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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复仇的读后感》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9 09:11

怎么写《复仇的读后感》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复仇的读后感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确定主题:首先,明确作文的主题是关于复仇的读后感。在写作过程中,始终围绕这一主题展开。
2. 选择合适的书籍:选择一本关于复仇的书籍,如小说、散文、诗歌等,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读后感写作。
3. 深入阅读:认真阅读书籍,了解故事情节、人物性格、主题思想等,为写作打下坚实基础。
4. 分析故事情节:在作文中,对故事情节进行详细分析,如复仇的原因、过程、结果等,阐述复仇的合理性与合理性。
5. 探讨人物心理:分析主要人物在复仇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如愤怒、痛苦、悔恨等,揭示复仇对人物心理的影响。
6. 讨论主题思想:结合故事情节和人物心理,探讨复仇这一主题的深层含义,如人性的复杂性、道德的冲突等。
7. 表达个人观点:在作文中,表达自己对复仇这一主题的看法,如支持、反对或中立,并给出理由。
8. 适当引用原文:在分析故事情节、人物心理和主题思想时,适当引用原文中的语句,增强说服力。
9. 结构清晰:作文结构要清晰,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书籍和主题;主体部分分析故事情节、人物心理和主题思想;

孤独者的悲哀——读《复仇(其二)》有感

《野草》几乎是人们公认的鲁迅隐秘的内心世界最充分和最深入的展示。1924年到1926年,鲁迅陷入了相当痛苦的一段时期,适逢五四退潮、兄弟反目,他开始陷于对未来道路的不确定,对生命的疑惑,以及与人相处的紧张和困扰之中。这部散文集可以说是鲁迅的精神“独语”,他在1919年发表的一组类似《野草》的散文诗时,就曾命名为“自言自语”。而鲁迅又一再申明,他并不希望青年读他的《野草》——《野草》原只属于他自己。

喜欢“独语”的人一定是“孤独者”,这种“孤独”和“空虚”是不论身边多少朋友亲人都无法填充的,他总是处于一种紧张、焦灼的状态,他始终“自我审视、自我批判、自我挣扎”。作为中国伟大的先觉者,他注定是孤独的,所以他对于“看客”的冷漠,青年的消沉,国民的劣性愤怒不已,他的用心良苦只能以一种更愤激、更强烈的方式展现出来,那就是——“复仇”。

整部散文集给我冲击最大的非《复仇(二)》莫属,看过很多遍的《马可福音》,看过很多形式的《耶稣受难记》,可从未像鲁迅一般去揣摩当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他就像为我开启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与我从小接受的信仰教育格格不入的世界。我无法评判他对耶稣的描写是好是坏,但是这是我读过最令我震撼的《耶稣受难记》。

鲁迅在塑造耶稣形象的时候,打破了《圣经》中对耶稣的记载,将耶稣完全人格化,使耶稣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知道人间悲欢的凡人。

在我的认知中,《圣经》中耶稣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在基督教中,“完全”就是无罪,圣洁。一直记得曾经有个牧师在讲解这章经文时说过: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时,他既是大喜又是大悲的,因为他降世为人,为的就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用他的宝血为世上的罪人赎罪,他完成了他的父给他的使命;而他在世上救人生命,救人灵魂,却被他大爱的人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又是何等的悲哀,尽管如此,耶稣还是爱着世上的人,因为他是完全的。

鲁迅却打破了这一设定,他笔下的耶稣是个会因为先觉的孤独、所爱之人的遗弃而极度悲哀、绝望、甚至仇恨的凡人——“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长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从掌心穿透的钉尖“使他痛得柔和”,“钉尖从脚背穿透”的“痛楚也透到心髓中”,“这使他痛得舒服。”兵丁的钉杀、路人的辱骂、祭司和文士的戏弄、海盗的讥诮,“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而“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可咒诅的人们即将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神之子即将被钉杀的欢喜,“他即大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终于,“遍地都黑暗了。”一个最热爱人的人就这样被人给遗弃了,遗弃他的是他最热爱的人而不是他的敌人魔鬼撒旦。

