被刑拘,到底他有没有涉及到施行,可能还要后续的进一步的侦查。

但是同时要注意一点,按照2017年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是初犯,第二是情节不属于特别严重,第三是如果能退赃确实有悔罪表现,像这个事件中肯定没有什么利益,不涉及到退赃,但是确实有悔罪表现,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如果认定这个事件是情节轻微的话,可以作出不予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结果。

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是不是就不是犯罪了?不是这样的,这是相对不起诉,也是有案底的。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是说没有刑事处罚,跟无罪有本质上的区别。

除刑法之外,马某某还触犯了哪些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涉及到其他的法律,这个案子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其中涉及到一个打分系统,把学生的长相,包括一些其他的私密信息,通过这种方式加以宣传,实际上是对被侵权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甚至包括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因为一个学生来学校是来上学的,他的照片也是用作上学使用的,不是让你拿来做所谓的评比的,这是一个既低俗又违法又侵权的行为的综合体,所以被侵害的学生也可以按照民法典的关于人格权的相关的规定去提起诉讼,具体的维权可能是维护自己的包括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在内的具体人格权,也可以用像人格尊严这样的一般人格权去提起诉讼,去保护自己的权利。

个人信息被泄漏,平台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我觉得这个案子中最重要的一点。一些学校,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存有大量的个人信息。但是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连临时工都可以通过简单的密码去登录数据库,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就可以获取平台存储的大量的个人信息。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这部分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应该是在单位内部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受过保密训练的人,有保密制度约束的人,懂得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人,有职责的人,这些人才有权利去获取权限。

但是目前看来,一个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就可以拿到个人信息,这个渠道太容易了。

这反映的不仅是人民大学的问题,还有很多的高校,平台,企业,我觉得通过这件事情必须要自查自纠,应该能进一步缩小,能掌握这些密码,能窥探我们隐私的这部分人的权限。

这个事件其实敲响了一个警钟,我们看到的是冰山一角。还有多少个人信息是通过这种方式流传出去的?因为这个学生其实没有把这个信息拿出去卖,但是有多少我们接到的骚扰电话,精准诈骗信息,都是以这些个人信息为基础,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

如果平台,即个人信息的保有者,没有好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一方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它要因没有落实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按照刑法的规定,有个特别的罪名,叫拒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罪。

北京新闻(记者 田刚)

来源: 北京广播电视台

马高潮驾车冲撞学生被执行死刑,遇害者家长:他毫无忏悔之意

张恩杰/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现场。资料图

“看到马高潮被执行死刑的消息,虽未感到意外,但我心里依然很难受。他开车故意撞死我女儿,给我们老两口带来的心理伤痛是永远无法平复的。”8月7日晚间,河南省南阳市第一中学受害学生王文(化名)的家长王某宪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此前报道:退休干部为泄私愤驾车冲撞学生致1死多伤,被执行死刑)

8月7日下午,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院当日对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2016年2月29日12时许,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

学生家长消息来得太突然 尚未拿到20万民事赔偿

王某宪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去年7月南阳市中院一审判处马高潮死刑后,他和其他受害学生家长均认为附带民事赔偿数额太少,无法接受遂上诉。去年1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赔死者家属王某宪包括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虽然我们的民事赔偿诉求被高院驳回,但是即便维持原判的这20万元,我们到现在一分钱也未收到。”王某宪说,这一年多来,分别与河南省高院、南阳市中院多次沟通,并打听马高潮到底何时会被执行死刑,得到的回复均为“最高院对于马高潮的死刑复核手续还未走完,请耐心等待上面的消息。”

“河南省高院的法官之前告诉我,死刑复核程序未走完,是无法执行民事赔偿程序的。也就是说,必须得等到马高潮被执行死刑后,我们才可以领取民事赔偿金。”王某宪称,看到马高潮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他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表示,8月8日将到南阳中院当面核实此消息。

灾祸之后死者母亲仍未走出伤痛 受伤女生改高考志向

回忆起这两年多来所走过的痛苦地心路历程,电话里,王某宪的声音显得有些疲惫。“女儿跟我们生活了十多年,她的音容笑貌在我们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女儿横遭此祸去世后,我媳妇彻底没有了精神头,病病殃殃地,整日以泪洗面。我多次劝慰她要从痛苦中走出来,接下来的日子还得继续往前过。可她听不进去。我只好在外面打零工,但是心里总想着这事,以至于没法集中精力干好手头上的活。”

王某宪还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马高潮,是在去年12月的省高院二审席上。其只在法庭上淡淡地说了句,“对不起那些无辜的学生。”这让王某宪很生气,“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的神情始终很镇定,说话很有条理,思路也很清晰。看他那样子,毫无愧疚忏悔之意。”

王某宪还表示,自案发至今两年多时间,马高潮家属从未登门道歉。“连一句电话问候都没有。马高潮出事后,亲属们怕受牵连,都躲得远远的。我听说他在南阳的母亲被他郑州的妹妹给接走了。”

和王某宪一样,另一名受害者的家长杨先生在过去的一年中也一直未间断地在打听着马高潮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杨先生向记者表示,案发时,他的女儿在南阳一中读高二,被马高潮驾车撞倒后,其颅内出血,盆骨、腿骨骨折,住了140多天医院才康复出院,大概花了六七万元医疗费用,女儿为此休了半年学,重读高二。法院判赔包括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对此,他上诉后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女儿今年刚刚参加完高考,她以前的性格像男孩子一样,很泼辣,且爱好运动。我们还想着让她报考军校。但是这场飞来横祸却使她遭受重创,体质变差。也由此改变了她的志向,她想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于是她以500多分成绩填报了福州医科大学,最终被该校录取。”杨先生说。

案件回顾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到,马高潮1956年1月29日出生,案发时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

据南阳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4年,南阳市商人马某因离婚、财产分割、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被告人马高潮认识了马某并对上述诉讼十分关心。案件判决后,马高潮认为法院判决不公。2014年8月至9月,马高潮先后将个人及马某共计1200万元借给南阳市大新房产公司使用。该公司自2014年11月起无力偿还本息。马高潮一直向该公司催要自己的本息无果,因此,对社会更加不满,心生仇恨。

2016年2月29日上午,马高潮电话联系大新公司总经理毕某后,感觉要钱无望,遂将毕某控制;驾驶其白色比亚迪越野车,于2016年2月29日中午12时许,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马高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高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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