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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28 18:2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背娘》读后感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了解作品背景": - 首先,要了解《背娘》这部作品的作者、创作背景、时代背景等,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作品的主题和情感。
2. "明确读后感的核心观点": - 在写作之前,要明确自己的核心观点,是赞扬作品的主题思想、人物塑造,还是对作品的艺术手法、语言风格有所感悟。
3. "结构安排": - 通常,一篇读后感可以分为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 - 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作品,引出读后感的主题。 - 主体部分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可以按照以下方面展开: - 作品的主题思想:分析作品传达的核心思想,如亲情、人性、社会问题等。 - 人物塑造:评价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分析其性格特点、行为动机等。 - 艺术手法:探讨作品在情节安排、人物对话、环境描写等方面的表现手法。 - 语言风格:分析作品的语言特点,如朴实无华、生动形象等。 - 结尾部分总结全文,重申自己的观点,并可以提出对作品的一些个人看法或建议。
4. "论证充分": - 在阐述观点时,要结合作品的具体内容进行论证,避免空泛的议论。 - 可以引用作品中的经典语句、情节或人物
您背我长大,我背您到老——这则短视频刷屏的背后,我们是否该思考:为什么孝行必须成为"新闻"才能引发关注?当一位中年男子背着年迈母亲游览景区的画面被偶然拍下,瞬间引爆网络的同时,也折射出当代社会孝道文化的某种异化。
2025年5月2日,成都双流区黄龙溪景区上演了这感人一幕。来自凉山州会东县的柴万斌,一位普通的中年男子,用传统的花布背带将瘦弱的母亲稳稳背起。
在龙潭广场,青铜鼎旁水柱喷溅的背景下,这个身高约1.7米、戴着黑框眼镜的男子,右手为母亲指点风景,左手不时轻拍母亲后背,仿佛在安抚一个孩童。母亲身着黑色绣花外套,安静地倚靠在儿子背上,这一幕被游客无意拍下后,迅速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热搜。
柴万斌并非一时兴起的"表演"。深入了解发现,这位48岁的会东县普通职工,自父亲去世后便独自承担起照顾78岁母亲的重任。母亲患有轻度阿尔茨海默病,却始终记得儿子的模样。
柴家祖辈生活在凉山深处,柴万斌从小在母亲背篓里长大,如今角色转换,他将这份养育之恩化作日常行动。"小时候妈背着我赶集,现在我背她看世界",这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三十年母子情深的真谛。
网络热议中,有网友质疑这是"作秀",认为"真正的孝顺不需要晒出来"。但更多声音指出,在老龄化加速的今天,这种场景本应常见却成稀缺。
有医护工作者留言:"医院里多少老人孤独终老,子女连电话都难得打一个。"对比日本作家井上靖在《我的母亲手记》中描写的长期照护经历,柴万斌的故事凸显了中国式孝道的实践困境——我们赞美孝行,却很少讨论如何建立可持续的赡养体系。
事件发酵后,当地政府为柴家提供了居家养老辅助设备,但柴万斌婉拒了过多关注。他说:"这不过是每个子女该做的事。"母亲虽然记忆模糊,但在儿子背上露出的笑容,成为这个劳动节最温暖的画面。这场意外的网络走红,至少让数千万网友重新审视自己与父母的关系
。
当孝心需要镜头记录才能被看见,当赡养父母成为值得报道的"新闻",这是否暗示着我们已陷入某种伦理危机?在点赞转发之余,或许我们都该自问:今天,我们为父母做了什么?