《圣经》上记载,耶稣被捕前在祷告时“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这种彻底的孤独和绝望也许也是鲁迅当时的心境吧。他言辞中对于中国现状的无情批判和剖析,使得他不得不陷入思想和精神的孤立无援之境,尽管他可以以一种漠视的态度去面对社会中的黑暗现象,尽管他可以以一种高傲的姿态去嘲讽社会中的堕落灵魂,然而这一切仍不能改变他被他所爱的人唾弃、遗弃的事实,这也许就是最悲哀的事了吧。

鲁迅曾自认“无情的嘲讽和有情的讽刺相去本不及一张纸。对于周围的感受和反应,又大概是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作为时代的先驱者,灵魂的孤寂和世人的嘲讽或许是最难承受的吧。而他仍将满满的爱献于这个被他认为已经是腐朽不堪的社会,仍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那群被他认为已经堕落不知觉醒的青年人身上。当他笔锋直指他们时,并不是为了否定他们,并不是为了放弃他们,他的笔是他想要给他们的“良药”啊。他无情的鞭挞,他尖刻的嘲讽,是为了唤醒他们,唤醒他们早已破败枯朽的灵魂啊。就像他笔下的耶稣,难道他是真的在玩味世人吗?难道他是真的不爱世人了吗?难道他是真的想要报复世人吗?不,不是的,耶稣就像鲁迅自身一样,是想要用自己的牺牲来唤醒世人。

原先一直不懂,身为无神论者的鲁迅要写这篇带有宗教色彩的散文,现在,大抵是懂了。因为他和耶稣一样,一样孤独地活在世上,一样不被世人所接受,一样被所爱之人遗弃,这就是孤独者的悲哀吧。

复仇背后的法律与人性——观印度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有感

一、正义到不了的地方,还有母亲

印度电影《一个母亲的复仇》讲述的是十八岁的花季少女阿丽娅被同学伙同他人强奸后,继母戴维基为她复仇的故事。

戴维基是阿丽娅的后妈,她将阿丽娅视为己出,但阿丽娅并不接受这份爱,她以女士称呼戴维基,从不肯叫她一声“妈”。在一次郊区农场的情人节夜派对上,班上的痞子同学莫西特因纠缠阿丽娅被拒,便纠集社会上的几个流氓,伺机将阿丽娅挟持入车中驶离现场,并在车内对她轮番施暴。最终,奄奄一息的阿丽娅被暴徒丢出车外并踢进路旁的臭水沟中。阿丽娅经抢救数日后虽侥幸生还,但肉体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巨大的创伤。

根据阿丽娅的指认,警长马修迅速抓获了四名暴徒,面对凿凿证据,法官却以阿丽娅在事发前曾经饮酒,故其证言不足采信等为由,判决四人无罪并当庭释放。知道判决结果后阿丽娅大受刺激。阿丽娅的父亲阿南德愤而决定上诉,不再相信法律的戴维基却暗下决心要亲手为女儿复仇。她制订了缜密的复仇计划,并借助私人侦探DK提供的情报,巧妙而成功地将暴徒中的三人逐一加以惩治。得知这些消息的阿丽娅以为老天有眼,她心情大为好转,同意与家人一起外出度假散心。

三名暴徒的离奇遭遇以及戴维基在执行复仇计划时不慎留在现场的红框眼镜,终于使马修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柔弱的戴维基,他找到戴维基,告诫她最后一名暴徒极度危险,劝她就此罢手。果然在不久之后,这名光头暴徒发现并杀死了试图跟踪他的DK,旋即又潜入阿南德一家所在的别墅度假区,欲将他们斩尽杀绝。暴徒开枪击倒阿南德后继续追杀戴维基和阿丽娅,在他正要对戴维基开枪之际,跟踪而至的马修挺身而出制服了暴徒。在马修的同情和支持下,戴维基接过手枪指向暴徒,但却迟迟下不了手,期间暴徒也不断求饶。此时,藏身树后的阿丽娅从三人的对话中知道了复仇的真相,她从树后走出并深情地叫了一声“妈妈!”女儿的出现反倒促使戴维基下定了决心,她连续扣下愤怒的扳机,向暴徒射出了复仇的子弹!阿丽娅激动地扑入戴维基怀中,劫后余生的母女两人,跪在雪地上相拥而泣……

二、复仇背后的正义

该片取材自2012年举世震惊的德里黑公交案。2012年12月,一名23岁的医学院女大学生在新德里一辆不当班的公交车上遭6名男子轮奸,伤重不治。《一个母亲的复仇》便是在黑公交案的基础上,加入继母为女儿复仇的元素改编而成。作为一个亘古长存、历久弥新的主题,复仇的魅力究竟何在呢?从法律上看,复仇首先可能被认为是符合正义的。

由于资源有限而人欲无穷,人际间的利害冲突便在所难免。而作为一种资源分配的艺术,正义通过使人各得其所,来满足社会对定分止争的需要。正义体现于静态即为分配正义,体现于动态即为交换正义。交换正义包括等害交换和等利交换,等害交换旨在遏制人们的互害行为,等利交换旨在促进人们的互利行为,前者关乎社会的存在,后者关乎社会的发展。如果说等利交换是“善有善报”的话,等害交换就是所谓“恶有恶报”。正义既然是各得其所,恶报便是作恶者之所应得,作恶而无报应是不符合正义的。但问题是,以正义为旗号的这种报应如何得以实现呢?

这种报应首先当然要在法律框架之内依法实现。由于报应即是正义,一般来说,法律是允许报应存在并体现报应之精神的。民事领域的私人诉讼即是注入了理性因素的私人报复,原告一般由受害一方充任,“填平”损害是救济的主要原则。而在刑事领域,报复改由国家统一实施而不由私人个别实施,国家出面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害人则退居二线,沦为类似于证人的边缘角色。

国家之所以要垄断对犯罪的报复权,不仅是因为犯罪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更是因为对犯罪的私人报复即“复仇”将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冲击。复仇在对象和尺度上都具有随意不确定性。从对象上看,复仇者挥刀可能“更向弱者”,而报复社会的恐怖袭击更被认为是“懦夫行径”。从尺度上看,由于受情感支配甚于受理性支配,复仇行为往往偏于过激,血腥残忍而冤冤相报。正因如此,非理性的私人复仇被宣布为非法,代之以理性的社会报复。由于公诉机关的定罪量刑只能依照公开的刑法以统一的标准实施,罪与罚的处断便获得了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但另一方面,国家的报复却多少是以牺牲被害人的意志和利益为代价的,如辩诉交易就更多是出于效率考量而非公平考量,更不用说枉法裁判的情形了。申言之,是不是有了国家的统一报复机制,法律之外的复仇就能被完全杜绝呢?或者,是不是只要法庭宣布了无罪,枉法也好误判也罢,真凶就可以逍遥法外呢?果真如此的话,此时的所谓正义还是人们孜孜以求的那个正义吗?

正义其实从未远离,只不过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和实现罢了。现代法治虽致力于以公力救济取代私力救济,但在公力救济不及或不力之处,私力救济从未缺失。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呈现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要想把私力救济压缩至最小范围,公力救济就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为社会输送正义。正是因为在法律之内看不到实现正义的希望,身为人母的戴维基才会转而寻求法律之外的复仇,或者说,去诉诸那铭刻于内心深处的朴素正义。

私人复仇无疑是对现行法律秩序的一种破坏,故不能不依法予以疏导和规制,但换个角度来看,它的存在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现代国家虽在很大程度上垄断了正义的解释权,但法律代表的正义不可能是完美的,正义也从来不是唯一的,不同的人对正义可能有不同理解,尽管这些理解未必正确。在正义的市场上,法外的复仇至少昭示了正义的另一种可能性,进而对法内的正义构成一种无形的竞争压力。只要这种无形的压力存在,国家法律就不能不尊重并体现民情民意,法治建设也才可能与人们心目中的完美正义渐行渐近……