"能背动一家老小的男人,才能扛起一家人的责任。"女孩父亲的话如同一把刀,刺向我二十三岁的心脏。
那是1987年初春,沈阳的雪刚化,路边的杨柳才吐出嫩芽。我刚在沈阳拖拉机厂转正不久,每月工资四十二块钱,在厂里也算是个有奔头的青工。
我和李师傅拎着两瓶北京二锅头和一盒挑选了半天的老边饺子馆的点心,去给厂里会计科的林小红提亲。站在林家门口,我的手心全是汗,连衬衣领子都紧了几分。
我们住的是厂里的筒子楼,一层一个公共厨房,十几户人家围着一个水龙头打水做饭。厕所在楼外头,夏天臭气熏天,冬天寒风刺骨。林家住的是干部楼,两室一厅,还带卫生间,在当时的工人家庭中,那可是稀罕事儿。
我和小红是在厂区文艺汇演上认识的。那年元旦晚会,她坐在台上弹琵琶,穿着藏青色的确良衬衫,一头乌黑的短发,眼睛弯成月牙。我在台下拉二胡,北风呼啸的车间里练了一个月的《赛马》,就为了能在台上露这一手。
大伙儿笑称我们是"绝配",背地里叫我们"琴瑟和鸣"。那时候,厂里的小伙子们眼光都往会计科瞟,小红不仅模样周正,还是工厂里少有的高中毕业生,打算函授大专,人称"厂花"。
她爹林建国是老革命,五十年代就入了党,现在是厂里的工会主席。林叔身板笔直,讲话不紧不慢,厂里谁见了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林主席"。
院子里的人都知道我和小红处对象,背后有人酸溜溜地说:"钟家小子攀高枝呢,人家是干部千金,咱是啥?一个车工,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我没吱声,只管低头拉我的二胡,小红也不在乎这些闲言碎语。我们偶尔去市中心的中山公园划船,或是一块儿去看露天电影,日子过得甜蜜又简单。
可李师傅领我登门那天,林叔的拒绝让我如坠冰窟。
"小伙子有志气是好事,但光有志气不行啊,得有担当。"林叔抽着大前门香烟,目光如炬,"我闺女从小没受过苦,我得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肩膀。"
回来的路上,春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打湿了我单薄的工装裤。大运101自行车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
"别灰心,小钟,人家是老干部,眼光高点很正常。"李师傅拍着我的肩膀安慰道,"想当年我追你师娘,连她家的门槛都没踏进去过,不也熬成了!这女婿,早晚都是你的。"
那段日子,我像是被抽走了魂。厂里的车间里,机器轰鸣着,切削液的气味浓郁得呛人,铁屑飞溅在工装上,留下星星点点的锈迹。我站在车床前,机械地重复着每一个动作,脑海里却全是小红的笑容和林叔失望的眼神。
车间里的师兄弟们都知道了这事,有人说我不自量力,有人安慰我别急,还有人说:"林主席这是考验你呢,不结过硬,咋当女婿?"
夜深人静时,我躺在筒子楼的单人床上,听着隔壁王大爷的鼾声,心里七上八下的。小红几次想和我说话,我都躲着她,心想:你爹看不上我,我有啥脸见你?
变故就在那个周末发生了。我回家探亲,发现我妈突然高烧不退,被送进了医院。陪床的大姐说,医生诊断是肺炎,必须住院。
那时候的医院,条件艰苦得很。病房里六张床挤八个人,走道上还加着两张小板床。我妈躺在靠窗的床位上,脸色蜡黄,嘴唇干裂,眼窝深陷,见了我勉强笑了笑。
"娘,我回来了。"我握着她的手,心疼得不行。我爹去世早,我是家里的老幺,上头三个姐姐都已出嫁,家里就剩我和我妈相依为命。
医生说,病房紧张,挂号难,就连住院也得凌晨四点去排队,才能保住床位。而且我妈年纪大了,恢复慢,需要长期复查,但因为人手不够,必须每天凌晨四点到医院排队挂号。
"俺去排。"我说。
"你咋去啊,大老远的,天不亮多危险。"大姐皱着眉头说。
"俺背娘去。"我一咬牙,"反正俺也不上夜班,背她去,看完就背回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每天凌晨背着我妈去医院复查的日子。大姐有家庭,我让她回去照顾孩子。我请了两周假,守在医院。
我妈骨瘦如柴,却像是有千斤重。四十五岁的她,常年操劳,身体早就垮了。从我家南市区到第一医院,要走将近四十分钟。初春的沈阳,凌晨四五点钟,寒气逼人,路灯稀疏,只有偶尔经过的自行车铃声打破黎明前的寂静。
"小钟啊,妈没用,给你添麻烦了。"我妈趴在我背上,声音虚弱地说,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像是随时会断掉似的。
"娘,别说这话,您就是天塌下来,我也能给您扛着。"我咬着牙,一步一步地向前走,背上的担子沉甸甸的,却是我今生最珍贵的重量。
医院的走廊里,早就排起了长队。清晨的寒气从薄薄的玻璃窗渗进来,我找了个靠墙的地方,让我妈靠着我,自己就席地而坐。周围全是早来排队的病人家属,有人蜷缩在走廊的长椅上打盹,有人低声聊着家常,还有人拿着保温瓶,小心翼翼地喝着稀粥。
"排到了吗?"我妈问。