三、法律背后的人性

月亮本身并不发光,只因折射太阳的光芒而显得宁静柔美。同样,法律本身并无光辉,法律的光辉也只是人性光辉的折射。法律由人制定、为人而设并服务于人,所以法律不可能不体现人性,但法律和人性并不总是和谐一致的,两者之间也经常存在矛盾和冲突。

影片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既揭示出人性的丰富、复杂和多元,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和人性关系的进一步思考。除爱憎分明、智勇双全、甘愿舍身求正义的女主角戴维基之外,其他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当首推其貌不扬的私人侦探DK。或许是有个和阿丽娅同龄的女儿之故,DK对戴维基的处境感同身受。而且根据他的判断,法院的判决不是误判,而是徇情枉法。所以,他自甘冒险为戴维基搜集有关暴徒行踪的情报,直至怒怼光头暴徒并倒在其枪口之下。他猥琐的外表下面,藏着的是一颗勇敢正直的心。

作为执法者的警长马修在关键时刻也没有盲从世俗的法律,而是听从了内心的良知。虽然一开始他也极力阻止捡起手枪的戴维基向暴徒开枪,虽然此前他也警告过她“如果有人干了我该干的工作,我同样会生气的”,但他内心的犹豫和纠结也显而易见,因为他在发现戴维基实施复仇的证据后并未将她带走而只是劝她收手,因为他此前更是说过“看到有罪的人被释放,我是非常愤怒的”……所以,在戴维基丢下枪并摇头哭泣着说“这种事还会发生,而你们什么也做不了”之后,警长对法律的信心显然也发生了动摇,他甚至把自己的枪递给戴维基说:“就算你要杀他,那也要用对枪”,他甚至还在她迟迟下不了手之时一再催促,让她趁着还没有别人过来快点开枪。

与马修警长似乎胆大妄为的举动形成对照的是,在同为复仇题材的韩国影片《妈妈不哭》中,赶赴现场的警察却一枪击毙为给爱女复仇而欲手刃元凶的妈妈。这不能不说是该片中的一处败笔。虽然制止杀人是警察的职责所在,但这般机械执法的警察显然缺少了人情味。我们不能要求警察游离于法律之外而仅凭良心执法,但开枪时他至少可以将枪口“抬高一厘米”,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好人枪下留情。并不是只有对亲生骨肉才能产生真爱和包容,也不是必须家有爱女才能感受他人的爱女之心。人心都是肉长的,而爱是超越血缘、种族和国界的。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有眷眷父母心,每一个人也都是他自己世界的全部……想象力是善的主要工具,对他人多一份“同情的理解”,这个世界就能多一些光明和美好!

当然,人性也不全是光辉的,人性中也有丑恶的一面。光头暴徒属于龙勃罗梭所说的那种“天生犯罪人”吗?他高大壮硕、外表凶恶、心狠手辣、冷酷无情。应该说,人是生理和心理的总和,人之为人也是先天和后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心理因素对犯罪的形成起到了不能忽视的作用。想象力的贫乏,特别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之能力的缺乏,无疑是犯罪的一个重要成因。没有人天生是嗜血狂魔或杀人机器,但一个从小在暴力和恶意的环境中长大的人,可能很难想象善良和美好的存在,也很难想象在目的和达致目的的手段之间还存在暴力之外的可能性。环境限制想象力,贫穷限制想象力,对权力和名利的过度追求同样也限制想象力……并非偶然的是,限制想象力的此类社会问题恰好也是犯罪的渊薮。不管怎样,如何激发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遏制人性中假丑恶的一面,始终是值得人们深入思考和探索的一个永恒主题。(作者系法学博士,兼职律师,联系邮箱:drxkx@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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