"快了,娘,您再坚持一会儿。"我轻声安慰着,心里却不是滋味。
挂上号,我妈做了检查,医生说情况还算稳定,但需要继续观察。又开了几副中药,我把药方拿去抓药,总共七副,每副一块二,我数了数钱包里的票子,还差三块。
"师傅,能便宜点不?"我不好意思地问。
"便宜啥便宜,这都是定价,又不是集市。"药房大爷眉毛一拧,不耐烦地说。
我讪讪地收回药方,心想回头再想办法凑钱。却听见身后有人说:"小伙子,这是你娘的药?我给你垫上吧。"
我回头一看,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戴着眼镜,穿着一身朴素的中山装,腋下夹着个公文包。他从口袋里掏出三块钱,递给药房大爷:"抓全了给他。"
"谢谢大爷,下回我一定还您。"我不好意思地说。
"不用还,我也是看你孝顺。"男人拍拍我的肩膀,转身走了。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日复一日,我背着我妈,走在沈阳初醒的街道上。我的腰酸背痛,双腿发麻,但我不敢停下来休息,怕错过了挂号的时间。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把我妈从床上扶起来,帮她穿好衣服,然后背着她走那四十分钟的路。途中,有时会遇到清洁工,他们正扫着街道,见我背着老人,会主动让开一条路。
有个老头总是在同一个路口卖豆浆,见我天天背着我妈经过,有时会递给我一碗热豆浆:"小伙子,趁热喝了,别冻着。"
"大爷,多少钱?"我问。
"一毛钱,你明天带钱来给我就行。"老头摆摆手。
我心里暖融融的,第二天特意带了二毛钱给他:"大爷,今天我想买两碗,一碗给我娘。"
老头笑了:"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
我病假到期后,必须回厂上班。好在我妈情况稳定了些,我就把她接回家,每天下班后做饭、洗衣,凌晨四点带她去医院排队,六点回来,七点准时到厂里打卡。
那段日子,我瘦了一大圈,眼睛下面总是挂着两个黑眼圈。车间的师傅们都知道我的情况,有时帮我顶一会儿班,让我趴在工位上眯一会儿。
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天,直到有一天早晨,我正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走着,突然听见有人喊我:"小钟?"
我抬头一看,竟是林叔。他穿着墨绿色的中山装,手里拎着个铝饭盒,正从一家国营食堂出来。
"林...林叔。"我结结巴巴地打招呼,心里却七上八下的,生怕他看不起我这副憔悴的样子。
"这是你妈?"林叔走近几步,看了看我背上的人。
我点点头:"我娘病了,去医院复查。"
林叔沉默了一会儿,只是看着我,眼神复杂。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写了几个字,递给我:"天冷,路上小心点。这是我认识的一个老中医的地址,你带你妈去看看,或许有帮助。"
说完他就走了,背影挺拔如松,转弯处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中似有千言万语。
我捏着那张纸,心里忐忑不安。那个地址离医院不远,是个不起眼的小诊所,我犹豫了几天,终于还是背着我妈去了。
老中医姓张,七十多岁,满头白发,手却稳得很。他给我妈把脉,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写了个方子,说是调理身体的。
"林主席托我好好看看,说你是个好孩子。"老中医笑眯眯地说,"这药材我这儿有,你直接拿走就行,不用花钱。"
我心里一暖,没想到林叔暗地里还帮了这么大的忙。
这期间,我没再去找过小红。一是我妈病着,二是我实在拉不下那个脸。厂里传言,小红家里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是条件不错的。有厂办公室的科员,还有市里医院的医生,甚至还有个是机关干部的儿子。
听到这些,我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尝了个遍。我蹲在厂区的角落里,偷偷抹了把泪,又给自己打气:"小钟啊,你不争气,人家姑娘家的幸福咋能耽误?"
小红找过我几次,我都躲开了。有一次在食堂排队,她端着饭盒站在我后面,小声问:"小钟,你最近咋了,躲着我?"
我不敢回头看她,生怕一看她的眼睛,我就软了心肠:"我妈病了,我忙着照顾她。"
"我都听说了,要不要我去看看阿姨?"她关切地问。
"不用不用,我妈那个情况,见不了客。"我慌忙推辞,"你赶紧去忙你的,别惦记我们。"
说完,我端着半碗稀饭就跑了,留下小红一个人站在那里,眼睛里全是委屈。
车间里的王师傅看不下去了,有一天拉着我说:"小钟啊,你是个好小伙,可你这么躲着人家姑娘,不是办法。感情这事,得靠缘分,也得靠自己争取啊!"
我苦笑:"王师傅,您又不是不知道,我啥条件啊?人家林主席的闺女,咱高攀不起。"
"傻小子,感情哪有高攀不起的?"王师傅敲了我脑袋一下,"我家那口子比我高半头呢,不也过了这么多年?你啊,就是太实诚,不会说话。姑娘心里有你,你不珍惜,可惜了。"
我心里乱糟糟的,回到家,坐在煤油灯下,看着墙上挂着的全家福,心里发酸。照片里,我爹还在世,一家人站在缝纫机前,笑得那么开心。那台缝纫机是我爹的嫁妆,当年可是稀罕物件,如今,它安静地立在屋角,上面蒙了一层薄灰。
第二天,我背着我妈去医院,路过一家商店时,看见橱窗里有个蓝色的毛线帽,样子挺漂亮的,正好和小红那件蓝毛衣配。我心里一动,想买下来送给她,可一问价钱,七块五,几乎是我两天的工资。
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走了。往前走了几步,我又折回来,咬咬牙,掏出钱包,数了数里面的票子,刚好够。
"娘,您说我买这个帽子,小红会喜欢不?"我背着我妈,小声问。
"会的,女孩子都喜欢漂亮东西。"我妈笑着说,"你小红长得俊,戴上一定更好看。"
"可她爹不喜欢我。"我叹了口气。
"那是你没看见他那天的眼神,"我妈说,"要是真不喜欢你,他能给咱介绍老中医吗?"
我一愣,心里突然亮堂了许多。
转机出现在一个月后。那天,我下班回家,发现门缝里塞了张纸条:"明天,带你妈来家里吃饭。林建国。"
我反复看了几遍,确定自己没看错,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激动得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洗了个热水澡,刮干净胡子,换上最整齐的衣服,还特意喷了点厂里发的古龙水。
小心翼翼地扶着我妈,我们坐上了去林家的公交车。我的手心全是汗,我妈笑着拍拍我的手背:"别紧张,记住,做人要实在,做事要踏实。"
林叔亲自开的门,屋里饭菜香气扑鼻。一进门,我就看见餐桌上摆了一大桌子菜,有红烧肉、清蒸鱼、溜肝尖,还有一盘糖醋里脊,那可是我最爱吃的。
小红穿着那件浅蓝色的毛衣,站在厨房门口,看见我时,眼睛亮了一下,又赶紧低下头去,脸颊飞上两抹红晕。
"来了,快坐。"林叔热情地招呼我们,完全不像上次那个严肃的工会主席。他把我妈安排在主位上,又拿出一瓶罕见的茅台酒,亲自给我倒了一杯。
饭桌上,林叔突然说:"老钟啊,我和你妈是老相识了。"
我和小红都惊讶地看着他。原来,我妈年轻时是市里某中学的语文老师,林叔当年是她的学生。这个渊源,我竟然从未听我妈提起过。
"那时候,你妈是学校里最年轻的老师,可认真了。我的作文本上全是她密密麻麻的批注,一笔一划都教得仔细,要不是她,我可能连工农中专都上不了。"林叔说着,眼里有光。
"林同学当年可是班里的捣蛋鬼,"我妈笑着说,"每次考试都是班里倒数,我没少敲他脑袋。"
"是啊,要不是老师逼着我写作文,我哪能考上中专,哪能入党当干部。"林叔感慨道,"这些年一直想找老师,可惜学校搬了,联系不上了。"
小红惊讶地看着我妈:"阿姨,真没想到您和我爸还有这层关系。"
"缘分啊,"我妈笑着说,"你爸那会儿瘦得跟猴似的,谁能想到现在这么有出息。"
饭后,林叔把我拉到一边:"小钟啊,那天早上我看见你背着你妈,走得那么稳,我就知道你这个小伙子靠得住。我那句'能背动一家老小的男人'不是随便说的,你做到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一个连自己妈都能背着走的人,肯定能背起一个家的责任。小红跟你处对象这事,我没意见了。"
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会傻笑。林叔又说:"不过我有个条件,你得答应我一辈子对小红好,不能让她受委屈。"
"我保证,林叔,我一定会对小红好一辈子!"我郑重地承诺。
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妈拉着我的手,眼睛湿润:"儿子,妈没用,给你拖后腿了。"
"娘,您别这么说。"我紧紧握住她的手,"要不是您教过林叔,要不是我背您去医院,我和小红可能就没戏了。"
"这就是缘分啊,"我妈感慨道,"人这辈子,走的每一步都有意义,吃的每一口苦都不会白费。"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顶蓝色的毛线帽,说:"娘,明天我想去找小红,把这个送给她。"
我妈笑了:"去吧,姑娘等你这句话,怕是等了很久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车间,心不在焉地操作着车床。中午休息时,我鼓起勇气,拿着那顶蓝帽子,去了会计科。小红正在算盘前噼里啪啦地打着珠子,见我来了,先是一愣,然后笑得像朵花一样。
"给你的,"我不好意思地把帽子递给她,"配你那件蓝毛衣挺好看的。"
小红接过帽子,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谢谢你,小钟,我很喜欢。"
"小红,对不起,这段时间我躲着你,是我不对。"我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没事,我都明白。"小红轻声说,"我爸跟我说了,你每天背着阿姨去医院,他都看在眼里。你知道吗,那天他回来就跟我说,你是他见过最有担当的小伙子。"
我心里一暖,没想到林叔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对我刮目相看了。
"小红,你愿意做我对象吗?"我鼓起勇气问道。
"傻瓜,我一直都是你的对象啊。"小红笑着说,眼睛里闪着光。
三个月后,我和小红在厂区礼堂办了婚礼。简简单单的,只摆了十来桌。厂里的师傅们都来了,我妈穿着新做的蓝色旗袍,脸上的笑容像是绽放的花。林叔更是红光满面,挨个敬酒,一口一个"亲家"喊得亲热。
新婚之夜,小红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小本子,递给我:"你知道吗,我每天都记日记,从认识你那天开始。"
我翻开本子,里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最后一页写着:"今天,我嫁给了全厂最勤劳、最孝顺、最有担当的男人。爸爸说,一个能背着妈妈走路的人,一定能扛起一个家。我相信,我这辈子,选对了人。"
看着这些文字,我的眼眶湿润了。那一刻,我暗自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好好爱小红,照顾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婚后,厂里给我们分了一套小两居,虽然简陋,但对我们来说已经是莫大的幸福。我妈和我们住在一起,小红每天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两人相处得像亲母女一样。
三十五年过去了,我和小红的头发都已花白。如今,轮到我们照顾两位老人了。每每想起当年背着我妈去医院的日子,我都感慨万分。人生的担子,背得久了,就成了力量;爱情的重量,扛得稳了,就成了幸福。
有时候,小红会笑着对我说:"老钟,那会儿要不是我爸碰见你背着阿姨,咱俩可能就错过了。"
我总是笑着摇头:"缘分这东西,背着走也躲不掉。"
我们的儿子结婚那天,我偷偷地对他说:"小子,记住了,一个能扛起责任的男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儿子笑着点头:"爸,我记住了。"
如今的沈阳,高楼林立,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工业重镇的模样。那个拖拉机厂早已不复存在,筒子楼变成了高档小区,街道两旁的杨树换成了银杏。但我们的爱情,却像是那时厂区里的老樟树,历经风雨,根深叶茂。
那年我在医院外排队时遇到的张大爷,如今已经九十多岁了,仍然在老地方卖着豆浆。每次经过,我都会买两碗,一碗给小红,一碗给他:"大爷,谢谢您当年的那碗豆浆,它温暖了我的整个人生。"
张大爷总是摆摆手:"小伙子,现在可不小了,都当爷爷了。"
生活就是这样,重担一担担地背过来,才发现,拱手相让的是岁月,而我们,却赢得了彼此。背起责任的时候,或许沉重;坚持下去的时候,或许疲惫;但回首往事的时候,那些承担过的责任,却成了最珍贵的回忆。
每当夜深人静,我望着小红沉睡的脸庞,心中总会涌起无限感慨。三十五年前那个雨夜,我背着我妈走在去医院的路上,从未想过,那一路的艰辛,竟会为我换来一生的幸福。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我却觉得,婚姻是责任的开始。只有敢于扛起责任的人,才能真正拥有爱情,才能守护住幸福。
如今,我们的儿女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家庭。每逢节假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热腾腾的饺子,听着我妈和林叔讲述当年的故事,那种幸福,是任何金钱都换不来的。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有爱相伴,再大的风雨也能携手走过。正如我当年背着我妈走过的那段路,虽然艰辛,却铺就了我们幸福的基石。
那天晚上,我和小红坐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城市灯火,她靠在我肩头,轻声说:"老钟,这辈子遇见你,是我最大的福气。"
我握着她的手,内心充满感激:"小红,是你给了我背起责任的勇气。"
人生如路,步步皆是风景;情感如酒,岁岁更加醇厚。那年我背负的不仅是我妈的重量,还有对爱情的执着与坚守。正是这份执着与坚守,让我们的爱情历经三十五年,依然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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